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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湾,戴佛斯】
登岸的军队乱糟糟,闹哄哄,毫无军队的模样,“这天杀的是河湾乡间的集市。”戴佛斯的一个水手嘟囔道。就在这群来赶集的军队身边,那些铠甲纹金的老爷别说整队,他们还在自顾自地谈笑风生,毫无警觉。
戴佛斯都已经把自家那群歹徒流氓收拾好了,他们居然还在慢悠悠地整队,甚至有几个说号令时声如蚊呐,没人听得到,生怕喊得哑了自个儿的妙喉。
他们没见到狮子和玫瑰,就以为他们不存在,戴佛斯想,也怪不得这帮子弟如此不堪,维斯特洛多年未有战事,最近几年的铁群岛之战河湾人没几个家族参与。
之前史坦尼斯和蓝礼的战争?结束得太快,几乎没有任何伤亡,对他们来说不过是朝另外一个人下跪罢了。
这就是为什么七国需要一个国王的原因,戴佛斯勉强让跟着他的各路好汉站好后,叉着腰望着这一滩乱局,因为人们需要领头的。
“传令!”一个骑手跑马而过,“国王有令,速速整队,一根蜡烛的时间!”胸前是红火雄鹿纹章的王家卫队开始分散四方,抽懈怠的农兵鞭子,就像是在放羊似的。
“别对我的人这么做!”一个嘴上没毛的孩子恼火地大喊,“对待领民要仁慈。”马上,他就挨了古德爵士的一巴掌,莫里根家族的古德正是史坦尼斯一世的先锋官。
蠢货,戴佛斯转身,这一幕让他很担忧,那小子的年纪本该去做个侍从,或者侍酒。
这就是戴佛斯最担心的状况,带兵确实像是牧羊,不花时间照料好羊群,羊倌肯定会丢不少羊在路上。当下,史坦尼斯一世的决定太仓促了,万一遇到了狼群,洋葱爵士眼前这些羊会被吃干抹净。
在国王的要求之下,各色旗帜终于开始列阵了,佛索威家族的青苹果和红苹果两个支系一向不大对付,分别去了左翼和右翼,瓦列利安的枪兵阵死气洋洋,而时间已经过了很久。
嘟——嘟——嘟——
嘹亮的号角声自远方响起。
“哪个家族的号手在乱吹?”
“老爷,是外头,远处传来的。”
号声响,一点点火星自远处出现,戴佛斯骑上马背张望,火星逐渐蔓延,越来越多,连成一片,几有数千。
“诸神啊。”戴佛斯喃喃道,“马鞭,给我马鞭!”
啪。
“快理好阵型!”他喊道,这叫声至少惊醒了路上的人,他们纷纷让道,戴佛斯怕引起骚乱,不敢喊敌袭两个字,“准备,快准备!”
还有一半船在靠岸,很多船上的人还没下完,纷乱的沙滩上也不过有万余人左右。
国王呢,国王在哪?
呜——呜——呜——
史坦尼斯的军队吹响了号角,河湾的骑士利索了起来。
“我的马,蠢材,牵过来!”
“盾牌!”
“列阵!该死的,快点!”
火星在靠近,越来越快!
【黑河湾边】
达冯·兰尼斯特已经连续几天都睡不香了。
他的老子史戴佛能力平庸,极其怯懦,甚至达冯本人也曾当面笑言过其胆小,但是同时史戴佛是个温和的老家伙,平易近人,友善宽厚,会在丰收宴会时,和矿工在矿洞里一起享受美食。
达冯在少年时期厌恶过史戴佛,因为他是别人嘲笑的对象,可是长大后,他看开了,各有各的活法,胖老头儿自己开心就好。
可是,黑色的翅膀,带来黑色的消息,现在,史戴佛没了。
史戴佛在兰尼斯港外被罗柏割掉了脑袋,信中说,北境人把他的头颅挂在旗子上,摇来摇去。
这群天杀的狼崽子!
那个庸人是他的父亲,又傻又呆的父亲,他们的战利品是达冯的爹,爹!
这世上的道理从来都是儿子要给父亲报仇,何况北境对兰尼斯特的羞辱大部分落在了他的身上,在得到这个消息时,达冯感觉西境三万大军的所有人都在看他,泰温的眼神就好像他是一只可怜的蜗牛。
史塔克,临冬城的史塔克!
史戴佛之子在清晨时走马出营,河间的高尚之心乃是旧神驻留之地,在这里,他割破手掌,将鲜血掺进十一棵长存万年的鱼梁木上;兰尼斯特的复仇者在正午时抵达石堂镇的山丘,这里的七神之像见证了鸣钟之役时劳勃胜出,琼恩·克林顿败北,又目睹了此地之主威尔伯特战死门前,千年之家毁于一旦。
在心树和七像之前,由新旧诸神共证,兰尼斯特之子发下誓言,此生必灭绝临冬城的史塔克,以报杀父之仇。
可是,还不够,他人的眼神和怒火的折磨一直困扰着达冯,他留长了自己的须发,在完成复仇之前绝不修剪,如今,达冯·兰尼斯特金色的毛发让他看起来像是一头发怒的雄狮,所有人看到都要心惊胆战。
当下,他正驻马于黑水河畔,这里不见奔狼的踪影,船上下来的是雄鹿和河湾的苹果娇花。
他们不是他的仇人。
但是是西境的敌人!
西境已经被压制了太久太久,别提伪善无耻的史坦尼斯和趾高气昂的提利尔,北地的野狗也能闯入山岭之间,在兰尼斯特的土地上横冲直撞。
达冯压抑了太久太久,梦中老父的脑袋还在旗杆上摇摇晃晃。
只有鲜血与惨叫才能稍稍抚平心中的燃火,史戴佛之子高举火炬,手擎长枪,他的背后是七国最强大的骑兵,每一枚兰尼斯特的黄金都没有白白浪费,整齐的钢铁甲胄在每个人身上闪闪发亮,材质和手艺数遍王国无人能比。
“吹号,楔形阵。”达冯观察着,眼下这支不成体统的大军登陆到了一半,他们毫无防备。
松松散散的左翼,从斜角杀入,三千重骑成弧形一扫,敌寇自然溃不成形,和敌人素质差相仿佛的农兵自会掩杀捡漏,乖乖把战利品献给老爷。
至于夜里视线不明,陷洞难知?这片土地早已被人勘察,一切都在兰尼斯特之掌。
没人能理解泰温的雄心,没人能知晓泰温的布置,泰温大人永远不会缺乏准备,能找到一切问题的解决之法,泰温大人会利用一切敌人,哪怕是他烦透了的北境私生女也一样。
泰温大人学习了莱雅拉的做法,尘埃早已落定,战场不过是收获硕果的地方,每一颗棋子早在书信和黄金中就被布下。
嘟——嘟——嘟——
身后的骑兵将火把点亮,星星点点,正在燎原。
蹄起,达冯头颅高昂,锐利的双眼直视前方。
七国之人总念“兰尼斯特有债必还”,他们忘了是什么在支撑兰尼斯特的高傲,那是凯岩列王的伟迹雄姿。
是“狮王”罗瑞昂让西境群雄雌伏,“雷霆”泰伯特让贪婪的安达尔之血流干,瑟利昂一世豪夺河间的坚塞金牙城,杰洛王和蓝赛尔四世让铁民闻风丧胆!
如今,泰温·兰尼斯特早向七国的懦夫证明,即便是真龙,在凯岩城面前也毫无意义,坦格利安授首在狮爪之下,雷加一家尸体摆于铁王座前,属于兰尼斯特的将不只是凯岩,不只是西境,而是河间,是整个维斯特洛。
真好,这群肥羊全忘了,忘了狮子才是真正的王者,而发怒的雄狮无人可挡!
“随我来,”狮子当先跃马,“来一战!”
“战争!”红袍大军酣呼声起。
“听我怒吼!”狮王之子咆哮道。
“兰尼斯特万岁!!!”
何以匹敌滚滚的钢铁洪流?他们大可以用天灵盖来挡。
【君临街道】
教会的晨星锤挥舞而下,拉赫洛的佣兵倒地而亡。
汹涌的怒潮不但在莱雅拉的私港外发生,更席卷了整个君临,属于拉赫洛的火在焚烧拉赫洛的人,暴民不分外国人的信仰,将所有自由城邦商人的社区屠戮殆尽。
“那里,那一家人是海对面来的!”
“为了诸神!!!”
异教的血,荣耀维斯特洛的新旧诸神,今日的天罚,正是对异端的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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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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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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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
万众对诸神的不悦感同身受,破旧的亚麻包裹着对一切外来人的仇恨,贫苦的黎民不敢向国王挥刃,也不敢招惹诸侯豪强,就连在金袍面前,他们也只有期期艾艾,可是外国人不一样,终日忙于找食的脑子里分不清哪里是奴隶湾,哪里是仪地,哪里才是九大自由城邦,大家伙只知道那些人丝绸袖子一挥,就是金龙遍地,眠寝之所,乃是奢宅富院。
分别对方是拉赫洛的信徒,或者其他神的侍奉者?
别傻了,大家都是凡人,哪能看到人心里的信仰?有沾着血的各国金币就够好,哪用得着一个一个甄别?
“七神万岁!”
雄鹿是触怒诸神的异类,风暴地的人早已经被踩成了肉泥,金袍和灰卫在各地的据点勉强自保,这座城市陷入了真正的狂欢,不是狼时政变那会儿的小打小闹,而是将正义彻底地伸张到所有恶人身上。
夺走他们的项链,他们的戒指,他们的耳环,他们的一切!
夜影巷,莱雅拉的宅院。
大门已经锁上,可是沦为人质许久的兰尼斯特姐弟依旧不安。
詹姆·兰尼斯特身着板甲,坐在的门口,他的女人和女儿都在身后的屋子里。
外面的喧嚣声越来越大,詹姆爵士不知道这次是全城的暴动,红堡已经荒无人烟,昔日的河湾人质都在躲藏,而那群忠心的信徒正在朝居住者非富即贵的伊耿高丘而来。
但是他知道,这里非常非常不安全。
弑君者从来都不屑于魑魅魍魉,他在君临时眼中只有瑟曦一个人,其他的密道、庇护所、藏身地,他统统没有记忆,所以,除了红堡之外还能去哪?他还真说不上来。
“我知道这里有条密道去梅葛楼,”瑟曦之前告诉他,“我昨天没发现,我再去找一找。”
莱雅拉搬走了所有值钱的物事,衣服和首饰更是一件没留,所以现在心树居里布置简陋,有找到密道入口的可能。
这几天他们之间话不多,詹姆知道瑟曦恼得很,不过,久别带来的欲望依然在生根发芽,她脸好红,而她的弟弟很了解这个姐姐。
她想要,很想很想。
他也想,可是不行。
弑君者身上套着一套板甲,他很熟悉胸甲和腹部的纹路,至于其他部位也一摸便知,身为兰尼斯特家族的继承人,他自小学习梅利恩大学士所著的《七国主要贵族之世家谱系与历史》,记得滚瓜烂熟,要知道,在泰温的眼皮底下,哪个娃娃都会专心认真。
虽然詹姆到现在也依旧写的一手烂字,烂得也就那个私生女莱雅拉能比。
这套铠甲是天杀的拼起来的,没错,就是莱雅拉藏着掖着不让人知道的“万家骑士”套。
很显然剥皮女耻于持有这套板甲,所以扔宅子里不管了。
“七层地狱的剥皮妹,”詹姆金发下帅气的脸满是厌恶,“她天杀的怎么能忍受这种乱七八糟的防护。”
真的,詹姆观察过,莱雅拉起码比自己瘦一圈,可这一套铠甲自己穿得下,可见她穿着的时候是有多滑稽,前御林铁卫几乎立刻就看到一个女孩穿着这套铁壳子摇摇晃晃,迈起步子时叮当作响。
“为什么我会被这种没品味的傻子给抓住?”
詹姆陷入了沉思,这恐怕证明他弑君者也糟糕透顶得很,连这么熊的小丫头都能随便欺负。
【黑河湾,莱雅拉】
感觉有人在骂我?我揉了揉鼻子,此刻君临城内外会骂自己的人多了,除了对兰尼斯特做了一点好事之外,我可算是丧尽天良。
“加快!”
大船分散在河湾内,以免被潮水裹挟着相互撞上,所以脱险之后,我们还得过一段时间才能出发。
“问问他们,珊莎和莱拉去的哪艘,我也去。”
“小姐,我问到了,是那边的谷地船,海鸥之傲,格拉夫森伯爵本人的船。”
格拉夫森本人的船?
“小指头在海鸥镇的时候,只是一个税务官,居然和本地的格拉夫森家族那么要好?”
维斯特洛有五座万人以上的城市,君临、旧镇、兰尼斯港、海鸥镇和白港,每一座城市的领主家族都可以傲视一方,想想曼德勒家族在北境,海塔尔家族在河湾的地位就知道了。
所以,不应该啊,在当时,和小指头教好唯一的好处可能就是认识莱莎夫人,不过,格拉夫森伯爵会缺少见到莱莎的机会吗?按照他的地位来说,不会。
所以,这就很奇怪了。
等等,等等,等等,珊莎和莱拉被接过去了。
莱拉不提,莫尔蒙家无足轻重,而珊莎可是史塔克家族的闺女,其继承顺位次于罗柏、布兰和瑞肯之后,这是北方的规矩。
可是按照南方有些地方,例如多恩那边,娜梅莉亚女王带来的继承法来说,罗柏没了,就该由珊莎继承,这可是干涉北境的好理由。
【君临,弑君者】
咚!门被敲响。
“异端,这里有异端!我听到有小女孩的声音。”
“七神万岁!!!”
烧焦的味道开始弥漫,詹姆猜,门外的人在烧大门。
弑君者站起身,活动了一下很不合身的“万家骑士”铠,他昂首挺胸,一如自己年少时的偶像一般。
亚瑟·戴恩,少年詹姆永不忘怀的那个人。
十五岁的那年,战斗在御林打响,侍从单膝跪地,“拂晓神剑”亚瑟·戴恩的祖传巨剑“黎明”搭上他的双肩。
这把剑已然湿透,那是微笑骑士的血。
那时候的微笑骑士是御林兄弟会的传奇,其剑术无人能敌,他是詹姆·兰尼斯特的格雷果·克里冈,笼罩在年轻侍从心头的魔山,有魔山一半的身材和两倍的张狂,当时维克多·提利尔爵士就在他面前死于他手。
詹姆痛失同伴,高庭之血就溅在了他的金发上。
如此温凉,就像是瑟曦的吻,冷酷隐然。
侍从一怒,不惧强敌,詹姆·兰尼斯特乃是十三岁的比武冠军,面对传奇又有何惧哉?他的剑迎上了传奇的剑,利刃如此锋锐,就在詹姆眼前。
然后戴恩家族的亚瑟来了。
他傲然邀战,微笑骑士自然放过了不起眼的侍从,没有劈上终结的一剑,之后其佩剑却被“黎明”所断,碎铁飘飞,“黎明”悬止。
对,黎明。
詹姆记忆犹新,那把“黎明”,剑身苍白好似乳白色的仪地琉璃,乃是用坠落之星的精华所锻而成,瓦雷利亚之刃世上足有数千,而繁星降下的黎明之剑,此世唯独一柄。
正是这把搭在侍从詹姆肩膀上的黎明,他记得,亚瑟不屑于与被砍断了剑的微笑骑士决斗,他让他去取一把新的,再来一决生死。
“其实我想要的是你的‘黎明’。”发癫的爵士说道,咧出的笑容让人心肝俱颤。
杀了“拂晓神剑”,“黎明”一剑自会归于御林的微笑手中。
“很好,”亚瑟·戴恩欣然面对他的挑衅,“那我给你,爵士。”
亚瑟没有食言,他给了微笑骑士自己的剑,黎明划开肩膀,将微笑骑士切为两半。
然后,疯骑士的血还淌在“黎明”剑上,就这样搭上了詹姆肩头,永远留在了弑君者的心里,詹姆跪下时还是侍从,起身时,已是由白袍中的传奇所晋的爵爷一位。
“很英勇,詹姆爵士,看得出,你和我,我的白袍弟兄,是一类人,你会一直英勇下去。”
他坚信,他会英勇抗敌,他会是国王身边的雄狮骑士,声名一如拂晓神剑,为万人钦羡。
然后是错误的春天那些年,御林铁卫詹姆杀死了自己的国王伊里斯,而亚瑟·戴恩站在极乐塔前浴血奋战,只因身后的塔中是莱安娜和其肚中的坦格利安血脉。
现在,弑君者詹姆的身后是他的姐姐和女儿。
而他双剑在手。
火燎门扉,撞锤砰然,灰烬飘飞在空气中,燃烧的烈焰让他眼前红得亮堂。
对,红色,兰尼斯特的红色。
弑君的狮子看着狰狞到扭曲的脸越来越近。
“异端!钱,还有女人,该死的都给我!!!”
“我只有剑。”他高声回答,头盔已经掩盖了金发,骑士的步伐铿锵作响。
“剑?给我剑!”
不是黎明,只是凡铁,却正在手中。
“好啊,”詹姆笑然,“我给你我的剑,绵羊。”
在千万个发了疯的小绵羊身前,狮子露出了獠牙利爪。
冷光绽放!
“听我怒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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