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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使诺佛斯的事儿我得悄悄的进行,这可不是故意要扮猪吃虎,别的不提,要是我手下的四万大军知道红王溜号跑北方去了,不炸营才怪。
所以,我打算伪装成输送物资的商队:在前线贩卖了粮食和物资以后,购买了军队斩获的战利品,打道回府。
迪茜·磐岩负责河运,正是该回科霍尔的时候,我可以顺路跟着她,行进一段路程后,到伤心领再分开,因为现在是枯水季节,水位下降,伤心领往上很可能会有部分河道会很难过,何况还是逆流,迪茜的船队可以慢悠悠走,我可不行。
到了诺佛斯边境,我先去找自由团的格拉斯,总不能就带着几十个侍卫去科霍尔吧。
“以上就是你的计划,”提利昂一边眉毛耸了起来,他听了我一番陈词,面上颇不以为然,“你不在,这边很可能会延误战机,而且瓦兰提斯极有可能要求和我们和谈,你确定?”
“我确定,”我颔首道,“你是觉得自己是个侏儒,所以镇不住吗?”
“我倒是有法子可以让全军听我号令,可是你真的那么信任我?”
我拍了拍莫索之子莫波,这个工具外观缝合得不错,看起来栩栩如生。
提利昂警惕地看了我的工具一眼,“这个太监替你监视?”
“也有一些其他手段,我会带着不安定因素一起去,席恩·葛雷乔伊,米歇尔爵士和亚里安亲王,剩下的不会和你发生冲突。”
他点了点头,不再多话,但是我有一个小问题还需要问:“对赛荷鲁江的新疆土,你怎么看?”
“还有下一步的步骤?悉听吩咐,不过我要先说明一点,瓦兰提斯真的有可能和我们谈判,他们二十万军队要北行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在这之前,他们会想要预防我们和赛荷鲁镇里的叛军,还有那两个多斯拉克的卡拉萨联合在一起。”
“还有拉赫洛教徒对吗?”我猜测,“如果这些势力全部联合,总兵力会有十几万,而且质量或许要比瓦兰提斯的二十万大军高得多,那帮执政官会试图分化我们,和一部分谈休战,集中力量对付另外一部分,逐个解决他们的边境危机。”
“如果我是瓦兰提斯人,我绝对会做这个尝试,毫无疑问。”
小恶魔思索道,
“目前,瓦兰提斯的眼中钉是叛军,其数目可能有五万,而且如果不及时扑灭,这些叛军会给瓦兰提斯的奴隶及红神教徒起表率作用,那即便没有我们和多斯拉克人,瓦兰提斯也休想安宁。
但是,你在这里的所作所为,不比叛军的威胁小,让奴隶审判亲信,这简直就是在挖瓦兰提斯的地基,让他们大厦欲倾。”
“实际上,我希望你做的更过分一点,”我要再接再厉,“我要你在审判阶段结束以后,组织农民纠察队,主管本地的治安,并贯彻废奴政策。”
“小心,红王,科霍尔的奴隶主已经私下和我接触过,他们说,自己在睡梦中会惊醒,生怕你支持他们的奴隶砍掉他们的脑袋,”提利昂提醒,“瓦兰提斯的处境可能会让科霍尔人感同身受,毕竟,七神的恩典是废奴而非拥奴。”
而我,是受七神祝福的国王,这些奴隶商人和人贩子,一定非常担忧。
“我能理解,我能理解…这是对敌政策。”我看了眼提利昂的表情,他微微摇头,表示自己很不同意。
我读懂了他的意思。
对敌?这理由根本没法安抚他们,焉知是否有一天,我会把科霍尔人也看成敌人?
“这样,我们实际控制区域之外,还有大量的人口归于瓦兰提斯治下,鼓励科霍尔人和七国人劫掠瓦兰提斯的村庄,他们在战斗后获得的战利品和人口,均归他们自己所有,主动投效的除外。”
提利昂又提醒道:“您是说,我们继续向南方进攻?这又会招致瓦兰提斯人的忌惮。”
“我不可能牺牲手下,或者任由矛盾滋生,”虽然说,奴隶制和封建制的矛盾在洛恩王国将长期存在,“所以,必须把矛盾转移到外部,转移到我的敌人身上去。”
“我们没法单独对付二十万大军。”
“那就做瓦兰提斯人最担忧的事儿,联合叛乱者与马人,”我拍板,“将我们和丹妮莉丝结盟的消息散播出去,主动与红神的教徒接洽。”
在上十万人的战争规模之中,外交要比厮杀更重要,啊,应该说,战争是政治的延伸这个说法从来都没错。
“那,你国家的南方在打仗,你要去北边度假?”
“没办法,地缘决定了我们必须要处理好和诺佛斯的关系。”
怎么说呢。
诺佛斯这个地方,穷山恶水刁民多,换句话说,入侵诺佛斯对我而言毫无意义,也不会得到王国里新贵们的支持,而且他们的军队战斗力一点都不差。
和诺佛斯这样的城邦关系不好,绝对是百害无一利,他们南边是我的女王堡,西边是我的科霍尔,就像是吐蕃于唐朝,麻烦得很。
要是骚扰起我的边境,我会很头痛。
所以,既然没法揍扁他们,我最好态度和善一点。
迪茜的贵族团每天都在往返,夜里,我坐上了其中一条撑蒿船,第二天一早,太阳未出之时,船队出发。
我在船舱里喝了一点水果拌燕麦粥,吃了俩鸡蛋(就和作者的早点一样健康但是淡出个鸟来),开始给女王堡写信,诺佛斯在和哲科的卡拉萨交战,为防被波及,女王堡必须加强边守。
还有格拉斯的自由团,我得事先通知他等在边境,否则他手下那一大帮牧民,根本说不清楚会游荡到哪里去。
待到太阳升起以后,
“救命!救命!!”
外头突然响起年轻男性的求救声,毫不意外的瓦雷利亚语,大概是在岸上。
正好,我将信件分别装入皮袋,去外头给传令兵,顺道看看是怎么回事。
船上旗子挂的是格林菲尔家族的纹章:绿底白边旗,我所见过最寡淡无味的标志,就和我的早餐一样无趣,很有前世爱尔兰的感觉,绿油油呀绿油油。
来自绿地城的格林菲尔家族大概正是我母亲撒拉的娘家,效忠于西境的兰尼斯特家族。
我用白色的羊毛头巾将大半张脸和头盔包了起来,只露出一双眼睛和头盔的精钢小尖顶,看起来就和洛恩河上的佣兵没什么区别。
大概是因为我穿的蛮厚?虽然晨风凉爽,不过却没有半点寒冷之感。
微微翘起下巴,望岸上望去,三个衣衫褴褛的乞丐,正在挥舞双手,我将皮袋递给身边的卫兵:“两份敕令,红色的递女王堡,褐色的递自由团,加急。”
“是,红王。”
“叫我撒拉·格林菲尔爵士,去,把那三个乞丐接过来。”
“好的,撒拉大人。”
亚里安也出现在甲板上,穿着简单的亚麻短袍,罩了一件开襟的牛皮大衣,睡眼稀松。
“补了一觉?”
“你真是有精神,”他揉着招子,打起了呵欠,“比我强壮多了。”
“你可是大老爷们,真好意思,”我白了他一眼,“正好把政务丢给了提利昂,从这里到诺佛斯,每天早上我都要锻炼,还有马术和剑术,你来当陪练。”
“如果您不嫌弃其实是给我当陪练的话,”他一点都不客气,“这副身体痴迷雕刻太久,虚弱得很。”
还行,至少还承认自己是个弱鸡。
这就是我丈夫?
一艘小艇搁浅到了东岸的河滩,接上了那三个可怜虫,然后返回了我的船上。
“感谢!”当头的人毛发和胡子乱成一团,脏污得要命,不过他发根颜色很浅,可能是银色的,“水,食物,慈悲,慈悲!”
还有脸上的纹身,但是尘土太厚,我看不清他们具体纹了什么,反正挺惨就是了。
水囊很快送了过来,我让人把我那份难吃的早餐也送给了他们,这两男一女狼吞虎咽。
“待会给他们洗澡,”我低声嘱咐,“换一身衣服,找个见过世面的瓦兰提斯人来做,辨清他们的身份。”
纹身是地位的标志,藏不住的。
很快就有人去照办了,我拉着亚里安比(一)试(顿)剑(暴)术(打),学了几手没见过的技巧。
过了一会儿,太阳快升到我的头顶,时间靠近中午时,结果出来了。
“瓦勒罗斯家族,帕比尼努斯家族,大人,还有一个眼带泪纹,是个奴隶伎女。”
好像,瓦兰提斯现任执政官某一个就是瓦勒罗斯家族的,叫啥来着,帕拉奇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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