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简体版
43看书 > 奇幻 > 恐怖堡的女儿 > 第48章 龟港之夜

一秒记住♂.{43^看^书,首^发}♂手机用户输入地址:м.43kanshu.coM

早上的时候,晨雾弥漫,我已经习惯了初冬这个不寒不热又是霜又是雾的尴尬天气,熟视无睹。

船夫家女儿做的潘托斯饺子还蛮好吃,馅儿包的是酸菜和香肠,先用水煮,浮起来以后用点黄油煎炸,泡在酸奶油里,比起我万年的鸡蛋培根面包麦粥早点来说算是美味了。

种小麦的农耕民族都会有些共同点,比如制作各种面条烧饼,把肉和菜包在面皮子里做成菜,夹着也成,然后当你周游世界时,就会有各种既视感。

“昨夜有发生什么吗,席恩?”我问道,这葛雷乔伊家的小伙子正在忧郁地品尝风干肉,配着背景的浓雾,这模样就像是有什么少年的烦恼似的。

“没事,头儿,睡得好,吃得香,啊,对了,那帮仪地人给你送来了一挂狼皮,说是昨晚的猎获。”

马屁精,就很怪了,其他仪地人也没这样啊,这个阿俊到底是靠的什么当团长的?

“挺好,”我表面上倒是没什么厌恶,“可以做一袭披风。”

阿俊。

我下意识地向后望了一眼,后头的阴影隐约,那是卫兵们的小船,看起来很平静。

那就是“心脏树”和我说的邪恶所在:狮头印章被装在一个厚重的盒子里,跟在队伍后面,在那天之后,铁盾团的八百名士兵和六百多闲杂人士在岸边行进,我的卫兵依旧在船上,双方相互隔开没有混在一起。

虽说他表示有意投靠,可是我不敢放心。

依照迷宫营造者的说法,那个印章对人有害,他看起来也确实是个口蜜腹剑的奸诈角色,不提防才是怪事。

因为铁盾团的加入会给我带来东方的技术和战术,所以我不可能立刻就对阿俊动手,至少一直到女王堡时,我们看起来都得很和睦。

咳!绝对不是因为我人生中第一次遭遇舔狗。

“伯比尼达,”我招了招手,这个书记官精神不振,看起来比我孱弱多了,“明天,你和一群仪地人一起前往科霍尔,将他们交给科本。”

“科本,是那个快秃顶的老头儿?”他记录,“您需要传达什么命令吗?”

“没有,你到了以后协助托马德爵士管理那座城市,”我交代“等战争结束以后再去南边。”

伯比尼达是瓦兰提斯人,我自然不可能安排他加入南方的战事,否则,如果他出现在赛荷鲁江附近的前线的话,要他忠于祖国还是忠于我?即便忠于我,如果他被瓦兰提斯人看到,他的家人怎么办?

家庭、忠诚,我不想考验这些对人来说很重要的因素,在未来,如果有和瓦兰提斯的和平谈判,我还需要他呢。

看来我还不够腹黑,否则按照前世古代的套路,就该设计让他为我效忠时被瓦兰提斯人看到,害他的家里人被杀光,死心塌地追随我才对。

算了,这毫无必要,我只行必要的残酷之事。

“啊,对了,尊者。”伯比尼达突然低声。

???尊者?虽然我是没胡子的“大胡子僧侣”,可是这么喊我我感觉很奇怪。

“你想表达什么意思?”

“你是大胡子僧侣,对吗?按理来说,诺佛斯应该派遣一队圣奴卫来保卫你的安全,为什么——”

“因为他们并不想要我当大胡子僧侣。”这很明显,我解释道,“所以,只有在毫无选择的前提下,他们才会心甘情愿。”

“你是说——”

“他们会想要找一个本地修士,去寻找诸灵之眠,然后面觐过神,成为大胡子僧侣,这个修士说不定会是受哪个总督操控的,毕竟僧院和教团都死伤殆尽,这正是成为诺佛斯幕后主人的大好时机。”

没错。

有一个浅显的道理:当一个人被杀死了之后,谁会是得利者,谁就可能是幕后真凶。

诺佛斯这一场政治刺杀也是同一个道理,毕竟无面者也是要有人雇请,才会去杀人的。

我甚至可以想到,某个总督在背后操纵“破马者”和“咸石”,让他们冒犯大胡子僧侣的权威,自己渔翁得利。

他自己豢养了几个年龄、辈分以及资格都正合适的修士以来代替大胡子僧侣的位置,从而控制诺佛斯,他养的那些和尚很可能是他的子嗣,或者聋子、瞎子、哑巴,再或者就是弱智。

所以,在我离开以后,在“破马者”出征以后,一切强力的对手都不在诺佛斯,干扰他的计划,于是他或者他的同党此时可能会“惊奇”地发现一个本该参加遴选的僧人在外苦修,或者被遗忘在了哪里,然后让他通过道道筛选,去神庙堡垒的最深处,诸灵之眠,面见真神。

我大概知道这个总督是谁,确实很厉害,从头到尾都没有暴露,掩藏得最深,小动作最阴沉。

只可惜,这是世俗的智慧,他大概过不了真神那一关。

但是,

谁知道那些住在诺佛斯数百年的家族都知道些什么,有什么知识?

说不定有作弊的技巧,或者知道如何通过群星之门呢?

算了,我作为一个外人,冒然夺走了领袖的头衔已经很让人侧目了,不可能真正的介入诺佛斯的内部事务。

即便有一个诺佛斯总督想要扶持自己的大胡子僧侣,那那个总督和他要支持的僧人也是诺佛斯人,是他们的自己人,而不是我这样的外人。

来自洛恩王国的红王就算揭露了什么阴谋又怎样?人家诺佛斯山民顶多说一声感谢而已,甚至私底下还能觉得你是栽赃的,如果那个策划了一切的总督再打打民族牌和悲情牌,那更可能是要不了了之。

作为一个外人呢,我就要有外人的样子,攫取自己所需要的利益,完了立刻走人,别让人忌惮。

等他们自相残杀之后,我再去收拾尸骨,还有诺佛斯的山河。

啧,说到束手旁观,我又想起来无面者来自布拉佛斯,要请出他们可不容易,会不会某些总督已经和布拉佛斯人暗中达成了协议?

“你提了一个不错的问题,很不错,”我拍拍伯比尼达的肩膀,他八成没想到一个顺便的疑问会让我想到那么多,

“谢了,小伯比。”

“小伯比?!”他迷惑地看着我,“是我吗?”

“我的国王,铁盾团团长阿俊来了,带来了猎物和酒水。”

“我在船舱里见他,把吃的分给卫兵,先验毒。”

“伟大的英明盖世的国王啊!”他一进来就趴在地上。

“阿俊团长,”我烤着火,“适当的奉承有利于增进君主和臣民的关系,可是过度的奉承只会让我怀疑你另有所图。”

我指了指外头老实巴交的铁盾团虞侯,“正常一点,和你的手下一样,我从不忘记恩惠和功劳,这就是我会成为红王的原因。”

才怪。

虽然如此说,不过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人生,我不了解他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性格,如果妄加评判,不过是徒显自己幼稚罢了。

“小人物有很重要的事情要禀报给您。”

啊,戏肉在这:“请说。”

“群星就位教愿意以您的名义而战,并成为您最忠心的臣仆。”

原来是群星就位教。

“是不是那个女人叫你来的,贝乐丝,对吗?”

“她在洛伊拿人的节庆之都洛伊拿等待您的大驾,并有要紧的消息报告您。”

我想起了凯歌堡被烧毁的事件。

“我会一路直奔凯歌堡,我在那里见她,”我将旁边高脚杯里的酒一饮而尽,站立起身,“来,引见一下你的手下,让我知晓知晓我未来的士兵和军官都叫什么名字。”

灯火照亮夜空,号角吹响在冷风之中,星火闪烁在河面上,缓缓启动,这是从女王堡前往诺佛斯的船只,我命令群星就位教教徒阿俊跟随我,让他的仪地军队护送运粮的商船前往诺佛斯。

“我希望您能履行自己的承诺,虔敬的,神佑的,光荣的,永远威严的胜利者。”伊利里欧站在我的身边,这个拥有一头金发和分叉胡须的前佣兵是我在潘托斯认识的当地总督,我登陆厄斯索斯时遇到的第一个本地贵族。

阳台还算安静,不过在我们身后,一场喧闹的宴会正在进行,来自维斯特洛的吟游诗人刚才还试图勾引我,亚里安难得的体现了一丝雄性的尊严,给了他一记右勾拳。

“这不仅取决于我,也取决于你,总督阁下。”我回敬道,“我需要潘托斯的配合。”

“什么配合?”他那像是粗胖毛毛虫的五指停了下来,不再把玩铜杯子,“就是说我们要再来一场交易?”

“我掌控了洛恩河的中游还有科霍尔,在我的境内,我保证坦格利安的安全,也可以容忍他们惹是生非的龙,这是首先的内容。”

“我想,”他双手互握,“魔龙翱翔之时,恐怕您的选择不多。

至于您首先的内容,我们之前大力地支持您和您的领地发展,这应该足够抵偿红王如此浅薄的付出了吧?要知道,有不少总督很担心洛恩王国会吞并我们的潘托斯,他们甚至想向布拉佛斯请求援助。”

“如果你们真要插进布拉佛斯合我们的冲突,那战争就会在潘托斯发生。”

他没有因为这一句警告而动容:“我们的东方是您的女王堡,北方是布拉佛斯海岸,恐怕我们在你和布拉佛斯的争端里无从选择。”

“接着说下一条,我会在七国移民中宣传你的丹妮莉丝和伊耿,届时任由他们组织军队去帮助坦格利安复国,如果你想说仅凭天上的魔龙就能感召一大批人的话,要记住,有我的默许和没我的支持,可是两回事,他们都在这里安居乐业了。”

“感谢您的慷慨,”他叹息道,“我应该做什么?”

“盯好布拉佛斯人,告诉我,潘托斯有哪些贵族和他们是一丘之貉。”

他临走时,我不忘礼貌一句:“替我向潘托斯亲王问声好。”

“他?那个可怜的贵人死定了。”

“你们又招惹神怒了?”我扬眉。

他给了我一个无奈的笑容,耸了耸肩:“人们说这个反常的寒冬都是他的错,所以,三天后他会被割掉喉咙。”

潘托斯人的奇葩习俗,当他们认为诸神在生气时,就会割掉潘托斯亲王的喉咙,以求诸神息怒,尔后再从四十个血统高贵的家族中选择一位成年男子,来当下一位整个城市的替死鬼。

“可怜人,”我不认识那个亲王,没必要让自己的同情心泛滥,“帮我叫一下达蒙,我的洛恩地总督。”刚封的。

闪亮登场的男人依旧俊朗,并且笑嘻嘻的,乐观得如同过去,就像是,我当年第一次从恐怖堡出发去白港的那天。

现在想来恍如隔世。

“无面者会杀了我,对吗,小姐?”他来到我身边倾身靠在阳台的栏杆上。

我实话实说:“并不一定,但是你处在我们和布拉佛斯交锋的前沿,如果与瓦兰提斯的战争过于顺遂,确实有可能。”

“凡人终有一死,小姐,我自草垛上出身,没有父亲,母亲是个远近闻名的裱子,现在的生活已经足够好了。”

“我从没听你说过你父母的事。”

他点了点头,“我亲戚,一个堂亲介绍我进恐怖堡当侍卫,虽然您父亲如此可怕,不过这可是一份肥差。”

“你说你没有父亲?”

“我母亲以为自己长着一张不错的脸,就可以成为夫人或者小姐,一个天真的蠢女人。”

达蒙陷入回忆。

“十六岁时开始,她家里的男人和女人在田里劳动,没工夫管,这个婆娘就去瓦雷利亚大道边上,勾搭路过的骑士或者商人,张开腿让他们上,有时那些老爷们好心留下几个铜子儿,再或者用花言巧语抵漂资,

有时只有几个耳光,然后就有了我。”

达蒙轻描淡写地摇了摇酒壶,喝了一口。

“她死的时候是在白港的巷子里,

感谢你,她尸体被发现之后的第三天我陪你来白港做事,

然后附近的人告诉我八成是一个西境的吟游诗人干的,一个弹不好鲁特琴的摔跤好手,有褐色的头发,声称自己的外婆是兰尼斯特的私生女。“

“啊,我想起来了,有年你请假消失了两个月,说是去帮亲戚打理林场,是去帮她报仇?”

他不屑地笑了一下,“谁会帮伎女报仇?下贱,

我是去替我家这个老婆娘讨要漂资,那个卷发漂走了她的命,当然要付出自己的贱命一条。”

这个舞蹈家,讨厌自己的母亲,同时又爱她。

我点了点头,没再置喙他的私事,“我需要你在女王堡的村子里,宣扬坦格利安的名声,着重宣传丹妮莉丝,少提伊耿。”

“伊耿?”他蹙眉。

啊,对,我不该知道伊耿·坦格利安还活着,毕竟现在这小子隐名换姓,自称是“小格里芬”。

我敲打着石头护栏,“那就不提他,啊,只说一下这个名字就行,着重丹妮莉丝,就说,她是铁王座的命定之主。”

“好的。”

“另外,小心布拉佛斯,去找个婆娘,留个后人,这个月之内。”

“这是天杀的命令?!”他夸张地问,“我这二十多年起码睡过一千个女人,现在我的处女国王要我去结婚?她连男人的下头都没见过!”

哇!这个人!

“你们当年洗澡我把过风,傻子,什么玩意儿没见过?听好,我需要一帮世世代代传承的贵族,作为我后代的忠臣,我不想再听到像是佛索威爵士那样死得空空荡荡的事儿,所以,留后是你的使命,这是正事,事关王国和未来。”

“好的,我的国王,”他发出无奈的叹息,“诸神哪,我居然在听一个处女讲留后,她语气还挺老到!”

第二天,我在女王堡接受民众的呈情,伯比尼达和仪地的工匠与铁盾团家眷前往科霍尔。

他们走了,带着可能会有的未来。

而我,有一场战争需要面对。

“拿下阿俊,我们去南方。”

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提示:浏览器搜索(书名)+.{完,本,神,立占}可以快速找到你在本站看的书!

温馨提示:方向键左右(← →)前后翻页,上下(↑ ↓)上下滚用, 回车键:返回列表

投推荐票 上一章 章节目录 下一章 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