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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奇幻 > 恐怖堡的女儿 > 第72章 林边村—逝者再起

四具尸体摇晃在大橡树上,结实的绳子发出吱呀声,无情无义地,如钟摆一般,在红霞之中投下晃动的影子,没人哭泣,没有送终,他们的亲人已经被仗势欺人的同乡和邻居打跑,行李只有衣物和几个铜星。

其屋子里的财务沦为对我的孝敬,或者,被村中人瓜分,劳碌一辈子辛辛苦苦攒下的一点家底,算是半分都不剩下了。

这就是,触犯权威,得罪自家庄园骑士的代价!

当夕阳笼罩这片林边大地时,白天的祸乱,已经被我的林边村领民收拾干净,死掉的劫匪被一把火烧光,草草撒在了一颗老柳树下。

两棵树,一棵橡树,一棵柳树,分别算是无人收尸,无人掩埋的遗体,最后的墓碑。

村子里没几个死难者,毕竟土匪目的不是求命,是求财,尽管如此,还是有三个人咽了气,加上新娘被抓走,这场婚礼算是完蛋个彻彻底底。

已经死绝的那家有产骑士,住在一座古朴的圆形碉堡里,大小还比不上我当初在恐怖堡时的卧室,女儿塔。

我看着金牙城的珍妮,吃了一顿烤肉和炖菜,用的是碎干酪做的酱料,热气腾腾的麦酒,和山羊奶。

耳边听着的,是下厨人和一些老人家的哀求声:

“求求您了,我保证我们都是最忠实的人,否则就让新旧诸神一起,把我们的面粉变成木屑,让农工生病,厨子发烧,马驹夭折,树木枯萎,牛奶里全是鲜血!求求您,开开恩吧,爵爷!”

他们想要我召集民兵,呼朋引伴,率队救出新娘,最好是写信请求封君兰尼斯特,解决掉“秃鹫王”这股为祸一方的强盗。

现在,奴颜屈膝,你早干嘛去了?你们的兄弟、儿子、亲戚要谋害一个路过骑士时,你们干嘛去了?

我优哉游哉:“你们,可以让格林菲尔家族主持公道嘛。”

“不不不!”这老头正是开始时邀请我们的那个车夫,所以,我才没有粗暴地下逐客令。

其这脸色变得之快,真是辛苦这帮在贵族之间讨生活的黎民了:“格林菲尔过去和我们有矛盾,他们烧过弗农的果园,在巴特的磨坊里和我们大打出手,我们怎么会和绿地城狼狈为奸呢?”

脏水泼得异常快,也异常利索。

玩够了。

这帮匪徒,那个“秃鹫王”,可是和“鸦眼”攸伦·葛雷乔伊有关的,我哪怕不屑于理会这群小人,也得理会攸伦的布局

“他们在哪?”我问。

“他们似乎在西边——,额,老爷,我是磨坊主老巴特,”老车夫身后有个胖胖的男人开口了,易出汗的体质让这个胖子不断用发黄的亚麻毛巾擦自己的额头。

没记错的话,马匪也确实往西边跑了…我去凯岩城同样是去西边,顺路倒是顺路。

可以吧,庄园骑士的职责不职责,我红王倒是无所谓,可是攸伦·葛雷乔伊的话,我不能不理。

“他们在,——以前雷耶斯老爷,咳!逆贼雷耶斯家族的家堡,卡斯特梅。”

卡斯特梅?雷耶斯?!

“咳,咳!”珍妮正在喝山羊奶,听到雷耶斯家族和卡斯特梅的名号时,不禁呛到。

我也扬起了眉,下意识地。

哈?!

这就有意思了,别说我大惊小怪,那可是已经灭亡的雷耶斯家族,和他们的家堡,卡斯特梅!

没记错的话,泰温·兰尼斯特,已经把雷耶斯和其居所毁得寸草不生,因为雷耶斯乃是不服兰尼斯特的桀骜之臣。

“那里现在还有东西?”我赶忙问。

“前天,我赶车的时候,大路上有个骑士说,”之前请我们去喝酒的车夫老头儿,“他们盘踞在卡斯特梅的废墟上,无人去管。”

那么,可以去一次,如果凯岩城之旅顺利的话,不是为了这帮垃圾的新娘,或者伸张什么正义,仅仅是因为,“鸦眼”攸伦可能会有的险恶居心存在死灵师的那一点嫌疑。

我给出模棱两可的答复:

“或许我会去看看,这取决于你们的表现和忠诚,但是别抱希望,子民。”

“求您了,大人!”

入夜,我们在碉堡里就寝,我躺在属于过去骑士的卧室里待机,身上没有脱下铠甲,也没有卸去武器。

咚咚,房门敲响,“老爷?”

是珍妮·红宝石,金牙城的修女珍妮。

“怎么了?”我高声问道,“住不惯堡垒,喜欢住圣堂?”

“我,我睡不着,老爷!”

这是干嘛。

这丫头夜袭,给莫波一个太监尸鬼送福利?说这帮穷苦民众趋炎附势,有些过分了,唔…这大概算是,平民的智慧和买卖吧。

我是能保护她的骑士嘛。

“我有些担心…”她继续。

“进来吧,你担心‘兜帽王’莫甘?”我猜道,“兜帽王”莫甘,一个古代的先民国王,被兰尼斯特杀死的历史人物,据说是死灵师,会很多巫术。

门扉起开,她披头散发,浴后的模样十分清爽,黄铜色的头发散发晶莹,浅蓝色的眼睛,也挺动人,不得不说,洗澡过后的姑娘,总会让人食指大动,我红王也不能免俗。

珍妮期期艾艾:“还有,还有这个村子里的人,他们——”

害怕乡民?我之所以穿着铠甲,没下武器,也是担心夜里会有人来报复,不过——

我安抚道:“我问你,如果我们俩死了,你猜绿地城的格林菲尔会怎么样?他会很高兴,毕竟这样的话,又是他在管理林边村,他在收税了。”

“那不是更糟,那个,那个盖尔斯老爷,可能会出钱找恨你的人杀了你!”

格林菲尔会希望我死掉吗?会,但是,这不代表杀我的凶手,会有好下场。

“不不不,游戏不是这么玩的,他不会嘉奖杀死我们的人,不会,林边村的村民假如敢杀了我,那这个村子至少会被吊死一打人,以让格林菲尔家族对西境和邻居贵族,做一个交代。”

和平年间,暴民杀自己的领主骑士,这特么还得了?

在君临、旧镇或者其他的大城市,国王犯了众怒,被人给打死了,那之后可能会吊死一些人,也确实可能会没有任何追究,那是大城市,市井暴民惹起来谁都拦不住,连国王都惹不起。

可是乡野农村呢?杀光了再把人口填上就是了,领民是领主实力的基础,可是不听话的暴民,只会是领主的绊脚石。

敌对的领主或许会资助敌人手下的暴民寻衅滋事,杀害自己的领主,可是他们照样会处死这么干的暴徒,一点都不留情,考虑到得杀人灭口,恐怕资助暴行的领主杀起掀起暴行的人来,尤其果断。

前世东方的农民起义,看起来是反对地主阶级,可实际上对抗的,不过是朝廷官军和一部分团练,而西方的农民暴动,是货真价实地在对抗封建领主的一整个集团。

所以,即便子民们恨我,怕我,憎我,他们不敢碰我,别说我,连金牙城的珍妮,他们都得伺候得好好的。

想当初,我和撒拉过得也是这种日子,战战兢兢,给见到的所有人,穿着号衣,穿着铠甲,或者只是佩着长剑的人下跪,甚至,只是城堡里来的人,全都只能趴在地上,看他们的靴面。

她不安地入睡,在我的陪伴下,行吧,反正尸鬼莫波不需要睡眠。

第二天——

“什么都没留下,全尸不见了!?”

我端坐在碉堡的小小大厅里,声音十分惊诧!

这不怪我!

“是的,大人,”下头的人比我还紧张,“被吊死的尸体,死在劫掠里的可怜虫,尸体全不见啦!”

这算什么。

铁民所说的,逝者不死,必将再起,其势更烈?

这种诡异的事情,仿佛正在我耳边,意味深长地提醒:

死灵师恐怕确有其事!

估计就和那个“秃鹫王”有关。

幕后,很可能是“鸦眼”攸伦·葛雷乔伊的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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