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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尼斯港,兰尼斯特家族的狮子厅堂。
比起更加古朴的凯岩城,兰尼斯港中属于兰尼斯特家族的城堡,要更加奢华漂亮,这里长期由达冯爵士居住和管理,他们那一支是兰尼斯特家族中仅次于公爵主支和凯冯爵士的权贵。
这座兰尼斯港主人权势的象征,曾经被石龙重点照顾。主堡外花团锦簇的园子全被焚毁,几座塔楼也有焦黑的痕迹,熏香中也有灰烬的味道。再远处,夜已深沉,可整个兰尼斯港人心惶惶,一片不安,依旧未睡,密集而凌乱的星星灯火,便是证明。
“艾德瑞克爵士。”
我听到老学士的叫唤,收回了端详窗外的视线,转身而问,“大人情况怎么样?”
“脑袋上的瘀伤还有一些身上的擦伤,他睡了一觉,现在在等你呢。”
没事就好,看来我把他踹开那一脚没把他踹死,也不知道该开心还是遗憾。
我跟在学士的身后走向卧房,在抵达那扇巨大的花雕狮纹橡木门时,正巧看到了——
一脸阴沉的御林铁卫队长,巴利斯坦·赛尔弥。
老家伙看起来很不高兴,手指把在剑柄上,只是瞧了我一眼,就拂袍而去,白色的披风在没有纹章的白色瓷釉板甲之后飘飞,他的步伐又快又稳,显然是刚刚与詹姆相谈不欢。
巴利斯坦,或许现在不该叫御林铁卫队长,而该叫女王铁卫队长了。
看来,丹妮莉丝已经向西境派出了使者,这不难办到,从外界到西境依旧有平静的黄金大道可走。
詹姆多半没答应,原因倒是很明显。
丹妮莉丝八成是因为知道詹姆·兰尼斯特曾经与巴利斯坦共事,而派出了这么个使者。
我可以想见,当她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巴利斯坦一定会告诉她,自己和“弑君者”这样背信弃义,谋杀主君的败类谈不来。
可是我们的龙之母没有别的可选,她前世的重要谋臣提利昂已经是我的红王之手了,她手下没有别的詹姆·兰尼斯特的老相识。
于是,更希望丹妮手刃仇人的巴利斯坦,来这里顾全大局,希望说服詹姆,他是个老人,不再年轻且血气太过方刚,表面上肯定有理有据,忍耐温和,似乎还是有点戏?
可是詹姆已经答应了效忠于我,且言出必践,他内心清楚巴利斯坦的真实想法,索性,激起“无畏的”巴利斯坦的怒火,让他自己滚蛋。
如果没料错,我缺席时,卧室里的事态发展,大概就是这样一个过程吧。
深夜里的白色大理石雕塑,静静地守候在卧室的门口,一面墙上挂着对称的红色纹章织毯,两头咆哮雄狮纹章间,是一副巨大的彩画,有些颜料新,有些颜料旧,显然画里开怀而笑的一家人生活的年代比较早。
红色的大床上,詹姆呆呆看着那幅全家福画像,他脑袋了脸上裹着绷带,脸上可见结了血痂的划痕,身上的亚麻衬衫皱巴巴的,我突然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上一次类似的场景,是我看望艾德·史塔克,啊,还有被野猪撞个重伤的劳勃,这两个男人的不幸多少都和詹姆有点关系,而今风水轮流转,轮到詹姆躺在病榻上了。
“先出去,”凯岩城公爵吩咐,“把门关上。”
“可是,大人,这位爵爷没缴械——”
“出去!”简单而有力的单词自其口中吐出,西境之主的气概尽显无疑。
仆人、学士和其他人鱼贯而出,只留下奢侈的陈设,淡淡的血腥味和孤单的受伤公爵,以及一具尸鬼,门被轻轻带上,四下再无其他人,我拖过一张椅子,发出尖利的吱呀声,让詹姆不由得龇牙咧嘴。
莫波坐下,端详着精神头不大好的凯岩城公爵。
“城里情况如何,卫兵说你打跑了那些石龙,受了重创,我看你似乎活蹦乱跳。”
城里如何?我回忆起自己一路上所见的愁云惨雾:“相当糟,下一次石龙再来,我估计民众会剥了你的皮,然后投降。”
詹姆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哈,我的民众可不是波顿家族的剥皮小丫头,他们只会砍了我脑袋,放到攸伦面前,然后亲吻他和他的龙的脚趾头。”
我用莫波的身体抱起手臂,看起来有些女人态:“我看到了‘无畏的’巴利斯坦,他是不是终于想通了,来这里清理你这个白袍败类?”
“你是想问我会不会向丹妮莉丝摇尾巴吧?”他直接戳穿我的意图,“那个女人承诺,只要我献出西境,以及兰尼斯特家族的效忠,她就恩准我披上黑衣,去北境吃雪。”他手枕脑袋,“然后,我就问忠心耿耿的巴利斯坦爵士:我杀死‘疯王’伊里斯的时候,你在哪里?啊,我忘记了,你已经在三叉戟河向劳勃·拜拉席恩投降,只是投降而非弑君,您果然要比我忠心一百倍,要我说,我不但杀过国王,还睡过国王的老婆,我觉得丹妮莉丝该害怕才对。”
卧槽,这嘴巴毒的。
“她估计是找个丈夫,我估计也是,没看出来你和蓝礼还有点共同点嘛,詹姆。”我调侃,“你就这么把你和你姐姐乱伦的事儿捅出去了?”
“这事儿我记得你知道的。”他瞧了我的眼睛一眼。
“是的。”我承认。
“而弥赛菈也当不上女王了。”
“恐怕不行,不过当王后还是有可能。”如果我的孩子以后戴上王冠,而且是男性,和弥赛菈结婚不是一件太坏的事情。
“别,”他摆着手,“别提王后(queen,在维斯特洛通用语中和‘女王’是同一个词汇)这个词眼,我恨这个单词,瑟曦、弥赛菈、丹妮莉丝,我耳朵已经起茧,这个世界什么时候这么厌恶男性称王了?”
“这个就很没办法,”我两手一摊,“五王之战里的雄性领袖死得一个不剩,现在独立一头的男人就只有维拉斯·提利尔,你和铁国王攸伦。”
“残废、叛徒和疯子,”他笑了,“那一个死灵师女王和这些愚蠢的男性比较起来,还算是英明而威武喽?”
我耸了耸肩,“这话可不是我说的,关于兰尼斯港的安排你有什么打算吗?”
他递给我一封信,“金牙城来信,北方派来了使者,由富有荣誉感的艾德带队,他们说史坦尼斯已经死了,所以,我可以把驻扎在金牙城的五千兵马调回兰尼斯港。”
“有考虑过让河间、北境和史坦尼斯的军队助战吗?”我问。
“不行,”他断然拒绝,“和平是看在你的份上,借兵纯属无稽之谈,我还要说服我的封臣和亲戚,向你效忠的事儿。”
“这个很容易,”我轻笑一声,“你的西境忠臣们会觉得这是你在向我借势,以在面对铁民的石龙时,不会被丹妮莉丝或者河湾人背后偷袭,甚至说服那些和河间有深仇大恨的人也很容易,毕竟对付攸伦·葛雷乔伊才是当务之急。”
“是啊,”他发出一声叹息,“我可是大名鼎鼎的‘弑君者’,谁会相信我一直忠诚。”
“我可信着呢,你是个骑士,詹姆。”此话真心实意。
“我是个姐姐和女儿在你手上的可怜虫。”他对我的肯定之语不屑一顾。
“那对凯岩城公爵来说不算什么,不管是女儿还是亲戚配偶,只要伸出手,到处都有。”
“可她们对詹姆来说就是一切,”詹姆摇了摇头,“好了,忠实的艾德瑞克爵士,你去帮我应付一下我的前白袍弟兄,等到大军召集——”
“实际上,”我打断他的话,“我已经知道攸伦可能在的地方了。”
“什么?”他蹙眉,“你的意思难道是说,直接去杀了他?”
“我向蛤蟆巫姬了解到了他的位置。”
“预言?预言可是疯马,谁都说不准会往哪里跑,”他警告,“没有预言是可靠的。”
“蛤蟆巫姬透过攸伦的兄弟维克塔利昂的过去,了解到攸伦在派克岛有一个…用来囚禁折磨人的秘密小基地,”我没理会他,“只要你击穿堵在港口的铁舰队,派兵吸引住铁民的注意力,我就有把握混进派克岛,把攸伦杀掉,估计你的卫兵没告诉你,他已经受伤了,不会是我的对手。”
说起来,维克塔利昂还真是惨,被自己兄弟折腾得像一只“伤痕累累的野猫”,这是蛤蟆巫姬的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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