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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奇幻 > 恐怖堡的女儿 > 第124章 君王港——你来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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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吉蒙德船长并未继续和他的爱船,或者依照铁民的德行来说,爱妻“银鳍号”呆在一起,而是回返自己小得可怜的波特利家族堡垒。

我发现男人娶老婆的口味真的很奇怪。你看,铁民喜欢娶自家的船,骑士喜欢讨自家的剑,厄斯索斯的圣奴卫热爱他们的长斧,纷纷声称这些男孩的玩具才是自己一生的伴侣。

难以理解,我是绝对不会把尸鬼或者死灵术,或者什么心脏树死灵师摩根之类的东西当老公看的,当然,当我老公风险可不小。

君王港的喧闹一直持续到后半夜,灯火渐熄,这里复归沉寂。

我终于有机会为非作歹了,一队巡逻兵走过后不久,手一撑堤,整个人翻上了岸,停靠在自家港湾里的“银鳍号”并未燃起灯火,也没安排值守,在漫长的航行之后,水手们巴不得睡一个好觉,或者找个女人、男人之类爽一把,甚至可能都不在船上。

这就给了我找回自己器物的机会,如雷鼾声此起彼伏,我顺风顺水地在压舱石之后,取回自己的包裹和瓦雷利亚钢剑。

毫无疑问,“银鳍号”的船员和他们的船长吉蒙德伯爵,绝对不会认不出莫波这具可怖的尸体,所以我还需要一些什么掩护…

重新回到岸上,我装作夜里没住处的水手,明目张胆地逡巡在街道中,“银鳍号”没把我的消息透露出去,我可以明目张胆,个别那艘船上的水手,完全可以直接动手,没多少目击证人,没屋檐的流浪汉,在这时候也睡了。

踏踏踏!

临近的光亮是身披波特利绿底银鱼家徽的士兵,火把朝我这举了一下,之后,他们就对我熟视无睹,似我这样一无所有的新手在君王港并不罕见。

要不要对他们动手呢?

我还没来得及出手,一间大棚的门突然洞开,“干他娘的海怪。”这是一个个头很高的男人,我几乎以为是魔山复活。

“干他娘的海怪!”其手下举杯饮尽,乒乓铛啷!所有的木酒杯都被扔在棚屋的灯光中,大约有五个壮汉鱼贯而出,是一队喝得脚步飘忽的铁民,碰!高个儿那个一脚把门关上。

火光燃起在这些人手中,巨大的阴影掠过我身边。

这数目太多…

突然,一声喊叫!

“等等!等等等等,”一嘴的酒气几乎喷到我耳后,“等,等等!那个人,站住!”

是在叫我?有什么不对吗?

我转过头,看到摇摇晃晃站不直的高个朝我邪笑了一下。

“嘿,”他叫住,“你的剑柄,我认识,那是鱼梁木,你在哪搞到的?”

“和北境打仗的时候,在狼林从尸体上扒下来的。”我回答,铁群岛和北境的战事过去并不太久,这个理由很充分。

他想干嘛,难道也想去买一把?北境那么远,可没快递送过来。

“我是温,温奇家族的马伦,你是谁,咸鱼崽子?”

又到了可以胡编乱造的自报姓名环节。

这回叫什么呢?

我说不准艾德瑞克算是安达尔人的名字还是先民的名字,我没见过叫艾德瑞克的铁民,还是别冒险,不过席恩和罗德里克这两个名字都有人叫,大概不会让人觉得古怪。

那我就是——“我叫罗德里克·派克。”语气不卑不亢,手指已经在剑上,我又弄了一个自己听过的铁民名字。

“派克?哈!派克,好姓氏,好姓氏,好…派克,你,你不配拥有这样的宝贝,送给我。”

哈?!

都没见到“金狮”的瓦雷利亚钢剑身,只是瞅到鱼梁木柄,就——

哦!原来是抢劫的!

“好啊,”我轻佻地展开双臂,摆出了邀请的姿态:“是铁种,就自己拿吧。”

“啊?个该射墙上的,你要跟我决斗,跟马伦·温奇决,决斗?你,你,你知道马伦是谁吗?”

“是个被射山羊屁眼里的。”我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干你那盐妾娘,来,来来来!决斗,决斗!!!”

这嘴巴怕是抹了毒药里斯之泪,让人肠胃相当不舒服,不宰了他不痛快!

正好,莫波很久没进食了。

不过,在码头边,巡逻兵和一群党羽的目睹之下决斗,这可不是什么好主意,他们如果看到尸鬼的面目,怕不是要吓得跳起来,顶到天上拉赫洛的圣土。

那么…激将?

我指向听到要决斗,从而停下的波特利家巡逻兵,“你确定要当着卫兵搞私斗。”

“我,我不怕!他,他们才不管,出,出镇!来,来,小杂种,给,给给我,出镇!”

还特地强调两边?

他的朋党幸灾乐祸地围住了我,似乎已经从这个马伦高的过分的个头上判断了接下来的胜负,要好好欺负罗德里克·派克一番,我感到有人粗暴地拉扯我的袖子,“别怂,别怂!”,还有人踢我的小腿,“去死,沙雕”。

我举起被踢的那只脚,

砰!

空气猛然爆炸!

一个正蹬,我将那个踢老娘的沙雕踹进了海里。

醉鬼们打了个激灵,蓦然沉默。

“走!”我催促,“出镇。”

“有,有意思!”马伦露出一个醉态可掬的笑容,“杀,杀了你,我,我要用,斧头柄,扎穿,扎穿你的屁,屁股。”

更有意思的,还在后头呢,马伦小甜心。

马伦的酒友们离我至少五尺,半个都不敢接近,我们就这样走进君王镇外,凄苦的贫瘠山丘之间。

我能感觉到这三个人的恐惧,声的三个口腔,干涩而胆战,使劲儿咽着自个儿的口水。马伦毫无心机地跌跌撞撞,浑然未觉。

四寂无人,大概是因为我刚才一脚踹飞一个壮汉的举措,陪同我们来此的醉鬼更加恐惧了。

“要,要不,比,手指舞。”一个酒朋建议。

和变得如此敏锐的我,玩手指舞?真是一个好馊的主意。

手指舞,是铁民的一种游戏,两个人,距离十米,相互投掷飞斧,必须接住或者躲过回旋飞来的斧头,不得挪动半步,只有当有人丢了性命,或者至少一根手指之后,才会决出胜负。

“好啊,”我伸出手,“斧头?”

马伦浑若未闻我和他朋友的谈话:

“只,只有阿莎、雅拉和,和伊伦的人,去,去了北境,还,还有攸伦的狗,你不是,攸伦的狗,你是谁?!”

“如果我是阿莎的人呢?”

“放屁!”他露出一丝看破的微笑,“阿莎,阿莎那个骚娘们儿,早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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