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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正七年的第一场雪下了一整晚,到清晨方才牵扯不清地渐渐止住。天色被雪光映得额外明亮,即便隔着窗帘床幔,也足以让人看清身边的一切。
平宗就正在盯着身边的女人出神。身下到处都是一夜荒唐的痕迹,衣物凌乱地抛在床下,被褥堆在脚边,床幔只有一半放下,另一半晃悠悠挂在黄铜鎏金的钩子上,还在无风自扬。床单早已经皱得不成样子,被那个女人卷在身下,与两条雪白的大腿纠缠在一起。她的右脚脚踝系着一个银质的铃铛。平宗的目光顺着她的腿向上看,白皙滑腻的肌肤比外面的雪色还要刺目,她趴伏在床上,腰肢柔软纤细,从臀到肩形成好看的起伏线条,圆滑的肩膀一半裹在绫缎床幔的后面,乌黑的长发披散,遮住半张面孔,却遮不住她又长又翘的睫毛。
平宗顺手拨开她颊边的发丝。天光落在她的头发上,形成一层近乎深紫的光晕。她脸上还带着没有完全褪去的潮红,感受到他从头发滑落腰间的手,猫儿一样睁开眼,冲平宗露出个慵懒的笑意来。
“你是谁?”他欺身过去,趁着她翻身整个人覆在她身上,手游走在她的胸前,贴近耳边低声问。
她却狡猾地躲过他的挑逗,小鱼一样从他怀中滑了出来,扯过缎被盖住身体,“我?我就是我。”声音娇慵,听得平宗心头猫挠一样骚动不安。
“是问你的名字。”他哪里容她逃脱,握住一只白玉一样的脚踝,顺着小腿肚细细密密地亲吻,一边锲而不舍地追问:“你叫什么名字?”
“一定要有名字吗?”她似乎有些不以为然,却也并不再坚持,目光落在窗外积雪的屋顶上,说出自己的名字:“初雪。我的名字,叫初雪。”
“姓什么?”他并不满意,一定要弄个明白。
有那么一瞬间,她的表情变得透明,但随即那种慵懒的笑意又回来,眼波流转,手从他的脸颊一路轻拂到胸膛前,手掌按在他心跳的地方,淡淡地说:“没有家的人,也没有姓。要不然你帮我想一个吧。”
他于是哈哈笑了起来,“这样倒是洒脱。不如就姓玉吧,像玉一样温润诱人……”话到后面变得含混,他忙着去品尝像玉一样温润的肌肤,有些无暇他顾。
她搂紧埋在自己颈侧的头,手插进他的头发里,咯咯地笑,像个耐心的主人纵容宠物与自己的亲昵,声音却出奇地冷静:“我姓叶,树叶的叶。”
但主人不会一直耐心下去,她只给了他一小会儿时间,随即便推开他,翻身下床,脚踝上的铃铛响个不停。平宗不满足,抓住她的胳膊问:“你去哪儿?”
叶初雪回眸一笑,长发落在肩上,越发衬得她肤色如玉,“去嫁人。”
晋王平宗遇见这个女人,是在长乐驿。
长乐驿距离昭明五十里地,平宗带着亲卫巡视沿江各处布防已经出来了半个月,昭明是最后一处关防。天气渐冷,按照计划,这次巡视完后,他就该将驻跸转移到龙城去。北方严寒,入冬前有太多的事务要处理,身为北朝的摄政王,军政大权都在他一个人手中,很多事情却不得不亲力亲为。
平宗少年时是军旅出身,此后虽然高官显贵,养尊处优,却始终保持着军人的干练风格,巡视布防照例不用车驾,只带着一百二十名贺布亲卫纵马奔驰在长江防线上。丁零男儿,各个都是天生的骑手,摄政王麾下自然都是最好的天都马,日行百里毫不在话下。他们一大早从临川出发,计划在长乐驿休息,要赶在天黑前到达昭明。
那个女人就出现在长乐驿。
一群汉子都又累又饿,闹哄哄在馆子里吃着羊肉汤饼,平宗自然不跟他们一起,但也只是用屏风围出个隔间来,让两个亲随伺候吃饭。吃的东西也没有太大不同,照样是羊汤面饼,只不过装羊汤用的是细瓷碗,面饼被切成了整整齐齐的菱花形状,盛在盘子里送上来。驿丞干了一辈子,眼睛毒得很,虽然不知道他的身份,但光看这阵势也知道是个得罪不起的人,专门命人温了酒给平宗送来。平宗却自律甚严,这一趟出来约束这帮亲卫白天不能喝酒,自己自然也不能破戒。
“楚勒,去把酒退了,咱们不喝。”他埋头喝羊汤,头也不抬。
驿站小二手足无措,连忙解释:“这是我家驿丞大人额外送的,大人……”他嗫嗫喏喏有些说不下去。
平宗抬头看了他一眼,知道是怕回去被上司责骂,冲楚勒使了个眼色。楚勒会意从怀中掏出两枚铜钱,拇指一弹抛给他:“接着。”
小二惊喜,连声道谢。
突然听见有个女人笑道:“好酒不能温两遍,退了岂不可惜。”
原本热闹的外间突然变得鸦雀无声,只有一只铃铛,随着脚步起伏轻轻响动。那个女人就这么赤着脚,披着发,带着她脚踝上的铃铛,穿过一百二十个汉子火辣辣的目光,走进了平宗那个小小的隔间。隔间里只放着一个矮几,平宗趺坐在几后,眼看着这个长衣飘飘的女人走到矮几的对面侧坐下,身子软软地靠在矮几上,笑眯眯地问他:“将军这酒要是不喝,可不可以赏了我?”
最先反应过来的还是楚勒,他和另一名亲随焉赉几乎同时动作,一起扑上去把那个女人架开喝问:“你是什么人?哪儿来的?想要干什么?”
平宗眯着眼不动声色地一边瞧着她一边吃汤饼,外面的贺布亲卫听见里面的动静才回过神,立即涌过来十好几个人,都被他没好气地挥手斥退:“吃你们的去吧,她要是个刺客这会儿早就得手了,还等你们来?”
那女人毫不反抗,一任楚勒和焉赉把自己全身上下摸了个遍,秋水一样的眼睛只在平宗身上打转:“还是殿下明白事理,不过是来讨口酒喝,这么大惊小怪,真让人伤心。”
楚勒他们没有搜出任何结果,不知道该如何处置,只能讪讪地掰住她的双臂等待平宗发落。
“行了,她要想对我不利,只能用头发把我勒死。别大惊小怪的,都下去吧。”平宗打发走楚勒焉赉,又上上下下地打量她。显然那两个人毫不怜香惜玉,把她的胳膊给扭痛了,正带着些微委屈的神情揉自己的肩膀。平宗拿过一只空碗,把酒倒进去,往几上一放,“不是要喝酒吗?还站着干什么?”
她挑剔地看了一眼,皱着眉:“虽然不是什么好酒,可哪儿有用碗喝的?”
平宗呼噜呼噜把羊汤泡饼一口气吃完,才淡淡地说:“军中都是这么个喝法。再说,是你找上门讨酒喝,给你什么你就喝什么吧。”
她眼波流转,似笑非笑地看了他片刻,点点头:“有道理。”说完捧起碗仰头一口气把酒喝了个精光。
这回平宗轮到动容了。乡野间自酿的酒大多粗烈,即使丁零的汉子也未必能这样鲸吸长川地灌下一大碗去。他目光如炬,早已看出这女人手脚皮肤白细,面容保养精致,骨骼匀细,与北方妇人绝不类同,大概猜出应该是从江南来的,倒是没想到喝起酒来如此豪爽。
“有意思!”平宗向前用手肘支在几上,伸手捞起她一缕头发,送到鼻端嗅了一口,问:“酒也喝了,你还想要什么?”
女人目光灼灼,带着一丝挑衅:“你!”
于是便有了这一夜的荒唐。
平宗觉得自己异常大方,满足那女人的每一项要求。为了她甚至改变行程,当日就屯驻在长乐驿,不急着往昭明赶。然而一夜风流之后,换来居然是嫁人两个字,看着那女人穿好衣服往外走,他气得几乎要笑出来。“你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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