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住我跟你说的,见到塔亚纳利大人不用说话,保持沉默就好。”麦伊莎帮雒卅打理了一下身上穿着的干净长袍,“嗯,你换上正经衣服还是蛮帅的嘛,不错不错,就是头发长了些,以后带你去剪剪。”
雒卅看着自己身上的衣服,非常合身,也非常舒适:“塔亚纳利是个怎样的飞升者?”
“比娜迦内卡温柔多了。”麦伊莎笑笑,领着雒卅走过长长的走廊,来到了一间休息室。
一入门,雒卅就发现了不对,这个房间太大了,光是门就有三人高。
“专门给飞升者修的……”雒卅走进去,迎面就看到一个正盘腿坐在地上的武人。
他有一只猎豹的头,浑身的毛皮乌黑油量,充满着强大的力量,只是坐着就和雒卅差不多高,他正闭目而坐,不知道在干什么。
“你又在冥想了。”麦伊莎道。
黑豹睁开眼睛,苦笑地看着麦伊莎:“我刚刚进入状态,你就给我打断了。”
“别试了,你天生就是个上战场的命,不可能像大学士那样入定的。”麦伊莎笑道。
雒卅看着黑豹,这个叫塔亚纳利的飞升者确实如麦伊莎所说比较随和。
“唉,大学士那样的境界我自然是比不上,但也不至于冥想都不行吧。”塔亚纳利喉咙里发出一些咕噜声,他转头看向雒卅,在看到他脸上的太阳烙印后有些惊讶,“麦伊莎,你别告诉我你找的男人是这个奴隶。”
“哎哟,当然不是了,他只是我收的男奴而已。”麦伊莎拍了一下塔亚纳利,道,“我怎么可能和一个奴隶成婚呢?”
“她想让女皇和奴隶成婚……”都都都都四武雒卅心道。
“嗯……”塔亚纳利仔细看着雒卅脸上的烙印,“这个形状……你原本是干重活的奴隶吧,身体还挺强壮,倒是少见。”
雒卅低着头不说话。
“塔亚纳利,我们接下来去哪啊?”麦伊莎问道。
塔亚纳利不再看雒卅,一个奴隶就算特别些也不值得他关注:“回皇城,我们在大漠游历的日子也不短了,是时候回去面见女皇陛下,正好庆典也要开始了,我还在想要准备什么礼物女皇陛下才会开心。”
“准备个男人怎么样?”麦伊莎笑道。
塔亚纳利抬起头:“你也知道了?太阳长老会让女皇陛下结婚的事情?”
“长老会这次很坚定啊。”麦伊莎道,“女皇陛下看来这次是非结婚不可了。”
“哼!”塔亚纳利怒道,“长老会那些家伙胆敢逼迫女皇大人!真是胆大包天!”
雒卅微微抬眼,心道:“看来麦伊莎说的没错,飞升者确实大部分都是亲近女皇一派的。”
雒卅虽然保持沉默,但他却没有闲着,一直在察言观色,从中学习。
“我倒觉得女皇陛下结婚对帝国是好事。长老会逼婚的手段是不大好,但女皇陛下一直没子嗣也不大好。”麦伊莎道。
塔亚纳利似乎被说服了,他垂下头:“我又何尝不担心这件事,但我们又能做什么呢?我只是一介武夫,或许只有大学士才有办法吧……”
麦伊莎摸摸塔亚纳利的手臂,表示安慰:“对了,我这次来是想跟你说我想要离开你一段时间?”
塔亚纳利奇怪地看着麦伊莎:“离开?这么突然?庆典就要开始了。”
“庆典我自然是不会错过的,我还想吃皇城卖的油炸点心呢。”麦伊莎指着雒卅,“不过我想带着这个男奴去玩玩儿,他说的那个地方很好玩,我想去看看。不是很远,我来得及在庆典开始时回皇城。”
“你啊,还是那么贪玩。”塔亚纳利宠溺地看着麦伊莎,“行,你去吧,我就先带着其他人回皇城了,须宇炎也和我一起去,你自己悠着点。”
“没问题!”麦伊莎拥抱了一下塔亚纳利,带着雒卅离开了。
“你和塔亚纳利好像很亲近。”雒卅看着麦伊莎。
“毕竟当了他这么久的载命人了,很熟。”麦伊莎笑道,“你可别见了塔亚纳利就认为所有飞升者性格都那样哦,大部分都和娜迦内卡那样难搞的。”
“塔亚纳利为什么这么温和?”
“他其实以前也很莽撞易怒的,不过大学士改变了他。”
“大学士?”
“一个飞升者,影响力很大,等我们去了皇城你就会看到了。”
雒卅点点头:“我们接下来去哪?”
“按娜迦内卡说的啊。”麦伊莎拿出一个蛇形令牌,正是娜迦内卡给她的,“我们去见她的兄弟姐妹,她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都是飞升者,我们先去见她的弟弟,他的宫殿有点远,但骑拉莫斯的话一会儿就到了。”
“她的弟弟是谁?”
“一个蟾蜍飞升者。”麦伊莎鼓起腮帮子模仿蟾蜍,样子娇俏得雒卅都有点点心动,“他叫韦鲁斯。”
……
韦鲁斯双手背负在身后,看着麦伊莎手里的蛇形令牌,为了面见这两个人,
他刻意支开了所有宫殿里的仆人。
“你是塔亚纳利的载命人吧。”韦鲁斯问道。
“是的。”麦伊莎行了个礼,“娜迦内卡大人应该已经通知了您那件事吧,我正是为此而来。”
“唉……姐妹,你怎会想做这样的事……”韦鲁斯低叹一声。
韦鲁斯的脸果真是一只蟾蜍,但和那些野外的蟾蜍不一样,没有满脸的疙瘩,也没有浑浊的双眼和肥胖的双颊,取而代之的是锐利的眸子和硬朗的面部曲线,雒卅反而觉得比起蟾蜍,他长得更像一只飞龙。
雒卅见过飞龙,拉莫斯曾经和一只飞龙争抢一颗橄榄树,两个强大的生物打得昏天黑地,最后拉莫斯付出背上尖刺断了十几根的代价把那只飞龙打跑了。
韦鲁斯抬起头:“我并不支持我姐妹的这个想法,这是在欺瞒女皇陛下和长老会,但这件事如果做成,确实对恕瑞玛有益,所以我会帮你们。”
“那事不宜迟。”麦伊莎道,“我们要做什么?”
“娜迦内卡让我锻炼这个奴隶,争取在庆典之前让他拥有百步穿杨的射术,博得女皇青眼。”韦鲁斯看着雒卅,“不过射术之艺极为复杂,你能学到什么程度我并不能保证。”
“请务必要教他实战用的射术。”麦伊莎补充道,“如果只是花架子,女皇陛下肯定看得出来。”
“这我自然知道。”韦鲁斯道,“你们跟我来。”
雒卅和麦伊莎跟着韦鲁斯来到一处沙地,麦伊莎停在了沙地前,她不喜欢脚沾沙子:“我就站在这里给你加油咯,好好学,对你有好处。”
雒卅自然也懂得,能让一个飞升者教授武艺的机会有多难得,而且他第一次接触武艺,心里稍微有些激动。
韦鲁斯拿出一大一小两把弓,大的是给飞升者用的,小的给人类。
韦鲁斯把弓扔给雒卅:“你可知道我的飞升姿态是蟾蜍?”
雒卅惊讶地看着韦鲁斯,他没想到韦鲁斯对他说话的语气还挺平和,没有什么对奴隶的鄙夷。
“看来他和他姐姐的性格差挺大的。”雒卅心道。
他向韦鲁斯回答道:“不明白。”
“我的飞升姿态是泥沼毒蟾,我最喜欢的动物,能喷出快得看不清的毒浆。”韦鲁斯解释道,“天神战士们在飞升时,会想出一种动物,太阳会为天神战士们塑造出此样动物的力量。我还是凡人的小时候,看到过一只泥沼毒蟾毒瞎了一只狮子,像玩弄蚂蚁一般玩弄比自己大几十倍的猛兽。那时我才明白,快、准、狠,比乱打一气的蛮力强多少。”
韦鲁斯举起长弓,他没有取箭,雒卅看到一只黄金色的箭矢凭空出现在弓弦上,伴随着一身巨大的破空声,雒卅的视线被飞舞的狂沙遮蔽。
待沙散去,雒卅再看时,那只箭矢已经深深插在了一旁看戏的麦伊莎身旁的墙上,和她的眼睛仅有一个手指头的距离,女孩吓得都翻白眼了。
“黄金军团的入团标准是三百步外射中一颗山楂。”韦鲁斯道,“想要博得女皇陛下的关注,至少也得翻一倍。”
“六百步……”雒卅深吸一口气,他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到,“我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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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矛穿三十匹铁不断。
长弓射三百步外不偏。
长跑奔三千里路不休。
——古恕瑞玛帝国黄金战士团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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