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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浪漫青春 > 匆匆半夏 > 第 10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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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是写的很顺手,但反响就只能说看缘分了。很意外的是,这样的文,还是吸引到了一些和我有共同趣味的读者,所以感恩并知足。

一直在想要以怎样的一个方式来纪念一下我的高中生活。

许多人,许多事,真的是非要过去很久之后才会有一个后知后觉的深刻体会。然后会后悔,想着如果当年的我怎样怎样就好了,然后会惋惜,因为当年的心高气傲与激情澎湃早已经随风而逝。

所以我写穿越,只是单纯的想要借助这种奇妙的设定给自己重来一次的机会。

这本身就和现在市面上那些靠着穿越来玩各种奇妙历险的文章初衷是不同的。我写这个文不是为了讲故事,不是为了让大家看到一段缠绵的师生恋,或是纠结的三角恋。

只是为了借助这个故事,表达一点自己对人生,对爱情,对青春,对友谊的反思。

所以我用第一人称来写,让大家看到一个人的视野其实是多么的狭窄,比如夏未央看不懂杨逸的深情,所以自己挣扎了多年之后选择放弃,这一切都是单方面的思想斗争,她以为自己是多年暧昧的受害者,可到最后才知道其实伤的绝对不是一个人。

所以有人会喜欢,至少表明了你们和我有着同感。是知己。

今天写到最后这一章的时候我一直在听杰伦的那首《反方向的钟》,反复的听,前奏里是流畅又带着些许压抑的钢琴,重复着一段旋律。然后有几次听到这段旋律,不自觉的停下打字,差点落泪,我矫情了。

其实我不是一个矫情的人,也不喜欢矫情的人和文。这直接导致了我的文风根本和华丽不沾边,很多地方是苍白的,感谢大家的宽容。

但这不代表我对会写出那样绚丽文字的人的鄙视,我还是很敬重的,因为我写不来,他们却做到了。这就和高考作文一样,总有人能写出让人瞠目结舌的文字博得满堂彩,我这个语文很差的学生从来只有望尘莫及的份。

关于这文里的人物,我说过,都是身边人物原型塑造出来的,因为都是我的朋友,我不希望他们在这文里以一个可有可无的姿态出现的就像一个无表情的符号。所以我花了很多笔墨去铺垫,给他们每个人一个完整的故事。因为他们伴随着我的青春岁月,每个人都是主角,他们都有自己的想法,立场。其实我相信这里面的每个人在各位读者的身边也是有类似的原型的,比如阳光模范生乔苒,比如爱打篮球又很痞的苏漓,比如假小子任凌初,再比如弹钢琴的大美女施茵茵。

所以如果看这文的时候能唤起一些你对曾经身边的某个人的怀念,那真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

所以这文写到最后,其实只剩下两个字:珍惜。珍惜少年的梦,珍惜身边的朋友,珍惜曾经过去的人和事。所以我让未央从了杨逸,也是要怜取眼前人。

和程枫的恋爱,注定是一段无果的爱情,这是在题目里就明确说出来的,匆匆半夏。但我着重的点不在于师生这个禁锢,所以我避开了恋情公开之后满城风雨鸡飞狗跳的那种狗血场面。更多的是想讲一种深沉的爱,所以放弃,所以隐匿,所以错过。

有一种更沉重的爱情,叫错过。

再发自内心的感慨一句,这文居然真的让我写完了?虽然还有很多想法和铺垫没有完成,但总体意义上,它已经是一部完整的小说了。于是刹那间觉得好像心被掏空了似的,说不出是松了一口气,还是怅然若失。

写这个不算是后记的后记,是为了纪念一下自己努力码字的日子,同时也真诚的感激一下喜欢这个文的各位,没有你们的支持,我肯定坚持不下来。因为我其实本身就不是一个爱看网络小说的人,结果现在自己跑来写了,自挖墙脚啊!签约说到底就是头脑一热,所以对点击收藏上架之类的始终抱着一个态度,是最近朋友经常说的一句话,自求多福。

于是接下来我会再写一些大学部分,请大家且当成是番外随便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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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还有一首词特别适合这个文,但我一直没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加进去。

《江城子》 苏轼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

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感谢大家的支持,小央在这给大家鞠躬了。

番外篇之一

番外篇之一

2011年10月上海

我站在镜子前,看着一身白纱的自己,微微露出了笑容。

“都准备好了吗?亲爱的,傻笑什么呢?”小雪闯了进来。

“呵呵,就是感慨一下,我也有穿上这身衣服的一天啊!”我笑着回答。

“是啊是啊,你们都有穿上这身衣服的一天,就是不知道我什么时候能穿上了!”任凌初也走进来。

“对了,钻戒戴上了吗?”小雪忽然问。

“啊,还没,糟了,好像钻戒不在我这啊!”我有些惊慌的回答。

“怎么回事?钻戒哪去了?”任凌初问道。

“昨天晚上不是咱们一起去蒸桑拿嘛,我担心洗脸换衣服什么的弄丢了,就摘下来放在杨逸西装口袋了。”我有些懊悔,怎么之后就给忘了呢!

“那杨逸昨天住的苏漓家,今天直接换上的是新郎装,岂不是说钻戒还在苏漓家?”小雪惊叫道。

我无奈的点点头。

今天我出嫁,不禁感慨着自己二十七年的单身生活终于结束了,可面对这生命中最重大的一刻即将到来之时,心中总是难免有些忧伤。小雪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告诉我这叫乐极生悲,新娘出嫁前的专属病症,伴娘任凌初听了之后便大喊着她也想要这种幸福的悲伤。

按照老规矩,新娘是要在娘家等着新郎来接回婆家,可是这是上海,我和杨逸只共有一个“家”。于是为了保持传统,结婚前几天杨逸被赶出这个家住到了伴郎苏漓那里,然后今天他从苏漓那开车来把我接去酒店的婚宴,晚上再重新入主这个家。

“时间快来不及了,这样吧,我现在叫车去找苏漓拿钥匙回家取钻戒,小初,你快去楼下准备迎接亲的车队,未央,你就老老实实的坐在这等着不要乱动啊!”小雪在危急关头熟练的发号起施令。

于是两个人十万火急似的下了楼,留下我一个人有些迷茫的坐在屋子里,忽然觉得好安静。

于是走到梳妆台前,打开抽屉,那个白色的信封又映入眼帘。

我没有打开这封信,从那一天和杨逸一起告别我的那个“桃花源”之后就一直把它放着,不是不想看,只是没勇气。

我不想再让自己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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