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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都市 > 我怀念的 > 第100章

二伯以为自己的话奏效,满意的点点头,站起来亲自送了他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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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沈轩是不想再听下去了。

盛承光、盛承光……大家都说他和盛承光是发小,但是哪有发小是专门给发小一家看病的?

沈轩觉得难堪。

可他这时候已经参与主导治疗盛齐光的医疗小组了,他心里再觉得难堪,盛承光和他之间确实情谊深厚,齐光的病也耽搁不得,再找不到合适的捐献者,这个孱弱少年就快撑不下去了,盛家的私人医院里收集了许多RHyīn性血捐献者的资料,他接手过来确实也对治疗齐光的病有帮助。

沈轩坐在自己堆满了医书的书房里,特别灰心的想:大概是命运吧。

子时的出现也如同命运安排的一般。本来私生女这种事不要说盛家,连沈家都有那么几个,根本不足为奇。沈轩提出用脐带血救齐光这个方案,起初是希望齐光的父母能不能再要一个孩子的,谁知道盛承光这个变态会找上了子时。

子时、子时……太可怜了,像做实验的那种小白兔,柔弱无害,做完实验给它推一针空气针,它临死前还单纯的看着你呢。

沈轩可怜着可怜着,就不能自拔了。

但那是盛承光的女人,沈轩出于身份地位也好、发小情谊也罢,都不可能沾染分毫。所以他将那份情绪收藏的非常好,直到被冯一一发现了。

冯一一这姑娘是个奇葩,沈轩就没见过像她这么怕死的。画图时圆规戳破了手指头都要来打一个破伤风针,一年起码做四次体检,还有一次她哭丧着脸来医院找他,说身上莫名起了小红点,要求化验血。

沈轩还真给她化验检查,最后查出了结果,他严肃的叮嘱她:“晚上睡觉前记得关好纱窗,这时候的蚊子小小的,叮了包不痒就是一个小红点。”

……

可是这么怕死的冯一一,却在某天被沈轩撞上在一个酒吧里喝酒。

这太奇怪了好吗!连喝饮料都怕糖分过高危害健康的人,居然喝起了龙舌兰?!

沈轩俊秀的大长腿微抬,往她身边的高脚椅上一坐,一直她周围转来转去的几只“苍蝇”自动消失。

沈轩好笑不已的戳戳趴在那里的人,“喂,破折号!”

那是谢嘉树给她取的外号。

已然微醺的人果然立刻抬起了头,可是她在哭,泪流满面,眼睛因为流泪显得格外gān净,如同雨后青山,令人心折。

沈轩愣在那里。

“哎?”他有点慌,心跳都加速了,“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她点头,沈轩急忙问:“你哪里不舒服?”

冯一一开始小声哭泣,一边哭一边捶胸,沈轩去拉她手,反被她拉着手一起捶,一边捶还一边哭嚎:“不舒服……快死了……心里不舒服……”

触手可及皆是绵软一片,虽然还隔着衣服,但沈轩迅速起了反应,有点点不好意思的想:别、别这么客气好吧!

那晚他把烂醉如泥的冯一一扛到他的单身公寓里,收留她住了一晚。房间大chuáng当然要留给女士,他自己睡在客厅的沙发上。

大概是沙发太短他太长,这一晚颇有些辗转反侧,朦朦胧胧里沈轩寂寞的想:是太久没有过女人了吧?不然这小心跳噗通噗通的是怎么回事儿啊?

**

沈医生这条件,又长得祸国殃民,只要他勾勾手什么样的女人没有?带着冯一一残留给他的那点异样,他家二伯为他张罗相亲时他难得的露了一面。

结果都没勾手呢,对方如花似玉的女孩子就追着他跑了。

沈轩的情史还算正常,有过纯纯蠢蠢的初恋,有过各类型的漂亮女友,甚至荷尔蒙最旺盛的时候有过几段刻骨铭心。可他从来没想过定下来,他的征途是星空和大海,不可能为了一个女人定下来。

不过晚上一个人睡有时会寂寞,有个漂亮姑娘陪着你,自然是极好的。

沈院长那一阵可谓chūn风得意马蹄疾,可惜不妨一时马失前蹄,一个意外中把手都给摔折了。

一个顶尖的外科医生伤了手,某种程度上来说比伤了命根子还惨。沈轩觉得天仿佛都塌下来了。那个女孩子也来自一个杏林世家,出了事以后家里就劝她赶紧断,她起先倒是还对沈轩抱有期望,但是架不住沈轩他自己整日愁云惨雾,女孩子一看他手废了命根子也不灵了,果断就把他给踹了。

雪上加霜,沈院长伤心死了。

伤心当然就要喝酒,沈轩就天天泡在酒吧里,没几天,居然又遇到了冯一一。

那时候谢嘉树已经去了美国,冯一一也变得不常来医院了,偶尔见面的时候,沈轩发现她整个人都变了,以前是懵懵懂懂的小女孩,现在人变得沉静,居然有点女人味了。那天也是,他正在酒吧老位置喝酒,远远的吧台边站了一个姑娘,还没看清脸就觉得感觉甚好,再一看他就惊了一下。

惊艳。

尽管后来沈轩觉得他一定是当时喝多了,但是当下他真的觉得:哎哟!不错哦!

抱着那点小心思,他那天装作借酒浇愁,成功摸到了冯一一的小手,可惜他演技太棒太bī真,一不留神真的喝多了,后来对她说了些什么他自己都不记得了。

第二天才知道,他把什么都说了!不止是那个姑娘甚至不止是子时,连从小到大对盛承光的那些复杂情感都说了。

沈轩悔的肠子都青了!也觉得自己这状态实在太愁人太丢脸,经此一役,他振作起来好好养了一个多月,拆掉石膏之后手臂竟然奇迹般的毫发无损!

沈轩顿时觉得冯一一这姑娘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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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轩的父亲是沈家的一个大奇葩,典型的纨绔子弟,依附着家族生活,一辈子毫无建树。但他对儿子极好,沈轩从小要什么就有什么,没钱花了他就典当家里的古籍医书。

族里人哪舍得沈家的传家之物流落到外面啊?他当出去一次人家给他赎回来一次,还登门再给他一笔钱。

沈轩妈妈当年是听从父母安排嫁过来的,谁知嫁了这么一个人,她意难平,生下沈轩后没几年就离婚改嫁去国外了。

沈轩很爱父亲,但是童年时期那份耻rǔ感深深的印在他心里,他害怕被拒绝,所以从不主动。

可是你跟冯一一比被动,比不过啊!

眼看谢嘉树都要回来了,沈轩年前收到风声,心知再不出手就真晚了,这才有了那第一次的车内qiáng吻。

也不算qiáng吻……吧?

反正他很开心,回去一路上都在听情歌,晚上做梦还梦到了父亲,父亲不像往常梦里总在被族人轻视取笑,那夜沈轩梦里的父亲坐在家门口小花园里,笑眯眯的逗着他那只鹩哥,就像沈轩很小、母亲还没离开家时一样。

沈轩醒了想想,他想这应该是父亲的托梦,应该是父亲也觉得冯一一好。

沈轩人生第一次主动了一回,还主动的非常动人。

可是也是到这时才知道,这个世上除了已经离开的人,像父亲,还有一种人也是他无论如何求不到的。

心有所属的人。

他就不明白了,谢嘉树到底有什么好?值得她这么多年还忘不掉?

沈轩为冯一一做尽了一切他底线之内的事情,那些事,以前他做个一成都足够他的前女友们感动的哭晕过去,可冯一一还是选择了谢嘉树。

沈轩必须离开啊,他又不是M,待在这里放任自己越陷越深,不是人过的日子。

**

还好这么多年他也只执迷不悔过一个冯一一,他人生的大多数时候都在钻研医术,从北美到北欧,所到之处的医学院都十分欢迎和挽留沈教授,一路繁花相送,沈轩的情伤被治愈了一大半。

他优哉游哉,在挪威的贝根眺望峡湾,在芬兰的拉普兰感受极夜,没有盛家烦人的RHyīn性血,夹一本北欧神话,在瑞典王宫的中央广场能安逸的静坐一下午。

就是这样安逸的某一个下午,沈轩在瑞典王宫旁救下了一个哮喘发作的女孩子。

女孩非常年轻,醒来后神情茫然,虽然是轮廓深邃的欧洲脸蛋,但是那神情有一刻令沈轩觉得有些熟悉。

女孩名叫爱丽丝,沈轩听了这名字更加想起冯一一,不由自主笑了起来。

爱丽丝已经没事了,手托着腮痴痴的看着他:“哇……”她的英文非常流畅,“你笑起来像天使。”

沈轩的老脸微微一热,接着便潇洒耸耸肩,“我是白衣天使不错。”

“你的发音简直像首曲子~”爱丽丝痴迷不已的大加赞叹。

“唔……谢谢。”闷骚沈医生心里笑翻了天。

“你不笑的时候,像雕塑。”爱丽丝已经深情款款。

……

沈轩人生绝大多数的感情经历都是被人倒追,这方面他经验很丰富。欧洲女人也有过,但是像爱丽丝这么直白热切的还是第一次。

沈轩甚至有些胆战心惊了。

爱丽丝感觉到他的抗拒,抓着他、泪眼汪汪问:“你不喜欢我?!”

沈轩倒没有不喜欢,只是……“我已经不年轻了。”

年轻的欧洲女孩,一双眼睛仿佛维纳恩湖的湛蓝色的水面,羞涩又欢喜的盯着沈轩看了半天。

“沈……”她忽然解开了身上的连衣裙,“我想和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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