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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BL文 > 种田之美食大亨 > 7

体贴地给他将稻谷都搬到了打谷机旁边,然后才又接着割禾去了。

这块田挺大的,可能有七八分的样子,早上常乐和常爷爷已经割了一小半。

常乐割禾飞快,动作非常利索熟练。

他蹲在稻禾前,双脚略比肩宽,右手割禾刀,左手握住禾蔸,唰唰唰,身体随着手上的动作从右边往左边移动,几秒就从右边割到了左边,左手一扬将稻穗抖顺,然后随手将一手禾整齐地排放在左边,又转回去继续割……

他一行过去大概能割八九蔸禾。

等两小时后整块田都割完了,余清泽都没看他休息过。

常爷爷和常浩会在脚蹲麻了的时候站起来活动一下,稍作休息,常乐是完全没站起来过。一面割完过去,他就顺势也转个弯,直接将另一头割通了,又接着在另一边割起来。

余清泽毫不怀疑,如果全让他一个人割的话,最后整块田估计就能摆成一圈蚊香,或者一条龙。

割完,他们回到打谷机边坐下休息了一会儿,余清泽也休息了一会儿。

两个多小时砸下来,就算他再身强体壮,胳膊也很酸了,还流了一身大汗。

他也深深体会到了,割禾还算轻松一点,脱粒才是重头戏啊!特别是在这种烈阳当空的盛夏,简直是盐水浴!盐就是自产自销的!

他特别怀念现代化的收割机。

在他小时候,爷爷家的是柴油机带动滚轮的打谷机,那时候村里就只有他家不用脚踩打谷机打禾,村里人老羡慕了。

现在别说收割机和柴油机打谷机了,就是有一台脚踩的打谷机,他都能感天动地!

他脑子里迅速回忆了一下脚踩打谷机的构造,还有几种常用农用工具,以及以前参观农耕博物馆时看到的一些古早简单有用的农用工具,准备回去就画出来,找人做!

虽然累,不过他努力的成果也很喜人,身后的禾草已经一大堆了,打谷机底部已经有了厚厚的一大层谷子。

“哇,余大哥,你好厉害,已经打了这么多了!”常浩走过来看见打谷机里的谷子,惊喜夸道。

常爷爷也称赞道:“不错,是把好手!”

常乐则抱过水坛子,先给爷爷倒了碗水,然后又给余清泽倒了一碗,还给他竖了个大拇指,表示夸奖。

被他们一家人花式夸,余清泽都要不好意思了,英俊的脸上难得地红了,他摆摆手,说道:“你们再夸我,我就要飘起来,天上的云朵都可以摘下来了!”

几人哈哈大笑,气氛温馨又和乐。

休息了一会儿,几人开始打禾。

临近中午,见时间差不多,谷子也差不多够一担了,他们便停下,准备回家休息吃午饭,下午再过来。

阳光炙热,经过一上午的忙活,还是那么费力的活儿,几人的衣衫都已经湿透了,头发也都濡湿了。

这个时候,常浩就非常羡慕余清泽的短发了,不仅好清洗,还超级凉快有木有!

关于余清泽的短发,常浩他们之前还好奇问过,余清泽便找了个借口,说来南方前,他跟着马队到北地去收购皮草,染上了虱子,清理不干净了,没办法就全剃掉了。

有理有据,非常合理。

于是他们就信了,还安慰了他一番,让余清泽哭笑不得。

正因为太热,常乐用筲箕撮谷桶里的谷子的时候,余清泽发现了常乐厚长刘海后面的秘密。

汗水打湿了额发,常乐的刘海一绺一绺地合在了一起,露出了白皙额头上一条四五公分长的疤痕,从他的左边眉毛的中段一直向上延伸到额头里。仔细看看的话,还能发现,他左边的眉毛中间是断开的,只是前面的眉毛长了遮挡了一下,才不那么显眼。

余清泽一愣,那么长一条疤痕,下面就是眼睛,不知道是怎么受伤的,但是可以想象,当时受伤的时候是多么地凶险。

疤痕其实看起来是很久远的了,颜色已经变淡了,不过微微凸出来,乍一看,那么长一条匍匐在白皙的皮肤上,还是显得有些狰狞。

难怪常乐要留那么厚那么长的刘海。

也难怪,他叔么说他破了相,是真的破了相了,不然,常乐是真的长得非常好看的。

健康的肤色,秀气的脸庞,厚薄适中的双唇,一双灵动的眼睛非常有神。皮肤也非常好,根本看不见毛孔。

余清泽觉得有些惋惜,替常乐惋惜。这条疤痕,估计吓跑了不少适婚对象。

虽然他清醒过来的时间连24小时都还没,但是常乐在他心里已经留下了一个很好的印象。

勤快、温和、善良,爱家人,对他这个陌生人都能温柔以对。

这么好的小哥儿,理应得到幸福才是。

或许是余清泽的视线太专注,常乐察觉到了,他诧异地转过头,看着他。发现他眼神里的惊讶和可惜之后,常乐愣了一下,然后飞快转过身,背着余清泽,伸手将额前的刘海给梳理了一下,然后挑着谷子飞快就走了。

余清泽:……又不小心尴尬了,幸好常爷爷和常浩并没有发现。

回去也是常浩陪着余清泽慢慢挪回去的。常爷爷先回去煮饭,常乐挑了谷子回去便去菜园摘菜,分工非常明确。

等余清泽和常浩到家,常乐已经将豆角都摘好,空心菜也已经洗好准备开始做了。

余清泽见了,赶紧道:“乐哥儿,你去休息会,我来做。”

常乐见了他,还有些不好意思,生怕自己的疤吓到他。

以前很多人看到他额头的疤都会被吓到,同龄的小孩还总嘲笑他,叫他丑八怪,他便留了长刘海,将疤遮住。有十几年了。

不过常乐见余清泽的神态好像并无异样,这才稍稍放了心,感激地看了他一眼。

随后,他飞快打手势回答余清泽的话,常浩就在旁边翻译。

意思就是余清泽是客人,早饭已经是他做的了,怎么还能让他做午饭。虽然他做的菜很好吃,但是不合他家的待客之道。

余清泽笑道:“做菜是我的爱好,也就这么一点特长了。我在这里白吃白住的,你不让我干点活,我都不好意思再住下去了。”

常乐本来还想拒绝,余清泽搬出杀手锏,“你看,爷爷和小浩也都挺喜欢吃的,就让我露一手呗。”

爷爷和弟弟就是常乐的软肋,一搬出他们,他就没辙了。谁让自己厨艺不好呢。他犹豫了一下,便点头同意了,默默去烧火。

常浩看哥哥有些失落的样子,忙道:“哥,我也很喜欢吃你做的菜的!”

闻言,常乐深沉地拍了拍弟弟的肩膀。

要是没吃过余清泽做的菜,要是你早上没有恨不得把装番薯梗的碗都舔了,我也就相信你了。

余清泽简单洗了下脸和手,然后就开始做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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