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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历史 > 霸楚 > 第二十六章、食言而肥

归生要求,无论身份高低(奴隶暂且不算),无论男女,只要年纪在六岁以上,十三岁以下,都必须入学,否则严惩其父母。

当然啦,因为某些特殊原因,也是可以网开一面的,比方说家贫而长辈生病,无人照顾。但归生要求,若有此等情状,家长必须亲自到学堂去向老师说明原因,或请老师入户与家长对话,且若老师认为不可信,还可请司法部门介入调查,若有诈伪,罪加一等。

但是这回新垣熙跑来禀报,说有涂氏某,其女正当入学年龄,才上了几个月课就要退学……

归生问他:“年方十二,何时足岁?”

新垣熙道:“仲秋才十三。”顿了一顿,又说:“然其实有隐情,因无先例,臣不敢断,这才来请昌文君定夺。”

“究竟何事,尚有半年才足岁,而要退学?”

“为婚姻耳。”

原来这十二岁的小女孩儿早就订了亲了,婚事就定在今年孟夏,那家长觉得都开春了,总该准备起来了吧,而且闺女儿即将出嫁,不便再跑去学堂里男女混杂,还是提前退学的为好。

归生听闻此事,当场就怒了:“年方十二,结的什么亲?!”

周礼规定,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但基本上吧,所言适婚年龄,只停留在简册上而已,很少有人遵守。好比说归生娶妇,就在二十岁,文姜于归,是在十九岁。

尤其很多地区为了人口增殖,鼓励甚至于强迫早婚。齐桓公曾申令:“丈夫二十而室,妇人十五而嫁。”勾践为了报吴,也颁定律条:“令壮者无娶老妇,令老者无娶壮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

周礼是所谓“不下于庶人”的,早婚的律令,也不是各诸侯国全都施行,所以具体到楚国平民之俗,往往还会把婚龄提前,男子可能十五六岁就娶妻了,女子可能十四五岁就嫁人了。实话说,归生对于此事相当矛盾,他明明知道太小的孩子,无论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不成熟,不宜婚配,但为了自家领地上的户口可以快速增殖,也纠结着不便更改旧俗。

之所以规定孩童入学的上限是十三岁,就是考虑到很多人家的儿子,尤其闺女儿,再大一点儿就该成亲啦,不便再强迫上学。

但特么的十二岁就要嫁人,这不是疯了心么?!2

当下唤来男女双方的家长,好一顿训斥,要他们将婚期延后。训完了又谆谆教导,说你们不就为了早抱孙儿吗?可是十二三岁的女孩儿,绝大多数天癸未至,就算成了亲,也受不了孕啊,就算受了孕,难产的比率也相当大啊——

“如耕休作之田,焉望得收?且将穷极地力,便将来亦难耕矣!”

然后干脆下令,男子十五以下,女子十三以下,都不准谈论嫁娶之事。尤其是女孩儿,倘若有人与十三岁以下的少女有私,不管是否自愿,一律重罪严惩!

所谓重罪,不但要先笞再徒,并且还要“黥”,让所有人都能瞧得见,这是一个无耻的炼铜者!3

汉代有缇萦救父之事,缇萦上书汉文帝,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终不可得。”但归生觉得吧,某些罪行就必须跟着这人一辈子,哪儿那么容易就敢自称改过自新了啊?若不如此,不足以吓阻奸宄也!

此外还有一条律令,是禁止打杀奴婢。

后世有些昧了良心的家伙,竟然敢说因为奴婢如同财产,所以主家是必定保爱的,不会虐待……他么的自家钱货轻易浪掷的家伙从来不少好吧!由此在这年月,主人打杀奴婢之事就屡有发生,甚至于理由还都很无耻。

好比说前不久便有一名楚国上士,欲奸一名女奴,另一名男奴只是劝谏了一句,说这不合主人您的身份啊,上士一调查,这男奴平常跟那女奴关系不错,就此认定二人有私,当场绑起男奴来一顿狠揍,然后抛入东溷,由其自生自灭。1

那男奴哀号了整整一日,终于咽气……

归生听说此事后勃然大怒,但也只能唤那上士来,责其私通女奴为非礼罢了。因为就当时的风俗来说,奴隶真的等同于财产,不但毫无人身自由,甚至于就连生死都操于主人之手,就从来没有打杀奴婢而受责惩的先例。

终究社会改革要一步一步来,若骤然将故俗彻底推翻,归生必遭千夫所指——即便他在封地上可以说一不二也不成。由此最终出台法令,也只是稍稍迈前一步罢了,规定无论责打奴婢致残,还是干脆打死,都须论罪,但其罪比伤、杀国人下降两等。

举例来说,一般情况下,没有足够轻判的理由,杀人都是要偿命的,起码也得判个绞刑;但若所杀是奴婢,此前无罪,此后么,徒刑三年。伤残国人,徒刑五年起步,若为奴婢,则徒一年。

这条律令自然遭到了不少国人——尤其是富有而能畜奴者——的反对,奄烛就当面问了:“昌文君自释其奴,而又将杀、残奴婢入罪,何以爱奴如此啊?”1

归生一指新垣熙:“卿来向司礼大夫解释。”

儒家讲究爱人,固然这爱人也是分阶层的,孔子不少言论中就都明确区隔“君子”(统治者)和“小人”(平民、奴婢)之别,但终究没提过要苛待小人啊。关键孔子尚礼,而礼不下于庶人,所以孔子的言论就很少涉及平民,遑论奴隶……

新法律的制定和出台,新垣熙也有参与,对于惩治杀、残奴婢之事,他其实早就提出过异议了,却被归生用个“仁”字,牵着鼻子兜了几圈,勉强说服。但归生不打算再跟奄烛多费唇舌,所以推给了新垣熙。

其实吧,对于归生的解释,新垣熙仅仅是口服而已,并不真正心服,但主君既然下令,自己就必须加以维护啊。再者说了,这不正显得我跟主君一条心,而你奄大夫还隔着一层么?能够教训从前是自家上司的奄烛,新垣熙自然愿为,并且乐在其中。1

终究娄林的奴婢数量不多,有足够财力蓄奴者更少,加上归生通过教学和分田等事,逐渐拉近了士人和平民的身份区隔,使得士人若不任官,或者其官非显,在邑内的话语权日趋衰薄,再难跟归生顶牛。因而此令所产生的风波,不过池塘微涟而已,扛一扛也就过去了。

但若归生打算一步到位,下令全邑释奴,或者将杀、残奴婢之罪等同于杀、残国人,估计会如江河激浪汹涌,还很可能掀翻了他这条小船。

且说分田、申令既罢,娄林国人也就再次开始了繁忙的农业生产。既命大夫,分别部门,归生对此也可以稍稍俭省些心力,能够把更多精神投入到教育、法制和手工业等领域中去了。

春耕开始前几日,熊宇等人从徐县返回,归生又派了几名熟悉沤肥的国人,前往徐邑去教授增产之法。然后他就指点熊宇,把《幼学》刻成三十张雕版,尝试着“发明”印刷术。

雕版印刷术技术门槛其实很低,但若想一步到位搞活字印刷,难度就比较大了,而且还不经济——娄林没那么多书籍可印啊。1

雕版刻成之后,配合纸张,印出了两百部《幼学》,归生并按后世之法,用麻绳编订成册。其一百部暂留邑内,以待将来教授孩童——从前则都是手抄的——另外一百部则命人送去郢都,尝试于集市上贩卖。

他要先搞清楚,这玩意儿究竟有没有市场,能不能赚钱。

文字、知识的附加价值暂且不论,这年月一卷足记千字的竹简,售价大概是二十钱——所以一般人买不起——而用纸张印刷,再加装订的《幼学》,成本不足五钱。归生要求先用二十钱一册售卖,倘若销路不佳,可以降为十五钱,倘若还卖不出去……帮我当作礼物,分送给令尹和莫敖即可。

新垣熙问他:“可要献之于大王?”

归生摇头道:“幼学小道,何必劳大王之视听哪?”1

要是干脆不搭理楚王章,事后问起来,也能说这玩意儿不值钱,事情也很小,所以不敢进献;而若先献给了楚王章,则若无王命,他还敢随便拿出去售卖或者送礼吗?

然后估摸着朱雒才刚返回封地不久,竟然又有书信递来,通报说:“晋、鲁合兵,又败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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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鲁侯蒋聘越而回,季孙肥和孟孙彘迎之于五梧。其时郭重为鲁侯驾车,并奉命先与二卿见礼,返归车上后说:“二人多出恶言,请国君责问。”这是因为他深得鲁侯宠信,从而招致了三桓的不满之故。

随即鲁侯蒋设宴款待二卿,孟孙彘起身敬酒,却斜睨郭重,问:“郭大夫何其见肥也?”

季孙肥赶紧出来打圆场,说:“应该罚彘饮酒。因为鲁国紧邻于仇敌,使我等不能追随国君,免于远行,彘应感念,岂可再指责奔劳于外的重肥胖呢?”

鲁侯蒋假模假式笑道:“重常食言,岂能不肥?”表面上在说郭重,其实是暗指三桓对于自己的承诺,多半都不能兑现——就此留下一个成语,叫做“食言而肥”。

由此饮酒不乐,鲁侯与三桓之间的嫌隙开始表面化。

其后不久,晋国执政智伯瑶又将攻齐,并且派人向鲁国求援,说:“曩昔臧文仲曾率楚师伐齐,取榖;宣叔曾率晋师伐齐,取汶阳。而今寡君想要向周公祈福,再次求取臧氏之助。”

臧氏也是鲁国公族大夫,封地在鲁北,临近齐国。鲁僖公二十六年,臧孙辰(文仲)执政,向楚成王请师,以攻齐孝公,从而遏止了齐国南侵之势。然后鲁成公二年,晋景公发兵攻打齐顷公,向鲁国请师,臧孙许(宣叔,臧文仲之子)为司马,与季孙行父、叔孙侨如、公孙婴齐一起出征,帮助晋军打赢了著名的鞌之战。

不过这都是一两百年前的事啦,晋人不过以此为借口,希望分化齐、鲁,并将鲁国绑上自家的战车罢了。

鲁侯蒋不打算从命,因为他才刚南下向勾践控诉晋、齐相争啊,怎能一转脸,自己也参与进去呢?然而三桓一方面畏惧晋国之强,同时又垂涎战利品,一力怂恿鲁侯出兵。

此时皋如已经抵达了琅琊,正在请求周边诸国出人力,相助筑城,鲁侯蒋就说,咱们不如先去问问皋如大夫吧。季孙肥却认为,倘若越王亲至琅琊,那自然是要去禀报的,如今却何必去通告一名越臣呢?再者说了,我国之政,还用得着越臣点头吗?

就此争执起来,终究三桓执政,鲁侯蒋不过摆设而已,最终还是命大夫臧石率其本部兵马出战了,顺利击败齐师,攻取廪丘。智伯瑶送牛于臧石,以酬其劳。

归生在月余之后,得着消息,心说智伯你还没完了,这不等于催促勾践再次北上么?乃遣新垣熙往聘于琅琊,去探听皋如那边的动向。

——对于中原动荡的局势,皋大夫你是打算自己解决啊,还是要向会稽求援哪?

新垣熙闻令而喜,急忙整理行装,急匆匆离开了娄林。因为他虽然身为司行大夫,这段时间却一直在学堂教课(是非其所愿也),或者帮忙归生整理案卷、文牍(是非其所乐也),他就希望折冲于诸侯之间,凭藉口舌立功受赏,倘若因此名扬天下,将来于文献中也能记录几笔,那就更好啦。

从娄林北上中原,可以走水路,于是新垣熙便准备了两条小船,载以车马,带着口粮、财货和六七名从人,先经泗水入宋,又入沂水过鲁。途经郯国,遵照归生的吩咐,登岸往聘。

郯在钟吾之北,据说乃少昊氏之苗裔,其国名本为“炎”,后来按照习惯加“邑”字旁,故写作“郯”——这在商、周之际本乃常事,好比说召公之后所建的匽国,便也可写作郾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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