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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浪漫青春 > 我们像太阳般璀璨的青春 > 第四十二章

10.

江又薇是一个什么样性格的人,可能连她自己都不是太清楚。

不太喜欢说话,但人缘却一直很好;不太上心学习,平时在家就喜欢闲下来看看电影和小说,甚至练练书法,总之从没有想着去做那些海一样的习题;也不太喜欢夏天,但却比任何人都喜欢流汗。

她好像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喜欢和不喜欢的永远都是在同一平面上。乍一看完全相悖,仔细再看,却是大不相同。

但其实,并没有那么多人喜欢仔细去观察一个人。尤其是一个自己不熟悉或者不感兴趣的人。

与人相处,首先要做的就是了解一个人的品行,俗话说的好,三观合的两个人,朋友才能做得长久。还有一句俗话,叫做“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经营一段好的感情,不论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都需要时间的鉴定。当然,时间也是最好的催化剂。

没有时间抹不平的疤,也没有岁月酿不香的酒。身处江湖,行在江湖,要的就是真心实意,要的就是肝胆相照。

不然怎么青山常在,绿水长流,怎么能后会有期?

江又薇认知中与江闯的初见便是那日在牡丹姐烧烤店,她险些被酒瓶子开了瓢,而江闯用了另一个酒瓶子帮她改变了鲜血横流的悲剧。

人和人相处,第一印象总是相当的重要。第一印象认定了,之后是好是坏再想改变,那就是一活生生的蜀道难。

江闯给江又薇的第一印象很好。那个岁数和她一般大,却已经能和大人似的独当一面的男孩子,站在牡丹姐的身边,高大的身影健硕又宽阔,像是一堵墙,坚硬结实的城墙,把围在里面的人一层层保护起来,他的防御,固若金汤。

所以第二次在学校见到后,她才难得的主动和他打了招呼。对于一个甚至可以说根本不熟悉的人,江又薇能够主动打招呼,足以见得第一印象的重要。

但她却并不知道,江闯在这方面又何尝不是和她相差不二?

程楚之说过,江闯从来不喜欢和不熟悉的人说话。他的性格各色的很,虽然平时看着很好接近,平易近人,但其实是一个性格十分奇特的怪咖。

具体怎么怪,还是要到了以后慢慢了解。总之就是一句话,虽然江闯看起来和同学们都处的很好,但是真正能够走进他的世界,让他认同了的,却是寥寥无几。

江又薇,就是其中一个。

同样是第一印象的关系。但江又薇给江闯的第一印象,却不是在牡丹姐的烧烤店。

在江闯的记忆里,他们两个可已经不是第一次见面了。只不过那一次短暂又危急,根本没有什么人注意。当然,也包括江又薇。

如果她能认认真真去看一眼倒在地上的男孩,或许就会在脑海里形成一个模糊的影子,然后在多年之后,这个影子出现在烧烤店救下了她的时候,与她记忆深处的那个影子悄然重叠。

江闯小时候并不怕狗,自从少年时候的一个暑假之后,对狗的恐惧便成了挥之不去的魔咒。别说是什么藏獒之类的猛犬,就连最温顺不过的那些个宠物犬品种,他每次见都是不受控制地退避三舍。

那年暑假,他被不知道谁家的狂犬扑倒。如果不是那个突然骑车冲过来的小姑娘,或许他根本不可能怕平安活到现在。

只不过事发突然,当事情全部结束,所有人终于安全下来时候。他能让自己确信有那么一个勇敢的小姑娘闯进他世界的证据,只有那条被精心保存的太阳项链。

时间总是流逝的很快,大多时候,我们都不知道做了些什么,甚至好像什么都没有做。但时间就那么不经意地过去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

之后数年,江闯把那条线定为每天上学的必经之路。可纵使他每天多花二十分钟去学校,纵使风雨无阻,那个叫薇薇的女孩仍然没有出现。

好像人间消失了一般。

甚至有的时候,江闯都会怀疑自己。是不是当年根本没有这么一个女孩。当初只是他自己的臆想,因为情况危急,所以产生了幻觉。

胡思乱想之后,摸出怀里那条真实存在的项链,然后便会继续骑车多花二十分钟走那条路上学。

日复一日。

直到初三毕业前夕,他听父亲说,有了干妈和小松的消息。他按照地址找到了那家牡丹姐烧烤。

一个家庭的破裂,影响最大的就是他们的孩子。会出现两个极端,或者玩世不恭,整天打架斗殴不学无术,或者成熟稳重,好像一夜之间就变成了大人。

幸而,小松是后者。

为了能够随时知道干妈和小松的近况,以便真的出了什么事,他们江家能在第一时间知晓并且出手解决,江闯同父母商量之后,便隔三差五地去店里帮忙。

然而也正是因为他的这个举动,才在某一天演变出了后来江又薇对他的“第一印象”。

其实那天的时候,江闯就已经认出了她就是当年的那个小姑娘。时隔多年,白驹过隙。幸而江又薇并没有多大的变化,除了头发变长,个子长高之外,眉眼之间看不出和当年的女孩有半点不同。

当然,最好辨认的还是她给人那种瘦瘦小小的感觉。好像一阵风就能给吹走。

这还真是不可多得的缘分。

江闯偏头看了江又薇一眼。她似乎也正在看他,一双黑黢黢的大眼睛在灯光下闪烁着莹莹光亮,像极了苍穹之中散落的星河。

干妈说:薇薇就是津州市人,不过去了别的市去读书,也是最近才回来。怎么,听你的话,你们以前见过?

江闯答:一句话两句话也解释不清。总之,干妈您别跟她说我的事就行。我自己会看着办。

干妈便又问:你打算怎么看着办?

江闯便笑着道:您不是说她已经考上了津高?

既然老天已经把他们两个安排进了同一个学校,那就干脆把缘分进行到底,直接变成同班同学就好了。

……

所谓缘分,并非都是命里注定。也并非所有的缘分都来源于巧合。

普天之下,哪有那么多巧合让你碰?不过是老天爷给你一个契机,至于要不要继续,要不要让这个巧合往下发展,怎么发展,皆在人为。

江又薇在开学第一天竟然见到了自己昨天在烧烤店遇到的那个男生,那个用了一个啤酒瓶子救了她一命的大男孩。

她感慨世界还真是小啊,他们两个竟然成了同学。如果这是老天爷的意思,那么她说什么也要珍惜起来这份奇妙的缘分了。

第一节课,老单让大家分组出节目上台表演。她抽到了程楚之,那个坐在他身边的男生。果然,他们两个之间微妙的缘分还在不断地发生。

她走过去,主动打了有生以来的第一次招呼。

令人惊讶又欣喜的是,这个名叫江闯的大男孩,竟然也还记得自己。——他扬着一抹亲和又灿烂的笑,说:你是昨天在烧烤店的那个?

果然,缘分真的是一个奇妙的东西!

江又薇在心里使劲地感慨了一下。然后那天晚上,她吃了很多,被轰去外面溜达。正巧赶上蒋硕的球赛。

再然后她被球砸到了脑袋,扭伤了脖子。

那个拨开人群走进来的大男孩看了她一眼,惊叹地说:江又薇?

她压着脖子抬头,看清楚了昏黄路灯下,少年的模样。

老天。

他们两个的缘分真是不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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