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萧弋的大名,唐疑瞬间又变了脸色。
靠着《皇朝时报》的影响力,沈夜“死讯”发酵,大江南北已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杀人凶手萧弋其人,也跟在沈夜的名头之后沾上了大光,约么是得遗臭万年了。
“……你就是那个加入往生楼的南海敖族人?那个置锦衣卫指挥使沈曦行于死地的人?”唐疑眉头紧锁,神情极为复杂,“《皇朝时报》所言,当真全部属实?”
“……”萧弋阒寂地别过了脸。
不回答就是默认,沈夜之“死”,既成事实。
所幸,唐疑深沉地凝视萧弋半晌,后来就没再揪着这点追问。
“晏之,老夫以后就以此来称呼你了……”他拍拍萧弋肩头,又转个身,冲着老马走去。
“老兄弟,你回来了。”
捋着马毛,这位唐家家主就像跟个曾经携手并肩的同伴久别重逢,回忆起他们少时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时光。
“最初我跃马江湖,便是与你同行。后来赟儿的娘亲将你要了去,你起初还不乐意呢。再之后,就是赟儿了。行呀,看来赟儿与你处得也还不错。那你知道,赟儿去哪里了吗?”
老马扬个脖子,嘶鸣阵阵。
“什么,他知道?”唐疑似是听懂了兽语,回头看看萧弋,又转回了最初的话题,“晏之,现在可以告诉老夫,赟儿去向何方了吧。”
唐赟去向何方?
自然是一诺千金,到了和萧弋约定的地点。
这位唐公子脚程忒快,七日之期才刚过半,就已抵达武陵群内的桃源镇。
他不去沿途的大城,却要来这座偏僻小镇,自也有着个中因由。
古时圣贤云,此地有处遗世独立的化外之境,真伪不可考、传言数百年。
唐赟打小就在想,爹娘难不成真是携手去了那处仙境,以至乐不思蜀,才会再不归来。
唐赟也早不是头回到这小镇来了。
无奈,和曾经的一次二次都一样,他看到的,都只是普通的小镇子、太平的小日子。
世居于镇上的大爷大娘们也不厌其烦地摆手摇头同他讲,传说不过是传说,大伙儿要是真找到了那处桃花源,还不一股脑地蜂拥而至,哪儿还能给他瞅见,他们这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平淡生活。
再度铩羽而归,唐赟除了无言叹息,也别无他法,就只剩等待萧弋一件正事儿。
日出日落,时如逝水。
再次掐指一算,唐赟在镇外官道边的小亭子里晒太阳,也又过了二日有余。
七日一晃就过完,今儿个天黑前,萧弋那家伙若是再不出现,他就真的要走了。
哎,那家伙……
唐赟不想也得认,这几天,自己一旦念及萧弋,心里头就会感觉过意不去。
那家伙病骨沉疴,他却为了躲避唐疑,居然撂下他就跑,实在是太不够朋友了。
“萧晏之,为了让我还能有补偿你的机会,给我好好活着。”
望着傍晚的火烧云,唐赟紧捏手指,发狠自语。
然而,这位唐公子前脚刚踏出了小亭子,就见不远处有个小胖丫头颠颠地朝自己跑来。
小姑娘顶多五六岁,手上抱着个木匣子,快到唐赟面前时,还叭唧一下、自个儿把自个儿绊摔了一跤。
简而言之,有点可爱。
“有个大哥哥,让我把这个交给你!”小胖丫头一骨碌就又爬起来,把木匣子推到唐赟手边。
“大哥哥?”唐赟忙拉住她不让走,“什么样的大哥哥?”
小姑娘俩羊角辫儿甩来甩去:“就,虽然头发白了、但是长得可好看啦的那个呀!”
呦喂,确认是萧弋了!
还能这么装蒜,想来起码性命无虞。
唐赟难抑喜悦,顷刻两眼放光,赶忙朝着四下瞄了一圈,希冀萧弋就在某堆草丛中猫着。
奈何,不凑巧,那家伙人并不在附近。
“大哥哥在哪儿?”
“镇中央的大戏台!和我们玩得可开心了!”
得嘞,那咱这就去。
唐赟瞧着小胖丫头跑远,又低头瞅瞅木匣子,十分好奇萧弋送来的会是什么稀奇玩意儿。
孰料,他笑着推开了盖子,但甫一看到里头的东西,立马就又笑不出了。
——这木匣子里装着的,竟是一套女子的衣裙。
另有一纸书信,平静躺在衣裙上,封面写着“唐兄亲启”。
唐赟看着这套衣装,表情如干涸的大地,一寸寸地裂开来。
他抛下木匣子,一口气把信纸抖开,却又在读完以后,认栽一声叹。
萧弋这封信,中心思想凝练一下,委实很简单。
他就是要表达:因为唐兄你抛下宝宝自己跑了,所以宝宝不高兴了、宝宝有小情绪了,宝宝就想瞧唐兄你再来一把女装,只要唐兄你照做,穿着女装来找宝宝,那宝宝就不计前嫌,还拿唐兄你当好兄弟。
不就是女装么,搞得谁没穿过似的!
唐赟牙一咬、心一横,飕飕飕躲进小树林。
再出来时,从前风流潇洒的唐公子已摇身一变,成了转盼流光的“唐小姐”。
还别说,唐赟身材高挑,广袖流仙裙一罩,倒真显得曲线曼妙、绰约婀娜。
倘若这真是个女子,那“倾国倾城”四个字儿,她绝对担得起,即便是皇朝集团的大小姐秦绯往她身边站,多少也得自惭形秽。
就这样,“唐小姐”穿街过市,引得桃源镇无数父老乡亲惊鸿一瞥,最终将脚步停在镇中央的大戏台前。
没成想,今儿晚上还真有料看,萧弋和一群屁大点的小崽子,就在台子上戏耍,满头白毛打眼得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