怜拿来一面镜子。
看着镜子里的丑样,林夕怜“哇”的一声就哭了。
傅琛白又开始哄她,突然觉得她傻了也没什么不好,只要在他身边,他什么都不在乎。
这九湾堡,是他一早就看好,准备结婚后,和她一起居住的地方。
她傻傻的不知道,把孟斯远当做深爱的男友,还在见过林丽霞之后,居然把她当成好朋友。
他们的关系,也因为林丽霞,变得越来越糟。
从回忆中抽身而出,林夕怜见对面的沈慧茹脸上,依旧挂着恬淡的笑容,心里生出了一丝愧疚。
“妈,对不起。”
也不知道她是因为上一次的失态道歉,还是因为这一次的走神,或者两者兼有。
沈慧茹与她之间,隔着一张梨花木桌,听见她道歉,微微点了点头。
“夕怜,你应该知道,我上次也不是针对你。我只是希望我儿子的妻子,能是个贤内助,而不是拖后腿的。傅家家大业大,比不得寻常人家。”
“我都知道的。妈,你是希望他好,我也希望他好。既然现在我……已经恢复了正常,我知道该怎么做。”
林夕怜说着,侧过头朝三楼的窗户望去。
果然,那个藏在暗处,深情而又专注地,注视着她的人,就是傅琛白。
她向来不服软,这次和沈慧茹说“对不起”,也是希望傅琛白不要夹在二人中间为难。
沈慧茹的目光依旧停留在桌上的花束上。
她摸着新鲜娇艳的花朵,脸上挂着恬淡的笑容,开了口:“你恢复,我当然高兴。毕竟,在你失踪之前,我同意过你们的婚事。”
沈慧茹的目光转向了林夕怜,神色也变得认真起来。
“只是我当时,没有想到我儿子对你感情会这么深。有一件事情,我也不得不告诉你。”
“在他很小的时候,家里养了一条叫贝蒂的金毛犬,陪了他好几年。他们的感情很好,只是有一天贝蒂不见了。通过监控才发现,有一个帮佣走的时候,它跟在了那名帮佣的身后。”
“后来,贝蒂不知道吃了什么食物,中毒,被帮佣赶了回来。他以为我们会救贝蒂,可是琛白并没有让人救它,而是开枪打死了它。”
林夕怜捡着一根有刺的花枝,因为听傅琛白小时候的故事太入神,没有注意,被刺了一下。
指尖冒出细小的血珠,她微颤了一下,却又不动声色的将花枝丢下,手放在背后。
为了掩饰,她装作好奇地问道:“这就是傅琛白,不喜欢小动物的原因吗?”
上一辈子,傅琛白就很讨厌,哥哥陈光送给她的那一只博美犬。
可是因为她喜欢,到底把博美犬留下了。
沈慧茹将花瓶中的粉、白花朵换了个位置,目光认真,说话时,便显得漫不经心起来。
“他这么大的人了,我也不知道他还喜不喜欢。我只知道,当年他打死贝蒂的时候,才5岁。”
林夕怜根本不信傅琛白会对喜欢的人或动物,做出这么残忍的事情。
他内心也有柔软的一面,虽然很少对外人显露,可她就是知道。
这件事情里面,肯定还另有隐情,沈慧茹只是捡了她想告诉自己的那一段,说给自己听。
沈慧茹见林夕怜低垂着眼眸,又将林夕怜最后递给她的那一朵月季,插入了花瓶的最中间。
她说出话的话,也意味深长。
“爱情也跟这月季一样,看着很美,但枝干通身是刺,说不定哪天就会被他的刺扎伤。你既然已经恢复了神志,再失踪一次又何妨?”
指尖冒出的圆润血珠,似乎变得更加清凉。
林夕怜与沈慧茹对视着,不见丝毫的慌张。
她大大方方地摊出受伤的手指,桃花眼似笑非笑:“我既然已经恢复了,当然是弥补自己的过失。哪里有因为怕痛,就退缩的道理。”
沈慧茹看了一眼林夕怜的身后,拿起一只花瓶,朝别墅内走去。
她似乎并没有生气,而是提醒她:“你们把剩下的花瓶拿进屋内,以后你自个儿掂量行事。”
林夕怜低垂着眼眸,没有再回答,而是看着自己指尖冒出的血珠。
一只略带薄茧的大手出现,抓起她冒着血珠的右手,将她那受伤的玉指伸向自己的薄唇。
原来刚才沈慧茹看了一眼她的身后,是在看朝她走近的傅琛白。
傅琛白快速吸掉她指尖的血珠吐掉,又让帮佣拿来了创可贴,替她将那半厘米不到的伤口,封得严严实实。
“这段时间,不能碰水。”他神色认真地说道。
林夕怜点头,眼里有一抹揶揄。
“今天白天不能碰水了,晚上伤口就好了。”
傅琛白抓着她柔软的玉手,声音低沉:“都流血了,我才一会儿没在你身边,你就把自己弄伤,真叫人一步也离不得。”
林夕怜失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