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着地上横陈的六具尸首,项云龙定了定神,顺了顺因为激斗而急促的呼吸。
“你没事吧?”他过去拉起程歌,她的脸色不好,看起来有些不妥。他把手伸向她的额头,“是不是受凉了?”
“不,我没事。”程歌摇摇头,“现在怎么样?立刻就走?”如果可以的话,她其实真的很想躺下来,她的身体真的有些不太对劲。
“等我联系一下罗建奇。”项云龙在附近的树上刻了个记号,这才拉着程歌,收拾好包袱,骑着飓风离开。
飓风一路奔驰,带他们到了一片树林。项云龙把包袱里事先准备的衣服拿出来给两人换下。他们乔装成普通村民,项云龙粘上了胡子,程歌用布巾包起了头发,又把鬓旁的碎发放下来遮住了部分脸面。
项云龙拍了拍飓风,“走吧。”飓风通灵性,立刻就钻出了山林,趁着夜色离开。
“你怎么把飓风放走了?”程歌不解地问。
“我们乔装,如果带着飓风这样的马,一定会被人识破的。它会自己先回威州王府的。同样的事情它做过很多次,不会有事的。倒是你,”
他拉过程歌,借着月色看她,“你似乎人有些不妥,刚才好几下都险些被人砍到了,看得我胆战心惊的。”
“我也不知道,可能是着凉了。”程歌安慰他,“无事的,只要我们尽早回到王府,我就能好好休息了。我们还是快走吧。他们六个被你杀了,相信接应的人很快就会发现的。对了,你把记号留在了那里树上,不是容易被他们发现,暴露我们的行踪?”
“我把真正的记号,留在了路旁另外的一棵树上,罗建奇会明白的。”项云龙跟程歌说明,“不过我们今夜不走了,你的脸色真的很差,这样上路反而不好。我们既然乔装村民,半夜赶路也很容易被人看出来。”
程歌很想说自己没有问题,但是云龙说的也在理,她却是不该在这个时候争辩什么,无论的应敌策略还是实际经验,他都比自己的老道。
“好吧,其实我也真的是累了。”程歌在项云龙身旁坐下,让他把自己搂着靠在一棵树上。“我如果睡觉打呼噜你可不准笑我。”
“呵呵,不会。”项云龙把她搂紧,用自己的体温温暖她,“我不能燃起火堆,你这样冷吗?”刚才匆忙中简装出行,他没有拿毯子这些重物。
程歌摇摇头。“你抱着我,我就不冷。”
“我抱着,睡吧。”项云龙抚了抚她的手臂,“我来守夜。”
依着平时,倔强的程歌一定会说自己睡一会儿就起来换他睡,但这会儿她睡意深浓,实在是有些顶不住,没多会儿已经沉沉睡去。
第二天清晨,天色还没有完全放亮。项云龙就把程歌叫醒。醒来的时候,程歌还睡眼迷离,神志混沌。知道项云龙往她唇边递了水囊过来,她才有些反应。
和着凉水咬了几口干粮,程歌清醒了过来。他们收拾妥当,扔掉了衣服那些不需要的东西,只是由程歌像一般村妇一样手里挽了个包袱,两人就相携走上官道。
这里距离威州已经不远,所以他们不需要速度。就因为离威州渐进,进了威州三王爷就不好下手,所以他们的处境却是更为险恶。
临出树林之前,程歌用初善教她的一点易容技巧在两人的眼角、唇边做了几条皱纹出来。两人互相扶持着,微微弓着腰在官道上走着,程歌还时不时小声咳嗽几下,看起来颇像一对身体虚弱的中年夫妻。
越靠近威州,官道上越是热闹。项云龙和程歌尽量低调,混在人流中不想被人发现。路过一处茶寮,两人过去买了几个包子吃。这一路并没有刻意加速,却也已经走了许久,他们这对“虚弱的中年夫妻”也应该“休息”一下,才叫做戏做全套。
而且,项云龙也想看看是不是有人跟着他们。
有前车之鉴,程歌对吃食特别小心。她买了茶水包子之后都暗中用银针试过,也不敢让他们给她的水囊里灌水。她算着他们吃下的断毒丸的时限应该还没有过,再加上小心一点应该不会有中毒的问题。
他们跟其他人一样,没有座位就在路边坐下一边吃包子一边注意着周围。
项云龙注意着官道两边来往的人群车辆,而程歌一边把包子送到嘴里,一边注意着正在路边茶寮里歇息的人们。
乍一眼看上去并没有觉得有什么问题,但是当程歌看着他们鞋子的时候就发现了问题。
这还是她当特警的时候跟一个老侦察兵学的。
一个高手乔装的时候不论是服装扮相还是神态举止,都可以学到七八分像,几乎可以以假乱真。但如果只是普通人乔装就很容易看出破绽。一个就是鞋子。他们会注意换衣服,会注意在脸上贴胡子,但是往往会忘记在鞋子上下功夫。
古代人的鞋子很简单,大多是布鞋。像这种寒冷的季节里,普通人家也就是穿了厚实一点的棉布鞋子,再在外面包一些零碎毛皮。
富贵人家就不同了,他们多数会穿筒靴,长的短的不同,但是靴筒里面缝了毛皮,非常暖和。靴面通常都是绸面的。
还有,根据身份不同,穿的鞋子也不一样。比如官府的人都是穿黑色的官靴。像三王爷的暗卫,属于王府官制,所以穿得都是清一色的黑色缎面官靴。
程歌一眼溜过去,发现有一桌的三个茶客穿的就是这种黑色类似官靴布料的靴子。他们的裤腿都很长,把大部分靴子都盖住了,但还是露出了一个靴面。
她把手里的水囊递给项云龙,用变声的方法耍了个中年妇女的嗓音。“相公,喝水。”
递过去的时候,她的眼睛朝那一桌瞥了一下。项云龙立刻会意。接过水囊的时候顺势看了一眼。那三人虽然布衣打扮,但露出了一小截衣领却是质料上乘。而且那桌上的粗茶和包子,他们几乎没有动过。
是三哥的人。
他朝程歌示意。两人慢条斯理不慌不忙地把东西吃完,然后互相扶着起来准备上路。在经过一个看起来有些钱的茶客时,项云龙手一探,拿走了他系在腰间的钱袋,然后偷偷扔在了角落里一个抖着脚咬包子的混混脚边。
那个混混感觉到脚边有东西,立刻拿起来看,居然是个钱袋,里面还有不少银子。他高兴地大叫。“嘿!今天老子发了哈!白捡个钱袋!”
这时,那个有钱茶客听到了,下意识去摸自己腰间,才发现钱袋不见了。他立刻朝混混扑过去,“那是我的钱袋!”
混混当然不干,立刻和他拉扯了起来。“这是我捡的,当然就是我的了!”
两人互相拉扯着,茶寮一下子闹了起来。三王爷那三个乔装的暗卫也被吸引了注意力过去,而当他们终于收回视线准备再盯着项云龙和程歌的时候,早就已经不见了他们的踪影。
他们立刻站起来追,但是两个方向都没有发现他们。他们面面相觑,不禁担心起如何跟三王爷交待。
甩掉了三个跟踪的人,项云龙和程歌并没有沿着官道进前面的城镇,而是在离城门不远的岔路口改道去了附近的一个码头。
项云龙选择改走水路,虽然绕了点,但是相对应该安全一些。他留下记号指示罗建奇带着人到这里跟他会合的,但是显然他们被什么事情绊住了,他们并没有看到人。
“不能等,我们先走。”
项云龙果断带着程歌上了船。正好有一艘运客船停在码头,可是上面已经有了不少人。小心为上,项云龙和程歌借故拖延了一会儿,决定等下一班的客船。
不一会儿,另一艘客船驶来,这一回,船上只有他们两个,和一个孕妇带着一个八九岁的孩子。
艄公把船驶出码头,行了一段,都没有什么一样。两人不觉稍稍放松。程歌一松懈下来,就觉得精神不佳,靠着项云龙就想睡一会儿。
“睡吧。我在这里。”
听了项云龙的话,程歌很快就有些迷糊了。
这时,船正行至河中央。闭眼半梦半醒的程歌忽然感觉到船身一下激荡,整艘船就在河中心打起转来。一到寒光刺来,项云龙连忙把程歌推到船舷的位置。
竟然是刚才那个孕妇,她腹中藏着棉絮,现在全被她连着外袍扯了下来,露出里面的黑色劲装。而她身边的那个八九岁的孩童,拿出藏在身上的两柄峨眉刺,虎视眈眈地看着他们,脸上完全就是狠厉的颜色。
耳边“噗通”一声,艄公一看情况不妙,已经跳下了河。与此同时,船上一大一小已经朝项云龙冲过去。
程歌想过去帮忙,刚抽出怀中的匕首,左肩后肩胛的位置忽然一痛,人就往前一冲,勉强稳住转身,堪堪拔出匕首架住了一柄钢刀。
原来从水下又上来了几名杀手,立刻朝程歌包围了过去。
“程歌!”
项云龙一眼看到程歌的左边后背不断有血涌出来,触目惊心。他心急地朝程歌靠过去。但是那名女杀手和侏儒杀手功夫极好,居然脱不开身。
程歌被水里上来的三名杀手包围,情况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