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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竞技 > 诸天影视从四合院开始 > 第1112章 沉沦的庄国栋

黄振华看着自己曾经倾慕过的那个恬静女子,如今亲昵的挽着自己的小孩儿,教孩子对自己问好,他只觉得一阵恍惚。

黄振华注意到了不远处正在布置场地的叶晨,他心里已经隐隐有了猜测,这个长相精致的孩童怕是叶晨和白晓荷的,因为这种场合外人出现总会觉得有些违和。

黄振华有些唏嘘的看着这对母子,笑着说道:

“咱们上次见面,貌似也是在这里。我回家看父母的时候,遇到过梁教授,他说你早就离开了燕京,去到南方发展去了,怎么样?你这些年过的还好吗?”

白晓荷淡然一笑,对着黄振华轻声说道:

“我这些年过的还不错,我爸爸在深市那边有一家日化公司,我去到那边负责科研工作。闲暇之余顺带着收养了嘉琳,每天的日子过得挺充实的。”

白晓荷再不是当初那个只知道埋头在实验室里的学霸,现在她把学术这一块看的很淡。学霸女落凡尘,她不可避免的接触到形形色色的人,以她不俗的情商,自然是知道该怎么和这些人交往。

刚才黄振华的目光在女儿白嘉琳身上挪不开,又时不时的瞄向了不远处的叶晨。白晓荷瞬间就懂了他的意思,这是看出来嘉琳是自己和叶晨的孩子了。

白晓荷知道黄振华和叶晨之间一向都有嫌隙,更何况他妹妹黄亦玫和自己男人也有着不清不楚的关系,所以为了不让他胡思乱想,她随口解释了几句。

这也是女儿白嘉琳的身份在公开场合的解释,当初是父亲利用他的关系,借深市一家福利院,搞定了女儿的领养手续,解决了孩子的落户问题。所以这个解释到哪儿都说的通,外人想查都无处下手。

黄振华不是傻子,他从女孩儿的相貌上隐隐能看到叶晨的影子,说这不是叶晨的小孩儿,他打死都不信。然而他能感受到白晓荷对自己的戒备,再继续留在这里,只会碍人眼,所以他准备识趣的离开。

黄振华礼貌的对白晓荷欠了欠身,正要去一旁收拾自己的钓具,就见叶晨那边已经告一段落,他笑呵呵的走了过来,对黄振华打招呼:

“哟,黄哥,好久没见了,饭已经弄得差不多了,过来跟我们一起吃点?”

黄振华虚眯了一下眼睛,撇了眼叶晨,然后阴阳怪气的说道:

“小叶,你这家伙怎么越变越虚伪?明明盼着我赶紧离开,却还故作挽留,我真留下了,你还有野炊的闲情逸致吗?”

说罢黄振华没理会叶晨,把自己的鱼竿和钓具箱拿好,直接扬长而去。朝着叶晨走来的白晓荷脸上一沉,对着叶晨说道:

“这人有点给脸不要脸了,当初看在你的面子上我没跟他斤斤计较,没想到他还蹬鼻子上脸了。”

叶晨亲热的揽着白晓荷的肩膀,然后说道:

“没办法,他最喜欢的女人被我捷足先登,再加上我俩之间本身就有过节,所以他看我不顺眼实属正常。我又不是软妹币,做不到人见人爱,只要你喜欢我就足够了。”

白晓荷一时间还是有些心气难平,她对着叶晨说道: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你小心这家伙给你使绊子。看他刚才那尖酸刻薄的样子我就厌恶,黄家也算是书香门第了,怎么就教出个这样的货色来?”

叶晨哈哈一笑,俯下身子把女儿抱在了怀里,牵着白晓荷的手,朝着铺好了餐布的位置走去,然后说道:

“放心吧,大脸黄也就是过过嘴瘾,毕竟他在我这儿讨不到什么便宜。如果是回去在他爸妈那里搬弄我的是非,结果绝不是他愿意看到的,玫瑰会第一个跟他翻脸,断绝关系都不是不可能。

黄振华正是因为了解自己的妹妹是什么人,所以他轻易不敢造次的。来,别因为不相干的人打扰了咱们野餐的兴致,我给你盛碗汤。”

叶晨对于截胡了白晓荷从不后悔,白晓荷对于黄振华来说,也许是他的白月光,只不过在原世界里是被他给毁了的白月光。

多年后黄振华再次邂逅白晓荷的时候,他与苏更生已经是恋人关系,只不过这位貌似憨厚的家伙对于感情并没有他表现出的那么忠贞。

在与苏更生因为小事吵架后,也是在水库的河边,他邂逅了白晓荷,之后就试探着和白晓荷保持着暧昧的关系,亲手教她钓鱼,背后抱着她,又去她家里面教导她蒸鱼。

而且黄振华与苏更生的争吵不止一次,这只是开始而已。苏更生很快又因为浴缸的事情和黄振华闹得很不愉快,彼此间心生不满。

这时候白晓荷的父亲白尔儒对他抛来了橄榄枝,虽然黄振华没有立刻答应放弃铁饭碗,捡起白尔儒给的这个金饭碗,但是很明显黄振华是心动的。

而捧起白家的金饭碗,背后的条件是什么,只要是个人心里都清楚。白家的钱又不是大风刮来的,比你黄振华优秀的青年才俊多得是,他为什么不去投资别人?

白尔儒故意如此招揽黄振华,自然是为了自己的女儿,他嘴上说不是因为白晓荷,是因为不想把这件事情弄得跟一桩交易似的,可实际上他只有这么一个宝贝闺女,不为了她又为了谁呢?

黄振华接下了白尔儒递来的橄榄枝,还宿醉在了白晓荷家里。他不清楚酒后二人会发生什么吗?他只是在装傻而已。他把白尔儒递来的糖衣炮弹的糖衣吃了下去,至于炮弹则是被他给抛在了一边。

叶晨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看到网上的评价,说方协文是个渣男,看到这个评论他简直差点笑出了声。因为论起渣来,他给黄振华提鞋都不配。

方协文自始至终就只有黄亦玫一个女人,而黄振华呢,前一秒还为了利益和别的女人暧昧,后一秒就情深款款的抱着苏更生了。

叶晨知道自己也不是什么好人,好女人不错过,坏女人不错过。可是他比起黄振华强的一点就在于他会平衡好彼此之间的关系,而且对每个女人都很坦诚,丑话都说在了前面,让她们自己来选择……

……………………………………

时光荏苒,时间渐渐来到了二零零七年春。这天叶晨去到东城这边办事儿,事情结束后路过鼓楼的时候,看到了新民菜市场,他停好了车子,打算去到里面逛一圈儿,买菜什么的倒是次要,主要是这里的甑糕挺好吃的,关芝芝特别喜欢吃。

叶晨悠闲的在里面闲逛着,走走停停,买好了甑糕,叶晨一边吃着蛋堡,一边朝前走着。突然他就看到前面闹哄哄的,围了一圈儿的人,出于吃瓜的好奇心,叶晨也凑了过去。

走到了跟前不远处,叶晨就听到了附近的摊贩在那里议论纷纷:

“这么大个人了,还要点脸不要?整天靠他爸养着,还时不时过来翻他爸的钱,不给就非打即骂,这哪是养了个儿子?这分明是给自己养了个活爹啊!”

“这小子小时候还是挺优秀的,在国外还留学多年,可是不知道怎么了,染上了D瘾,你看他瘦的,就剩下一把骨头了,这才被他离婚的妈给扔回到国内了。”

“老庄也是倒了血霉,摊上了这么个孽障,本来他的退休金足够他养老的了,可有个吸他血的讨债鬼,他都六十了还得出来摆摊儿卖菜呢。”

叶晨听明白了一个大概,这是啃老的不肖子孙在虐待自己老子的悲惨故事。这种事在眼下这个年月还挺稀奇的,不过若干年后大家就习以为常了。

叶晨也懒得去看这悲情的戏码,正要抬脚离开,谁知就在这时,人群里钻出来一个瘦的跟线黄瓜似的家伙,个子倒是挺高的,一米八十多,可是整个人却跟个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似的。

叶晨的脸色一变,因为他认出了这个人是谁了,这特么不是当年发配到庞坦的庄国栋吗?他怎么混成这个鬼样子了?

叶晨之所以感到惊奇,是因为这跟原来的时间线差的太多了。原来的世界里,庄国栋成为了戈兰集团总部的运营总监,而现在他则变成了一只啃老的寄生虫。

叶晨当初在机场狠狠地坑了一把庄国栋不假,可他无论如何都想不到他只不过被发配到巴黎的最乱街区,怎么变成现在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

庄国栋走远后,叶晨凑到了他刚才闹事的摊位前,有个头发花白的老头,正佝偻着腰,在那里收拾着刚才被掀翻了的摊位。

叶晨的印象里,庄国栋的父亲好像是个爬格子码字的,长相说得过去。可是眼下他却被生活无情的捶打成了这副模样。

庄泰文无意间看到了一个小伙儿站在自己的摊位前,他赶忙脸上堆着笑,凑过来问道:

“爷们儿,来点苹果吧,我早上刚上的,虽然有些磕碰了,可不耽误吃的!我给你算便宜点,这一对儿你给我十块钱就行!”

叶晨的眼珠子一转,对着庄泰文说道:

“庄叔,您不认识我了,我是元征啊,国栋的小学同学!”

庄泰文明显愣了一下,不过他脑子转的很快,赶忙做出一副熟络的模样,开口道:

“哦,小元啊,我想起来了,你爸妈现在身体挺好的?”

叶晨呵呵一笑,心里头默念,对不起了元征,又一次把你拉出来当背景板、背锅侠了。他对着庄泰文说道:

“他们身子都还算硬朗,我爸现在没事儿就去天坛遛弯儿,我妈有时候和舞伴一起跳跳交际舞。”

庄泰文眼中闪过了一丝羡慕,心说兔崽子没回来之前,我过的也是这种日子的。现在可好,我还得砸锅卖铁的养着这个祖宗。他维持着脸上的假笑,对着叶晨说道:

“小元啊,没事儿来家里串门儿,想吃什么就来叔这里,我给你优惠!”

叶晨对着摊位打量了一眼,然后对庄泰文说道:

“叔,这水果全都磕烂了,我帮你拾掇拾掇,咱们收了吧。挺长时间没见了,我请你涮羊肉去,咱爷俩好好喝两盅?”

庄泰文本来就好杯中之物,只是这两年被家里的那个祖宗给拖累的,连酒都戒了,现在听到叶晨的邀请,顿时勾起了他的馋虫,他赶忙道:

“好啊,你张回嘴,叔儿得给你这个面子!”

叶晨帮着庄泰文拿摊上的水果一样一样的装上了他的那辆破三轮儿,跟着他把车送回了他居住的大杂院儿,到他家的时候,看着院子里的破败不堪,叶晨笑着说道:

“庄叔,您这地儿可有年头了。”

庄泰文自嘲的一笑,一边把水果往屋子里卸,一边说道:

“就这还是当初我在报社上班的时候,单位分我的公房呢。你懂的,住公房的哪有在意的?换作私房,早拾掇的利利索索了。”

一切收拾妥当后,叶晨带着庄泰文来到了东来顺天安门店,东交民巷四十四号院,进到里面落座后,叶晨点了个清汤锅底。

叶晨看出来庄泰文已经好久没见肉了,直接叫了四份达茂旗羔羊肉,四份达茂旗羊后腿,还有两份伊赛二号肥牛,还点了杂七杂八的各种时令蔬菜。

酒过三巡,叶晨对着庄泰文轻声问道:

“庄叔,在我的印象里,您可是个作家啊,怎么还跑去菜市场卖菜了?”

庄泰文这辈子都以文人自居,哪怕是因为生活的琐碎和妻子离了婚,也没让他弯下腰来。然而此时他却显得异常颓废,他叹了口气,开口说道:

“别提了,时也命也。还不是因为国栋嘛,他在国外不学好,酗酒不说,还染上了D瘾。他妈这个败家婆娘,自己搞不定了,把他丢到我这儿来了。他到底也是我的种啊,我还能真的不管了?”

叶晨做出了一副吃惊的模样,一边帮庄泰文点了根烟,一边问道:

“前些年我还碰到过国栋一回,他不是在那个什么戈兰集团上班,混的挺好吗?我听说还是管理层呢,怎么就变成现在这副模样了?

刚才在菜市场,我第一时间都没敢认啊,直到看到您了,我才知道自己没看错人,您跟我说说呗?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也不知道庄泰文是被烟熏着了,还是动了情,霎时间他老泪纵横,对着叶晨说道:

“怨不得别人,这孩子自己不争气。在燕京那会儿,他犯了点男人都会犯的小错误,被公司给发配到了庞坦。

本来刹下心来好好努力几年,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的,,可是他因为工作压力太大,每晚下了班都去酒馆借酒浇愁,时间长了,就染上了酗酒的毛病。

他工作的那地方,是巴黎最乱的街区,那里龙蛇混杂,干什么的都有。都说学好不容易,学坏一出溜,他也不知道怎么,就跟那些狐朋狗友学会了吸那玩意儿然后愈演愈烈,就变成现在这副德性了。”

叶晨短暂的陷入到沉默当中,当初自己一脚给他踹进了泥沼,可任谁都没想到,这个家伙会愈陷愈深,直到现在彻底成为了一只可怜的寄生虫。

叶晨思忖了片刻,对着庄泰文开口说道:

“叔啊,这样继续下去不行的,家里哪怕是有座金山银山,让他这么败坏,都得彻底垮掉。”

庄泰文用他被风吹成了老树皮一般的手,轻轻抹了抹眼角的泪水,然后说道:

“我又何尝不知道呢?国栋也有清醒的时候,每当他清醒了,就跪在我面前,鼻涕一把泪一把的说自己会痛改前非,可是瘾一上来,就故态复发,我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总不能亲手把他给送进去吧?”

叶晨神情有些严肃的看着庄泰文,对他说道:

“庄叔,你要是为了他好,还真就得把他送去戒D。这东西不是单靠一个人的毅力就能控制的住的,还是要靠外力的帮助。

您今年也六十多了,照顾得了国栋一时,照顾不了他一辈子的。等到您有个三长两短,他要是还这副德性,怕是用不了多久,也要跟你一起离开这个世界的。

所以现在就看您有没有这个决心了,您要是真想国栋好起来,我可以帮着联系的,这也算是我尽到了老同学的义务了。”

庄泰文脸色阴晴不定的犹豫了很长时间,最终他心里还是做了决定,对着叶晨说道:

“小元啊,你有心了,那就麻烦你了!”

两天后庄国栋才像一只游魂野鬼似的,回到了父亲居住的大杂院,进屋之后,他一头栽倒在床上,把被子往身上胡乱一盖,就烀起了猪头。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庄国栋身上的被子被人一掀,他睁开眼睛,就看到了两个身着警服的警察站在那里,对他问道:

“你就是庄国栋?”

“是我。”

“跟我们走一趟吧,我们接到群众举报,说你有吸D行为,跟我们回去进行一下检测。”

其实在看到庄国栋的那副死样子,这俩警察就知道是咋回事儿了,对于这种人他们只有深深地厌恶,因为每年不知道有多少自己的同事因为这害人的东西丢掉年轻的生命,而归根结底,都是这群瘾君子造成的,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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