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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都市 > 我穿女装绝不是因为我喜欢 > 分卷阅读507

,距离和位置已经失去了意义,带着热沙的干燥狂风将所到之处都变了个样。

炙烤大地的太阳,晴朗万里的苍穹,直到被沙砾模糊的地平线,视野所到之处没有任何遮掩物。

这是征服王的内心风景,被称为固有结界的奇迹魔术。

韦伯对此感到震撼,却并不惊讶,心里甚至还有些理所当然。他仰望着伊斯坎达尔,内心里思索着他刚才的问题。

“saber,你因何被冠以征服王之名?”

王大笑:“我之所以被冠以征服王之名,因为我不仅征服我的敌人,

我,同样征服自己的臣民!”

话音未落,像是应证他的话一般,至伊斯坎达尔身后,出现了海市蜃楼一般的影像。一个、两个、四个,人的影像逐渐增多,看样子像是军队,色彩也变得浓郁起来。

“这是我军曾经穿越的大地。与我同甘共苦的勇士们心里都牢牢印上了这片景色。”

“这世界能够重现,是因为它印在我们每个人心上。”

在众人或是惊愕或是了然或是赞叹的眼神中,伊斯坎达尔身边陆续出现了实体化的骑兵。虽然人种和装备各异,但看他们强壮的身躯和勇猛的骑士,无一不展现出军队的强悍。

而韦伯知道,这些人都是servant。他身为伊斯坎达尔的御主,知道的也更多,但也正因如此,他收到的冲击也越大。因为就在这短短的一会,伊斯坎达尔的身后,已经出现了数以万计的大军。

自己大概是被征服了,他忍不住想。

“看吧,我无双的军队!”

充满着骄傲与自豪,征服王站在骑兵队列前高举双臂呼喊道。

“即使肉体毁灭,但他们的英灵仍被召唤,他们是传说中我忠义的勇士们。穿越时空回应我召唤的永远的朋友们。

他们是我的至宝!是我的王者之道!伊斯坎这尔最强的宝具——‘王之军势’!!”

ex等级的对军宝具,独立servant的连续召唤。

有军神,有马哈拉甲王,还有历代王朝的开创者。聚集在眼前的是只有在传说中才听说过的、独一无二的英灵。

他们所有人都拥有显赫的威名——他们都是曾与伟大的伊斯坎达尔共同作战的勇士。

一匹没有骑手的马向rider飞奔而来。那是一匹精悍而体格巨大的骏马。如果它是人,其威风一定不会逊色于其他英灵。

“好久不见了,搭档。”

征服王像是抚摸孩子般地笑着抱了抱马脖子。显而易见,“她”就是之后被誉为传说中的名马别赛法勒斯。跟在征服王身边,就连马也成为了英灵。

战场在这一刻静穆,就连怪物的大军都呆住,除了风声再无别的声音。

赌上王者之梦,与王共同驰骋沙场的英杰们。至死都没有终结的忠义,征服王将此变为了破格的宝具。

“我的军队啊,你们接下来将要面对的,是一场恶战。哪怕敌人原本的身份是平民,但在现在,他们是怪物,远超超人的怪物,也是无辜的怪物。所以我们,应该如何?”

征服王举起手臂,握着剑,大声呼喊。

“杀!”

所有人都在怒吼,数以万计的声音汇聚成同一个音调,那就是——

“杀!!”

ps:征服王是我fatezero里最喜欢的角色,也正是因为如此,才难写。但我还是尝试着写了,哪怕不写三王宴,王之军势必须要写啊!!

我不仅征服敌人,同样征服自己的臣民。

这算是我对征服王的认识,可能偏颇,可能美化,但我喜欢。

第一百二十八章 正确之重(上)

曾有人做过这样一个判断——两方交战,一方是十个武林高手,另一方是十个精锐士兵,那么武林高手完胜。

但如果把双方数量都增加到一百,迎来的结局便是两败俱伤。而如果把数量增驾到一千……所迎来的便是士兵对武林高手都屠杀。

现在展现在韦伯的就是这样一副场景,那是秩序对混乱的屠杀。

征服王的军队组成了赫赫有名的马其顿方阵,迈着整齐而又划一的步伐,将怪物组成的大军冲散,切割成一个个小块,如同磨盘般将它们碾碎在其内。

而被弑道控制着的怪物军队却毫无反手之力,他和伊斯坎达尔的军略差的太远,千人以下,尚可一战,人数过万,便无力回天。

仅仅只过了几分钟,这片广漠的大地就被染红了,到处都是碎肉,到处都是残缺的肢体,哪怕闭上眼,空气里也弥漫着浓厚的血腥味,让人想吐。

“这……这……”少年的身躯颤抖着,脸上也看不到一丝血色,豆大的汗珠从他额头滚落,啪嗒啪嗒地砸在地上,打湿了脚下的沙地。

在这一刻,他想逃跑。但是逃跑,又能跑去哪呢?

目光所至之处,皆是征服王的军队,他们就好像一个个巨大的绞肉机,每至一处,便将一天前还是普通人的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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