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的成功史,不是罪恶史,就是血泪史。
我出身在中西部一个偏远的小山村,据说八代都是贫农,也因此,我的爷爷六七十年代,很是风光了一阵子。可我出生时,己是九十年代初了,我那曾经风光无比的爷爷已经去世,我那老实巴交的父亲只是一个小村长,所以我一生下来就注定是个农村孩子。
要是别人家的孩子,也就这样过来了,但我不同,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身为村长的父亲,要代表贫困山区去深圳参加一个慈善答谢会。我那时候还小,但深圳和我所在的小村庄,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世界,平时小伙伴们在一起玩,常常努力想象着深圳的繁华。
如果要是能去深圳一趟,回来向小伙们炫耀,那是多么光荣的事情啊。所以一听说父亲要去深圳,我小小的心便蠢蠢欲动了,在父亲行程的前几天,我便嚷着要去。
现在也忘记当时耍了什么花招,据母亲后来讲,是我拿着刀,以死相威胁。那时候己实行计划生育,身为村长的父亲只有我一个孩子,当然宝贝得不行,最后可怜的父亲只好在一家人的数落声中,咬咬牙答应了。
深圳真是大啊,很多车很多人,有好多好多对我来说很新鲜的东西。可惜父亲虽然是个村长,却无法改变他是乡巴佬这一事实。所以,尽管我在繁华的都市又哭又闹,花招使劲,父亲也没钱买任何我喜欢的东西。
不过,父亲最后还是从不多的路费中抠出了两块,给我买了一个漂亮文具盒。那个文具盒让我在学校风光了好一阵子,更重要的是,我是个去过一线大城市的人了,和村里的小孩子己不是一个档次。
从此,到大城市生活成了我最大的梦想。但我知道象我这样的农村孩子,进入大城市的唯一方法就是拼命学习。
遗憾的是,尽管我付出了许多努力,但高考时发挥失常,我只进了本市一个并不起眼的师范院校。虽然我是进了市里,但那个城市,房屋灰暗,人群也是灰头灰脸的,和我想象中的大城市绝不可同日而语,这让我极度失望,于是更加努力地学习。
三年后,因为成绩优异,我进入镇中学做了一名英语老师。这在别的山村妹仔也许己经知足了,但是我不同。当时全国都在热播港台剧,电视里,女主角们那漂亮的服饰帅气的男友以及精致的生活都深深地吸引了我。我原来向往的大城市终于变成这些物质的实体,一次次诱惑着我。我自认为自己并不比电视中的女主角们差,青春逼人,聪明美丽,我为什么活得不如她们精彩?我绝不要我的青春聪明和美丽埋没在这块贫穷的土地上。
但我只是一个镇中学老师,我怎样才能进入大城市享受我要的生活呢?我以为我的大城市梦从此破灭了,心情一落千丈,终日郁郁寡欢。
当时我己经20岁了,在农村,这个年纪有许多人的小孩都可以打酱油了。我很多初高中同学大都结了婚。虽然当时高考已经扩招了,但是在偏远的山区小镇,大学生仍然很稀奇,何况是一个事业编的女教师呢。所以,很多人向我求婚,但所有向我示好的人,最多小镇上的基层公务员,即便嫁了,依然只能生活在小镇上,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我的心不在这块土地,我不想用婚姻的绳索把自己的一辈子捆绑在偏僻的山区。倘若不能穿漂亮的衣服,不能出入高档的场合,人生于我,毫无意义。那时,我虽然人在课堂上,心却象一只被囚在笼子里的小鸟,时时渴望振翅高飞。
于是我遇到了我人生中的第一个男人,他夺去了我的童贞。
曹娟长得苗条漂亮,山里有一句俗语:高高大大门前站,不干活也好看。再加上她长得很丰满,一看屁股就是生儿子的好料子,所以无论老人和男人都很喜欢她。
从初中开始,就有很多男仔子向她示好。我和曹娟是好朋友,也是学校里公认的姐妹花。我们收到的情书是班上最多的,可是对那些人,我一概看不上,冷眼相对。曹娟却在高中时喜欢上了一个叫蔡震的男生,并因此与大学无缘。
我由此断定,曹娟是个愚蠢的女人。一个女人,年轻美丽,原本是上帝的赏赐,她却随随便便就嫁了个山里男人,以后就在山里一辈子了,实在太可惜了。
那天,她穿着一身山里新娘子必穿的大红棉袄,脸蛋红扑扑的,一脸幸福,我真是看不起她。
我问曹娟:“你如此年轻,就把自己永远嫁给这块土地,象祖祖辈辈的女人一样吗?”
曹娟竟傻乎乎地问我:“这有什么不好呢?怎样的生活不是一种生活?我们几千年的老祖宗不都是这样过来的吗?”
我心里嘀咕了一句:“愚昧。”和她再也无话可说。
蔡震家所在的村子比我家更远更偏,走了好久的山路才到。又是一阵热闹,但这热闹是不属于我的,望着一群穿着土里土气的山里人,聚在新郎家简陋的家门前迎接新娘子,我假意笑着,心里极度厌烦。
这个村里的女人极少,男人却很多,特别是那几个伴郎,黑红的脸在西装的映衬下,显得有些滑稽。偏偏他们的目光一直围着我们几个伴娘转,一个个都不怀好意的样子,恨不得把我们吃了一样。
甚至于,他们还给新郎某个原本应该隐秘的地方挂着一把大香蕉,新郎竟然一点都不害羞,还笑得哈哈的。
我感觉到特别尴尬,很担心接下来入洞房闹新娘的环节,伴娘也会跟着吃亏。想到这里,我不由下意识地捂住了前胸,并挺直了脊梁。
忽然,我的眼光定格在一个高大帅气的男仔身上。男仔身着一身深蓝色西装,英俊挺拔,目光深邃,正含笑望着我。那笑容如此灿烂,我的心无端地一颤,这样的男人,不是我一直喜欢的类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