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王国,布达斯中队的战士。半兽人英雄hero霸修!」
对彼此报上名号,互相放声怒吼,双方拿出全力互拚至死方休。
这正是半兽人族自古流传的决斗进程。
柏格斯挑战,霸修接受。半兽人的上级战士对半兽人的上级战士,遵循传统的决斗。就连对半兽人的历史与生态知道得非常详细的休士顿都是头一次看到。
「咕啦啊啊啊啊啊喔喔!」
柏格斯的战吼在洞窟内回荡。熊地精们呼应了他的战吼同时动身。
「咕啦啊啊啊啊啊喔喔!」
霸修回以战吼。
面对惊滔骇浪般涌至的熊地精,霸修毫不畏惧,奋力迈开步伐。
霸修的步伐,仅仅一步便将熊地精纳入射程内。
在熊地精蹬地的同时,锐利的一刀闪过。
……三只熊地精瞬间变成了肉块。
「咕啦啊啊————!」
霸修放声怒吼,迈步向前。
一步,两步,每前进一次,就有熊地精变成肉块。
在沉重、锐利、凌厉的剑击之下,寻常的熊地精不过是普通的肉。
剩下的熊地精有五只。
是在战争结束时还剩下的,身经百战的熊地精。兼具凌驾于食人魔之上的臂力,以及与蜥蜴人并驾齐驱的敏捷,是柏格斯的杀手锏。
「咕嘎啊————!」
随着怒吼,霸修又迈开步伐。
钢铁旋风袭卷而过。
半兽人的战士,全都认为自己是最强的。
虽然不会说出口,但他们全都认为即使是半兽人王,只要是单挑,自己就赢得了。
那些自信过剩的家伙却也都有自觉,唯有霸修,自己肯定赢不了。
因为,任何人都无法看穿霸修的斩击。
呼啸而过的剑实在过于迅速。
以柏格斯的眼力,就连残像都捕捉不到。但熊地精们的动态视力比半兽人还优秀。它们的眼睛确实看见了霸修的斩击。
并且试图以凌驾食人魔之上的臂力,以及与蜥蜴人并驾齐驱的敏捷,化解他的斩击。
然而,偏偏,对手是霸修。
就连能够徒手辗压食人魔的智人英雄「巨杀卿giant killing lord阿西斯」,也无法接下他的一招。就连有着坚硬鳞片的巨龙,头颅也得被他砍下。
正面打倒所有敌人,令所有敌人闻风丧胆的——半兽人的英雄。
货真价实的半兽人的杀手锏。他的一击,任何人都无法完全接下。
五只熊地精瞬间变成了肉块。
「呜、呜呜……!」
柏格斯眼中看到的是长年甘苦与共的战友们死去。
握紧锤头杖的手上多了几分力。
为什么自己没有和他们一起上前进攻?
为什么自己无法和他们一起死?
为什么自己未能再上前,那怕只有一步也好?
这样的后悔在他的心中瞬间闪现,然后化为斗志。
我害怕霸修。对他感到恐惧。
将斗争摆在第一位,深信战斗就是一切,甚至不惜违背半兽人王的旨意而离开国家的我,却在与英雄对峙时害怕得裹足不前。
他对这样的自己感到愤怒。
「呜啊啊啊——!」
柏格斯握起拳头,猛捶自己的脚。
他维持着怒意,痛殴自己的恐惧,让身体充满力量。
「霸修——!」
霸修没有理会他的行为。
只是为了斩杀眼前的敌人而迈开步伐。
「柏格斯!」
在呼喊了这个名字的那一刹那,霸修的脑中浮现了与柏格斯共度的回忆。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是在战场上。
当时是他初次上阵之后过没多久,挥剑的手臂也还很瘦弱的时候。那天,霸修看见了。看见了柏格斯和熊地精们。在战场上东奔西走的健壮熊地精群看起来是那么可靠。还有,在熊地精群当中挥舞锤头杖大显身手的柏格斯,看起来是多么英武,多么威震八方。
当时,霸修还觉得自己一辈子都不可能像他那么强。
柏格斯就是那么地遥远。
曾几何时,霸修已经追上了他,赶过了他,甚至对他没有一点崇拜了。
这样的一个男人,如今就在霸修眼前。
「咕啦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