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河坝上燃起了篝火。
秦穆熙那个二货,不知道从哪里找了张帕子来,裹着头,坐在烧烤架前,一只手拿着烤串,另一只手拿着把扇子使劲儿扇。
又装模作样地模仿异域口音吆喝:“羊肉串儿,卖羊肉串儿咯,外焦里嫩、鲜香多汁的羊肉串哟!”
他模仿地搞怪,再加上本身又长了张混血的脸,本来是贵族王子的气质,如今被他这么一搞,成了街头卖串的小贩。
反差太大,逗得一群人哈哈大笑。
他就是班级里的开心果,所以虽然平常因为那不着调的性子总在不合时宜的时候驳人面子,却依旧受大家的欢迎。
有人跟他开玩笑,想要揶揄他:“小王子,给咱用英语来吆喝两声呗。”
“卧槽!让老子说英语,还不如让老子给你背圆周率。”
“哈哈哈哈……”
每次一提到英语,这二货必能炸毛。
谁能想得到这半个英国人,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的高智商。
居然,英语,不及格!
惭愧呀。
他偏科,严重偏科,独独只偏英语这一科。
偶尔打电话去跟外公外婆交流感情,还得靠他妈咪在旁边翻译。
可偏偏有时候他爸妈忙得很,抽不出时间来。
最后搞得他外公外婆干脆直接学中文了。
你说老了老了吧,居然还得重头开始学这世上最难学的语言之一。
摊上这么个外孙子,倒了八辈子霉。
偏偏这么多孙辈当中,他们又最喜欢这个。
没办法,谁让丫长得好看呢。
自古以来,基本所有生物都是对好看的事物毫无抵抗力的。
还记得这二货当初去英国玩,语言不通,偏偏还喜欢到处跑。那时候年龄小,比现在还能惹事,一顿操作之下把自己送进了警察局。
一群人在外面为了找他跑断了腿,接到警局的电话差点没气死。
结果他倒好,委屈巴巴地瘪着个嘴巴卖萌。
所有人的怒火顿时便烟消云散了。
就连被他搞得惨不忍睹的商店的店主也没忍心再追究下去,只是非要他去店里友情出演一天模特。
临走的时候还给他塞了好几套小王子的衣服。
所以大家想必也能想象的出来他的皮囊是有多好看了。
可就是这么优秀的人,居然败在了他亲妈的母语上。
一群人吃着烤串,笑得差点儿没喷出来。
没办法,谁让这二货平常总喜欢笑别人。他们现在逮着机会肯定是要多嘲笑几下的。
偏偏这二货对此丝毫不觉得丢脸,还在那里大言不惭:“笑什么笑?英语是真他妈难学好不好?”
学英语,简直能要了他老命。
偏偏文理分科,无论是文科还是理科,都要学英语。
真是要折磨死他。
啊!
一想到还要继续被英语折磨就抓狂,居然扔了扇子和烤串,跑去找一旁的秦煜煊卖惨。
“哥!我好可怜!我好可怜呐!”
别看颜颖温柔,平常却总爱揍他。只有秦煜煊是无条件宠溺他的,所以他习惯有事没事就找秦煜煊求安慰。
“天天就知道往你哥怀里钻,你还是不是个男人?”
平常在家里找他哥撒娇也就罢了,居然现在大庭广众之下也往人怀里钻。
颜颖赶忙跳出来揪住他耳朵,把他往旁边拽。
她真是,天天得防着女人也就罢了,还得防着秦煜煊这个大男人。
没办法,毕竟流着腐国的血液,她真怕这二货啥时候突然就去搅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