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简体版
43看书 > 游戏竞技 > 半神之殇 > 第114章 决斗

一回到客厅,安娜就甩开张哲翰的手,扭头一个人上了楼。

往常回来,她都是围上围裙进厨房做晚餐,张哲翰当然知道她为什么反常。

摄制组3个高层,最忙的是宁妮,安娜是挂名的总导演,张哲翰是策划,拍摄现场两人基本上没什么具体的事。

按专业水平和能力,还是宁妮最强,所以摄制组的工作基本上都是她在跑前跑后。

张哲翰作为公开男友,表现体贴也在情理之中,倒个水、递个毛巾顺理成章,宁妮也很配合,常常是当众报以香吻。

和宁妮成为公开朋友,是张哲翰和安娜商议的替换计划中的一环,张哲翰没想到安娜会吃醋。

张哲翰上楼,在安娜的床前坐下,安娜用被子捂着头。

“咱们不是商量好的嘛,王博总要有女朋友,总不能和一个单位的总导演泡在一起。我那不是演给别人看的嘛。”张哲翰怂怂地哄着。

“别骗我了,我早就看出来你们关系不一般。”安娜掀开被子,金发散在枕头上,像母狮子一样。

“她救过我的命,我和你说过的啊。”张哲翰继续怂。

“那现在呢?”安娜盯着他的眼睛。

张哲翰默然,他不能在爱他的女人面前说谎。不知道是一回事,说谎是另一回事。

看张哲翰不说话,安娜反倒慌了起来,搂着张哲翰的胳膊,不再发飙。聪明的女人都知道适可而止。

“其实你有女朋友也没什么,可我就是忍不住要妒忌。”安娜低着头小声说,“我也没有太多的奢求,只希望你能经常回来。”

“我说过,你是我的女人。”张哲翰搂住她的肩膀,柔声说道。

“饿了吧,我给你做饭去。”安娜近距离听见了男人肚子咕咕叫。

“咱们出去吃吧。”

“你想吃什么?”

“出去再说。”

安娜挽着张哲翰的手刚出门,迎面走来一位身材高大的金发男子,张哲翰感到安娜的手紧张了一下。

金发男子走到两人面前,指着张哲翰问道:“安娜,他是谁?”

安娜抱紧张哲翰的胳膊:“他是我男朋友王博。”

“我追求了你这么久你都没答应,竟然和一个黄种人在一起?”金发男子愤怒地叫道。

“约翰,我不爱你,我们之间不会有结果的。”安娜冷冷地说。

听见蔑视黄种人的话,张哲翰有一种想揍人的冲动。

“黄种人,我要和你决斗!”约翰现出一把军刀,对张哲翰吼道。

军刀?金发男?张哲翰感觉好像在哪儿见过。

“安娜根本就不爱你,有什么可决斗的?”张哲翰淡淡地说,脑子里还在回想那把军刀。

“你害怕了吗?”约翰挑衅地叫道。

想起来了,第一次是在西班牙《大航海之殇》副本里,那个葡萄牙杀手,第二次是在清华园,他带了3名杀手要抢藏兵洞令牌,被鱼肠剑扎在了腿上,逃跑了。

“不知道谁怕谁,你说个地方吧,不能在这里打。”张哲翰假装绅士地说。

“好!半小时后,角斗场,谁不来谁是胆小鬼!”约翰说完,怒气冲冲地走了。

张哲翰挽着安娜在林荫道是继续走,心里想着命犯桃花的谶语,果然麻烦来了。

非非给的数据,角斗场距离3公里,饭是来不及吃了,但总不能饿着肚子打架,两人就近在肯德基买了两个汉堡包边走边吃。

“真的要打吗?”安娜小声问道。

“有人要抢我的女人,还出口藐视黄种人,不揍他揍谁?”张哲翰扬了扬嘴角。

“那你小心点。”

“你怕我打不过他?”

“不是,我是让你小心点别把他打死了。”

张哲翰哈哈一笑:“为什么?”

“因为你已经把他弟弟杀了。”

张哲翰一愣:“他……是藏兵洞那小子的哥哥?”

安娜点了点头:“他们都是共祭会会监富兰克林的儿子。”

莱克星顿的角斗场其实并不是真正的角斗场,而是一家以“角斗场”命名的橄榄球场。

没有比赛的时候,这里空无一人,什么灯都没有,在“月亮”光的照射下,昏暗而空寂。

约翰已经在球场中心等着,带着两个公证人。

张哲翰没想到,幻界这么先进的地方,竟然还有允许决斗的法律存在。

欧陆上最早的决斗可以追溯到罗马时代,中世纪出现了百余年的“司法决斗”,近代的所谓“荣誉决斗”则起源于中世纪末期的意大利,据说是中世纪骑士精神的一种延续与发扬。

“我看还是不要打了,你不是我的对手。”张哲翰有意激怒对手。

不过他有一半说的是实话,因为他已经知道约翰是谁,是什么系,而约翰并不知道他就是那个两次打败他的人。

“别废话,拿出你的武器!”约翰骄傲地说道,果然中招。

张哲翰让安娜退后,附在她耳边悄悄说:“放心吧,我会留他一命的。”

约翰见状,怒不可遏:“来吧!磨蹭什么?”

前戏做足,张哲翰现出蜻蛉切。

自从换了身份,他打定主意不到万不得已不再使用霸王枪和鱼肠剑,那已经是“张翰”和“张哲翰”的标志,无论怎么变脸,这两件武器一出,百分之百会被人认出来。

公证人啰啰嗦嗦宣读决斗规则,宣布决斗开始。

约翰怒喝一声,挥刀向前冲来。

还没等他靠近,6米多长的蜻蛉切已迫近,一招大漠孤烟直奔面门。

约翰赶忙回刀格挡,两人战在一起。

第一次使用这么长的枪,张哲翰还有些不适应,不过几招下来就得心应手了。

除了重量和长度之外,蜻蛉切和霸王枪最大的不同是枪杆的韧性,蜻蛉切没有霸王枪重,却弹性十足,使枪尖更加变幻莫测。

虽然同为山弥境,但高家枪法明显要优于西洋刀法,一寸长一寸强,以长欺短,以快打慢,约翰也只有招架之功而无还手之力。

最要命的是,蜻蛉切自带“吸髓”功能,只要武器一接触,就能吸取对手体力补充持枪者。

所以张哲翰越打越精神,约翰越打越颓废。

温馨提示:方向键左右(← →)前后翻页,上下(↑ ↓)上下滚用, 回车键:返回列表

投推荐票 上一章 章节目录 下一章 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