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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2章 庭审开始

网友们讨论的很是热闹,当事人之一的乔瑞达却是浑然不知,他正在努力的应对着这些媒体记者。

“借过借过,各位记者朋友们,非常抱歉,马上就要开庭了,我们需要立刻进去。想要采访的,可以庭审结束后,再约个时间。”

“让一让,让一让,开庭之前,我们不接受采访,一切等到庭审结束之后再说。”

“抱歉,抱歉,无可奉告,等我们胜诉之后,会接受采访的。”

乔瑞达一行人费了不小的力气,强行从记者的围堵中挤了过去。走进法庭,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那高悬的国徽,它象征着国家的权威与法律的尊严。整个法庭的布局简洁而庄严,每个角落都透露出一种不可侵犯的庄重感。法庭的中央是审判席,上面发着三张桌子三把椅子,那是法官就坐的地方,位于中间的是主审法官。当然此时还没到开庭的时间,上面还没有坐人。审判席前方略低一些的地方,放着一套桌椅,那是书记员的座位。在往前就是原告和被告席位,分列左右,中间间隔有几米的样子。在原告被告席的桌子比较长,给双方的律师留出了位置。靠近大门的一侧,则是旁听席,有着四五十个座位,此时已经坐了一大半的人,其中有记者,有热心市民,也有原告一方带来的随行人员。

台积电一方的人,来的更早一些,此时正聚在一起,小声交流着什么。看穿著长相这伙人和德诚本地人无异,说话的声音却非常的独特,没有卷舌音,一律发为平舌音,前后鼻音不分,还经常连续,省略语音,喜欢用语气助词,听上去嗲嗲的,这也就是俗称的湾湾腔。林孟松刚刚来到德诚市工作的时候,说话也是这個口音,不过时间长了,就逐渐被周边的环境同化了,现在他说的普通话,比大部分德诚人都标准。

或许是注意到了乔瑞达一行人的到来,那伙人停下交谈,一起转头看了过来,那目光中有凝重,有不屑,还有一种不知来自何方的优越感。林孟松似乎在对方的队伍中,看到了熟人,走上前打招呼道:“康平,没想到这次带队的竟然是你,咱们哥俩有四五年没见过面了吧,没成想再次见到你,会是在法庭上,真是令人唏嘘。”

台积电队伍中,一个五十多岁,有些秃顶的中年人走了出来,接话道:“是啊,林孟松,我也没想到你会来大陆工作,还做出背叛台积电的事情。看来张总当年的决定是对的,你这人就是一个白眼狼,天生反骨,稍有不慎就会噬主。”

听到对方这番言论,林孟松皱起眉头,说道:“沈康平,你这话就不对了,我离开台积电的时候,是递交辞呈,走正常程序离开的,何来背叛一说。”

“你违反当年在台积电签署的敬业禁止协议,为竞争对手瑞芯晶圆厂工作,还帮助他们盗用台积电的专利技术,这不是背叛是什么?”沈康平说起话来正气凛然,义正言辞,似乎他说的就是真理,就是真相。只是配合上他那嗲嗲的湾湾腔,这番话怎么听怎么滑稽。

“我有没有违反竞业禁止协议,待会法官自有论断。至于盗用台积电的技术,你不觉得可笑吗。我们瑞芯晶圆厂可是掌握了7nm先进制程工艺,你们台积电呢,堪堪掌握了28nm工艺罢了。更何况我当年离开台积电的时候,研发部还在为如何实现40nm制程工艺而努力,和我们现在的7nm工艺,根本不是一个时代的东西,有什么可盗用的。”到了此时,林孟松这个技术大佬也有些生气了,他之所以走过来,只不过是看到了以前的同事,念在昔日情分上,过来打个招呼,没成想却被人指着鼻子喷了一通,当真是无语的很。

“这人叫沈康平,是台积电现任的研发部长。我当年在台积电担任研发部长职务的时候,他曾是我的手下,技术上有两下子,为人也很是八面玲珑。当时我们处的还不错,经常一起出去吃饭,唱歌什么的,算是朋友了。没成想几年后,再次见面,却成了敌对的关系。”对这个沈康平,林孟松算是比较熟悉了,当下把他的事情,详细介绍了一番。

“罗厂长,林总,庭审开始了,我去前面入座了。”见此情形,林孟松出言和乔瑞达、罗元凯打了个招呼,而后和大律师段志行一起,向前走去,坐到了被告席位上。

时间很快来到了下午一点钟,庭审正式开始,三名穿着制服的法官鱼贯而入,走向审判席。跟在三人后面进来的,是一个戴着厚厚眼镜的青年男子,他推了推眼镜,径直走到书记员席位前,施施然坐了下来,打开电脑,准备记录案件的审理过程。

“哼,是不是违反协议,是不是盗用了我们台积电的技术,法庭上自见分晓。”

有道是“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两人只是说了几句话,就很快分开,返回了各自的队伍。两个昔日里的同事,好朋友,现在各为其主,为了各自的利益,却要对簿公堂,这世事的变幻,当真是难以捉摸。

“原来他就是沈康平,这两起案件的原告方代表就是他。看来是个不太好相与的人,待会在法庭上要小心应对。”

“林工,那个地中海伱认识,干什么的?”罗元凯凑上前,好奇的询问道。

“林工,不要紧张,正常应对就好,这场官司咱们赢定了。都别站着了,咱们也找位置入座吧。”罗元凯鼓励了林孟松一句,而后招呼着大家在旁听席入座。乔瑞达拉着杜青青,找了两个相邻的空位,坐了下来。

原告、被告、辩护律师,双方的随行人员,以及众多记者快速找对应的位置入座。嘈杂了几分钟后,法庭现场很快安静了下来。主审法官拿起拿起桌子上的木槌,敲了一下,说道:“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沈康平,1964年出生,男,高山族,先就职于台积电,担任技术部长职务。请问是否属实?”

说罢,法官的目光看向原告席位,等待对方的回答。地中海沈康平略带一些紧张的回答道:“以上信息属实”

法官点点头,然后继续核实被告身份,“被告:林孟松,1952年出生,男,汉族,现就职于瑞芯晶圆厂,请问以上信息是否属实?”

坐在被告席上的林孟松,一脸从容的回答道:“属实”

“那好,原告沈康平诉被告林孟松违法竞业禁止协议一案,本院已依法受理。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本案由审判员XXX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由书记员xxx担任法庭记录。

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有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有委托代理人、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申请执行的权利;原告有放弃、变更或补充诉讼请求和理由的权利;被告有承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有随时提出和解请求的权利;有向证人、鉴定人提出发问,要求对证据和鉴定提出说明的权利;经本庭准许,有查阅和复制庭审材料及法律文书的权利。认为法庭的记录有差错,有申请补正的权利。以上诉讼权利,你们听清楚了吗?”

“听清楚了!”原告被告,以及他们的辩护律师,皆是开口回答道。

一番庭审的常规流程之后,很快进入到了法庭调查环节,沈康平从公文包中,拿出一份文件,说道:“被告林孟松,在台积电工作期间,因为接触到公司多种专利技术和商业机密,为防止技术外泄,曾经和公司签署过一份竞业禁止协议。在这份协议中,明文规定,若是当事人从台积电离职,今后不能从事芯片生产相关工作。但是林孟松却加入了瑞芯晶圆厂,并担任总工程师一职,此举明显违背了竞业禁止协议相关条款。这份文件就是林孟松当年签订的那份竞业禁止协议原本,现当做证据,提交给法庭。”

有工作人员从沈康平手中拿走文件,交到了三名法官手里。主审法官拿到文件之后,招呼着另两位法官,一起研究了一下这份文件,而后又将文件展示给被告林孟松查看了一番,这才开口询问道:“被告林孟松,原告提交的这份竞业禁止协议,是你当年签署的原本吗?”

林孟松一目十行的将文件大体浏览了一遍,说道:“这份竞业禁止协议是真的,各项条款都一致,最后的落款也是我本人的。不过原告所说的话不尽不实,协议上确实有规定从台积电离职后,不得加入其它晶圆代工厂,但是这个条款是有期限的,这个限制期限是四年。而我入职瑞芯晶圆厂,担任总工程师,是在去年,此时早已过了四年的期限,不存在违约的情况。”

“不对,你在撒谎,根据我们从四星公司那里了解到的信息,被告离开棒国,前往华夏德诚市,加盟瑞芯晶圆厂,是前年八月份发生的事情,而不是在去年。当时正好是被告从台积电离职的第四年,尚未度过四年协议规定的年限。”这个时候,原告的辩护律师站了起来,对林孟松狂追猛打。

林孟松的辩护律师段志行也不甘示弱,站起来回应道:“谁说来到德诚市,就一定是为了工作的,我们林总来到德诚市旅游不行吗!”

“那怎么可能,德诚市如此小的一个内陆城市,有没有山也没有水的,有什么可旅游的。我们有证据表明,林孟松是受到香港盛世投资公司的CEO莫里斯的邀请,来到德诚市工作的。而盛世投资公司,正是瑞芯晶圆厂的两个投资方之一,而起是控住大股东。当时瑞芯晶圆厂初建,正是缺少芯片生产人才的时候,而林孟松恰好是芯片生产领域的顶级人才,莫里斯赶在这个时间段,邀请林孟松来到德诚市,是什么意思,就不用我说了吧。”

这位辩护律师,说完这番话,还出示了一张莫里斯和林孟松在一间棒国的咖啡厅里相对而坐,亲切交谈的照片。也不知这张照片是谁拍摄的,角度把握的相当好,将交谈双方的侧脸拍摄的非常的清楚,照片上的亚裔男子,是林孟松没跑了。

看到这张照片,段志行不由皱起了眉头,他万万没想到,对方连两年前的老照片都能够找到,当真是下足了功夫。先前的话说的太满了一些,一时不知该如何反驳对方。段志行还在思考,林孟松却在此时说话了,“前年八月份,我来到德诚市之后,确实加入了一家工厂,不过并不是瑞芯晶圆厂,而是瑞达电子厂。瑞达晶圆厂是德诚市本地一家从事手机生产组装的代工厂,其业务范围,和芯片生产无任何关系,所以我加入瑞达电子厂工作,并不算违反竞业禁止协议。这一点,瑞达科技的乔瑞达乔总,可以为我作证。”

“乔瑞达来了吗,请尽快出庭作证。”听完原告和被告的相关陈述,主审法官案情已经对案情有了基本的了解。现在双方争论的焦点,就是被告林孟松到底是何时入职的瑞芯晶圆厂,是去年的年初,还是前年八月份。这其中乔瑞达的证词,就相当的关键了。

“来啦,来啦”乔瑞达从旁听席站起身,施施然的走到前排证人席位前站定。

一位法官开口询问道:“乔瑞达,在前年八月份的时候,你们瑞达电子厂,有邀请林孟松入职吗?”

出庭作证,这还是头一遭,乔瑞达表现的还算镇定,“邀请林孟松加入瑞达电子厂,确有其事,具体是前年几月份我有些记不清了,毕竟那已经是两年前的事情了。不过我这次出庭,带来了当年林工和瑞达电子厂签署的临时用工合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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