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恩的个头与秦彻不相上下,此时他站着,秦彻坐着,便显得秦彻的气势很弱。
秦彻是什么出身啊,怎么会允许自己比别人矮半截!
他芝兰玉树的站起身,抬起手抽张纸巾擦了两把,朝着莱恩伸出右手。那双星光闪动的眸子望着来人,目光之中有着毫不掩饰的不喜。
莱恩脸上的肌肉规则的抽了两下,海水般湛蓝的眼底涌起微澜。
单就颜值而言,秦彻和莱恩二人平分秋色,应该惺惺相惜。
只是男人这种生物天生奇怪,对于有同性和自己比肩这件事接受困难,必得分出个你强我弱才罢休。
剑拔弩张的暗流在两人之间涌动,两个人的衣服无风四起,两双眼睛射出的光仿佛四把威力无穷的光剑互斩,噼里啪啦的直冒火星子。
千万别打起来,这可是公共场合,作为年轻一代精英的代表,一定要给在座的年轻人做个好的表率,而不是当街互殴。
我敢说,只要他们俩敢动手,明天的头条一定属于他们,连标题我都想好了。
京都秦家太子pk奥斯汀家族七王子,王与王的对决!
顶峰相遇,一山不容二虎,究竟孰胜孰负!
二王相争,神秘女子全程旁观!
我:.....
算了,还是不要打了。
虽说真的很讨厌莱恩,揍他一顿也是他该得的。
可那种被舆论推上风口浪尖的滋味我受到过,不咋地。有那网上互撕的功夫,不如多刷几套题。
我轻咳一声,“阿彻,饭要凉了。”
秦彻冷竣的视线立刻浮起温度,他看了看桌上热气袅袅的大碗,身上戾气渐渐消失,“好,你也快些吃,一会儿我们还有其他节目。”
我拉了一下秦彻的衣袖,他从善如流的坐下,重新拿起筷子,挑起根粉儿送进嘴里,抬头对着我妖孽一笑。
这一笑,格外甜美,像是被蜂蜜浸泡许久的梅子。
我的小心脏突的又是一跳,装作没看到的样子疯狂嗦面,差点把脸埋在大碗里。
这家伙是个什么妖,明明说好了建国之后不许成精的嘛。
无人理会的莱恩轻笑一声,屈指叩两下桌面,说道,“可以和梧桐小姐共进晚餐,我倒是很幸运。能在这里遇到你,梧桐小姐,我觉得这是天定的缘分。”
什么狗!
刚欲出言反驳,秦彻已然变成炸了毛儿的恶狼,将筷子拍在桌上就要扶摇而起。
两位站在塔尖顶的人物,一个双手环胸老神在在,一个怒目圆瞪身上戾气横生。
又来了!
以前总看到书上说雄性是天生的好斗性格并不太相信,毕竟我身边唯一的雄性只有秦玉,而秦玉是一个凡事都会躲在我身后的人。
但凡他好斗一点,也不至于被同学笑话离了女生不能活都无动于衷。
虽说后来我明白了,他不是不好斗,只是在可能的范围内给自己谋取最好的福利而已。
是秦彻,他为我论证了那条真理。
雄性是不是都好斗我不知道,但秦彻肯定是好斗的,这毋庸置疑。
斗可以,但不能在这里。
因为莱恩这句带有明确挑衅意味的话,我对他的不喜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阿彻,你没有听说过那句话吗?”
秦彻一愣,“什么话?”
“狗咬你一口,你还要咬狗一口不成?”
莱恩的脸黑了。
秦彻的脸亮了。
看,一句话就能解决的事,何必动用武力!
别桌的几个年轻人捂嘴偷笑,莱恩拉长着黑脸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找个位置坐下,他点了一份蛋炒饭,坐在那里有一口没口的吃。
我悄悄打量了他几眼,标志性的白袍,衬得他确实有几分仙风道骨的味道。
只是他那白袍一看就特别贵,再加上他那头纯粹的金发和湛蓝的眼睛,坐在店里用勺子挖蛋炒饭,怎么看都觉得可笑。
不怪那几个年轻人笑,确实可笑。
秦彻不满的哼了一声,我收回视线专心对付碗里的粉儿。
有些话不必明说,意会就够了,说得太透彻反而没有意思。
秦彻的手机响了一下,他解锁看了几秒,露出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怎么那个表情,是家里有事找你吗?”
他摇摇头,说,“问你个问题,向日葵知道吧,每天跟着太阳东升西落。你是数学天才,分析分析。太阳落山时,它的脸是朝着西边的。你说,天亮的时候太阳从东方升起,他是么突然把朝向西方的脸瞬间变成朝向东方的呢?”
我:......
小时候,奶奶也会在小花园边上种几棵向日葵,秋天收获了晾干收起来,没什么嚼果的时候炒上一盘,够我吃上几天的。
那时我年纪虽小,却因知道那是种给我吃的,浇起水来格外卖力。
思空见惯的东西,一整个春夏日日相见,却从没想到过这个问题。
因为未曾想到过,便也不知道正确答案。
我被他问住了,颇有些无地自容。
枉我为自己的聪明才智感到很自豪,却连这么简单的题目都解不出来。
吃过饭离开时,我发现莱恩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了,他坐过的桌上放着的碗里还剩下大半的蛋炒饭。
“浪费粮食有罪。”
秦彻煞有其事的应和我,“这种人早晚得做饿死鬼,老天爷不会饶了他的。”
说完,我和他相视而笑。
越笑越想笑,越想笑便笑得越欢快。
直到走出老远,我们还在开心的大笑,笑到肚皮发疼。
真是两个幼稚鬼。
秦彻居然带我去清吧,还是那家被晶晶去过一次就挂在嘴上的天阶夜色。
李诚早就到了,正坐在那里和一群似曾相识的年轻人侃大山,见我和秦彻进来,热情的扬高手臂叫我们过去。
那些人一个个衣着光鲜,神态倨态,和秦彻李诚走得那么近,应该都是京都排得上名号的豪门子弟。
这里是清吧,环境优美,舒缓的轻音乐在空间里流淌,越发显得静谧安然。
他们围成一圈玩儿很高雅的行酒令,谁输了就自行罚酒。第一次输罚一杯,第二次罚两杯,第三次罚三杯,以此类推。
想不到这些富n代们竟然还都有些素养,并不是小说里描写的那样纨绔和废材,这一点倒是颠覆了我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