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条小黄鱼是定金!如果你能帮我找到这个人,我所有的金银珠宝都是你的。”
女人又让人搬来个一箱子,里面放的都是金条和金银首饰,差点闪瞎了龙潇潇的眼睛!
龙潇潇看着面前的小黄鱼和箱子里的金银珠宝,心里感慨着,现在鬼都这么有钱了吗?
按照民国的计量标准来说,一斤等于16两,一条小黄鱼就是一两,大概31克左右,两条就是六十多克!
现在是2010年黄金大概是在二百八九一克,这些就是两万多块!
黄金是硬通货,手里有了金条无论在哪个时代都好使!
但是龙潇潇只是看了一眼有心动,没行动!
“先说说你要找的人吧!”
女人要找的肯定不是现代人,搞不好已经不在了或者老的走不动了。
要是好找,女人估计自己就找去了!
女人抬眼看了看龙潇潇,眼里带着一丝愁怨,“你愿意听个故事吗?”
“来吧!”龙潇潇从乾坤袋里拿出两瓶啤酒,和一堆小零食。
什么牛肉干、鱿鱼丝、辣条、泡椒凤爪、烤鱼片等等。
你有故事我有酒,我能陪你唠一宿!
长夜漫漫,闲着也是闲着!
龙潇潇又拎出一箱啤酒和乱七八糟的小吃给了陈岳峰这些鬼们,让他们自己找地喝去!
大熊生平第一次陪一群鬼喝酒聊天!
“那天,我听你唱了一首歌,就因为这首歌,我好想认识你……”
龙潇潇眨眨眼,什么时候的事?
女人看着她疑惑的眼神笑了笑,“前天夜里你在这边山顶唱了好几首歌。”
龙潇潇喝了酒有点断片,隐约记得这么个事。
她没想到自己还能用歌声征服一个人……不是,是一个鬼!
大概鬼们的欣赏水平和常人不太一样!
喜欢不同凡响……
女人叫于曼烟,生于民国十二年,长在苏市。
小时候家境贫寒,家里只有她一个女儿,母亲早逝,跟随父亲长大。
父亲靠着早餐摊维持着生计。
在她十八岁那一年父亲因病去世,她料理好父亲的后事,只身一人到了沪市。
那个时候沪市的电影业正在红火发展中,她凭借着自身的漂亮考进了一家电影公司。
经过培训,公司开始安排她出演一些小角色。
那个时候的沪市纸醉金迷,比现在的娱乐圈还要残酷。
她不会讨巧卖乖,不愿意出卖自己,又没有赏识她的伯乐,更没有金主肯捧她,所以在电影公司她一直都是出演着可有可无的角色。
有的时候甚至连台词都没有。
为了维持生计她不得不私下里干些临时工来赚钱。
甚至乔装打扮去歌舞厅伴舞、唱歌。
就这样混了一年多。
倒是赚到了一些钱,但是这不是她想要的生活。
一次公司让她去陪一位投资的富商吃饭,告诉她如果富商肯投资拍电影就给她女一号的角色。
她知道公司让她去陪的意思。
她去了,但是到了最后她还是逃了,富商派人抓她。她慌不择路跑到一个巷子里,却误打误撞遇到一个男人。
那个男人好像也在躲着什么人。
就像是老电影里的狗血桥段,两个人躲在了同一个地方。
也就是这次偶遇,让两个人从此有了牵绊。
一个很俗气的一见钟情的爱情故事。
但是这段感情里,于曼烟是主动付出的那一个。
也许是爱情的力量,让她觉得在电影公司遇到的不公平的待遇也没那么难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