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说着随后欧阳邵就到了,他好不容易找借口撇开璃。正和孙孟在寒暄。半江瑟瑟半江红?”一个冷清陌生的声音传来,顿时孙孟身体一紧。“哈哈,头儿,今天怎么这么早?”孙孟脸上笑嘻嘻的打招呼,心里却在狂骂卧槽,怎么这么流年不利,这种私底下说的话也能被听到,不会完了吧?欧阳邵看过去,一个高大疏远的***在那里,这人就是江小白。江小白很英朗,身高和欧阳邵差不多,都接近一米九。而且看上去年龄也不大,顶多三十几。果然,现在是后辈撑起了半边天。江逾白也看向欧阳邵,对着他点了一下头算作打招呼,然后询问孙孟,“新人?”“对啊,头儿,S市来的,就是那地儿。”江小白忍不住弯了一下嘴角,留下一句“好好招待”就走了。
孙孟擦了擦不存在的虚汗,拍拍胸口,“幸好头儿没有追究。”转而又忍不住向欧阳邵二人嘚瑟,“怎么样?头儿是不是又高又帅,简直京师第一黄金单身汉啊!”“是挺帅的,看上去就很英明!”小朱附和,如果他刚刚只是想留在总部,现在就更想了啊!毕竟这样的头儿让人看着就很有安全感!小朱又忍不住偷偷瞄了欧阳邵一眼,虽然欧阳邵也很牛逼,但偶尔也会混账啊,就比如他压榨自己的时候!因为总部大楼选的好,周围各种小吃,餐馆都非常多。叶孟带着二人进了一家中餐厅。在这里,几人饱餐一顿,之后孙孟屁颠儿屁颠儿的跑去开发|票,要找江小白报销。小朱又忍不住羡慕,公费吃喝,最为享受啊!
但不是天下所有的头儿都像江小白那样好的,这样想着,小朱又有一点不开森了。真是个小孩子脾气。吃完饭孙孟带着两人到了员工宿舍,准备先让他们休息一下,明天正式准备培训。毕竟,两人会在这里待一个月呢。员工宿舍离总部大楼很近,公交也就一个站的距离。并且里面配备很好,就像个单身小公寓,温馨得很。再次感慨,京师和他们就是不一样!总部和分部就是不一样!头儿和头儿之间的福利就是不一样!孙孟走后,两人放松下来,开始倒腾这个自己将要住一个月的小窝。其中当然小朱是主力。“老大,我觉得那个江小白江队好厉害。”小朱手上整理衣服,嘴也不闲着。嗯,我也有这种感觉。”听到欧阳邵难能的附和了自己一回,小朱讲得更起劲儿了。 “那头儿,你觉得他和东方璃哪个更厉害?”
欧阳邵偏头想了想,“不好说。”江小白无论是在人们的叙述中还是实际见面的过程里都给人一种压迫感,的确是很厉害的样子。反观璃,他在任何时候,除了惹他时,无论何种状况都是笑眯眯的,但他看你的眼神却是异常的犀利,仿佛能洞察人心,莫名就会感觉他隐藏了实力。再者,他身边还有一个能徒手抓鬼的东方璃所以,这还真不好比较。两人休息了一晚,第二天一大早孙孟就来将二人接到了总部大楼的放映厅。“今天我们了解特别调查组的历史。”孙孟坐在电脑旁,将里面的内容投映到白板上。小朱是一个乖宝宝,早就准备好了笔和本子准备做笔记,不愧是靠笔试满分进警局的。孙孟是个不大出色的讲师,磕磕绊绊的只能将大概的东西讲清楚,个中细节他也不是很清楚。按照孙孟的讲解,特别调查组大概成立于上个世纪四十年代。那个年代战乱频发,人民民不聊生,生活困难,哀鸿遍野。每天死去的人不计其数。更有许多人被敌人凌|虐致死,死不瞑目。
这样的年代自然更是会出现一些超脱超脱自然科学的事,更何况那个时候的科学技术本就不发达。于是某一天,在一个大山的小村庄里,有尸体起尸了。
这个人生前是一个骗子,因为父母双亡,从小就靠四处讨饭吃长大。大恶不为却小恶不断,最后被打成了汉奸,被乡人用棍子活活打死。尸体起尸是在半夜,夜深人静,又因为远离战区,没有军队驻守,所有人都睡得很熟。尸体一蹦一跳,在月圆之夜吸够了阴气阳气,变得活动自如。于是他一家一家的破门而入,先是用牙齿一口咬在熟睡的人们的脸上,然后用锋利尖锐的指甲突破他们的身体,掏出内脏,丢进嘴里咀嚼。咔咔咔,声音脆得很。
起尸很快就被乡人发现了。他们没见过这等诡异的事情,又想到这个人才被自己打死不久,应该是来索命的,当即四下逃窜。起尸兴奋得很,说实话,他还是更喜欢有挑战性的猎物。所以他欢快的朝着人群追逐了起来。更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像是有尸毒一般的,被咬了,被吃了的人都陆陆续续的成了起尸。又向着人群扑了过去。一时之间,人们竟无处逃脱,不过其中有个也被咬了,内脏都被挖了出来,连脑花都只剩下了一半的孩子是个特例。他也醒了过来,不过意外的是,他还有清醒的意识,他知道以前的乡亲邻里们都成了怪物。他走到阳光下,看着周围的一片狼藉,地上只有狼狈腥臭的血迹以及人肉碎末。他恶心的吐了出来。仿佛不敢相信昨晚发生的一切。于是他趁着白天起尸都去了地下的时候,悄悄去找到了附近的军队详细的讲述了这里的状况。军队一听这情况,立即就派了人过来,一把火将这个隐藏在大山里的乡村烧了个干净。这个孩子后来就跟着这只军队从了军。也不知道是不是缘分,自从这个孩子到来之后,这只军队经常都能碰到何种灵异事件,起尸还算是轻的了。但这种事说出去也不会有多少人相信,所以当这只军队向高层汇报这件事的时候,高层并没有引起注意。在漫长的抗战之旅中,小孩儿逐渐长大,成军中一个不大不小的头儿。后来这只军队接到命令挥师北上,要去那里阻击敌军,却不想这本就是一个圈套,只是有人嫉妒他们军功卓越。当这只军队成功拖住了敌人,让另一只军队撤走之后,他们被抛弃了。盟军没有来,前面是黄河,波涛汹涌,后面是敌军,虎视眈眈。这只军队的团长下令,宁可站着死,绝不跪着生!长大了的小孩儿此刻也义愤填膺,就算组织将他们抛弃,他们也绝不是懦夫!状况惨烈,枪林弹雨之后是刺刀见红,每个人都倾尽全力,杀一个够本,杀两个就赚了!但是尽管如此,他们还是败了,每个人都战斗到了最后,全军覆没无一例外。
可是后来,最初的那个孩子又醒了过来,他身上还有刀枪造成的伤口,他这才反应过来,原来他自己才是一个怪物。军队中大多都是英魂,但如此赤胆忠心的军队却被抛弃,何其可笑?所以等小孩儿离开战场之后不久,,这只军队也成了起尸。 这只由尸体组成的军队迅速在黄河流域引起轰动,不但让敌人闻风丧胆,也让盟军胆战心惊,害怕他们反过来反咬一口。 但是尸体能够残留的记忆是有限的,且极易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忘却。所以很快,这只原本只攻击敌人的军队开始敌友不分了。他们攻击自己,攻击百姓,只要出现在视野以内的他们都无差别攻击。恐怖如斯。 这件事很快传到了小孩儿的耳朵里。他惊愕的奔赴军队所在地。那片地方早就是人烟罕至,周围的人因为害怕不知道撤了多远,只有在很远的地方由军队设了一道警戒线。不过说来也奇怪,这只鬼军只能在死去的区域附近活动,不能离开,这才给了周围的人一线生机。 这么久以来,小孩儿是唯一一个主动要求进去这片领域的人。
其他人不知道小孩儿在里面发生了什么,只知道小孩儿出来时浑身是血,脸色苍白,像是失血过多的样子。而里面的鬼军也全都灰飞烟灭,化作了齑粉。
高层对这件事高度重视,想要留住小孩儿谨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但小孩儿拒绝了。他此后消失在了人们的面前,只是偶尔才会听说,某地闹鬼时,总有一个年轻人带着或一个或两个弟子出现,帮助人们驱鬼驱邪。据流传,这小孩儿姓江。 “姓江?那不就跟江队一个姓儿了?”小朱咬着笔盖儿,一手托腮好奇的询问。孙孟讲得眉飞色舞,“那可不,所以我说姓江的都很厉害!特别是头儿!”“那你的意思就是说这个江祖师爷是特调的创始人?”欧阳邵作为阴间的鬼差他背靠在椅子上,双手环肩,十分放松听着叙述。“没错,这是我们特调的史料上记载的。” “那江队会不会是这位江祖师爷的后人啊?”小朱眼睛卟呤卟呤的眨了两下,好奇的询问。 孙孟一听眼神顿时发光,四处看看确定没有才悄悄附在小朱耳朵边上说:“你也觉得是吧?我们特调的人都这么觉得!但是头儿他不承认!”江队这么全能怎么能不是祖师爷的后代传人呢?好奇怪哦!
夜晚车水马龙,街边的各种烧烤摊都摆了起来,空气中烤肉味儿混合着浓浓的碳香勾引着路人的味蕾。吸引了一批又一批晚间依旧忙碌不能归家的人。
姚乐乐刚刚辞了职,灰心丧气的抱着自己的东西走在回家的路上。她还没有吃晚饭,此刻也被烧烤吸引,于是便买了几串带回家。姚乐乐本来是个销售员,因为喝酒挺厉害,就经常和经理一起去谈生意挡酒,因为她是女流之辈,喝酒又好爽大方,所以谈生意的老板也不会刻意为难她,生意也好谈了很多。不过最近来了个新人,喝酒也厉害,最主要的是他嘴皮子还溜,所以经常在经理面前打小报告,说自己的坏话,今天不小心被姚乐乐听见了,于是两人便吵了起来。
这件事很快传到了经理耳朵里,经理被新人用好听阿谀奉承的话捧惯了,此刻也是帮着新人说话,于是姚乐乐一气之下便辞职了。可现在却有些后悔,本来这年头工作就不好找,在社会上摸爬滚打总是要受气的,自己当时怎么就脑子转不过弯了呢?姚乐乐懊恼的啃着一只鸡腿。
她曾经也是一个高等大学出来的,抱着一颗热血沸腾的心辞别家人毅然北上,决心要闯出一番作为。但真正出了学校进入社会,她这才发现,生活不是演戏,没有再来一次的机会。星罗密布的人情网打击漂泊者的信心。 京师的物价高得吓人,姚乐乐只能住得起老式的大杂院似的房子,她在里面租了一间房,和她做邻居的还有其他三户人家。 姚乐乐住在大院的最后边,她的对门租住着一个年轻的女人,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白天睡觉晚上出去。 她旁边一家人就比较多了,一对夫妻外加一个上初中的儿子和一个刚刚上小学一年级的六七岁的女儿。姚乐乐曾经有幸看过他们家里的构造。他们家一共只有一间卧室,但因为人是在太多,不得已便从客厅用帘子隔了一小块地方出来给儿子住,而女儿至今为止都仍然和夫妻俩睡在一间屋子里,只是在大床旁安置了一张小床。至于剩下不大的客厅则又堆满了女儿的玩具和儿子的课本。儿子有些沉默寡言,但女儿嘴甜,特招人喜欢。
听说这夫妻俩还挺有理想,据说他们是想攒钱将儿子送去国外留学的。 当然,因为姚乐乐屋子旁便是公共厨房,这些都是她每天大清早从这对早起给儿子女儿做饭的夫妻那儿听说的。 至于另一个租户则显得比较神秘,他住在这对夫妻旁边,每天都大门紧闭,不怎么出来,姚乐乐一共也没见过他几面,不过倒是经常听他屋子里传来奇怪的声音以及各种奇怪的气味,他兴许是个发明家。姚乐乐回到大院,发现大发明家的屋子已经熄灯了,夫妻俩的儿子还在挑灯夜战,算算日子今年该中考了,而那个单身的女人也是正准备出门。今天女人穿着一身大红色的裙子,脸上擦了浓妆,不知喷了多少香水,老远就闻到一股子香味扑面而来。她背着个小包包热情的冲姚乐乐打招呼。“哟,小姚今天这么早就回来了?” 姚乐乐干笑两声,回屋去了,说实话,她不是很喜欢这个女人,也许是因为女人算不得见光的职业,也许是因为自己知识分子的清高。
姚乐乐回屋后压抑的躺在床上,她想,名校出身又怎么样?还不是整天为了炒米油盐奔波,和一群文化不怎么高的人住在一起。说实话,她可能存款还没那个女人多。女人姓董,叫董菲,在一家夜总会卖酒,但偶尔也会客串一下其他职业。 栋菲长得颇有几分姿色,所以在夜总会混得也是如鱼得水。但大院里的人都不是很待见她,特别是那对夫妻。妻子叫许诗,丈夫陈彬。许诗自己文化水平不高,所以十分渴望自己的一双儿女成才,所以对董菲这种靠脸吃青春饭的人颇为不耻,甚至不准自己的孩子和他们说话。有一次小女儿陈玉从董菲那儿拿回来了一颗糖,许诗知道后大发雷霆,不仅扔了糖,还教训了女儿一顿。当然,这还不够,第二天她还专门在门口堵着董菲,董菲奔波劳累了一夜,满脸倦色。这副样子更为让许诗嫌弃,仿佛她就是什么病毒一般。许诗一顿冷嘲热讽,大概意思就是让董菲离自己的儿子女儿远点,自己都这样了,就不要再来祸害别人家的孩子了。
尽管许诗这样,但陈玉还是姐姐、姐姐的喊人,嘴甜着呢。当时姚乐乐正准备去上班,正好目睹了这一幕。看过去的时候她也顺便收获了许诗的白眼一枚。因为许诗也着实不待见她。因为她觉得,像姚乐乐这种从名校出来还能混成这样的才真是没用。当时许诗也嘲讽了姚乐乐几句,姚乐乐没说什么,倒是董菲皱了皱眉,不悦道:“阿姨,人家好歹能踏进名校的门,您还是回家多管管您儿子吧,前几天我工作时可看见他了。”栋菲在什么地方工作?许诗一听顿时变了脸色,也不再纠缠,回去逼问儿子去了。不过片刻便穿出了孩子响亮的哭声以及求饶声。董菲看着许诗的屋子,讽刺的笑了笑,然后和蔼的看向了姚乐乐,不过姚乐乐并没有道谢或者怎么样,而且直接出了大院上班去了。她想,虽然许诗一家讨厌,但人还是有正经工作的,而栋菲,姚乐乐摇摇头,她还是不能解开心里的小疙瘩。
不过话说回来,许诗她是所有人都讨厌,不仅是董菲和姚乐乐,还有大发明家。虽然大发明家平时不露面,但时不时弄出的声响也能充分的刷出存在感了。 许诗就恨极了这些声音,认为这是噪音,会严重影响自己儿子学习。所以她也时不时站在大发明家屋门口指桑骂槐,今天往那儿泼一盆水,明儿吐一口痰的,也是很讨厌就是了。媳妇儿这么泼,丈夫陈彬也没办法,他们家是典型的女人当家。要说他们家唯一可爱的也就只有他们的小女儿陈玉了。小女孩儿白白嫩嫩的,脸上带着婴儿肥,十分讨人喜欢。平时夫妻俩也乐得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然后欢欢喜喜的送去学校。 女儿可比儿子听话多了。 黑夜袭来,姚乐乐丧完了,此刻又给自己打气,事情一定会变好的!总有一天,她能在京师真正落脚!她抱着睡衣去浴室冲了个澡。大杂院本来是有公共厕所的,但姚乐乐认为自己一个女孩子,在一些事上多有不便,于是便自己出钱在房间里安装了花洒,厨房也是简易的搭在房间里。栋菲和大发明家几乎也是如此,这便更加方便了许诗一家。公共区域,不用白不用,时间一久,许诗便把这些地方也当成自己家的一部分了,而其他人也懒得和他们去争。
“呲呲呲”,热水的温度刚刚好,姚乐乐打好肥皂,眯着眼睛享受这难得的悠闲。“咚~咚~咚~”似乎有声音,姚乐乐睁开了眼睛,但又闭上了,她在京师没什么朋友,更多的则是同事,而同事又怎么会知道她住哪儿,多半都是找其他人的,更何况声音似乎又没了。 洗了个澡的姚乐乐简直身心舒畅,整个人都慵懒起来,她走到门口,从猫眼往外看了一眼,刚刚她似乎听见了敲门声,因为几家住得近,也不知道具体是找谁的。 门外黑黢黢的,没有人屋里灯亮着,连准考生都熄灯睡觉了。姚乐乐没有多想,以为是听错了,她也回到床上,深吸一口气,打算明天去重新找份工作。
夜色缱眷,掩盖了一切风吹草动以及心怀鬼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