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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历史 > 重生之废材皇子缔造理想国度 > 第50章 改律法

“就需要那一家几口,孤儿寡母,用一生的苦楚;需要那吃了一串葡萄,蒙受十多年牢狱之灾的男子;

需要那被骗走了首付款没得到金器,还要承担一屁股债务的买家——

来替你们的工作失误承担后果吗?需要那所有无辜百姓,来承担因为你们工作的失误造成的一切不公平的后果吗?

嗯——”

赵无庸指着众官员抬高了声音大吼道。

“司法院在断案过程中,发现律法不合理的地方,可有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向立法院据理力争?

发现不合理的律法条文,可有从百姓的利益出发,从公道正义的角度出发,替他们做主?

如果只是简单地咬文嚼字断案,本王要你们何用!”

“就是那三岁小儿,无知村妇,都知道,你们断得不公!你们还一口一个依照律法,这样的律法——拿来丢人现眼吗?”

“这样的律法——能作为你们断案的依据吗?”

“人,有错改之。律法,亦当如此!依照本来就错了的律法断案,那不是错上加错吗?”

“你们的心中,是非善恶的标准呢?”

“你们的心中,还有公平正义吗?”

“你们的心里,还有这天下黎民百姓吗?”

赵无庸发出一阵咆哮和灵魂拷问,众官员噤若寒蝉,一个个不敢说话。

“着,立法院院长苟尃厉,立法过程中负失察之责,罚俸一年。立法院之其余主官,罚俸半年,其余官员,工作不严谨,罚俸三月。

另,加强审核律法之严谨性,律法施行过程中有瑕疵之条文,接报后需及时作出调整。”

“着,司法院院长吴仕斐,决案过程中有失察之责,罚俸半年。刑庭、民庭主官未能坚持原则,罚俸三月。

另,依律断案过程中,当结合道德伦常、公平正义、是非善恶、以人为本的原则,如律法条文和此原则相悖,可提交立法院进行修订再审。

庭审实行公开制度,必须有监察院人员组织的社会人士参与监督方可开庭审理。”

“着,监察院院长冥绝,监察过程中有失察之责,罚俸半年。负责监察立法、司法行事之主官罚俸半年。

另,加强对立法院、司法院行政过程监督。组织社会人士参与监督司法院庭审过程,杜绝冤假错案发生。”

“着,伊吾卢行政厅厅长张明海,……”

“着……”

……

法,这破玩意即使是专业人士都特么说不清楚的东西,早特么沦为利益集团控制、御民和获利的工具。

没有了道德底线和公平正义,没有真正以人为本做支撑,违背了公序良俗的法,狗屁不是!

说出一系列处理措施后,“胡爱卿、苟爱卿、吴爱卿、冥绝等人留下,其他人散了吧。”赵无庸挥了挥手。

赵无庸回到书房,让众人都坐下,“众爱卿对今日本王的处理可有其他想法?”

“臣等遵从王爷训诫。”几人同时回道。

“苟卿啊,立法,不单单只是把一些东西写在纸面上,你得知道,你们弄出来的东西关系多少百姓的身家性命?对百姓的影响有多大?一切都要慎重啊。

只有绝大多数百姓,都认为对的,有利的东西,他们才会自觉去遵守?反之,靠强制手段去实行的东西,即使百姓执行了,也带着怨气,那会民心尽失,早晚会出事。”

苟尃厉擦着额头的汗水,恭敬道,“王上所言句句在理,下官定当引以为戒。”

看着一副紧张模样的苟尃厉,赵无庸笑了笑,“不要那么紧张,本王现在不是在追责,而是在和众卿家探讨。”

这苟尃厉吧,也不能说他不尽责,只能是思维还没转变过来。

还停留在过去一切为了维护赵无庸的利益和统治阶层利益的角度,制订律法条文,其出发点不是放在民生上,而是如何更好地控制民众、驾驭民众上。

“苟卿啊,这个法如何立,确实很繁杂,但你只要记住一个原则:以民为本,不脱离善恶是非,严守道德底线和公平正义,不违背公序良俗,能维护绝大大多数人的利益即可。

立法院出台的条文,只要符合这个原则,就不会出多大的错。

即便有点小问题,及时纠错改进就是。不要怕民众说我们错了,有人提出问题,更能推动律法的进步。”

赵无庸再次将自己的观点和要求对苟尃厉阐明,希望应该会有很大改观吧。

苟尃厉严肃道,“谢王上教诲,下官定当谨记。”

这一天当中被赵无庸点了几回,苟尃厉知道自己必须转变思路了。

不过王上对这些普通人是不是太在乎了?不管了,按王上说的办就是。

“王上,自从您禁止收取诉讼费之后,我们司法院的人手严重不足。有些案子就没用那么多心思,为了提高结案率,许多时候也就只能机械地生搬条文断案,这确实是我们的工作没做细。”

不等赵无庸看向自己,吴仕斐主动上前也检讨起自己来。

不过也玩了个小心思,言外之意,不完全是我司法局的错,主要是不收取诉讼费之后案件太多,人手不足,忙不过来。

这厮倒是主动,只是这小聪明?

“吴卿不必自责,工作嘛,总会有失误的地方,谁也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及时纠正就行了。

取消这诉讼费本王也是想了很久才做出要求的,主要是为了方便民众。

吴卿您想啊,这普通民众一般情况下,都怕麻烦,不愿意通过司法局化解纠纷。

更多是依赖乡规民约,以及一些约定俗成的规则,双方私下协调解决。

若非实在走投无路,实在找不到解决的办法,才会借助司法院达到自己的诉求。

可是呢?很多人生活都困难,他没钱交诉讼费啊。如此一来,就断了解决问题的路,无处伸冤。

可能就会采用一些极端的方式自行解决,这样一来,是不是就产生更大的不良影响?

取消了收费,就不存在申诉无门的情形,避免更大事件的发生。

而且增强了行政机构在民众当中的信赖度和公信力,‘有事找府衙’才不会是一句空话。

当然嘛,如此一来,诉讼事件是会增加,你们申请增加点人手,老手带新手,也算是培养储备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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