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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现代言情 > 玫瑰法则 > 第81章 强奸案(2)

萧让和张旭在里头会见曾永联的时候,宁稚就和曾永联的秘书等在外头。

宁稚看了会儿案卷,问:“汤梅是什么情况,您能和我说说么?比如说,她的原生家庭,她有没有男朋友,之类的。”

秘书说道:“曾董出事后,我们首先就去调查汤梅,也掌握了一些信息。”

宁稚从包里拿出录音笔打开:“您请说。”

“这个汤梅很漂亮,身材也很好,毕业于重点大学,但谁也没想到,这个女人她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秘书情绪上头,激动道:“她不到五岁,妈就跟人跑了,她爸吸毒、抢劫、坐过牢!从基因的角度来说,这个汤梅她先天遗传就不好!”

“但她长得很漂亮,很高,身材也很好,曾董觉得吧,有时候见客户,带着她,对集团形象好,就把她从销售部调到身边当助理!”

……

萧让和张旭直到中午一点半才从会见室出来。

会见了三小时整。

看见他们出来,宁稚赶紧迎上去,问:“怎么样?有什么新发现吗?”

张旭晃了晃手中的录音笔:“都在里头了,回去说。”

秘书说道:“我在集团准备一间会议室给你们,让你们办案用,走,这就去。”

萧让立即道:“不用了,我们在酒店租了会议室。”

秘书脸色微变:“好好,那我送你们回酒店。”

三个人回到酒店,简单用过午餐,张旭去检察院调档,宁稚和萧让直奔会议室。

萧让把会见时的录音交给宁稚。

宁稚插进电脑,外放。

曾永联:“那天晚上,是永联集团成立二十周年纪念日,我喝多了,汤梅像往常那样,带我到办公室后面的休息室休息,稀里糊涂的,我就跟她上了床。”

萧让口气严肃:“案发当晚,您和汤梅,一共发生过几次性关系?”

曾永联:“一次。”

萧让:“在几点?”

曾永联:“刚回到休息室的时候,大概夜里十一点多十二点多的样子。”

萧让:“根据汤梅的口供,指控您在案发当晚,一共强奸她两次。第一次是十二点十分,第二次是半夜两点半。”

听到这里,宁稚有点尴尬,低头看案卷材料。

曾永联今年46岁了,还能两个小时里来两次?

曾永联激动道:“绝对不可能!我都多大岁数了?萧律师你也是男的,你应该很清楚的呀!在喝醉的情况下,怎么可能两小时的时间来两次?即便我精神上想,身体也不允许的呀!

宁稚更尴尬了,暗暗看向萧让。

他单手抄兜,站在窗边,俯瞰不远处的东方明珠。

从宁稚的角度看过去,只看得见他的侧脸。

他神色冷峻,不知在想什么。

录音继续播放。

萧让:“案发当晚,您有没有通过胁迫的手段,对汤梅进行虐待,导致汤梅受伤?”

曾永联:“没有!绝对没有!我一个喝醉的人,我也许会想和女人做点什么,但做完我只想好好休息,绝对不可能再去虐待对方,我都快五十岁的人了,我没那个力气,也没那个爱好。”

萧让:“请您描述案发当晚的具体经过。”

录音沉默了,宁稚以为曾永联拒绝回答,正想把录音笔拔了,曾永联的声音又从电脑扬声器里传出:

“当晚,我喝多了,汤梅扶我回办公室的休息室,在电梯里,我闻到她身上的香水味……令我很悸动,但我并没打算对她怎么样,我就是怕仙人跳,我年轻的时候被仙人跳过。

一进休息室,我就对汤梅说——我晚上在这里休息,明早有会议,你去我家,把我的西服送过来。她什么都没说,上前来亲我,手直接就往我裤裆抓去。我没忍住,把她搂进怀里。

我亲她,她半推半就,但我还是把她推倒在床上,撕开她的裙子,和我自己的裤子……她突然又反抗了,我允诺升她为行政部的副总,给她买房买车,她才从了我。”

宁稚在记事本上记下三个重点:香水味、疑似被害人主动,承诺升职和房车。

曾永联还在录音里描述他和汤梅发生关系的过程,宁稚听得面红耳赤。

“我顶进去的时候,就知道汤梅是第一次了,当时我很意外,因为她表现出来的样子,真的不像没经验,她抓我那里,真的不像是毫无经验的姑娘能做出来的,而且她表现得很平静。我问她‘你没交往过男朋友?’,她什么都没说。但我已经打算事后好好补偿她……”

录音放完了。

萧让转身看着宁稚:“有没有什么发现?”

宁稚低头看向记事本:“有四个疑点——曾永联提到,案发当晚,他被汤梅扶着进电梯,闻到汤梅身上令他很悸动的香水味;汤梅主动;承诺对汤梅进行补偿后,汤梅不再反抗。”

萧让看一眼腕表:“张旭去检察院调档,很快就能看到汤梅的证词。”

宁稚点点头:“还有一点。”

萧让入座:“你说。”

“曾永联提到——汤梅是第一次。”

“嗯。”

宁稚有点尴尬,清了清嗓子,说:“他说汤梅当时表现平静。可如果汤梅是初次,正常会表现出因为疼痛而抗拒的反应。”

萧让看着她:“你认为——曾永联的证词有问题?”

宁稚不敢确定,“嗯”了一声。

萧让说:“把你认为可疑的地方记录下来,下次会见曾永联,我和张旭会再进行补充询问。”

宁稚赶紧编辑文档。

正敲打键盘,张旭回来了,手上抱着厚厚的案卷。

案卷放在会议桌正中央,宁稚有点兴奋。

萧让抽出其中一卷翻开,眉心越拧越紧。

宁稚看向张旭:“怎么啦?萧律看的那本是什么?”

张旭说:“被害人伤情司法鉴定报告。”

宁稚意外:“曾永联不是说自己没对汤梅使用暴力或者胁迫手段吗?”

张旭:“汤梅伤情很严重。”

宁稚大骇:“曾永联撒谎啊?对你和萧律都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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