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他颁布了杀奴令,但在完成中土大一统之前,他很难跟匈奴真正的主力大军碰撞。
而现在,真正在中土的匈奴人,仅有三万多人,剩下的几十万,都是杂军。
所以,陆源想提前把匈奴主力引诱过来。
他在几个月前,还特地写了一封信给凶奴,算下时间,应该也快到了。
而此时,遥远的平京。
凶奴斜靠在龙椅上,下方,是穿着暴露纱衣的百国公主。
他漫不经心的喝着酒,只是偶尔撇两眼。
对女人他有着极度的克制,生活也非常的自律。
要不然,他也不可能以而立之年,便建立了如此庞大的帝国。
他没有立皇后,因为,他觉得不配有人可以与自己肩并肩,共享这个帝国和荣耀。
而他眼中,唯一的亲人,只有他妹妹。
凶奴女人没有名字,但是他妹妹却有。
唯一能站在他身边的女人,只有她。
“阿哥.”
就在这时,一个小麦肤色,身材高挑,有着披肩长发的女子从外走了进来。
此女天生丽质,有一双勾魂夺魄的桃花眼,高挺的鼻梁,眼珠犹如青宝石一样。
真正让人挪不开眼的,是那上窄下宽的身材,妖娆的小蛮腰大大方方的显露在外面,肚脐上还镶嵌了一颗蓝宝石。
浑圆笔挺的大长腿嫩生生的,连指甲都涂抹了粉色。
说话间,她迈开修长的大腿,小跑到了凶奴跟前,直接坐在了龙椅上,“阿哥,我今日骑着大象去狩猎,斩了几十个敌人,他们的脑袋被我带回来了!”
看着妹妹,凶奴眼中满是宠溺,任何女人在他眼里,都不及妹妹的万一。
他轻抚着妹妹的秀发,柔声道:“我妹骁勇,乃当世女战神!”
胭脂昂着头,就像是撒娇一般,伸出手,“阿哥,可有奖励?”
凶奴笑着拍了拍手,“早就准备好了。”
随即,便有几个昆仑奴太监抬着几个箱子过来。
胭脂好奇道:“阿哥,这是什么?”
“书,中土的书,你不是喜爱中土文化吗,我便派人搜刮了中土时下最流行的书。”凶奴并不反感中土文化,反而将中土文化当成老师,借鉴学习,这才有了匈奴帝国的伟大。
他甚至鼓励妹妹学习中土文化,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胭脂欣喜万分,快步走到箱子前,发现里面全都是中土典故,翻看一圈后,她蹙起眉头,“怎么没有北凉的书?”
妹妹一蹙眉,凶奴心都颤了颤,挥退那些跳舞的公主,走下龙椅,“没有你喜欢的吗?”
胭脂让人把书倒了出来,好不容易发现了几本‘北凉印刷厂’字样的书籍,“有三本,不过,不是我想看的!
凶奴冷声道:“那些人都干什么吃的,连这点小事都做不好,都拉出去砍了!”
宫殿内,所有侍从吓得瑟瑟发抖。
你得罪了皇帝,他不一定会杀了你。
但是你得罪了胭脂,皇帝一定会杀了你,甭管你是什么半句胭脂的不好,传进皇帝耳朵里,他连夜都能把你杀了。
“阿哥,那倒不用,若把他们杀了,以后谁,大秦的皇帝,现在已经不写书了,可惜了,他写的书,真的很有意思!”
“你喜欢他的书,那等阿哥打完了阿骨伯,便派兵去中土,把大秦的皇帝给抓来,让他一天十二时辰都为你写书!”凶奴豪气干云的道。
胭脂轻笑起来,“那不写死了?不过,这陆源也真是个厉害的人物,几年时间就成为了中土霸主,跟阿哥差不多呢!”
凶奴听了吃味不已,“他比得上我?”
“当然比不上了,阿哥在我心里,是最强的。”胭脂道:“这世上,没人比得过阿哥,不过阿哥.陆源他写书,真的比你棒!”
凶奴嘴角一抽,顿时感觉心都凉了,随即自我安慰道:“写书厉害有什么用,打天下厉害才是真的厉害!”
“对对对,写书乃小道,打天下治国才是大道!”胭脂挽住阿哥的手,笑吟吟的道:“不过阿哥,你也不要满脑子都是大道,偶尔也要放松放松。
比如给自己找一个知心合意的伴侣,要不然,每次过来,你都是孤零零的!”
“我不需要伴侣,我有你就够了!”凶奴说道:“咱们兄妹二人,相依为命就够了,那些女人,不过是传宗接代的工具而已!”
他满眼温柔的看着胭脂。
“那些人又劝我嫁出去,烦死了!”胭脂话锋一转,颇为无奈的说道:“都是弱者,我根本瞧不上,想让我臣服,这个男人,不能比阿哥更弱。
当然啦,也不能比阿哥强,只能在阿哥之下!”
凶奴怒火中烧,“谁又在背后乱嚼舌根?”
前不久,便有人以公主适龄为借口,要给胭脂找夫婿,那是凶奴第一次失眠。
只要想到自己从小到大最宠爱的妹妹出嫁,投入别的男人的怀里,他就止不住内心的杀意。
他的妹妹,不能出嫁,只能留在他身边。
就算有朝一日,她真的有喜欢的人了,也不许嫁出去,以后还是得生活在宫里!
“阿哥,我说过的,如果有一天,我有喜欢的人了,我一定会提前告诉你。”胭脂说道。
或许是收到了中土文化的影响,胭脂虽然有着草原姑娘的豪迈,但是洁身自好,并没有滥交。
那些贵族,私底下的生活有多糜烂,她是很清楚的。
那些贵族女,在外面有多少小白脸,她同样清楚。
那些弱鸡,根本没资格碰自己的身体,只有方方面面都比自己强大男人,她才心甘情愿的臣服。
而国内,除了阿哥,便没有一个男人能入她的法眼。
国内没有,国外有。
唯一能让她感兴趣的,只有一人。
大秦皇帝,陆源!
他比阿哥还年轻,但是行军打战,齐家治国的本领,却丝毫不比阿哥要差。
想到这里,她说道:“阿哥,我能去中土看看吗?”
即便他颁布了杀奴令,但在完成中土大一统之前,他很难跟匈奴真正的主力大军碰撞。
而现在,真正在中土的匈奴人,仅有三万多人,剩下的几十万,都是杂军。
所以,陆源想提前把匈奴主力引诱过来。
他在几个月前,还特地写了一封信给凶奴,算下时间,应该也快到了。
而此时,遥远的平京。
凶奴斜靠在龙椅上,下方,是穿着暴露纱衣的百国公主。
他漫不经心的喝着酒,只是偶尔撇两眼。
对女人他有着极度的克制,生活也非常的自律。
要不然,他也不可能以而立之年,便建立了如此庞大的帝国。
他没有立皇后,因为,他觉得不配有人可以与自己肩并肩,共享这个帝国和荣耀。
而他眼中,唯一的亲人,只有他妹妹。
凶奴女人没有名字,但是他妹妹却有。
唯一能站在他身边的女人,只有她。
“阿哥.”
就在这时,一个小麦肤色,身材高挑,有着披肩长发的女子从外走了进来。
此女天生丽质,有一双勾魂夺魄的桃花眼,高挺的鼻梁,眼珠犹如青宝石一样。
真正让人挪不开眼的,是那上窄下宽的身材,妖娆的小蛮腰大大方方的显露在外面,肚脐上还镶嵌了一颗蓝宝石。
浑圆笔挺的大长腿嫩生生的,连指甲都涂抹了粉色。
说话间,她迈开修长的大腿,小跑到了凶奴跟前,直接坐在了龙椅上,“阿哥,我今日骑着大象去狩猎,斩了几十个敌人,他们的脑袋被我带回来了!”
看着妹妹,凶奴眼中满是宠溺,任何女人在他眼里,都不及妹妹的万一。
他轻抚着妹妹的秀发,柔声道:“我妹骁勇,乃当世女战神!”
胭脂昂着头,就像是撒娇一般,伸出手,“阿哥,可有奖励?”
凶奴笑着拍了拍手,“早就准备好了。”
随即,便有几个昆仑奴太监抬着几个箱子过来。
胭脂好奇道:“阿哥,这是什么?”
“书,中土的书,你不是喜爱中土文化吗,我便派人搜刮了中土时下最流行的书。”凶奴并不反感中土文化,反而将中土文化当成老师,借鉴学习,这才有了匈奴帝国的伟大。
他甚至鼓励妹妹学习中土文化,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胭脂欣喜万分,快步走到箱子前,发现里面全都是中土典故,翻看一圈后,她蹙起眉头,“怎么没有北凉的书?”
妹妹一蹙眉,凶奴心都颤了颤,挥退那些跳舞的公主,走下龙椅,“没有你喜欢的吗?”
胭脂让人把书倒了出来,好不容易发现了几本‘北凉印刷厂’字样的书籍,“有三本,不过,不是我想看的!
凶奴冷声道:“那些人都干什么吃的,连这点小事都做不好,都拉出去砍了!”
宫殿内,所有侍从吓得瑟瑟发抖。
你得罪了皇帝,他不一定会杀了你。
但是你得罪了胭脂,皇帝一定会杀了你,甭管你是什么半句胭脂的不好,传进皇帝耳朵里,他连夜都能把你杀了。
“阿哥,那倒不用,若把他们杀了,以后谁,大秦的皇帝,现在已经不写书了,可惜了,他写的书,真的很有意思!”
“你喜欢他的书,那等阿哥打完了阿骨伯,便派兵去中土,把大秦的皇帝给抓来,让他一天十二时辰都为你写书!”凶奴豪气干云的道。
胭脂轻笑起来,“那不写死了?不过,这陆源也真是个厉害的人物,几年时间就成为了中土霸主,跟阿哥差不多呢!”
凶奴听了吃味不已,“他比得上我?”
“当然比不上了,阿哥在我心里,是最强的。”胭脂道:“这世上,没人比得过阿哥,不过阿哥.陆源他写书,真的比你棒!”
凶奴嘴角一抽,顿时感觉心都凉了,随即自我安慰道:“写书厉害有什么用,打天下厉害才是真的厉害!”
“对对对,写书乃小道,打天下治国才是大道!”胭脂挽住阿哥的手,笑吟吟的道:“不过阿哥,你也不要满脑子都是大道,偶尔也要放松放松。
比如给自己找一个知心合意的伴侣,要不然,每次过来,你都是孤零零的!”
“我不需要伴侣,我有你就够了!”凶奴说道:“咱们兄妹二人,相依为命就够了,那些女人,不过是传宗接代的工具而已!”
他满眼温柔的看着胭脂。
“那些人又劝我嫁出去,烦死了!”胭脂话锋一转,颇为无奈的说道:“都是弱者,我根本瞧不上,想让我臣服,这个男人,不能比阿哥更弱。
当然啦,也不能比阿哥强,只能在阿哥之下!”
凶奴怒火中烧,“谁又在背后乱嚼舌根?”
前不久,便有人以公主适龄为借口,要给胭脂找夫婿,那是凶奴第一次失眠。
只要想到自己从小到大最宠爱的妹妹出嫁,投入别的男人的怀里,他就止不住内心的杀意。
他的妹妹,不能出嫁,只能留在他身边。
就算有朝一日,她真的有喜欢的人了,也不许嫁出去,以后还是得生活在宫里!
“阿哥,我说过的,如果有一天,我有喜欢的人了,我一定会提前告诉你。”胭脂说道。
或许是收到了中土文化的影响,胭脂虽然有着草原姑娘的豪迈,但是洁身自好,并没有滥交。
那些贵族,私底下的生活有多糜烂,她是很清楚的。
那些贵族女,在外面有多少小白脸,她同样清楚。
那些弱鸡,根本没资格碰自己的身体,只有方方面面都比自己强大男人,她才心甘情愿的臣服。
而国内,除了阿哥,便没有一个男人能入她的法眼。
国内没有,国外有。
唯一能让她感兴趣的,只有一人。
大秦皇帝,陆源!
他比阿哥还年轻,但是行军打战,齐家治国的本领,却丝毫不比阿哥要差。
想到这里,她说道:“阿哥,我能去中土看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