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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历史 > 我在贞观两三事 > 第四章 劲酒

王启明敏锐的感觉到了几人的情绪变化,心想看来是有故事啊,听故事怎能没有酒呢!

于是王启明起身走到一边的柜子旁,从里面小心翼翼的取出来一坛酒来。

给几人面前摆上了黑白相间的陶碗,又一一倒满了酒水后,王启明便说道“有肉怎能无酒,来,尝尝我自己酿制的劲酒,保准你喝过此酒,什么烦恼都烟消云散了,以后再也不想喝别家的酒。”

四人看着王启明一顿忙碌,又看向面前纯净如水的劲酒,闻着扑面而来的酒香,顿时有些好奇起来。

王启明可不管几人的反应,坐下后端起酒碗便道“来,相逢就是有缘,今日我敬诸位。”说完便一饮而尽。

“啊……爽”外面天寒地冻,屋里火锅配酒,好不畅快。

四人见王启明如此爽快,心下戒备更加松动了,程咬金闻着酒香最先忍不住,一把端起酒碗道“好小子,俺老程喜欢你的性子,俺倒要看看你这酒是不是你说的那般好。”

说着便像王启明一般一饮而尽,说不出的豪气干云。

可惜啊,程咬金小看这酒水了。这可不是大唐流行的醪糟米酒,也不是葡萄果酒,而是实打实的蒸馏发酵出的白酒,按照王启明的估测度数大概在五十到六十度之间。

因为一直是一个人生活,也没有什么知己朋友往来,所以平日里王启明也很少取出来喝,最久的已经封存了有四五年了,滋味醇香,度数极高,这个时代的人想要一下子适应是很难的。

果然,一碗劲酒下毒,程咬金顿时感觉到喉咙里犹如火烧一般,辛辣滚烫的厉害,棕黑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涨红起来。

“咳咳……”看着程咬金的怪异模样,其他三人立马止住了手里的酒碗,担忧的看过去。

“老程,你怎么了?”房玄龄问道。

“老程,你没事吧?”长孙无忌一边盯着王启明看他脸上的反应一边问道。

“呵呵,没事的,你们不用担心,老程这是第一次喝这么烈的酒,呛到了,过一会儿就好。”王启明安慰几人道。

果然,话音刚落就见程咬金脸色渐渐平缓下来,虽然还有些酡红,但看着已经无碍了。

“好,好酒,俺老程还从没喝过这么烈的酒,不但够辣还醇香无比,好酒啊,俺喜欢。”程咬金恢复过来后,便大声吼道,情绪很是激动。

“小子,赶紧的,再给俺老程来一碗。”说着,程咬金便拿起碗催促道。

李世民见程咬金这般反应,好奇心也一下子被勾起来了,他本也是好酒之人,只是因为国事繁忙,不能像他那般肆无忌惮所以一直有所节制。今日见到这般好酒,怎能错过,于是也端起碗来一饮而尽。

长孙无忌和房玄龄见自家boss都喝了,那还犹豫什么,也跟着一饮而尽。

“咳咳……”

“咳咳……”

“咳咳……”

于是,三人也如程咬金刚刚那般被这浓烈辛辣的劲酒呛到了喉咙,脸色涨红,接连咳嗽起来。

见状,程咬金幸灾乐祸的大笑起来“哈哈哈,你们……,哈哈哈,酒量不行啊。”

正大笑着呢,李世民恢复后直接一个眼神丢过来,程咬金见状立马收声,安静坐下了。老板哪是可以随便取笑的,还是老实点吧。

“呵呵,我这劲酒可不是寻常酒可比的,酿制手段复杂不说,产量也是有限,可不能像各位这般豪饮。还需慢慢细品,才能感受其中的醇香浓烈。”

王启明一边解释一边又给几人倒上酒。

“‘劲酒’!好名字,此酒当真得劲。”程咬金夸赞道。

“嗯,没想到慕白小友不仅弄出了‘火锅’的这般美食,还有此等高超的酿酒技艺傍身,老夫佩服。”房玄龄感叹。

“慕白小友酿出此等精妙之酒,为何不以此做些生意呢?”长孙无忌试探问道。

尝过此酒之后,真的如王启明所说,再喝其他酒怕都是饮之无味,难以下咽了。若是以此做些酒水生意,可想而知其生意火爆程度了。而王启明似乎并没有如此做,因此长孙无忌才有此一问。

要知道,在历史上大唐初期虽然因为酿酒耗粮之故,屡有禁酿之法,但各城各地依然是酒肆林立,酿酒沽酒的生意十分吃香。

只因酒乃是百姓生活不可或缺的东西,虽然官府下令禁止酤酒,官置酒肆,酒一律都由官府专卖,所有卖酒的利润都收归国家。

但是当时酒户的酒肆基数庞大,不可能一下子全部关停,如果全部关掉将会造成很多人失业,必会引起很大的动荡。官府只能出价收购或者定点产销。而且价格也统一规定为2000至3000文一斛(十斗)。

而且到了唐朝中期以后,百姓的生活水平提高,工商业繁盛,沽酒生意发展十分迅速,为唐政府赚取了极为可观的税收。

如今是大唐初期,粮食用于军事比重十分巨大,所以官办酒肆十分之多,酒水多由官府专卖,但也有很多人通过各种方式获得官方授权可以做此类生意。别的地方不说,就说长安城中的勋贵世家通过各自的背景关系和手中权利之便而涉入酒肆生意的就不在少数。

对此,此间四人再清楚不过,只是李世民却并不多么在意,只要这些人不要太出格,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故此,长孙无忌才敢当着他的面这般问王启明。

“卖酒?”

“呵呵,孙叔啊,不是我自夸,我这劲酒若是流传出去,怕是不出半年时间,整个长安城的酒肆都要关门倒闭了,到时候那些酒肆背后的势力还不得生撕了我啊。我一个没地位没背景的山野村夫,整日山栖谷隐、友鱼伴鸟的不好吗,非得冒着生命危险干那事,我又没有想不开。”

王启明是懒,可却不傻,脑残电视剧里那些穿越古代的现代人凭借现代科技知识就能纵横朝堂称霸天下的故事,仅仅只是故事而已。大环境不是一个先进的大脑能轻易改变的,而且很多现代社会里接触不到的未知危险随时可能是要命的。低调才是保命的第一原则,科技知识用来改善生活水平,让自己过得滋润就足够了。

“慕白小子,要不你把酿酒的方法告诉俺老程,俺来做这个生意,给你五成利,怎样?”见长孙无忌要开口,程咬金立马抢先说道。

程咬金能成为贞观一朝的宠臣,被后世戏称为‘混世魔王’,可不仅仅因为他和李世民的关系铁,战功卓著而已,更多的是因为他的眼见和情商。皇帝需要他知道的他心领神会,不希望他知道的他便犹如稚童,这才是真的高明。

刚刚长孙无忌的话一出口,他便敏锐的发觉到了他的想法,于是先他一步便抢先担保起来。

房玄龄一愣,暗道不愧是程老魔,下手是真快。

长孙无忌张着嘴巴话还没说出,就被他一下子堵了回去,难受的一匹,又不好发作,只能狠狠瞪了程咬金一眼,对王启明道“慕白小友别听他的,他一个护院懂什么做生意的事,我家就有做酒肆生意的,跟我合作,给你六成利,如何?”

一句‘护院’噎得程咬金肝疼,看着李世民不发一言稳如泰山的模样,顿时感到一阵委屈,难受想哭。是啊,他现在的身份是李世民这个商户家里的护院头头啊,怎么跟人谈生意啊。

李世民听着三人的争论却是不发一言,他也想看看王启明会如何选择和应对。

面对长孙无忌投来的殷切目光,王启明端起碗喝了口酒,沉思片刻后摇了摇头道“还是算了,孙叔,沽酒的生意的确是利润丰厚,不论是对我还是对朝廷都有不小的诱惑,但是,对于现在的大唐百姓来说还太早了。”

长孙无忌想要继续劝说,但听到王启明如此一说,不得不好奇问道“慕白小友,何出此言?”

王启明咽下嘴里的肉片,缓缓道“酿酒之术,说到底都是需要消耗粮食的,即便是有其他一些水果花木也可用于酿酒,但所占比重十分稀少。以我大唐现在的生产力水平和人口规模来说,粮食姑且都未必足够百姓们吃饱饭,若是此时大兴酿酒的话不知会让多少穷苦百姓忍饥挨饿呢。得利者不过权贵富贾们,于民而言我看不到什么利处,我虽只是一山野小民,却不喜做那损人利己之事。”

长孙无忌瞪大了眼睛看着王启明,他想要反驳,但一时间又不知如何反驳。总觉得他说得有问题又不知哪里不对,一时间愣在了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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