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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游戏竞技 > 末日说它尽力了 > 第十九章 重奴区

审尸会多次返转菜鸡驿站,并打扫了现场。

却只是收走审尸会同僚的尸体。

鉴于之前诈尸的诡异事件,其他的,暂不做处理,任其曝尸。

曝尸也是婆罗多信仰的一部分,类属于神罚。

尽管苍蝇漫天,臭味弥漫,鼠患横行,各个阶层对此却都没有怨言。

婆罗多日报大篇幅赞扬了此事:神威降世,治安好转。

期间审尸会派出好几拨人寻找苟浊五,却都无功而返,只能回去报告说九队队长疑似叛逃。

司马龟留他一命是对的。

其实人就倒在那儿附近的某处。

像条死狗一样,动都动不了。

就算被踩,也忍住不吭声。

人科鬼种,其实光听名字就知道那不是什么神仙归类。

苟浊五暂时还不想回去复命,因为答应过艾米丽,会把她救回来!

但那承诺已经是两天之前的事情了。

连被血浸湿的土壤都已经长出青草。

周围拉了好几道警戒线,五十米一圈,百米又一圈,甚至还焊了铁皮围挡。

上头喷了醒目的生化警告。

警戒带忽然崩断,被拖拽着钻进重奴区。

苟浊五终于靠自己的意志力站了起来。

菜鸡驿站的片区虽然奴种聚集,却没进行严格的种姓划分。

那儿至少混居着两三成的商种,允许基础的商品交易,甚至有零星的王种踪迹。

为确保王种安全,才分布了警力,以及各种必要的设施。

再往前,那一大片好似蒸汽朋克废墟的区域就是重奴区,生活着血统最正宗的奴种。

那里不仅禁止经商,连法律都是禁止的。

它类似微生物发酵的温床,为婆罗多这棵参天的树提供养分。

奴种在此享受着绝对的目田。

苟浊五来过这。

并且在此度过了自己的整个童年。

如果脚下算得上街道的话,那么街道里头弥漫着一种食物酸败,近乎腐臭的味道。

闻到这种气味,会让人产生鼻腔受虐的不适感。

关于奴种不算人,学者是有真凭实据的。

证据就是这种人类避之不及的味道反而会刺激奴种的口腔不断分泌唾液,并产生强烈的食欲。

学者甚至将这种酸馊味道的食物统称为:奴种饲料。

苟浊五是从人笼里掉出来的胎儿。

人们捡走了他的胎盘,却把人丢在了原地。

连他自己都不清楚,怎么熬过的幼年。

之后才靠着鬼种的特殊性到处行窃,侥幸得活。

明明是粪便一般的生活。

可情感上谁都无法背叛自己的童年,兜了一大圈,回到原点,竟然还是感觉这儿最让人舒适。

苟浊五又干了他最拿手的,像个鬼魂似的随意偷窃,偷走烂苹果,又偷走锈刀,切下尚且能吃的部分。

他阴着脸,待身体休整,很快就凭借其暗杀天赋,搜索到了猎物的踪迹。

此时的司马龟披盖一块黑布,隐匿在人群里。

他的装扮在重奴区并不突兀。

这儿的人只要有块布遮体就行,根本不在乎它的造型和款式。

是渗血的膝盖暴露了他的行踪。

虽然第一局赢的是司马龟,但据苟浊五所见,司马龟也不过是惨胜。

他的身体被射流炮轰成了碳粉,脑袋还被阉下来,锁在铁箱子里。

维生液可以暂时保他的脑袋不死,但也仅仅是短时间内供养大脑,前提还得是深眠低耗状态。

他身上发生的事虽然难以用科学解释,却实实在在耗光了铁箱子内的营养素。

无法进食,身体也快撑不住了,消瘦得不像样,颇有苦修者的气质。

顶着百斤的铁疙瘩,能潜逃到这儿已经算得上奇迹。

司马龟实在走不动了,现在每迈一步,膝盖窝就会吹出混合关节液的血泡泡。

缺乏五脏六腑,理应感觉不到饿,但本能却告诉他,头颅正在承受饥饿,不得不靠消耗自己的脑蛋白维持。

智力好像不怎么够用了。

连他自己都觉得再摔一跤,脑袋便会翻滚着脱离那捡来的身体,只好背靠巨大的遗迹尽量让身体多休息。

苟浊五反手握刀寻找最佳暗杀时机,坚信最终胜利的必将是自己!

“你胆敢在神庙里杀人?”

所有奴种望向忽然开口说话的司马龟。

他那个四四方方的斗篷着实显眼,看来大家也都留意他许久了。

苟浊五更是惊讶:他能看到我?怎么会?

司马龟持续嘲讽,其实是想套路出对方的位置:“敢在神庙行凶却不敢了结那个假扮神的家伙。”

“你和你无坚不摧的信仰,究竟哪一个撒了谎?”

苟浊五不以为然的冷哼一声,依然是那古怪的腔调。

他压根不怕暴露位置,毕竟他经常这样戏耍猎物。

身型一扭,人就刁钻的飘忽到了别处。

他从不效忠于任何人,更不信什么狗屁神光,他与自己的自私开诚布公。

苟浊五与这儿的奴种不一样,他至少出去过。

也见过大世面,他怎么可能不知道养活整个重奴区的其实是泔水呢。

重奴区的人,就是为了吃垃圾而生的。

在这里,一切垃圾都能充分利用掉,哪怕具有放射性的废料,也会变成便携的随身光源。

如果有人试图纠正这种危险的行为,奴种们会难得的表现出愤怒。

可那不过是捍卫自己的存在,垃圾便是他们的整个人生,是脚下的路,是可用铁皮罐接住的雨水,否定垃圾,不如垃圾的自己也会被一同否定掉。

感性方向,重奴区的确让苟浊五熟悉,舒适。

但理性方向,他最终一定会背叛这里,因为他已经不是那个偷到烂苹果就能开心一整天的小孩。

他要拎着司马龟的脑袋回去,献给主子。

哪怕他的主子毫无神光。

他要风风光光的返回受赐的城堡,沉浸在锦衣华食里。

哪怕那一身行头,至少半个钟头才能穿戴齐全,却无人可见。

哪怕离开那一股子酸馊,他会闹肚子。

“你是打算拿我的脑袋跟主子邀功吗?”司马龟背靠着墙,明知道对方想要自己的命,却感觉不到杀气,这很苦恼。

“他们才不会稀罕我这颗没价值的脑袋呢,由始至终我都不是他们所订下的任务目标,把我带到他们面前,只能勾起他们不愉快的回忆。”

“其实想荣华富贵又何必如此麻烦,往日里你多给那小子敬酒不就好咯。”

“哦,对了,或许……那小子压根瞧不上你,所以你连敬酒的机会都没有吧。”

“我不喜欢你,所以从未有过驯化你的想法。”

“不过,这并不代表我不能像训狗一样驯服你。”

司马龟微微掀开斗篷的一角。

“我买保险了。”

只见艾米丽的腿从其中露了出来。

司马龟竟然把艾米丽藏在自己的斗篷里。

“你能完美的避开人质,同时隔着铁箱子秒杀我吗?我可是试过的,它根本撬不开,哪怕是丢进火里头直接烧,都要很久才能隔水把我炖死吧。”

司马龟重新遮盖好自己。

“这副身体已经不行了,你最好别逼我,当着你的面,换上一副女人的身体。”

司马龟后悔嘲笑瘸子,真是应验那句莫到六十莫笑人,这会儿轮到他自己一副病恹恹的模样,想用讥讽激怒苟浊五,却是实在笑不出来了。

“你要杀我,首先得有钥匙。而我要守规矩的活下去,也得有钥匙。不如这样,你给我把钥匙拿来,让我有活下去的机会,同时也让你有了杀死我的机会。我拿这女人跟你换,这样可好?”

墙后哐当一声。

苟浊五丢掉了两米长的钢筋:“我就不能等你自己死掉吗?轻轻松松的捡个尸。”

“哦,应该是不能的”司马龟这会儿才发现,他挨着的墙壁很厚,却不够严实,有镂空的雕花,杀气从墙的另一边渗过来,差点被戳穿“只要我什么都不干,肯定能活得比她更长。”

“哼,卑鄙无耻的家伙”苟浊五怒了,却毫无办法,只能干骂两句“我不会为你做别的事,只能是钥匙。”

“那就这样定咯?”

司马龟没有从空气中获得回应。

便贱贱的补了一句:“你不想知道,我是怎么发现你的吗?”

良久,连空气都坐不住了。

“怎么?”

司马龟并不能确定苟浊五此刻飘到了哪儿。

却明白自己任何动作都被对方捕获着。

再次掀开斗篷的一角,说“这个女人虽然精神状态不稳定,时常恍惚,但她能够像一个人形雷达那样侦测到你,瞧,这会儿她在发抖,浑身哆嗦,她好像很害怕你。”

这番话让苟浊五心如刀绞,他冒着被审尸会除名的危险来救人,而自己要救的人竟然让他被怼得哑口无言,只能象征性的吐出一句:“放屁!”

一丁点儿气势都没有。

“哦?是吗?那你还在这儿磨蹭什么呢?”

仅仅过去一分钟。

司马龟便极其自负的说:“虽然你来的时候,她会害怕得浑身颤抖,但我却没说你走的时候,她会悲伤的流泪,这个秘密,可惜你听不到了。”

在这空白的两天司马龟并不是什么都没做,他已经给苟浊五备了个大坑。

作为擅闯私地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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