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陈菀意想起了从前,她还是任明喆妻子的时候。
那时的她兴趣爱好不多,观星算是其中一项,她向来喜欢神秘的东西。
在家无聊时,她便想在天台搭一个棚子,再买些仪器,作为她平日赏星空的地方。
这些小事情任明喆以前从不约束她,可那次,因为蒋芝谣在天台不慎被仪器绊倒,摔伤了腿,他便对她大发脾气,并直言他的家里永远不需要观星台这种无聊又没用的东西。
永远。
任明喆,看来你的永远也没多远。
“陈小姐?发什么呆呢,怎么样,要不要去看看?”
陈菀意被男人的询问拉回现实。
过去的回忆总是伴着苦痛的,想一想便难受得紧,陈菀意皱着眉,回话时有些不耐:“你以什么身份邀请我?”
“当然是朋友了。”任明喆反问她:“难道我和陈小姐还不算是朋友吗?”
说着,他还为自己找了个理由:“何况你还认识我的妻子,她信任的人,我当然也信。”
陈菀意没忍住“呵”了一声。
她就差把不信和嘲笑写在脸上了。
这男人的嘴巴啊,还真是说的比唱的都好听。
“……”
任明喆好脾气的微笑:“陈小姐放心,我没有越界的意思,只是想和你聊聊,顺便找了个合适的地方而已。”
陈菀意盯着他:“你最好是。走吧。”
*
*
在熟悉的地方下了车后,陈菀意好半天没能反应过来。
“这是你住的地方?”
她盯着“山塘庄”几个大字,问任明喆。
任明喆的房产有很多,自家用的也不少,以前他名义上是和陈菀意一起住在这个山塘庄的,实际上自己另住在别处,一年也回不了这里几次。
她死了,他倒回来住了?
怎么,没了她的地方,空气都清新了吗。
“是啊。”任明喆没看出她神色的不对劲,单手扶开门,“陈小姐,请。”
陈菀意迈步进门,看到了几乎和上辈子一模一样的小花园。
她喜欢养花,在园里里种满了月季雏菊,现在竟也都还活着,迎着风长的生机勃勃。
进了屋子,发现房间内的陈设也和她住的时候一样。
就连沙发上她最喜欢盖的毛绒毯子也还摆在那里,这里熟悉的好像她从未离开过,进了门就可以回到最初。
“怎么了?”见她愣神,任明喆拍了拍她肩膀,随即又解释道:“是太乱了吗,抱歉,这边都是我自己收拾。”
其实并不乱,只是很有生活气息,不像保姆阿姨每天收拾的样子。
为什么……
这些东西和花,他是懒得换还是……?
“陈小姐?”
“没事。”陈菀意低下头,掩饰自己复杂的心绪,呢喃着重复:“没事。”
任明喆没太在意她的异常,去柜子里拿了两个漂亮的杯子,冲陈菀意举了举:“请吧,陈小姐,特意为你准备了好酒。”
在这里,看着这样的任明喆……
陈菀意怔怔的,只觉得鼻子不受控的发酸。
任明喆走了好半天,她才迈步跟上,来到了天台的观星台。
这里倒是改装了不少,不似以前的简陋,就连地方都扩建了一倍不止,可见设计者的用心。
怎么,是蒋芝谣也喜欢上看星星了吗?
两人坐在摇椅上,各怀心思的等待夜幕降临。
他们安静的推杯换盏,喝掉了那瓶珍藏多年的好酒。
酒液香气四溢,让人头脑发昏。
任明喆半躺在椅子上,闭着眼睛,轻声道:“陈小姐,和我说一说菀意的事吧。”
果然是要聊这个。
陈菀意叹了口气:“一个死人,有什么好说的。”
这话难听,任明喆蹙着眉头,好一阵才缓过来,嘟囔道:“不说就不说,夹枪带棒的。”
一阵大风吹过,刮的人不想睁眼。
陈菀意捏着酒杯,复杂的眸光时不时落到旁边人的脸上。
“不如你和我讲讲,你跟她的故事?”她说。
任明喆沉默两秒,才慢慢睁开眼。
他盯着暗沉的天空,好半天才动了动,侧过脸来看陈菀意:“想听?”
陈菀意点点头。
“没有。”
任明喆立刻接话,甚至分不清是在回答陈菀意还是他自己:“我跟她没有故事。”
陈菀意没再问,也合上了眼。
于是两厢沉默起来,直到细碎的雨点砸在脸上,一片湿凉,陈菀意才开口:“看来今晚的流星雨要泡汤了。”
下了雨,两人却都没提离开。
陈菀意坐起身,开了瓶新的酒,慢慢抿了口。
任明喆一直没动静,像睡着了一样,雨滴浸湿了头发,他面庞苍白,犹如水鬼。
片刻后,水鬼说话了:“我跟她第一次见面,是94年的除夕夜。”
第一句话陈菀意便愣住了,因为这和她记忆里的并不相符。
他们相遇的时候,不是96年吗?
那时候她刚开启任务,在茫然众生中找到在任家受辱的任明喆。
“那年北方的雪下的很大,重重的扑在脸上,道路上的积雪盖过鞋面,走起路来咯吱咯吱的响。”
任明喆语气平静,听不出什么怀念,却一字一句,恍如昨天般深刻。
“我那年8岁,过的浑浑噩噩,上了街看到满目烟火,才知道过年了。”
“我在长安街的街角看到了菀意,她还是个小女孩,个子小小的,穿的一身红,漂亮又喜庆,脖子上围着条毛茸茸的白色围领,站在雪地里像个小精灵……”
……
……
……
1994年,隆冬。
任明喆被拉扯出门时,只穿了一件单衣。
门外雪很大,风也呜咽呜咽的响,一个劲的吹进衣料,像是要埋了他。
女人没说要带他去哪,穿着高跟鞋大步往前走,任明喆小跑着也跟不上,只能被拽着踉踉跄跄往前。
小孩被冻的瑟瑟发抖,脸庞发青也紧抿着唇不肯出声。
“快点走!”女人似是赶时间,狠狠的扯了他一把,嚷嚷道:“错过了你那死爹,你也不用活了!别拉着脸,真晦气……要不是有你这个拖油瓶,老娘早出国去了!啧……”
因为着急,女人难得“大方”一回,拉着他上了一辆三轮车,交了把破旧的票子便出发了。
那是任明喆第一次来到繁华的街市,第一次知道原来过年是个开心事,街上会挂满红彤彤的灯笼,时不时便有炮仗声在耳边乍响。
三轮车把他们送到了某个商铺,女人进门买了暖手的揣进怀里,然后踹了蹲在门口等的男孩一脚:“歇什么歇,快点起来!”
两人顺着热闹的集市往前走,路过第三条巷子时,任明喆抬头,看到了一块木头牌子,上面雕了板板正正三个字——
长安街。
“快了快了,老吴说了,你爸今天就在这儿谈生意……”女人絮絮叨叨的,手紧紧抓着他,长长的指甲扣的他很疼:“这次必须把你送回去,妈的,他任家的种还想不认不成,不要脸……”
任明喆有一搭没一搭的听着她咒骂,暴露在冷空气中的脚腕已经冻的没什么知觉了,只能凭感觉麻木的往前走。
又一次拐弯,任明喆抬头,却在灰白的视野里捕捉到一抹亮色。
小姑娘看起来就五六岁的样子,小小一只,红色的裙摆上绣着几只蹦跳的小鹿,随着她跑动翻飞舞动着。
她像一团火,就那样横冲直撞的闯进了任明喆的世界。
两拨人很快迎面撞上,小姑娘不知是不是因为他衣着的奇怪而多看了他几眼,大大的眼睛婉转灵动。
就在他们擦肩而过时,一道脆生生的女声在身后响起。
“哥哥。”小陈菀意抓着书包带子,怯生生看着他,朝他摊开的掌心里静静躺着一枚糖果,“给你吃。”
任明喆只见过黄纸包裹的糖,那种劣质的、散发着奇怪味道的东西,他不喜欢。
这个不一样,它亮晶晶的,隔着段距离也能闻到水果的香气。
任明喆知道自己的肚子在叫,知道自己多么想接过那颗糖。
可他始终没有伸手。
只看着那女孩期翼的眸光慢慢变淡。
任明喆的右手缩在肥大的袖子里,已经攥成了拳,他抿了抿唇,正想说什么便被女人推了一把,险些摔倒。
“磨磨蹭蹭干嘛呢!赶紧的……”
女人把男生拉走了,隔老远还能听到她不耐烦的骂声。
小陈菀意眨眨眼,抖掉了眼睫上的雪粒。
“唉。”她叹气,把糖果塞进嘴里,嘟囔着:“真可怜,多俊一孩子啊。”
*
另一边,女人带着任明喆走了几十米后停下,随后扯着男生的衣领,逼迫他抬头。
“小兔崽子,说!你是不是想吃那块糖?”
任明喆抿着唇,慢慢摇头。
他深知自己配不上,从来没有奢望过。
“我告诉你!那小娃子身上贵得很,就那裙子就六位数往上!这儿的人都富贵,你要是想留在这,就好好巴结你那死爹,你是他亲儿子!下点功夫,听到没!”
任明喆没说话。
亲儿子吗?
他不清楚,他只知道自己是私生子,是小三的孩子,是不该出生的错误。
“老娘跟你说话呢!你他妈听见没!”
啪——
抡圆了的一巴掌挨下,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任明喆跌倒在地,看着女人的嘴巴开开合合,却始终没有声音。
所以多年后,任明喆都把那天记得很深。
记得那个过分漂亮的女孩子,记得他从此失聪毁掉的左耳,记得他生父怀疑又激动的打量。
他一辈子的爱恨纠葛似乎都从那天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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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呢?”
陈菀意望着他:“你接她送的糖了吗?”
任明喆从回忆里出神,听到这问题,他牵着唇角笑起来,似乎很是洒脱。
“当然。”
他说:“那么香的糖,那么好看的女孩子,我怎么可能错过。”
“也是。”
陈菀意好半天才接话,她盯着任明喆的眼睛,突然觉得上辈子那十几年的接触,她其实从未真的看透过这个人。
“雨下大了。”任明喆悠悠道,“陈小姐故事听够了,该回去躲躲了吧?”
“当然。”
陈菀意站起身,转脸看向任明喆。
后者杵在躺椅上没动,眼睛半睁不睁,看起来困倦而落寞,说不清哪个更多一些。
灯影打在他脸上,圈出了一片暗区。
陈菀意看着那条明暗交界的线,眼神复杂难辨,她静静看了一会儿,才从口袋里摸出一颗糖。
“吃。”
她摊开手,言简意赅。
随身带糖的习惯,她这些年都没改掉,只是由甜腻的水果硬糖,变成了清新的薄荷片。
任明喆支起眼皮,有些诧异的看过来。
他先是盯着那颗糖愣了会儿,又抬眼望向陈菀意。
他觉得这女人实在奇怪。
递过来的糖果奇怪,望着他时眼底闪烁的怜悯更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