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五年前。
一次春节,任家的长辈玩笑着要求任明喆把陈菀意带回老家过年。
他们嘴上在谈笑,眼底却是阴冷的,是实打实的命令。
那时的任明喆根基不稳,没法拒绝,只能应下来。
陈菀意第一次来老家,看起来有些怯怯的,一直跟在他身后,见到了亲戚便是他喊什么便跟着叫什么,乖巧的很。
整个饭局都是针对他们的,以任贾为首,句句犀利,想要他吐出手里的股权。
任明喆打着二十分精神应付着,身边还坐着个傻子,一杯一杯的替他挡酒。
饭局吃到最后,“聊天”的人没什么事,倒是陈菀意,已经有了几分醉意。
女人眼尾泛红,抬首看过来时,一片潋滟,叫人心念一动。
任明喆趁任贾去卫生间,偷偷凑到陈菀意身旁,在她耳边陈述道:“你醉了。”
“没有。”陈菀意小声反驳他。
“你不是不喝酒吗?”任明喆便压着嗓子和她聊天。
“嗯。”陈菀意还没忘自己淑女的人设,一本正经道:“平常不喝的,今天是……意外。”
她冲任明喆摇了摇手指,强调:“平时真不喝。”
任明喆蓦地笑了,然后伸手拿过了陈菀意的酒杯,偏头说:“行了,我能喝,不用替我挡。”
不用怕他喝醉丢人,他酒量其实还行。
这句是心里话,他没说出来。
暮色昏沉,露天的餐桌边也被洒上了最后的那缕光。
酒意朦胧,因此任明喆说话时,陈菀意并未看清他嘴角的那点温柔的笑。
那一局吃了很久很久,从室外吃到了屋里,从西餐吃到了海鲜火锅。
那几个亲戚估计也是有点醉意,竟忘了本来的目的,拉着任明喆一块谈天说地起来。
发现陈菀意不见了时,已经是晚上八九点。
任明喆随便找了个话题把长辈们糊弄到茶室醒酒,这才撑了把伞出去找人。
根据家里阿姨所说,那女人是往后花园的方向去了。
老家是所大园子,别的没有,就是花花草草多,在后院里,还有一个任明喆从未碰过的秋千。
那秋千是他刚回到任家时,爷爷给他做的。
可一个处处小心甚微的私生子,又怎么可能敢明目张胆的玩耍呢,更何况,他任明喆从不贪恋这些短暂而虚假的快乐。
如今他这么大了,还是第一次看这个秋千飞起来。
那时候他想,这女人大抵是在耍酒疯了,哪有人会在雨天出来荡秋千呢。
直到后来他们搬了家,换了个有院子的房子,他偶然间回去时,在那里也看到了一架秋千。
他不敢多多窥探陈菀意的生活,一半是怕自己暴露了软肋,另一半是……怕自己越陷越深,彻底掉进那深淤里去。
因此陈菀意的习惯爱好,他总是一知半解的,比如这个雨天荡秋千的事,任明喆至今也不大明白。
可陈菀意是真的喜欢……
“蒋小姐?您来啦,这边……”
清脆悦耳的女声把任明喆唤回神,他重新抬起眼皮,见陈菀意已经停下了动作,只安静的坐在秋千上,像是在思考着什么。
她不可能是陈菀意。
任明喆明确的警醒自己。
他的菀意已经死了,冰冷的尸体躺在他怀里,是他抱了很久很久才舍得葬下的,怎么可能有假。
不过是名字有些相像,别再想了……
任明喆抬手捏了捏鼻梁,好半天才平复了心情。
他把伞往上抬了抬,缓步走到了陈菀意跟前。
在他走神没曾留意的身后,一道红色的身影躲进了树丛。
“陈小姐。”
伞遮住了头顶的风雨,陈菀意抬头,那黑色外套便迎面罩了过来。
西装外套的布料不太柔软,还带着些许体温,裹在身上竟意外的让人很有安全感。
陈菀意下意识伸手抓住了它,人也站了起来,她对自己的行为丝毫不觉有异,平淡道:“久等了,不过……”
她话锋一转,道:“任先生已经等了这许久,定不介意再等片刻,容我去换身衣服吧?”
任明喆本以为她是心情不好才把伞丢一边淋雨,没成想这人言笑晏晏,竟不见丝毫低落。
“当然。”他一笑,绅士的替陈菀意撑伞,道:“带你去包房,请。”
这里是任明喆常来的地方,在餐厅二楼甚至有他的专属房间。
陈菀意在内室换了衣服,出来时找服务生点了吃的。
任明喆看着她点,也看到了服务生诧异的样子,便问陈菀意:“点了什么?”
陈菀意往楼下走着,随口回答:“烤红薯。”
“什么?”任明喆怀疑自己听错了。
“烤红薯。”陈菀意心情不错,哼着不知名的小调回到他们的座位,闲聊道:“你不觉得人只有在极端状况下才能品尝出美味吗?身体冷时吃些暖胃的,会很有幸福感。”
她活了太久,平常的事物已经无法激起内心的波澜了。
“嗯……确实。”
任明喆违心的表达赞同,他看着陈菀意捧着红薯难得开心的模样,一时有些失神。
不知是不是他自己的内心在捣鬼,如今他看陈菀意,竟觉得这人一颦一笑都像极了自己故去的妻子。
就连吃饭时嘴巴塞的鼓鼓的、像只小仓鼠的样子都像,让他不由得有些……心猿意马。
像极了菀意的复刻品,他是不是也该,收藏起来呢?
这样就不会再有奇怪的人觊觎她了……
尤其是这双眼,像,太像了……
任明喆几乎是有些痴迷的盯着陈菀意,情不自禁抬起手,轻轻摸了下陈菀意的鬓角。
*
*
“蒋小姐!您在这里啊。”
窗子外,不远处,一道人影受了惊,慌忙收回偷窥的视线。
蒋芝谣整理着并没乱的衣服,解释道:“嗯……我随便走走。”
“好,那我们就不打扰了。”
两个服务生离开,蒋芝谣重新抬起眼,看着窗子里那一对璧人——
彼时任明喆的手,还停留在陈菀意的脸侧。
好啊……好啊!
我说任明喆怎么舍得把我丢在精神病院不闻不问这么久!原来是早就有了新欢……弄死了一个陈菀意还不够,竟然又来了个贱人!
鲜红的指甲陷入肉里,蒋芝谣攥着手,被雨水打湿的瞳孔更显阴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