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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玄幻 > 我是乐园之主 > 第二十九章:霍奴

我让我的五个分身去闯一闯迷雾山谷,而我自己本人继续待在初始点。

我在附近找了一个被废弃的山洞,我准备暂时把这当做栖身之地。

因为是我的分身都是元素体,我让他们修改一下面容,免得暴露出我的模样引来麻烦。

他们身上的衣服也是元素凝聚的,因此不用担心在战斗过程中损毁。

我静静待在山洞里等着这几个分身的好消息。

分身们按照地图所给的道路顺利来到迷雾山谷,其中一个分身说:“一会儿要是遇到了雾兽,让我先出手试试深浅。”

“好”其他分身异口同声道。

于是他们走进了迷雾山谷,周围白茫茫的,都是雾,一切看不真切。

所幸他们身为元素体,对周围身边的元素反应极为灵敏,即使视力受挫,也能清楚的感受到周围的异动。

于是,几人向深处进发。

水元素分身此时开口道:“西南方50米处,有异常反应。”

水元素分身在这雾气中如鱼得水,感应范围要比其他分身大,其他分身最多有三十米的感应范围,而他至少有五十米以上的感知范围。

于是众人向西南方前进。

“嗷呜,嗷呜嗷呜。”靠近了听的真切,有雾兽在咆哮。

为首的分身开口道:“让我先试试这只雾兽的成色如何。”说完,一发魔弹汹涌澎湃朝着雾兽而去。

果不其然,攻击贯穿了雾兽,朝着远方击射而去。

雾兽再度凶狠咆哮。

金分身道:“看来物理攻击对它没用,只要不击中核心,他就不会消亡。”

按照攻略上所说的,唯有破坏核心才能击败雾兽,但一旦破坏了核心,雾兽就会消散,什么也不会留下,等于白忙活一场。

这严重降低了其他人来迷雾山谷的兴趣只有少数人有特殊方法在不破坏核心的情况下击败雾兽,或是想方设法得到雾兽的核心。

想到这些,金分身再度施展清风术,一阵清风拂过雾兽,吹出了它白色的核心,类似魔兽的魔核,金分身赶忙用上苍之手捞住核心,往外一拔。

当核心脱离了雾兽时,雾兽很快消亡,化作一团云烟。

金分身眼前一亮,告知其他分身,用同样方法获取雾兽核心。

在金分身的催促下,几个分身分开,相继去找雾兽夺得核心。

几个小时后,每个分身提着一个鼓鼓当当的袋子,里面都是雾兽核心。

由于没有提前准备,我只将一枚储物戒给了为首的金分身,其他分身没有,此时金分身将所有雾兽核心收进储物戒里。

他向我传音道:“本体,迷雾山谷里的雾兽都被我们一扫而空了,接下来我们要做些什么。”

我收到消息,一脸茫然,接着说道:“那你们就自由行动,去其他地方看看有没有值得抢夺的资源吧,你先把收获送给我再去。”

“是”金分身淡淡道。

旋即吩咐其他分身自由行动,自己先回一趟山洞。

一路上,无惊无险,来到山洞后我将雾兽核心收入储物戒。

我又凝聚了风雷光暗冰等分身,修改一下面容,我吩咐他们也向太虚幻境的其他地方进发,去收取资源。

我本人则是继续待在山洞里看看小说听听音乐。

随着他们离去,我欣慰的点头。

话说几分身到其他地方后抢去其他人辛苦等候的灵草,打家劫舍般抢夺其他人的储物戒,借着团结力量大的由头,不辞辛劳的敲别人闷棍。

这么一搞,很快太虚幻境传开了,有修士在到处敲别人闷棍抢夺储物戒,一时之间风声鹤唳草木皆兵,许多独行侠也开始结伴而行,这让几分身收敛资源财富的速度降了下来。

就在这时,一位分身告诉我,他发现一个人浑身是血的倒在地上并且周围有几头魔物环绕着他,自己应该怎么做,是漠视魔物吃掉他还是出手相助。

我心想,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于是回应他,叫他救下这个人。

一番激斗后,这个分身顺利救下这个人。找了一处比较偏僻的地方。

等到少年苏醒了,分身回复我说“本体,他醒过来了。”

我让其调查这位少年的背景以及为什么独自一人倒在地上。

很快分身向我传来了消息,“这位少年是二王子新买的霍奴,因为二王子的恶趣味,他被迫跟几头二阶魔物战斗,认定他死定的二王子抛下他带其他人走了。”

霍奴?

我听说过这个名字,据说数百年前出现一个惊才绝艳的盖世人物霍天赐,他擅长多道,在魔药、炼金、武道、占卜等等道上有着惊人造诣,他的后代也各自在不同的领域有着出色的才华,后来因为得罪了某国王室他本人被处死,其后代也被贩卖为奴隶,世代为奴,延绵至今,霍奴和驯龙世家魔龙族贩卖的奴隶以及极星岛出产的奴隶号称三大奴隶,占据奴隶市场高端奴隶的近七成。

据说霍奴按照资质天才与否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级别,我让分身询问他的级别,少年坦露胸口,只见心脏处被烙下一个丁字,不过他说:“虽然我被烙下丁字,但我其实在魔药方面能力应当为甲字。这些年,我听从父母教诲,韬光养晦,把自己伪装成丁字奴隶,就是为了有一天向家族复仇。”

说着,他对向我的分身说道:“我愿意成为您的奴仆,只希望您能把二王子身边一个叫珍妮的女孩救出来,助她脱离苦海,她是一位好人,而且在家务料理方面很出色,她还是个普人,会很多才艺,您救下她一定会有用处的。只要您救下她,从此以后我和我的后代世代为奴报答您的恩情。求您大发慈悲救救她吧。”

从他提及那个叫珍妮的女孩,他应该很重视她,我为他们的情谊打动。

但我知道这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如果暴露出去,我的处境会很尴尬,很可能会得罪二王子,我倒是无所谓,就是离离艾和克罗斯家族可能会受到牵连,这是我不希望看到的。

我让分身问这名霍奴的名字,只见他摇摇头,“霍奴没有名字,只有代号,我最后的两位编号是十四,因此您叫我霍十四就行。”

我说到这不行,让你改名为“霍天赐”,向你那位老祖宗学习。

他欣然接受,“好的,从此以后我的名字就是霍天赐了。”

我决定答应他的请求,救出那个叫珍妮的女孩,之所以这么做,只是因为我讨厌有情人分开不成眷属。

既然决定帮助他了,我连忙让几个分身与霍天赐汇合。

我则是跟吾师、康斯坦丁、维特利斯商量,讨论如何救出珍妮。

吾师捋捋胡子,笑呵呵道:“不如来套替身,用一个替身将珍妮换出。”

这不妥,就是在高明的炼金人偶也不能完全替代人,更何况我们手中没有这样的人偶。

康斯坦丁道:“不如让我杀入二王子他们的队伍,将珍妮直接救出来。”

这个方法简单粗暴,而且可行性很高。

这也不行,珍妮救出来后还是会在现实生活中生活的,如果让二王子知道是我们抢了他的人,到时候就麻烦了。

维特利斯道:“干脆直接点,你直接去拜会二王子,表明你想要珍妮的意志,为了拉拢你,二王子会直接将珍妮送给你。”

我思考维特利斯的计策,越发觉得这个计策可行。

于是我命令分身们去寻找二王子一行人,在霍天赐的描述下,很快找到了他。

这是一位身着锦衣华服的公子哥,他面容俊逸,气质斐然,就是有些喜欢用鼻孔看人。

我让分身看住他,自己很快就来到这个地方。

我整理着装,前去会面二王子。

见我出现在他们面前,一个人开口问道:“你是谁?想要干什么?”

我说道:“我是哈克奥罗,麻烦转告二王子,我有事找他。”

“你就是那个帮助克罗斯家族延续下去的哈克奥罗。”

“根骨果也是你给离离艾的,对吧。”语气虽然怀疑,但却像是确认了一样。

“对,没错,是我给她的。”

“根骨果可是连我父王也垂涎三尺的神果,就是不知道他发了什么疯,居然把它给了特蕾莎那个贱人。”看到二王子言语里多有对其父亲和姊妹的不敬,周围人确实见怪不怪了。由此可见,二王子的乖僻不是一天两天了。

我从他口中得知,原来特蕾莎就是国王的女儿,外界都传国王女儿是一个叫维尔蒂尼的少女,看来得少信这些道听途说的谣言了。

“那么,哈克奥罗啊,你找本王子是有什么事啊?”二王子眼睛一眯,像是一个高明的政客在盘算着什么。

“其实小人来找二王子确实有一事,是关于根骨果的事。”

“哦?!”二王子有些兴奋了。

我咬咬牙,心痛道:“小人手里其实还有一枚根骨果,只是这东西着实珍贵,小人不敢过度声张,今天有幸见到二王子天颜小人决定将这根骨果送给二王子。”

“你说什么,根骨果你还有一枚!”二王子瞪大了双眼。当听到我要将根骨果送给他的时候,他哈哈大笑。

“哈克奥罗,你真是好样的,本王要赏赐于你,说吧,你要什么,本王都满足你。”

我装作色眯眯的样子看着一旁的珍妮,像是被其美貌吸引的色狼,“二王子,不知这位姑娘您有意割舍吗?”

二王子一挥手,豪气道:“区区一个奴婢,你喜欢,送你便是。”

我道:“多谢二王子殿下。”

我将一个锦盒递给二王子,只见二王子贪婪的望着盒子,迫不及待打开盒子,看到里面是白里透红绿两色的果子。他哈哈大笑“这宝贝,还是到我手里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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