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京华闻言,眸光闪了闪,倒也没有坚持,只是道:“那便让他们抬进来,先放着,伯父改日挑一两件好的罢。”
赵父听了,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可叶京华如此盛情,他也不好拒绝,只是觉得奇怪,这位叶大人未免也太殷勤了点儿。看看过年时旁边儿老沈家一口气嫁了两个女儿,新姑爷们上门,礼也没这么重啊?难不成读书人都是这么交朋友的?
赵父有些茫然。
赵宝珠见状,赶紧转移话题:“爹爹,咱们家怎么还是这样啊,我寄的钱呢,怎么没拿来多修几间房?”
农村人虽质朴,却也爱攀比,那些个爱慕虚荣的,一天到晚就比谁家生的儿子多,谁家修的房子更多。赵宝珠虽不屑做此比较,却不想爹爹在村里过得不好。
“唉,修那么多间房来干嘛?”赵父果然轻易地就被转移了注意,搓着手对赵宝珠道:“钱爹爹都给你存着呢,以后拿来娶个能干媳妇儿。”
闻言,赵宝珠登时一僵。果然见身边的叶京华呼吸一滞,神情淡了些。
赵宝珠咽了口唾沫,只好再次扯开话题:“爹,我们晚上吃什么啊?”
提起这个,赵父来了劲,叶京华拿出这么贵重的东西来,赵父虽不打算收,却也十分感念他这份诚心,决定今晚不仅要杀猪,还要再提两只鸡来杀了,好好招待一下这个好心的年轻人。
“行了,你们也别忙活了,赶紧去歇着。”赵父说着,一转身,将背上的镰刀放下,又’唰’得一声抽出一把杀猪刀:“我去把猪杀了。”
叶京华站在近前,略微一顿,接着点了点头:
“辛苦伯父了。”随后转头吩咐:“邓云,陆覃,你们去帮忙。”
赵父是自己干活干惯了的,本想让他们去休息,无奈邓云和陆覃两个怎么赶都赶不走,便把他们一个赶去喂鸡,一个赶去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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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黄昏,赵家升起袅袅炊烟,里头的肉香全村都能闻见。
赵家住不下那么多的人,车队已返回山南县城,在城里的客栈暂时落脚。然而在他们走之前,先挨家挨户送上了谢礼,加一份丰厚的年货,一是答谢众多村名当日鼎力相助,凑钱送赵宝珠进京赶考的恩情,而也有同喜之意,算是变相地发喜糖了。
收到答谢的村民都惊喜不已:“小宝真是出息了!看看、这些东西,这皮子,真好。”
有人感叹道:“做了官就是不一样,听说光是俸禄都有好几两银子呢,那孩子孝顺,都巴巴得寄回来给他爹了。“
一时众人都纷纷感叹赵熊八生了个好儿子,长得跟个瓷娃娃似的不说,还这么出息,也算不枉费他爹眼珠子似的宝贝着。
说着说着,便有人疑惑道:“既然寄了钱,怎么都没见赵熊八盖个房子啥的?”
有人答道:“说是在给他儿子存老婆本呢!”
众人恍然大悟,感叹道:“也不知谁家女儿有这么好的福气,能嫁给小宝……恐怕得找个美人儿才行吧。”
赵宝珠他娘就是个十里八乡有名的美人儿,一身皮肤若凝脂,赵宝珠长相随娘,小时候跟个女娃子似的,这样的男孩儿,也不知得找个什么样的媳妇儿。
“唉,我们跟着瞎操什么心,人家说不定在京城找个有钱人家的小姐呢。”有人道。
听了他的话,众人深以为言。也是,赵宝珠考上了进士,又长得俊,想必放在京城也是碗香饽饽吧!要不然怎么有「榜下捉婿」这一说呢?
“过几年,要是相个公侯小姐回来,怕是赵熊八就不好交代了哦!还不得连夜把房子盖了——”
众人顿时笑起来,纷纷打趣说话的那人,人家京城的贵小姐难不成愿意跟赵宝珠这个穷小子大老远地跑回益州来,怕是想得太美!
然而众人不知道,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也算是歪打正着。
此刻,叶京华正坐在赵家的餐桌上,与赵家父子相谈甚欢。赵父亲手杀了野猪崽,烧了一桌子的好菜,益州人爱吃辣,一吃辣又爱配酒,赵父拿出了花根底下埋着的女儿红,跟叶京华对饮了好几杯。
叶京华倒也不推脱,默不作声地喝了好几杯。
“爽快!”赵父喝多了,两颊都涨红,高兴起来就拿蒲扇般的大手拍叶京华的肩:“大人,没想到你长得斯斯文文的,还挺能喝!”
叶京华笑了笑,面孔依旧白如冷玉,低声道:“赵伯父海量,小子不及。”
赵父被恭维地舒舒服服,觉得这叶大人说话真是好听,只是这叶大人实在是太白了些,长得跟那画里似的,看着觉得不怎么踏实。那个姓邓的小子倒是不错,长得结结实实的,能干活。
这些腹诽赵父当然没说出来,而是觉得叶京华这么个斯文的读书人能这么放下身段,看得起他这个庄稼汉,实在是难得,十分受用。他也说不出什么好听的话,只一个劲儿地往叶京华的杯子里倒酒:
“哈哈哈哈哈,好!我们再来,再来——”
赵宝珠在一旁看着眼馋,拉了拉叶京华的袖口:“少爷,我也想尝一点儿。”
叶京华还没来得及说话,赵父便先道:“小宝也想尝?来,爹爹给你尝一点儿。”说罢,他拿筷子头小心翼翼沾了一点酒液,就要往赵宝珠那边递。
赵宝珠见状,哭笑不得,嘟起嘴道:“爹爹还当我是小孩子呢,我又不是没喝过酒。”
赵父闻言,有些讪讪:“哦,是吗。”想来也是,赵宝珠都在京城考了进士呢,肯定少不得有个宴席啥的,他还将赵宝珠当三岁小孩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