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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玄幻 > 异世界穿越日记 > 第26章 学习与分享

“我承认我对格瑞这小子第一印象非常不好,除了他长得太帅以外,就是这货黄毛的样子。”——第一次见到格瑞,老实说我就是这么想的。

同沃夫朗回到夜幕镇,看到我英姿飒爽地背着步枪从马上下来,西蒙大叔的眼睛直放光,就像在说:“好家伙,这是哪来的骑士啊。”

依次见过西蒙和帕克,我们像约好了一样齐聚二楼的会客厅。

“来歌先生啊,听说你要去王国?”

“没错。”

“可是,王国和我们的关系,你也知道。”

“是啊,我知道。”

“你一个人去王国,要怎样生存呢?而且你要去王国做什么呢?”

“西蒙先生,我必须去王国,王国有我想知道的事情。”

“哦?王国有什么你想知道的呢?而且你为什么以前没说起去王国这件事呢?”

西蒙想用连续的提问把我逼入思考的困境中,这一招我见得多了。

“西蒙,有些事,我很久以前就想知道了。”

“来歌......”

“比如这两样东西你怎么解释呢?”

我把一枚金币和一枚硬币摆在桌子上。虽然我无法用语言表达清楚,但是这两种货币是最明显不过的矛盾。我一直都觉得金币和硬币这两种东西在夜幕镇的存在是非常不合逻辑的,首先夜幕镇没有造币能力,硬币是从哪儿来的呢?金币又都储存在了地下仓库,看上去没有任何消耗,就是单纯地在积攒这种贵金属。

所以我的推测是金币必然会在我不知道的渠道中,被兑换成了硬币,以供夜幕镇居民的使用。而这个渠道只能是王国。

至此结论就浮现出来了——夜幕镇跟王国必然有秘密的联系。

“来歌先生,你到底想说什么?”

“哈,没事的,西蒙先生。我想问,王国和夜幕镇的关系,应该没那么简单吧?”

看到西蒙和帕克的脸色,我就知道我的猜测是对的。不过沃夫朗却一副意料之中的表情。

“帕克,那么多的矿石,搬来搬去很累吧?”

帕克的工厂同样也是一个矛盾,夜幕镇根本就没有采矿业,那些矿石是哪来的?别说是从魔物那里买的,我还没见过哪种魔物会采矿。

“还有很多,我就不说了......西蒙先生,你看我是不是应该去一次王国呢?”

其他的疑点我也不提,反正看西蒙和帕克的脸色我就知道我说的没错了。这些疑惑早在我第一次买盐的时候就想到了,夜幕镇再怎么说都不可能有产盐的能力,这些调味品必然是通过贸易获得。

“怎么样,西蒙?我早就说了来歌这小子,不是正常的人类。”

“不,我只是在想这些问题,他为什么不早说呢?”

“那个时候,我还觉得我可以一直跟美杜莎住在那个山洞里......”

摸了摸手上的戒指,我苦笑着。

大家都沉默了,男人之间很少会像女人那样八卦分手的原因。

“让他去吧。”

沃夫朗坐在沙发上开口了,似乎是早就想到了我会借由这一系列疑问说服大伙。

“唉,那就让格瑞来吧。他刚从王国回来吧?”

“嗯,刚回来。我去找他。”

西蒙和帕克都出去了,说是要找一个叫格瑞的人。我和沃夫朗坐在屋里,一边抽烟一边等着。半晌,沃夫朗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盯着手上锋利的爪子像自言自语地对我说。

“知道为什么他们不想让你去王国吗?”

“嗯?为什么?”

“你现在已经是第二个克里弗雷咯。”

沃夫朗喝了一口酒,又接着说。

“算一算的话,你还能活二十年~”

“喂,别说这种话啊。”

“哈哈,可怜的来歌先生哦~”

我虽然听得出他在开玩笑,但沃夫朗又是出于何种考虑支持我去王国的呢?

“沃夫朗,既然我在做和克里弗雷一样的事,那你为什么不像西蒙一样阻止我呢?”

“我相信你不会变成克里弗雷。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就这么觉得。”

“呵呵,是么。”

“是啊,你绝对不会在战争中死去。”

沃夫朗温柔地掐了两下我的脖子,狼性的目光中突然多了一份信任。

雪茄吸了一半,西蒙就带人回来了,这个帅小伙我认识,当初火把节就是他作为人类代表讲话的。但我对他的第一印象非常差,因为这个人长得太帅而且又是个金发,我歌果要是还在我身边,我绝对不能让他跟我歌果说上半句话。

“我来介绍一下,这是来歌先生,这是格瑞。”

“格瑞先生,您好呀。”

“您好,来歌先生。”

呵呵,小伙子手劲还挺大。长得帅了不起啊?

这个叫格瑞的小青年也就二十岁出头,生得一张好面庞,和我这种胡子拉碴的颓废男完全不一样。从衣着和气质看,也透着一股“城里人”的味儿,老子最恨的就是这种富家公子哥,举手投足间就能牵动无数的少女心。

“那我们就不打扰了......”

诶?你们别出去啊,留下我跟这小伙在屋里,我们一会两句话不合干起来咋办?

“好的,那我们开始吧,来歌先生。”

什么就开始吧?西蒙你们是怎么说的啊?这要干啥啊!

虽然讨厌这个小哥,但我还是尽量不表现出来。格瑞为我准备好了笔和本,又将一大摞书放在桌子上,微微笑着。

“写几个字?”

“写字......好,好的。”

凭着记忆,我勉强写了七个数字,说实话,一到十的数字我虽然看得懂,但写不全。

“唉......”

格瑞看了看我写的字,坐到椅子上叹气。

“来歌先生,你真要去王国?”

“是啊......”

“那你还需要......”

格瑞伸出五根手指头。

“五天?”

“最少五十天。而且还是我和你一起去。”

好吧,五十天就五十天,只要能去就行。我为什么要着急呢,是急着混出个模样来回去找美杜莎和好吗?还是想进个城回来跟夜幕镇的村民们吹牛?

坐在格瑞的对面,我默默地听着他数落着我从语言到举止的一切缺点。

看来日记里的内容又要变得枯燥了,但这一切都值得,我需要的是蜕变,从一个毛头小子到可以独当一面的男人。

于是接下来的一个月,我就在格瑞的指导下开始了涵盖了从王国语言到民俗的学习。

至于格瑞这个人,正是负责夜幕镇与王国暗中交易的黑商。金币、调味品、矿物、书籍、钟表等等商品都在交易的范畴内。尽管我猜到了这种暗中交易,但我远远没料到交易额会达到数百枚金币之多。

此外,夜幕镇最核心的一种商品就是魔法材料。这些魔法材料都是与魔物交易得到的,对于王国来说是非常稀有的资源。另外由于禁止与魔物接触,这些通过黑商易手的魔法材料就变成了王国魔法发展的生命线。

王国如果把夜幕镇扫平,相当于自断生路,可又不能放任这个小村镇坐大,便采取了打压政策。可以说夜幕镇就是被王国一手扼住喉咙,一手喂小米,还要定期下蛋的母鸡。这种微妙的关系让我找不出什么有效的解决方案。

这些事实西蒙他们从未告诉过我,格瑞的讲述让终于我对整个世界都有了一个更彻底的认识。夜幕镇似乎永远都只能扮演着在王国威压下求生的小角色。所有的描述都让我更想去领教一番,这个所谓的“英斯雷王国”到底有多强大。

同时由于借着酒吧的客房住宿,我又没钱,总不能白吃白喝,就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到这个世界来之前,我也算是踏进餐饮圈子的人,所以对酒吧的那套东西并不陌生,学东西也快。上午听格瑞讲讲课,下午跟着西蒙学学后厨的那点事,每天过得很充实。日记上的内容并没有变得枯燥,反而丰富起来。

一个月下来,我感受最深的就是民以食为天,一口蒸锅可以拯救世界......

不是条件受限,而是大家根本就不知道蒸、炒这些烹饪方法。随便把蔬菜和肉放进锅里急火炒一炒,加上一两种自认为还不错的香辛料,西蒙他们就赞不绝口,表示一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食物。

帕克这种能工巧匠,在我交给他一张蒸锅结构的图纸后,就能做出成品。

产自东部麦田的小麦面粉做成裸麦面包好吃,还是做成类似馒头的主食好吃,吃过的人都知道。

唯一有点困难的就是这里的人们还在使用液状酵母,制作过程中需要掌握用量。

历史上奥斯曼帝国垄断了商路,这或许是小麦粉在东西方发展成了不同食物的原因之一,但世界不一样了,我完全可以让夜幕镇居民们享受到中国的面食。

我不能在这个世界里像爱迪生一样发明电灯,也不能像惠更斯一样发明内燃机,但我依然掌握有他们闻所未闻的技术。

“嘿,小伙子,吃过白面馒头么?”我真想这样说。

对于人类来说,科学技术的变革会开创一个新的时代,那么食物的变革会引发什么样的效应呢?我不知道,我要做的只是把我所会的东西传授给夜幕镇勤劳淳朴的人民。

那么接下来,我是要尝试做抻面还是研究蒸馏酒呢?反正不管是什么,美杜莎都没有那个口福了。

“您好,要来点什......么?”

穿着干净酒保服的我在吧台后面转过身。

可脸上微笑的彼端却是许久未见的她......

呵......在异世界,就别再打我脸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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