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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玄幻 > 异世界穿越日记 > 第44章 吃药不睡觉

“有点儿甜?”——万灵药草的味道

神农尝百草,我一直觉得这件事儿是吹出来的。因为有毒的植物实在太多了,牵牛花、天竺葵、夹竹桃、铃兰花等等等等,这还没算上那些未知的野花野草。但是这种异世界的药草我敢确定至少不会毒死人,理由很简单,如果没人吃过,就不可能判断它是药草。

我就在众目睽睽之下,大口咀嚼着紫红色的叶片。

“来歌,快吐出来!”

“嗯嗯,咋了?不能吃吗?”

“不是,万一有毒怎么办呀!”

歌果想用手捏着我的脸试图让我吐出来,我制止了她。吧唧吧唧嘴,嘴里是一股青涩的草汁味儿,如果要评两句的话,可以这样说:“此叶条索分明,叶脉肥壮结实,颜色栗红乌润,汁水清鲜爽快,略有青草香气,回甘显着而持久。好草,好草啊!哈哈哈哈!”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破玩意嚼不烂,有些卡嗓子......

顶着植物筋脉挂在喉咙里的恶心感把叶子咽下肚,所有黑商都用惊恐的眼神扫视我的身体,生怕我变成个紫红色的巨人似得。

左等右等,我也期待着身体能起点变化,哪怕从脑袋上长出根草也行,可啥事儿都没发生。没事走两步,嗯,腿脚还挺利索。转转肩膀轴,也没问题。

“来歌,你觉得......哪里不舒服吗?”

“没有啊,我挺好的。”

“呃......”

“是不是吃的不够多啊?”

“停停停,你可别吃了!”

西蒙赶紧把剩下的药草都推到一边,又捏我嘴又扒我眼睛,像门诊医生一样。

“你确定没事?”

“没事儿啊,挺好的。”

“你要是觉得不舒服,可得赶紧叫我们啊。”

“嗯,我知道。”

大家又陪我待了一会,还是不放心。直到我把歌果抱起来,他们才肯相信我没事。

去看了看沃夫朗,还挺精神的。裸露出来的皮肉有点像刚剃完毛的松狮。

“沃夫朗,伤的不重吧?”

“一点小伤,没事儿。”

“西蒙那儿有药草,你也吃点?”

“来歌,行了,别让人家吃那玩意。”

歌果给我拉走了。万灵药草感觉也没有说的那么神啊,根本就没有什么反应。

回到帐篷里,写完日记就睡觉了。想想白天的经历,那只多头龙要是能上战场,用处也不大,泥姑娘倒是有群控,可惜出了泥地就变成弱女子了。

不知道王国派没派兵,是不是应该找人回去探探消息呢?还有美杜莎的魔法,原来可以附加到子弹上。而且通过这次的战斗,可以肯定加速箭魔法的作用原理和我猜测的一致,不论是箭矢、子弹、长矛甚至是炮弹,只要附上白色的雾气,就能极大减少地心引力和空气阻力的影响,从而达到提高准确度和威力的效果。

就我个人看来,这种魔法几乎是最实用的攻击魔法。

嗯......

我为什么不困呢......

好了,不用猜都知道这肯定跟那药草有关。

数蛇大法好!我得赶紧睡觉,明天还要赶路。一条蛇,两条蛇,三条蛇......

“来歌~别碰我头发~”

“歌果,我睡不着......”

“赶紧睡呀......”

怎么翻来覆去都睡不着!人生中最痛苦的时候莫过于睡不着觉,身边还没有手机!现在就是给我一个九宫格拼图我都能玩一宿。

“歌果,陪我玩一会。”

“啊?......”

“你从头发里变条蛇出来让我玩玩呗。”

“你说什么呢。”

“我好无聊啊,又没有可以玩的东西。”

“那儿有弓箭,玩吧。”

“弓箭不好玩~”

“啊啊啊...来歌,快睡觉吧。”

我也想睡,问题是睡不着。现在我就跟喝了十罐红牛一样,精神倍儿好。

“歌果,陪我聊一会嘛~”

“不要,我想睡觉。”

给歌果折腾起来了,黑灯瞎火的,也没别的事儿可干。不像在王国那种大城市,晚上也有地方消遣,喝喝酒赌赌钱,听人吹牛讲故事。

看得出来歌果是真困了,一点劲都没有,尾巴也软塌塌的,我也不再烦她。

大半夜的,大家都睡觉了,我找谁玩去呢?嗯......有了,蕾雅!魅魔肯定不睡觉。

“蕾雅姐,蕾雅姐,我来......”

“来歌,你要干什么?!”

魅魔用手遮住事业线,一副害怕的样子。姐姐,我没那个意思啊!

“您别误会,别误会......”

“大半夜,你怎么不睡觉呢?”

“我吃了草药后,睡不着了。”

“睡不着你就替我看着沃夫朗,我去休息一会儿。”

“别走啊,我想问你点事...”

递给蕾雅一支烟,我们在沃夫朗微弱的鼾声中聊了起来。

“蕾雅,你看起来,好像不是很担心王国的战争。”

“担心又有什么用呢?”

“克里弗雷那个时候,又是怎么对抗王国的?”

“那是我们先杀了边防军,才演变成战争的。边防军的话,你也见过了。”

蕾雅告诉了我当年发生的事,克里弗雷的时代,是夜幕镇最有希望的时代。人口数量甚至一度达到四千,马场,牧场,麦田,礼堂等等一切,都是那个时代的产物。但随之而来的,就是王国变本加厉的劫掠。克里弗雷是个睿智的人,他不会自己选择与王国针锋相对,当时最先开始抗争的是人民不屈的精神。

乱世做人,盛世做狗,选哪一个呢?不不,这个问题对于夜幕镇来说是不成立的。因为只要王国一天不停止掠夺,夜幕镇就没有一天的盛世。

愤怒的人群打死了一些边防军,克里弗雷十分清楚,这就等于夜幕镇向王国宣战了。

但克里弗雷还是站了出来,因为大家需要一个领导者。那段时间沃夫朗还没来夜幕镇,唯一一只魔物就是魅魔蕾雅。战斗是非常惨烈的,王国的四千军队和夜幕镇的几百个民兵的实力有天差地别。蕾雅当时只会使用类似于死去魅魔首领的那种攻击魔法,有效距离不过十米,燧发枪的有效射程却能轻易超过这个距离。

“那个时候,我才明白魔物已经不是这片土地唯一的主人了。枪炮的发明改变了一切。”

“或许是吧,但魔法并非没有用。”

“不,魔法对于大多数人确实是没用的。”

“什么意思?”

蕾雅咏唱了一段复杂的法文,在手里变出了一根金色的长矛,走出了帐篷。

“你觉得这个魔法怎么样?”

“看上去很厉害的样子。”

长矛在魅魔手里灵活地转了几圈,突然掷了出去,夜空中留下了一道光弧。看距离,估计有五十米以上。

“看到刚才的距离没?”

“嗯,已经很远了啊。”

“我还能扔得更远,但我的魔力不够。”

“这个魔法叫什么名字?”

“书上的名字叫‘消灭黑暗的光芒之枪’,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拼尽全力,也只能使用四次这种魔法。”

“用过四次之后呢?”

“我就跟那家伙一样了。”

魅魔指了指躺在床上的沃夫朗。

“你是魔物啊,而且你还是白皇后,难道只能做到这种程度吗?”

“你以为魔物就可以无穷无尽地使用魔法吗?”

“不,我觉得魔物对于人类,至少在魔法方面是要强上一百倍的。”

“你去过王国还能说出这种话,大概是没遇到一些强大的魔法师。”

蕾雅回到帐篷里,坐在沃夫朗身边,把手放在人狼坚实的胸膛上。若有所思地回忆起来关于魔法的事情。

最早的魔法,并不是由魔物发明的,魔法对于魔物来说也不是必备的。比如人狼就不会魔法,虽然他们也有魔力。早在王国还用刀剑盾牌跟魔物战斗的时候,魔法就已经存在了,人们相信魔物是邪恶的化身。

在王国图书馆,我也看过相关的书籍,这里的人类对于宗教的创造力可谓极其匮乏。他们只有两个神,一个是代表光明和人类的好神,一个是代表黑暗和魔物的坏神,好神创造了阳光、土壤、水源,总之一切好东西,都是好神给予的。而坏神,除了黑夜和魔物,什么都没创造过。魔物们都是这位坏神的士兵,他要把整个世界都变成永远的黑夜。

这是什么思维逻辑,是在下输了。

“话说蕾雅,你相信你是黑暗神创造的魔物吗?”

“也不能说不信吧,对于神,还是要有畏惧之心的。虽然我们都是听人类说,才知道有黑暗神的。”

喂,别人随便说说就信了啊!要不要这么单纯啊?!

“我觉得,这个世界还是没有神的。”

“那来歌,你信什么呢?”

“我啊?我相信党和人民。”

“那是什么?”

“那是比任何神灵都要强大的东西。”

“来歌先生总是会说一些奇怪的话呢。”

“所以说,我真的是外乡人。”

向蕾雅笑了笑,我把话题拉回魔法上。

“其实我对于神灵并不感兴趣,我想知道的是人类到底能掌握多强大的魔法。”

“这个问题的话,你还记得那块宝石吗?”

“就是那块蓝色能发光的?”

“没错。人类的魔力可以达到魔物的水准,但这种人还不多。魔女之家的魔女你见过吧?她们的魔力都很高,但并不是最高。真正可怕的魔法师都在王国。”

“难道说,王国有能在魔法领域超越魔物的人类??”

“有,而且不止一个。人类能做到我们做不到的事,黄金和宝石对于他们来说,意义远比我们重大。上一次和边防军作战的时候,我就知道了。”

“人类可以用黄金制品和宝石来增强魔法,而魔物不行。”

蕾雅看着我的眼睛,似乎是在警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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