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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玄幻 > 异世界穿越日记 > 第19章 不懂事的少年

“怪不得动漫里的主角都是高中生,这个年纪的小少年想法真是天马行空。”——长大了再来当勇者吧。

奈德和小粉的恋情终于被人类们知道了,一时间满城风雨。

我们夫妻耐着性子跟他们聊了很多,总算让奈德明白了搞对象不是过家家那么简单。而且因为波拿芮奶奶已经去世,血戒的制作方法也失传了,我和歌果的血戒就是最后一对儿。

蕾雅和沃夫朗的感情却变得很僵,因为人狼们知道了他们的首领爱上了魅魔,沃夫朗现在有点“里外不是狼”。魅魔们也知道了沃夫朗爱上了蕾雅,不过魅魔们却很高兴,因为这下终于可以不用在人狼面前保持畏惧了。

怎么说呢,这段时间里,所有人谈论的话题全是:“人类和魅魔能不能生孩子啊?”“你知不知道那个人狼喜欢蕾雅?”“离魅魔远点,就连沃夫朗都被白皇后勾引走了”“人狼完了,以后魅魔要成老大了。”

但是如果做一下民意调查,让男人在美杜莎和魅魔之间做选择的话,依然没有任何一个人会选择美杜莎。我的另类程度依然是首屈一指。

奈德的拉肚子和相思病一起治好了,每日不再神魂颠倒,开始帮我做点力所能及的工作,小粉对奈德也不是那么一往情深,但她没事就去找歌果,听我歌果吹牛,说当初怎么怎么把我迷住了。

紧赶慢赶,所有房屋终于在第一场雪前完工了,因为时间紧迫,都造成了木质平房。托美杜莎帮忙打猎的福,食物储备也很充足。所有活着的牛马羊都被当成火种保留,等到春天再进行繁育。人们的脸上是欣慰,但我和西蒙等人的心里却依然绷着一根弦,还有两个月就是春天,春天就意味着王国的进攻。

本以为这个冬天会安逸地度过,可小插曲还是发生了。

“来歌,你最好出来看看。”

“怎么了啊?”

“呃......有个人类,说要杀了你。”

“哦?”

我正被歌果缠得像木乃伊,听到这事儿赶紧拍拍她,想出去看个究竟。

“来歌,去干嘛啊,反正又是什么冒险者吧......”

“我就是要看看哪个冒险者这么傻,冬天不在家好好待着。”

当然,我从沃夫朗家一出来就后悔没听歌果话了,这天冷得都快把头皮冻龟裂了。

跺跺脚,我很快就适应了干冷的天气,跟着沃夫朗走到家门口的大街上,有一个穿棉衣的人被蒙着眼睛,绑住四肢,在雪地上像条没了水的鱼,不停地弹跳。

“我要杀了你,来歌!”

他喊的大概是这么个意思吧。

“沃夫朗,这人是怎么回事?”

“是这样,今天早上弟弟带人巡逻的时候发现这家伙在树林里睡觉,因为不知道是不是王国的魔法师,就直接捉回来了。结果他一直都说要杀了你,所以就找你过来看看。”

“要杀我的人太多了,我懒得个个去管。”

“那这个人是处死还是放走?”

“先把他眼睛上的布条摘了。还有,你蒙他眼睛有啥用,还不如把他嘴塞住呢,大早上的,他在这儿嚎,多吵人啊。”

沃夫朗走过去,把蒙住眼睛的黑布条扯下来,塞进他的嘴里。

“大哥,你把他嘴堵上,我咋跟他说话啊......”

“你到底想让我干啥?!”

“得了,你把他带到西蒙那里吧,我跟他聊聊。”

最后沃夫朗把这位春卷状的未确认冒险者扛在肩上,带去了新建的酒吧。

所有新盖的房屋都是平房,但酒吧例外,西蒙执意要保留夜幕镇酒吧原来的样式。当初离开的时候西蒙还把那块雕刻有酒瓶图案的牌匾摘下来了,对于夜幕镇的情怀,没人比西蒙更深。只不过现在的酒吧只有拿威杜姆这种人狼发明的酒了。

“快把我放开!”

面带稚气的少年冲我喊着,好像我们都是绑匪。

“西蒙,你说放不放?”

“放了吧,他不会魔法。”

“他还有把剑呢,虽然对我来说是玩具,但也足够砍死你们的。”

现在的情况是我、西蒙、沃夫朗的三堂会审。

“沃夫朗,他只是个孩子。”

“说的也是。”

“我觉得他跑得没我的子弹快。”

西蒙为他松绑之后,这家伙竟然把西蒙推倒在地!

“把我的剑还给我,我要去杀了来歌!”

少年一头淡金色的卷发,和我乱蓬蓬的头发比起来简直不能再帅。

“喂,给我道歉。”

“什么?”

“向他道歉,没听见吗?”我指着刚从地上站起来的西蒙大叔。

“为什么?你们都是帮助来歌的坏人。”

“我特么让你道歉!”

到底还是发火了,很久没见过像这种把自己当成主角的小毛孩。枪里的子弹打在了天花板上,沃夫朗用爪子扇呼掉弥漫的硝烟。

“来歌,那是前天刚贴好壁纸的天花板......”

“抱歉,西蒙。”

“你就是来歌?”

这回轮到少年炸毛了,他盯着我看,又摇头。

“你不可能是来歌。”

“哈?”

“来歌怎么会是你这样?”

“我怎么就不是了?”

“来歌是,是......”

少年一时语塞,我突然觉得好笑,便坐下问他来歌应该是什么样的。而少年的描述让我觉得那些制造谣言的钱花得真值。现在在英斯雷王国人民中,对于我的传言已经完全脱离现实了,大概有两个版本。

《传言ver.1》中的来歌不是人类,而是黑暗神的化身,他以杀戮为乐,并能掌控魔物和人类的思想,会用魔法让五根手指发出子弹。他用一只眼睛为代价,获得了黑暗神的力量,所到之处草木凋零,瘴气弥漫。直视他的人都能看到他身后的黑色气息,并会陷入疯狂。而且他的魔法力量极其强大,在王国里只有魔法议会的成员才能与之抗衡。

《传言ver.2》稍微靠谱一点,我被描述成了来自一个叫“华夏”国家的神秘魔法师,但王国的魔力计无法检测出我拥有魔力。我可以控制人类和魔物的思想,并驱使他们为自己战斗。我有两把可以连续发射子弹的手枪,银白色的叫“闪电”,黑铁色的叫“黑夜”。据说这两把枪可以击穿任何魔法屏障,并且能够吸食枪下亡魂来增加威力。我还能改变天气,凭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击败了先锋军。等等等等......

“我靠......”

这是我听完少年叙述之后唯一的感叹。

这太邪乎了吧?整个英斯雷王国难道就没有一个无神论者吗?还有别擅自给人家的枪起外号啊,闪电和黑夜这两个名字一点都不可爱,为什么不叫小白和小黑啊?哦对了,我所到之处草木凋零,瘴气弥漫是什么鬼啊?还有背后的黑色气息,喂,导演,可不可以不给我加特效了?

眼前的这个少年明显就是受了第一种版本谣言的毒害,沃夫朗都快笑趴下了,西蒙直摇头。该怎么说呢?该怎么做才能让这个少年相信我就是“大魔王来歌”呢?

“嘿,小子,你为什么想杀了这个叫来歌的人呢?”

“因为他是个坏人。”

“他怎么坏了?”

“他杀了很多人!还和魔物们在一起!”

说到魔物,少年还瞪了沃夫朗一眼。

“那跟你有什么关系?”

“有关系!我要保护我的家园,保护我的朋友!”

“所以你一个人跑到这么危险的地方来干掉来歌?”

“我已经是个男人了。”

讲实话,看着一个嘴上刚长毛的孩子说自己是男人了,多少有点好笑。而且这个男人还在用一柄明显不算制式兵器的那种短剑,说话的时候肚子还在咕咕叫。

“哦哦,所以你要用一个......呃,剑。对,这把剑来杀人?”

“不,这不是杀人。”

“那是什么?你不就是想把那个叫来歌的男人杀死吗?”

“不,我是在做一件伟大的事!我在保护大家!”

“伟大的事?说白了就是杀人。”

“不要把我和你们相提并论!”

烦的一比,对于说着主人公台词的小少年,我开始失去耐心。

尽管我很敬佩他不骑马,独自徒步走到这里的意志力,也服了他能面对魁梧的人狼毫不畏惧的勇敢,但我实在没法与他进行比较现实的对话。就看他现在大放厥词的模样,完全没搞清自己的立场,你现在可是落在我们手里啊,少年......

守护家人守护朋友,每次听到那种中气十足的嗓音说出类似的话,我一点触动都没有。别提你了,我拿着两把枪,都守护不了歌果。就如我以前经常开的玩笑:“你说你上学都能把一根笔弄丢......连笔都守护不了,你还想守护谁?”

我不再与他争辩,可我产生了一个非常错误的想法——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种不懂现实残酷的小毛孩,让他的同龄人对付他没准能有奇效。

“等着,我去找璐璐过来。”

“璐璐还没起床吧?”

“八点多了,应该起来了。”

璐璐的年龄肯定比这个少年小,她今年应该十二、三岁。这几天住在我们为魔女建的大房子里,虽然不是什么豪华宅院,但至少也有壁炉了。

可当我带着璐璐来到酒吧后,那个少年正与西蒙大声嚷嚷,西蒙则是一直心平气和地好言相劝,想让他回家去。

我想过这两个孩子会激烈吵闹,但我没想过璐璐加入战局后会发生什么。

十八岁少年与十三岁小丫头争论的焦点有两个。

一:来歌哥哥是不是好人。

二:王国的人是不是坏人。

争论方式基本靠喊,双方各执一词,就比谁的嗓门大。

然而少年忍不住先动手了,他把璐璐推倒了......

“离我远点!你这肮脏的魔女xx!”

少年对着倒在地上的璐璐留下了这样一句话。

西蒙开始皱眉,沃夫朗站了起来,我呢?

当我用脚踢在少年肚子上的时候,感觉是软绵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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