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的冬日总是美丽的,红色的建筑鳞次栉比,红色的灯笼,在日光下烨烨发光的屋顶,每一处都有着别的城池所没有的精致。
“糖葫芦嘞!两文一串咯!”
“蜜饯蜜饯!不甜不要钱!”
“新鲜出炉的肉包子好了!客官来两个吧!”
如今接近年关,百姓们已经早早开始筹备年货,街道上格外热闹。
芸豆被傅霆炎抱着,在一家馄饨小摊前站着。
兄妹两个目光对视着,像是在无声对峙。
“我要吃!”
芸豆指着旁边一口大锅,里面正翻腾着沸水,水里是一个个饱满又圆滚滚的馄饨。
在京城叫馄饨,蜀地锦官城那边叫做“抄手”。
芸豆一来就看中了这个吃的,闹着要吃,但是傅霆炎却是有些嫌弃。
三少爷的洁癖又犯了,说什么都不想吃这种街头小吃,觉得脏。
傅霆炎皱着眉头说,“你要是想吃我们可以去临江阁吃,这街边吃的脏死了,到时候你闹肚子,大哥又要骂我。”
芸豆气得小脸都鼓起来了。
“才不脏呢!大家都在吃!”
傅霆炎正要反驳,抄手小摊的老板就笑呵呵地说,“公子,我这小摊看着的确是有一点破旧,但是您放心,绝对不脏的!您看小姐这么喜欢,您来一碗试试吧!也不贵,也就五文钱!”
五文钱对傅霆炎来说根本不算钱,但是他就是不想在这里吃东西。
奈何芸豆说什么也不走。
“我就要在这里吃。”
芸豆哼哼唧唧的,一脸委屈。
若不是她穿的和这里的百姓们格格不入,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贫苦人家,小女儿要一碗五文钱的抄手都不给买。
傅霆炎最后实在是争不过,只能带着芸豆进去坐着。
芸豆欢欢喜喜地要了一碗抄手,辰玄和辰鸿也各自要了一碗,唯独傅霆炎不吃。
抄手很快就煮了端上桌,老板还送了三碗面汤,汤里飘着几片菜叶子,还有葱,看着很是诱人。
如今天气冷,百姓们来这里吃抄手都喜欢多喝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汤,暖胃。
芸豆拿着筷子夹着抄手往嘴里塞,抄手皮很薄,入口的那一瞬间都能感觉到它融化掉,皮包裹着拇指大小的一块肉,那肉不大,可是却很有存在感。
这抄手味道不浓,是很清淡的口味,听老板说在锦官城那边,百姓们都要放辣子的,这样吃起来味道更好,只不过如今为了迎合京城百姓们的口味,便做的清淡了一些。
芸豆一口气接连吃了好几个抄手,那抄手还很烫,她被烫的龇牙咧嘴,却还是有些狼吞虎咽地吃着。
傅霆炎不忍直视,他皱着眉头说,“你慢点吃,不就是一碗抄手,搞得像是没吃过一样。”
“我真的没有吃过。”
芸豆埋着头一边吃着抄手一边说,“原来是这个味道。”
傅霆炎一顿,他忽然间反应过来了,眼前这个孩子不是在傅家无忧无虑生活了三年的傅明澜,而是那个在街头风餐露宿的小乞丐。
芸豆说的没吃过不是因为这是路边摊她看不上,所以没吃过。
而是因为她太穷了——
在她以前那度日如年的三年里,她根本没有五文钱,就算有也不敢用五文钱来吃一碗对她来说堪称奢侈的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