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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仙侠 > 武尊 > 第3章

西边的天空被太阳烤的火红火红,好像眨眼睛就会有一个巨大的火球从中喷出,马明云最喜欢每天的这个时候,因为每当太阳下山的时候酒馆的生意才算是正式的运转起来。

酒馆从太阳升起的那一刻就开始营业,但是真正有生意的要到落日时分,因为这个时候武士们操练了一天,都回来酒馆喝杯鹿血酒暖一下身子,找个妓女放松一下紧绷的神经。

白天的马明云除了练级剑术,更多的时候他会躲在他那间阴暗的小房间内读各种各样的书籍,这些书都是他从尼古拉大人那里搬来的。

因为尼古拉大人曾经说过,一个帝国,除了一群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武士保护国家外,更重要的是有一批可以为帝国出谋划策的君臣,这些君臣或许在武力上不如那些武士,但是在智谋上绝对是几个武士加在一起的倍数。

因为帝国对武士的看重,所以很多人认为只要练好了手中的长剑就可以保卫国家,从而忽略了最重要的东西—智谋。

这也是马明云佩服尼古拉大人的重要之处,尼古拉大人的剑术虽然只是三级,在贵族的骑士中只算是平庸之辈,但是尼古拉大人的才智却是别人所无法攀比的。

马明云每天把自己堆在那些书籍中,为的就是有一天可以让自己追上尼古拉大人,就算追不上尼古拉大人,起码也要懂得内加帝国的由来,帝国曾经有过一批的魔法师,帝国之外还有很多与帝国同等大小的国家……

马明云合上手里的书,换上了自己那件看起来破洞比较少的衣服后,走出了卧室。

这个时候的小酒馆已经有了一些客人,马明云看到安东尼穿着一件华丽的蓝色动物皮的衣服招呼客人,相比之下马明云就显的残破多了,无论从相貌上还是穿着,他自认为都比不上安东尼。

但是这不能代表没有客人喜欢马明云,相比之下酒馆那些常客们更喜欢马明云多一些,因为马明云为人实在又激灵,不像安东尼一般经常拿一些劣质的酒用高价卖给他们,好多次安东尼被试穿后都要找来马明云赔不是。

马明云先到厨房管简要了一个黑面包就着一杯热茶吃了下去,随后便精神抖擞的拿起小酒馆最贵的那壶酒开始招呼客人。

“嘿,路易斯大人,今天的狩猎怎么样?听说你打了一头灰熊回来。”

“贾科莫大人,你可算来了,我都想念您的靴子很久了。”

“夏洛特?你今天过的怎么样?怎么想到来酒馆喝酒呢?你母亲的病好起来了吗?”

“……

马明云开始跟一些略微熟悉的人打招呼,为他们倒酒,擦拭靴子聊天,大部分的时候那些骑士们在马明云擦完靴子后都会赏马明云几个铜板,或者金币,有的时候还让马明云陪他们喝两杯。

在他们的眼中马明云可是一个好孩子,起码是在平民中算是最懂得尊重和礼仪。

招呼之际,莎拉和琼斯已经换好了衣服出来,要知道整个小酒馆只有莎拉和琼斯两个妓女,所以在这个从满着男性荷尔蒙的酒馆中,她们两个人可是所有人都想得到的,有的时候会有一些骑士因为挣强两个人而大打出手,毕竟这里的男人太多了,而女人,只有两个。

莎拉今天穿了一件火红的长裙,整个后背都暴露在了外面,裸露的小腿白皙而光滑,那对傲人的胸脯更是挺的老高。

莎拉刚一走进酒馆的时候除了马明云所有的男人都用暧昧的目光看着她,虽然这里面的人大多是熟客,但是真正得到莎拉的人却是屈指可数,莎拉虽然是一个妓女,但是她是挂了招牌的只陪酒不卖身。

不如如果谁真的想得到她,那也不难,只要出一百个金币莎拉会很愿意跟在座的每一位打一场友谊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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