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杨铎这样的‘大人物’,能光顾这样的小区,已经算是大新闻了。
要不怎么说是名人呢!普通人若想出入别人家的小区,那是要刷身份证的,可名人就不用了,名人的脸就是身份证。
高官,不就是名人吗?
门口的守卫们对杨铎都是毕恭毕敬的。
杨铎常出入那位老爷子的家,邻居们也要议论,这就是中国的百姓,嚼舌根是他们与生俱来的本性,谁也不能把你们的舌头割下去不是。
那这位老爷子的身份,可就不一般喽!
估计着他们下次再见面,就不会在这个地方了。
保安们很快打开小区大门,讓杨铎离开。
他是怎么来的,自然就是怎么走的。
他出门后便发现了那个躲藏在对面绿化坪中的身影,虽然他不确认他是谁,但从他的体型来看,他心里便八九不离十了。
“小子,盯我到这儿来了,我他妈真后悔上次没弄死你,留了你这么个祸根!”杨铎出了小区大门之外可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他凶相毕露,看了那人一眼,心说。
他的步子加快,每一步都迈的那么稳重,那么有力,就是要给足那人时间,讓他在自己身后跟着自己。
这个影子胆子真是太大了,他怎么能一个人做种有风险的事呢?
这果然如杨铎所料,他的步子快,那人的步子也快,并且杨铎一溜烟很配合他。
杨铎就是不回头,给足你跟踪者的面子。
杨铎从前一个街口拐过,他完全没有把儿子是否醒了挂在心上,他的心中,只有他的大事。
他拐过街口,再步行半个小时左右,就可以到家了。
他没有选择开车,一来,车子被妻子开走,二来,就算车子在,他依然会选择步行,因为只要他开了车子,将来追查下来,他不好狡辩。
一个人多好啊!我不给你留下任何把柄。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做了,就别怕别人知道,既然你怕别人知道,一你不去做,二你越谨慎,就容易被怀疑,直到事发。
同样,杨铎拐过街口之后也没回头,那人在街口的拐角处看了他好长时间。
他也怕不是,他的心啊!比杨铎还虚呢!
直到杨铎从另一条马路向左拐去,他才敢出来。
他也不是不知道杨铎的家在哪儿,他就是要看看他是否是真的回家。
一见杨铎果然是往回家的方向走,他便不急了,他慢慢悠悠地在后面跟着。
他同样走到了下一个街口的左转处,几个影子便悄悄地盯上了他。
马路上边的路灯太亮,那几个人也不好下手,他们没有聚到一起,也怕被天网捕捉到,所以,几个人如同不认识一们,从不同的方向如同一个普通路人一样,慢慢靠近那个人影。
一旦他走到监控盲区,那可有他好受的了。
几个小青年拿出手机,向杨铎报告了几个人的不同位置,杨铎早暗示他们,千万别在他们家小区附近下手。
这条路向前走去,便是那处监控盲区,几个人分好工,有几个还故意从绕到对面的马路上,他们要先一步截住这个人。
两路包抄,叫他无路可逃。
他们几个人这一路上也没有抬过头,都是低头走的状态,每个人的手里都拿着手机,给人一种,边走路边玩手机的假象。
这样,就更不容易引起别人的怀疑了,即使被摄像头捕捉到,也难以看到他们的正脸,再在步子与形态上加以伪装,万事就ok了。
那几个绕过那人的小青年早就在前面的草丛中埋伏好了。
他们要好好教训教训他。
这个人就要走到那里了,几个小青年的心都要提到嗓子眼里了。
后面的几个小青年飞身从不同的方向,将这个人扑倒,那几个事先埋伏好的小青年拿出口袋中的黑色方便袋,只一下便套在了那人的头上。
那人的手被人控制,头又被人套上塑料袋,只要这几个人狠下心来,不需要太长时间,这个人就会被憋成一具尸体。
这真是太吓人了。
好在杨铎并没有讓他们有弄死他的想法,刚才他发狠说没有弄死他,那不过是他用来发泄的罢了。
几个人把他拖到绿化带后,对着他就是一顿拳打脚踢,没一会儿,被打的全身上下无一处好地方的他被丢在了那处绿化带上。
来往的车辆是不少,但绝大多数都一啸而过,哪有人会注意到,这里还躺着一个人呢!
的确有三三两两的行人路过,但是刚刚那一幕并没有人注意到,所以,行人们也很快并着自己的方向,有说有笑地经过。
那人被打的说不出话来,不然,他一定会叫住几个人,把自己送往医院抢救的。
但只要行人经过这里时稍加留意一下,就会看到那绿化带外持小榆树稍上的几滴新鲜血迹。
天太黑了,没有人注意那个。
再说,谁会往那儿想呢!
那人好不容易把着那大窟窿小眼的塑料袋儿从头上摘下来,再有行人经过时,他奋力丢了出去。
可惜的是,这塑料袋太轻了,他根本就丢不出多远,便又被吹回来了。
他推推头上的眼镜,不顾头上的血迹,忍住剧痛,向绿化带外爬去。
每爬一米,就多流出一米的血迹,但即使这样,他也要坚持下去。
他叫了一声,他没有在身前身后发现像小石子一样的硬东西。
他从草丛中伸出一手血手来,向四周左晃晃,右摇摇,想尽一切办法好要引起路人的注意。
功夫不负有心人,还真有人留意他了。
那是一对母女,一对刚刚从老师家拜访过的母女。
女儿大概七岁左右,她这个小个头正好与绿化带外的榆树一边高。
她看到了血迹,但是小姑娘并不害怕,她哭着闹着叫过妈妈。
妈妈的视力不是很好,她同这位伤者一样,都是高度近视。
起先,任凭女儿怎么哭闹,她都认为女儿这是在搞恶作剧,可当蹲下身子的她也看到血迹时,她吓的高声大叫。
她的叫声吸引来几个同样从这里经过的人们。
人们看似不多,当都集中到一个地方时,你会发现,这人也不少啊!
路人在草丛中发现了那人。
他的身上,除了裤子之外,白色上衣裳与身上的东西大多不见了。
那伙人只给他留下了三样东西:一條裤子,一條腰带,还有一雙鞋子。
他已经晕过去了,全身几乎全部被鲜血染红。
有人打了120,也有人打了110.
他们焦急地等着警车以及救护车的到来。
有人认出了他,虽然他一脸血迹。
还有人为他做简单的救护工作,就怕他伤重而亡。
他是不会如此轻易的死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