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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悬疑灵异 > 受害者会说话 > 第26章

我回到家里,崔悦正躺在沙发上看美剧。

她正在看《犯罪心理》。

老实说,这部美剧我一直都在追,可是工作忙碌的时候,根本没有时间去追。

她倒好,大病一场反而可以悠哉悠哉地追美剧。

我从背后捂住她的眼睛,她轻轻地捏我的手臂。

你不生气了?我在她后面问。

没力气生气!她没好气地说。

我坐在她对面的沙发,眼睛一直盯着她的手机。

我看美剧只是为了打发时间。她慌乱地解释。

这没什么,我也喜欢看。我笑着对她说。

我还以为你会笑我无聊呢!她给我一个白眼。

不过,我最近在看《实习医生格雷》,挺好的,有点小感人。

她转移话题:案子查得怎么样?

为什么你对这件案子这么感兴趣?我好奇地问她。

我觉得犯罪嫌疑人很厉害啊,对着受害人连开三十多枪都没有将他杀死,将要害的地方完全避开,这一点很难做到的,除非对方是一个非常专业的杀手。她分析着。

我提醒她:记着,无论多完美的犯罪,都是不提倡的,就好像恐怖袭击一样,有人高呼,有人欢喜。

但是它永远都是全人类的公敌,恐怖分子完全没有任何的存在的意义。

她站起来抱着我说:现在中国那么太平,不会有恐怖袭击的,倒是一些迷失方向的人做出了犯罪的行为。

要是哪一天你迷失了自己呢?我放开她的手问她。

她停止微笑了,默默地甩开我的手。

解剖室。

我戴上口罩和手套,准备验尸。

死者钱任思,年龄大约在三十至四十之间。

死者全身上下布满子弹的痕迹,身上的每一处部位几乎都有被子弹穿过的痕迹,但是都不是致命伤。

真正的致命伤?

我用刀剖开他的筋脉,发现他的筋脉严重断裂,大动脉的血积存在筋脉里面,当我剖开他的筋脉的时候,大动脉的血大量地从筋脉的底处喷出来。

验尸无数的我,被眼前的景象吓呆了。

我马上拿出放大镜,从筋脉里面寻找着某一样东西。

尸虫!果然是尸虫。

在死者的筋脉底下发现大量的尸虫,我终于想明白致命的原因了。关键就在尸虫身上。

苏警官来到我的办公室:听说你找得我很急,到底有什么事?

我找到钱任思的致命原因了。

他在我对面坐了下来,等待我的下文。

我开始假设案发现场:

当天,钱任思回到家里,正准备洗澡,热水已经调好了,整个房间都是充满蒸汽,气温是非常的高。

突然有人敲门了,他走去开门。

门锁没有被破坏的痕迹,犯罪嫌疑人不是破门而入的。

他们是认识的。

犯罪嫌疑人进到屋子里面的时候,出其不意地朝受害人开枪。

我很肯定受害人当时没有反抗的机会,现场并没有打斗的痕迹。

他向受害人开了几十枪之后,受害人并没有死,只是奄奄一息地躺在床上。

他走近了受害人,用刀割开他的筋脉,将一堆尸虫放进他的筋脉里面,然后用针线将剖开的伤口缝合起来。

整个过程中,受害人是非常的痛苦,因为尸虫在啃咬他的筋,啃咬他的大动脉,大动脉是活生生地被撕咬断裂,失血过多致死的,而这一整个过程,需要三天到四天左右的时间。

你的意思是,他的死亡时间很有可能比麦家其更加早,他才是第一受害人?苏警官不可思议地看着我。

很有可能,如果没有猜错,要养殖尸虫,必须要在一个非常高温的环境之中。

犯罪嫌疑人将门窗紧闭,将房子的温度提到了最高点,目的就是要让尸虫长期停留在受害人尸体表面,将他啃食得体无完肤。

那他的筋脉里面呢?他如果死亡了,体温会下降,尸虫不可能还可以存活那么长时间。苏警官严肃地说。

我在他的胃里面找到了一种药,这种药里面有笨肌多安酸酞的化学成份,这种是禁药,在战争的时候,战俘往往被这种药逼供,服食之后,体内的温度会大量上升,犹如体内藏着一个大火炉一样,等于火烧内脏一样。

难道他在死前曾被逼供?他很自然就想到了这一点。

不!我有点激动地说:犯罪嫌疑人只是用了逼供所用的方法,他的目的不是为了得到一些情报。

那他为了什么?他问我。

折磨受害人!我狠狠地说着。

犯罪嫌疑人善用枪械,而且精通人的神经痛楚,还会种植尸虫,还知道逼供会用到的“拿她水”。

这种逼供的药物曾在越南战役的时候使用过,但是战役结束之后,这种药物已经被官方禁止使用了。

一般的战役队员很讲究服从和团结,上级的命令都会誓死听从,但是一部分已经退役的队员,可能就不会遵从上级的指示。

他要同时处理那么多细节,绝对不容易!苏警官狠狠地说着。

同时?我轻轻地重复了一下。

对了!我想到了!我兴奋地说着。

犯罪嫌疑人之所以可以在麦家其的眉心和下体部位留下差不多时间和程度的创伤,是因为他手上不只一把枪。

他同时用两把枪,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可以在同一时间内造成差不多程度的致命死因。

苏警官听完我的推论之后,恍然大悟地说:我们要找的人,是一个曾经参与越南战役的军人。

这样你还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女性吗?amy突然闯了进来问我。

也许。我平静地说着。

夜里,我在酒吧喝酒。

一个越南的军人潜逃来到中国杀人?

我至今也想不明白其中的倪端。

犯罪嫌疑人做事太精密了,滴水不漏,在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的证据,连可以证明他身份的东西都没有。除了处理战俘的方法可以确认他是越南军人。

突然一杯酒出现在我面前。

我不禁抬起头看着她,她正在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她就是巧合地出现在两次凶案现场的女孩,不,应该说是女人,她今天没有化妆,年龄上很容易就可以分辨得出来了。

年龄大约在二十五到三十之间,虽然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老化了很多,但风韵犹存。

为什么一个人在这里喝闷酒?她问我。

我有事情想不通……我说这话的时候,留意到她的手臂,手臂上的肉瘪了下去,附近的皮肤细胞组织已经严重坏死,这是中枪之后的后遗症。

你去过越南?我继续喝着酒。

我年轻的时候去过越南当兵,现在已经退役了。她冷静地说着。

为什么那么早退役了,按道理不可以这样的。我看着她的眼神就好像看着崔悦一样。

她苦笑地说:我是逃兵,我不喜欢战争,战争最无情,受苦的永远都是老百姓,我不要成为那些政治游戏里面的一顆棋子。我们的双手都沾满了血腥!

但是你最近又沾了两条人命。我无所谓地说着。

她很甜美地笑着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你身上肯定藏着剩余的尸虫吧?我问她。

她还在装糊涂。

你放在钱任思身上的尸虫,那些尸虫在他身上大量地繁殖了,但是我找到很多繁殖出来的尸体,还有剩余的一小部分被你拿走了吧?尸虫的繁殖量不是很多,一次最多一万到两万。

现场找到的尸虫尸体大概有一万五千,你身上的数量估计就是五千条尸虫。如果要再繁殖,就必须要寄生在尸体的身上,你找到目标了?

她抬起我的下巴:你那么聪明,是很危险的!

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我问她。

我叫钱欣琳,今晚你跟我回家吧!你会得到你想要的东西。

如你所愿,我跟她离开了酒吧,去了她那所谓的家里。

这就是你的家?我看着窄小的房子问着。

我从小就没有家人。她无所谓地说着。

在越南长大的人多半没有家人。我冷酷地说着。

你等我一下,不许走开。说完,她潜入了自己的房间。

大概过了十五分钟,她穿着绵薄的睡衣出来了,睡衣是属于半透明那种,若隐若现的内衣在我眼前一晃一晃的。

但我一点都没有留意这些,但是却留意到她化了淡妆。

她真的很会化妆,随随便便化了一个淡妆,就可以从三十岁左右变回十七,十八岁的模样。

我的样子是不是很像十八岁?她兴奋地问我。

她好像看透了我的内心。

你年轻的时候一定很漂亮吧?我冷淡地说着。

那个最好的年龄我却生在炮火之中,一切都没有了。她伤感地说着,战争夺去了一切。

你不做军人,也要做杀手?我问她,杀黑帮老大是谁指使你做的,还是你和他有深仇大恨。

她摸着我的脸:你那么聪明,慢慢就会懂的。

我甩开她的手:给我想要的答案!我命令她。

她出其不意地脱了自己的睡衣,身上只剩下内衣了。

我赶紧转过去:天气降温了,你还是穿回去吧!我建议她。

她从后面抱着我:难道你不喜欢我?不想得到我?

除非给我一个明确的真相!我闭着眼睛说着。

她的手在我身上慢慢地游走,脖子,胸口,耳朵,脸庞。

到了心脏那里,她停止了。

许医生,你果然与众不同!她叹息着说。

我回过头看她,她已经穿好衣服了。

你为什么会一看到我就怀疑我?她好奇地问着。

你两次都出现在案发现场,太巧合了!

你真的想要答案?她用手环着我的腰。

我再次狠狠地甩开她的手。

她背对着我说:你走吧!

打扰了!我哈了一口气,刚走到门外,她在门口对我说:

如果我明天还可以活着,你就要娶我,而我就要嫁给你!

你不可能活着!我无情地说。

为什么!为什么不可以!她像个小女孩一样。

因为没有东西值得你去守护。当你失去正在坚持的事物的时候,你已经输了!

我将一切说得太绝对了。但她并没有灰心。

我一定会赢你的!许仲文!

我头也不回地走了。

冬天的风,呼呼地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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