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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悬疑灵异 > 受害者会说话 > 第164章

“鬼叫餐灵异事件”一直持续了三个星期,依旧没有突破性的进展。

直到那天,司徒法宝带着我去喝了一杯水果汁,我才找到案子的关键之处。

现在,特案组所有的成员都已经聚集在一起了,我坐在最前面,苏警官也坐在我隔壁。

他知道我找到案子的关键了,也很想听听我的说法,于是在百忙之中抽了时间出来听听我的说法。

人都到齐了吗?我问包公。

他犹豫了一会,然后说:基本都到齐了。

那好,我现在就来解开这个鬼叫餐灵异事件之谜!

案件的始末源于一个正常的外卖电话。

有一个人订了餐厅的外卖,然后就有人负责送过去。

到了那里之后,伙计按了门铃,没有反应;敲了敲门,门开了,但是没有全部打开,只是开了一条隙缝,手和现金就从隙缝里面伸了出来,那只古怪的手将现金放下来之后,就再也没有动过。

送外卖的人看到这种情况,很清楚地知道对方的意思了。

意思就是让他放下外卖,拿走钱就走了。

这是送外卖的一种常见的规矩。

但是,当送外卖的将现金送回去以后,那些现金无端端地变成了冥币。

老板当场吓了一跳,立刻询问餐厅的伙计,到底是谁的恶作剧。

但是他们一个个都是面面相觑,似乎对事情一无所知。

老板只好作罢。

结果到了第二天,同一个单位再次打了一个电话过来,要求再次送餐。

那没办法了,只好乖乖地将外卖送过去了。

第二次的情况和第一次的情况一模一样。

同样是让他放下外卖,拿走现金就可以走了。

伙计回去以后,老板再次清点现金,发现同样地出现了冥币。

这回老板很生气,一定要找出这个幕后黑手。

但是,结果徒然,餐厅里的伙计都不承认恶作剧是谁做的。

到了第三次的时候,老板为了找到真相,决定亲自上门送外卖。

手依旧从门隙里伸了出来,将现金放下之后,就将外卖拿进去了……

老板原本想看清楚他的样子,但是无论怎么拍门,都没有人开。

他心里在想,反正也拿到现金了,看不看都无所谓了。

在将现金放好之前,他曾经再三确认,自己手里的钱的确是现金,而不是冥币。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他将受到的现金单独存放在一个抽屉里面,这个抽屉属于隐藏性的地方,就连老板娘也不知道这个抽屉的位置。

而且他还将抽屉加了锁,狠狠地锁了起来。

到了晚上结束营业的时候,他再次打开抽屉……

结果,他彻底傻眼了。

出现在他眼前的依然是冥币,而不是现金。

这一回,他彻底慌了,因为现金是他自己亲自放进去的,而且加了锁。

这个抽屉的位置只有他一个人知道,其他人根本不知道抽屉位置的存在。

那么也就是说,没有人可以接触到抽屉里面的东西。

但是,冥币却是真真实实地存在抽屉里面……

那一刻,他开始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了……

于是,第二天早上,他思前想后,决定报警。

当警方接到报案之后,立刻派了在街上巡查的警员上门查探。

到达现场以后,无论他们怎么敲门,按门铃,都没有人理会。

最后决定破门而入。

闯进去以后,就看到四副尸体躺在地上……

很快,警方在现场拉起了警戒线,法医也随即赶到。

根据法医的初步推断,死者是由于吸入过多的二氧化碳导致脑瘫痪,最后脑死亡。

而凶案现场的麻雀台上面找到很多外卖的盒子,而这些外卖的盒子上面的日期刚好在几天之前。

但是,尸体的尸斑已经出现,法医推算他们死亡的时间为一周之前……

如果说,这些都不够震惊,尸体的解剖报告就更为震惊。

在死者的体内找到食物残渣,估计是两天之前的食物,但是死者的死亡时间是在一周之前,又怎么会在两天之前吃过东西呢?

还有,根据鉴证科的化验报告,老板收到的冥币上面,不仅仅有死者的指纹,还有老板自己的指纹和送外卖的。

这样一来,整件案子就成了闹鬼的案子……

俗话说得好,有鬼的地方自然就有大师。

这名大师在听闻那个单位闹鬼之后,立刻在案发现场做了一场法事,并且声称已经将单位里面的冤魂送下阴曹地府,和孟河汤,过奈何桥了。

就当所有人都以为不会再有事情发生的时候,这位大师却神秘地死亡了……

而且死亡的原因就和他们一模一样,发现尸体的过程也是由送外卖开始引起。

同样是现金变冥币;

同样是在胃里面发现两天之前的残留食物,但是尸体却已经死了一个星期;

在冥币上找到的指纹也是属于送外卖和老板还有大师的。

于是有人开始猜测,大师的道行不够高深,无法收拾四个冤魂,最后遇害……

包公苦恼着说:按照你说的,整个案子都是不可思议的!

我冷冷地说:这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都可以以科学的角度去解释。

这次的案子也不例外!

苏警官问我:那你说,尸体胃里面残留的食物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难道尸体也会吃饭?

我回答他:我会慢慢解释的。

那好,我就从胃里面发现的食物开始说起。

根据解剖报告,的确在死者的胃里面找到前两天的食物,但是不代表是死者自己亲口吃下去的。

有一些全身瘫痪的病人,他们没有办法顺利地进食,于是选择了另外一种进食的方法。

就是利用搅拌机,将所有的食物搅碎,然后利用导管,将食物从导管倒下去,导管就会顺着方向,慢慢地滑下病人的食道里面……

从而让他们吸收了食物的营养,但是这些被粉碎的食物不仅仅没有被嚼碎过的痕迹,更近没有一般的食物那么大,它们比一般的都要细很多。

他们四个也是这种情况!

司徒法宝在我身后,轻轻地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接着发出一片哗然。

应该是她将死者胃里面食物的照片拿给他们看了,所以引起一片哗然。

还有,我在现场找到玻璃碎片,经鉴证科同事的化验,发现是属于一种搅碎机的玻璃碎片!

而且这种的功能比较完美,启动的时候,可以将声音降到最低!

根据闹鬼的单位里面的隔壁的说法,他在倒垃圾的时候,经过闹鬼的单位门口外面,除了听到打麻雀的声音还有轻微的机器声。

我想,这机器发出的声音就是搅拌机的。大师的徒弟前去探望他的时候,也同样地听到了这种声音。

包公不太服气地说:如果真的像你说的那样,那门外听到打麻雀的声音又是怎么一回事?

我笑着说:那就更加简单了,只要用录音机录下他们打麻雀时候发出的声音,然后在屋里面重新播放出来就行了。

当时,我也感到很奇怪了。

根据邻居的说法,他听到的声音老是自摸,吃糊……

为什么来来回回都是这两种赢钱的方法呢?那就是,里面根本就不是一个牌局,只是在循环一个旧的牌局而已!

苏警官惊讶地问我:你是如何知道的?

我对他说:我也是在大师的那件案子才发现了这一点。

凶手在录音的时候,不小心将搅碎机的声音和隔壁家小女孩弹琴的声音也录了进去。

我问过隔壁家的女主人了,她对我说,她女儿的确每天都会练习弹琴,但是时间定在下午的三点至五点之间。而大师的弟子前去探望他的时候,刚好是上午,可是他却听到了钢琴的声音,很明显,他听到的琴声不是来自于隔壁家的,而是里面传出来的。

那指纹呢?包公问我。

我冷冷地说:是凶手自己亲自印上去的,目的就是让我们相信这次的闹鬼事件!

苏警官开始相信我说的话了,但是他很快又产生了疑惑:可是,凶手为什么要杀人呢?他的杀人动机是什么?还有,他是如何逃脱的呢?当警方破门而入的时候,里面是空无一人,他是如何得知警察会找上门呢?

这一点,我也没有想过,不过我可以试着推理。

凶手应该是四个死者的麻雀朋友。

他们经常聚在一起打麻雀,而且以赌博的形式来进行。

但是凶手的手气和技术真的不够好,输了很多钱给他们,而且还欠了很多。

输钱是小事,面子是最重要的!

凶手不满意有人比他厉害,于是他就因为这样动了杀机。

我们在死者的胃里面找到残余的粘膜,经过化验,证实了是少量的安眠药。

凶手首先在饮料里面下了少量的安眠药,迷昏他们……

其实凶手很聪明,他知道如果安眠药下得太多,很容易惹起警方的怀疑,而且法医一验就可以验出来了。

所以他只用了很少量的安眠药就是为了躲开警方的追查。

当所有人被他迷昏了以后,他将所有的窗户紧闭,在房子里面烧炭,然后走到门外,将门轻轻地关上,再用毛巾塞住门底的隙缝。

他们就是这样被熏死了……

接着,凶手再返回屋子里面,打开窗,让新鲜的空气进来……

然后,他开始实行制造闹鬼事件计划的第一步—打电话叫外卖!

外卖送到以后,他将现金放在外面,然后打开录音机,让送外卖的听到屋里面传来打麻雀的声音,由于当时的外卖还没有被搅碎机搅碎,所以送外卖的没有听到机器发出的杂音,到了夜深的时候,凶手开始在屋子里面搅碎外卖的食物的时候,隔壁家的人出来倒垃圾,好奇地在门外偷听,就这样听到搅碎机器发出的声音和打麻雀的声音……

外卖的食物搅碎了以后,凶手再将导管插入每一个死者的食道里面,将食物顺着导管,一点一点地滑下去,进去他们的胃里面……

这就是死者的胃里面,为什么会出现两天之前的食物残渣,但尸体的死亡时间却已经刚好一个星期的谜底了……

至于他是如何得知警方会找上门的,这还是一个谜底,我还没有想明白。

但是他真的很聪明,好像早就预测到警方找上门的时间,提早在他们赶到之前,再次在屋内烧炭,这次真的是门窗紧闭,这样就可以造成屋里面一片烧炭的味道,然后他就顺利地逃离现场……

当警察破门而入的时候,他早已经逃之夭夭了……

那大师呢?凶手为什么要杀害大师,是不是大师不小心知道凶手的真正身份而引来杀身之祸!

还有,凶手是如何将冥币和现金调换的,他想籍着冥币来制造恐慌,转移警方的视线。

但是他是如何做到的呢?就算头两次他都可以成功地偷龙转凤,第三次又如何解释呢?

老板将收回来的现金单独存放在一个连老板娘都不知道的地方,而且还用锁将它锁上了。

凶手不可能知道现金的位置,更加不可能成功地将现金与冥币调换过来的!

除非他是神仙,不仅有未卜先知的能力,而且还会隔空取物!

根据鉴证科的报告,抽屉的锁没有遭到任何的破坏,凶手不是强行拿走现金的!

他到底是如何做到的呢?

对于包公的问题,我也想不明白。

大师和那四个人有什么关系,我也猜不透。

但是大师的遇害绝对不是无缘无故的,两者之间一定有关联,可是……

我真的联想不到。

应该从哪件案子开始重点调查呢?第一件案子是关键还是第二案件是关键?

现在就好像遇到了分岔路一样,往那边走呢?

只有走对了路,才能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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