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价值连城的珠宝,君士皇室的血印引发的一宗血案,一宗连环凶杀案。
起因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红颜祸水,也可以说自古红颜多薄命。
展示君士皇室的血印的顶级模特一个个地离奇死亡。
第一个死者,苏慧慧,被人将头部撞向楼梯的位置,导致颅骨插穿脑硬膜,大量出血而死亡。
第二个死者,黄丽珠。被人从背后猛地一推,整个人滚下了楼梯,身体多处骨折,脑膜爆裂而死亡。
第三个死者,肃真真。被人强按在清水河里面,活活溺死。死后身体多处部位出现膨胀的迹象。
第四个死者,陈红。被人强按在卫生间的浴缸里面,同样是活活溺死。
第五个死者,黄晓丽,被人从背后推了一把,活活地从楼梯上摔下来而死。
第五个死者与第二个死者的情况大致相同。
而第三个死者与第四个死者的情况也大致相同。
凶手的作案手法实在太多变,害得我一时之间都无法分析他的杀人动机到底在哪里。
不过每一个死者遇害之后,在她们的手里都发现了同样的物体。
就是一张白纸,这张白纸呢,上面绘画了一只狐狸的图案。
就是因为这样,我们的调查方向才有了一个明确的立场。
凶手也许是多年前的神偷怪盗黑狐狸。
但是……黑狐狸只是怪盗,他醉心于偷窃,又怎么会杀人呢?而我们又凭着一张狐狸图案的白纸就确定凶手是他,可能给人的感觉是很武断的。
可是死者手掌里的白纸又作如何的解释呢?
于是我开始醉心于研究白纸上的狐狸图案……结果让我发现了一件事!
鲁教授静静地坐在那里,一言不发。
我一屁股坐上桌子那里,眼睛盯着他说:其实第一个受害者苏慧慧手掌里的狐狸图案也许是真的,是黑狐狸在后楼梯遗留下来,让她无意中捡到的。
可是,接下来那些受害者手掌里的,全部都是假的,是凶手故意模仿黑狐狸的笔迹,企图以假乱真,扰乱警方的调查方向。
我拿出一张白纸給他看,请你现在告诉我,这张白纸的狐狸图案有什么特别?
他稍微看了一眼,绘画。
很好,我简单地说着。然后又拿出另外四张白纸給他看。
那你继续说说,这四个狐狸图案有什么特别?
素描。他不甘心地说着。
说得好!我将四张纸藏了起来。
这就是你最大的破绽。
真正的黑狐狸画图的方式是用绘画的形式进行的,但是你呢?你太过我行我素了,就算想模仿黑狐狸的作案手法,也不会模仿他画画的方式,你选择了自己的画画风格,素描!
我已经去你那间大学查过了,你教过两年的画画,最擅长的就是素描。
你的骄傲,你的自大,足以将你毫无保留地出卖了。
他很冷静地盯着我说:就算转移视线的手法让你看破了,你也不可能知道凶手就是我的!
我捂住了自己的嘴巴:没错,我虽然看出了破绽,但是仍然不知道凶手就是你。
但是,我发现了三件事,足以证明凶手就是你!
第一,就是拍卖会上面的嘉宾名单。
其实我一直都想不明白,所有的嘉宾都是在名单上,每一个都是名流绅士,非富则贵。这样的人,想沦为杀人凶手的概率也很低,根本无处可查。
直到那天,我在酒吧听到旁边的小混混在讨论球赛,我才找到了破绽。
每一个足球队的队员人数都是编制好的,如果多了一个,那岂不是很别扭的吗?
这成什么布局了!
对啊,对啊,多了一个,布局就不对了。
同样一个道理,当晚拍卖的嘉宾的座位都是按名单上编排好的,而且用了红色做标记。当晚我离开的时候,就觉得很奇怪,但是一直想不通。
到了后来我才发现,原来你坐的那个位置,根本就没有标有红色的记号,我查过了嘉宾上的名单,根本就没有你的名字,那么也就是说,你就是多出来的那一个!
你就是凶手!
他冷笑着说:这也许只是巧合,并不代表,我就是凶手。
是吗?我神秘兮兮地对他说,那我就开始说第二件事了。
你还记得,你杀陈红的时候,做了什么事吗?
他保持着沉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当晚陈红约的人,其实正是你!
她准备了丰富的晚餐,准备和你一起进食。
你建议她先去洗澡,于是她就乐呵呵地去了。
其实她请你吃饭,是因为你骗她,说你有办法救得了她老公,所以她才选择相信了你,让你进来,还做晚餐给你吃。
你偷偷地溜进卫生间里面,趁她不注意,毫无防备的时候,将她的头强行地按在水里,活活将她溺死……
她被你溺死之后,你并没有很慌乱地逃离凶案现场,反而是很镇定地留在现场,专心地享用着她做给你的晚餐,还喝了她准备给你的红酒……
这是陈红遇害的现场照片,这是在客厅拍的,你看这里,是不是觉得似曾相识。
照片里面的刀和叉摆放的顺序与方向是错的,与真正的西餐礼仪是刚好相反的。
你的思维怪异,行为异常,就连基本的逻辑都是反过来的。
颠倒的餐具摆放,你是故意摆给警方看的,嘲笑他们的无能为力。
原本乱摆餐具这个细节,并不足以暴露你的身份,直到那天晚上,我和何丽彤在西餐厅用餐的时候,才发现她摆放餐具的时候,位置和顺序都是和你的一模一样。
原来你和她一早已经认识。
是她告诉我,是你教她这样摆放餐具的。
一个疑点指向你,两个疑点也指向你,我都可以不去怀疑。
但是当我发现第三个疑点也同样指向你的时候,我不得不开始怀疑你……
你还记得自己身上的那股香味吗?我问他。
他听了之后,下意识地闻了闻,没有说话。
我接着说:其实,当天我第一时间踏入浴室的时候,就闻到一股很奇怪的味道,那种味道散发出诱人的花香,给人的感觉就像是香水一样。
后来经我努力地去回忆,终于让我想起这股似曾相识的味道,就是从你身上散发出来的。
前一段时间,我潜进你工作的那间大学里面查案,首次接触到你的时候,已经察觉到你身上的香味了。
于是我在想,如果这不是巧合呢?那就是疑点了。
可是……包公问我,我们在楼梯的凶案现场,只找到死者的脚印,而找不到第二个人的脚印,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我神秘地笑着,这很简单,所有的答案就在鲁教授的脚上。
包公弯下腰看了一会,一脸惘然。
我靠近他的脸庞说:请问你穿多大码的鞋?
他不肯回答。
我胸有成竹地说:不用问,也知道你的脚偏小,你看看自己的脚。
在凶案现场,只找到一组很小的鞋印,而这组鞋印又在死者的脚上穿着,我们就会很自然地联想到,死者戴着君士皇室的血印,偷走出来的时候,脚上穿的是一双小码的休闲鞋。
但是事后,我也对比过,死者的双脚大小与那双鞋子的尺寸根本就有很大的出入。
从事模特行业的女孩,一般都会对一些衣服鞋物要求特别的高,试问她又怎么会給自己穿上一双尺寸根本不符合自己大小的鞋子呢?
光是这一点就已经很有问题了。
而且我还在死者的脚上找到轻微的擦伤痕迹,这就是鞋子的尺寸与脚的大小不符合的最大特点。死者上舞台所用到的高跟鞋又一直找不到,于是我就开始大胆地推测……
死者偷走出来的时候,的确是穿着自己的高跟鞋,你跟在她后面,趁她不注意的时候,将她猛地推下楼梯,令她失足跌死。
然后你再在现场,将高跟鞋的鞋印毁掉,接着你将死者的高跟鞋脱了下来,换了你自己的脚上所穿的休闲鞋給她。
最后,你就带着死者的高跟鞋离开凶案现场……
收藏死者的物品,这是变态杀手的一种特殊癖好,我说得对吗?
他呆呆地说:没错……她的高跟鞋的确被我藏起来了。
包公问我:可是,为什么他的作案方式会如此的多变?从推人下楼梯,再到用水将死者溺死……
这完完全全是两个人的作案方式吧?难道还有第二个凶手?会不会是廖博?
我站起来,在审讯室剩余的空间里闲逛着。
其实,我们这次调查的案件,是分为两个案件。
一个是珠宝被盗窃案,一个是连环杀人案。
一开始的时候,我们认为凶手是偷盗项链不成功,继而恼羞成怒,动了杀机。
其实我们都错了,珠宝偷窃案和连环杀人案,根本就是两宗案件,只是我们的直觉错误地认为两宗案件是同一个人所为而已。
珠宝偷窃案的作案者已经被我们抓了,那么凶手就只剩下我们眼前的这个了。
可是为什么他的作案方式会如此的多变呢?
要分析他的作案动机为什么会改变,我开始从死者的死亡方式开始深入调查。
可是,要从哪个死亡方式开始调查呢……
我想了很久,终于被我想到了。
受害者被凶手推下楼梯,失足跌死,我们是看不出行凶者当时的心态是有多么的愤怒,我们一点都看不出。
但是,在溺死的这个作案方式里面,我们反而可以看得很清楚。
尸体脖子上的淤青,死者的挣扎程度,都足以看得出来行凶者的愤怒。
那么,这个杀人的方式会不会就是凶手最偏激的地方呢?
于是我上网搜索了溺死这个关键词,结果让我阴差阳错地找到一篇博客。
博客上面很清楚地写着,溺死者,是因为不安守本分,红杏出墙,红颜者即祸水也,故以水惩罚祸者……
除了一些简单博文之外,我还找到其他很多用来惩罚出轨的女人的方式。
那些毛骨悚然的文字刻在博客上面,让我不寒而栗,令我深刻地体会到,写博文的这个人,应该是曾经在感情上受到很大伤害的男人……
故此对女人的憎恨提到了极点……
一开始,我以为这个偏激的博客会与这件案子有关,于是我请了神通广大、美丽大方的lily小妞,帮我追查这个撰写博客的人的真正身份。
人她是查到了,但是已经去世很多年了……
不过……我看了他的一些基本资料,才发现……
他很生气地揪着我的衣领说:闭嘴!不要再说了……
其他的警察过来将他分开。
我将一沓打印好的文字甩給他看。
这里面的内容你应该很熟悉吧?
都是你那个伟大的父亲写的……!我狠狠地盯着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