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白的良心是一个温柔的枕头。——安徒生
在我的追问之下,曾律师已经承认,的确和于正有偷情的事实,她在婚姻上确实是出轨了。
不过,她告诉我,自己的出轨是被动的,最先出轨的是她先生,也就是院长。
而院长的出轨对象就是小依。
院长已经将那晚的情况说出来了。
那晚是情人节,曾律师忙着工作,没有时间陪院长,于是院长便一直跟着小依,找机会和她约会。
原本她一直不知道院长在后面跟着她,直到我去接电话之后,她才知道院长的存在,于是放下紫玫瑰,悄悄地离开,与院长共度良宵了。看来传闻是真的,她的确和院长有私情。
情人节那晚过去以后,小依也离开了酒店,之后院长一直再也没有见过她。
直到那天她的尸体被永康发现,院长才开始感到害怕,因为他很担心公安局的人会当他是凶手,更为重要的是,他不可以让曾律师知道自己和小依的私情,于是他决定刻意隐瞒下去。
直到事情再也无法隐瞒的时候,他才老实地交待。
曾律师也为了于正被杀害一事感到痛苦,两夫妻几乎在同一阶段,失去了彼此的情人。
婚姻的可靠性,真是一种极大的讽刺,在他们两夫妻的身上,我看到了一层层的隔膜和互相并不信任的标识。
那么,小依离开酒店之后,遇见了谁?她又去了哪里呢?
还有,院长说小依离开酒店之后,再也没有见过她,这件事是否属实呢?
法医没有理会我短小精杆的冥想,而是在自言自语地说:凶手是不是院长,还不得而知。不过我可以证明他没有说谎。
何以见得?我问他。
他指着小依的尸体说:我在死者的口腔里,发现了一些毛巾的纤维,质量上来看,应该是住宿酒店所使用的毛巾,是非常不干净的。
我还在那些纤维里,发现了大量的细菌,所以说啊,住酒店也要选好一点的,最起码干净一点。
除了这一点呢?!我不耐烦地问他。
还有,死者的裤子也恰巧说明了一个问题,她的裤子一直都没有换过。
也就是说,她在酒店与院长分开之后,一直都没有换裤子,或者洗澡。
我很清楚一些女性的心理特征。
她们通常会一天洗两次澡,裤子至少是一天一换,更何况我研究过小依的生活习惯,发现她有严重的洁癖,根据医院的同事说,她最起码一天洗三次澡,夏天的时候,则更频繁。
但是她在遇害之前,全身都是脏兮兮的,汗渍凝固在毛孔里。
对于一个患有严重洁癖的女性而言,不洗澡等于是致命的,无论发生什么事,她都会想方设法洗澡,如果没有洗,那就只能说明一件事了……
我替他说下去:被人控制住,失去了自由,直到遇害。
还有,法医说:我在死者的手掌里,发现了一些被指甲刺淤的痕迹,经过化验,发现她指甲里的皮屑是属于她自己的。也就是说,她曾经试过用指甲刺自己的手掌心,这种行为是用于减轻恐惧,强逼自己冷静的做法。
我相信,死者在临死之前,应该和凶手交谈过,但是因为她很紧张,所以不停地捏着拳头,指甲就这样刺进肉里面了,留下了痕迹。
我托着自己的下巴说:可能是凶手想侵犯她,她想尝试说服凶手放过她,不要伤害她。
胆敢和凶手对峙,看来她和凶手之间存在某些联系。
可是,就算她再紧张也好,也不会如此用力抓伤自己吧?
我走到尸体的前面,仔细地检查着小依的指甲。
结果在尾指的指甲缝里,发现了一些细小的物质。
我用刀子轻轻将指甲里的物质挑了出来,小心翼翼地放在盘子上。
这是什么?我问法医。
他用手感应了一会说:应该是烟灰,但只是灰末,而且份量非常少。看来她是用足了力气,才勉强将烟灰刮到自己的指甲缝里,我都差点没有发现。
我突然想起了一些东西,跑去证物房,拿出了小依遇害时候,所穿的那双鞋。
上面沾满了泥土和小碎石,这样看来,她没有被囚禁,还在附近走动过。
烟灰末代表什么呢?这应该是小依留给我的提示,她到底想提示什么呢?
法医笑着说:虽然我不知道她想提示什么,不过,我很肯定告诉你,凶手不是院长。
对!我恍然大悟地说:院长不吸烟的,而她指甲里的烟灰恰巧说明凶手不是院长,而是一个有吸烟习惯的男人,而她指甲里的烟灰末是凶手吸烟的时候,遗留下来的,她拼命地抓进指甲缝里,就是想留线索给我。
法医说:看来,要那这么一点点烟灰去进行化验了。
这么一点,也可以化验?我问他。
他满怀自信地点点头。
莫警官突然闯了进来,他神色凝重地说:院长出事了……
公安小队正式出发,法医也跟车过去,我被莫警官强行带去凶案现场。
现场围起了警戒线,不少好事八卦的记者在案发现场的门口拼命地拍照,一群记者在门口问长问短的。
莫警官直挺挺地走进凶案现场,我跟在他后面,听到他在小声地责骂记者:唯恐天下不乱……
曾律师没有哭,一直保持着沉默,双手交叉在怀里,不停来回地搓着。
根据现场的公安说:曾律师昨晚通宵完工作,满身疲惫地回到家里,就发现遍地血迹,院长的尸体就暴露在浴室里。
她很惊慌,于是立刻选择报警。
初步检查过,强行闯进室内作案的几率不大,门没有遭到破坏。
而且这别墅靠近荒山野岭,就算案发的时候,发出的声音很大,都不会有人发现。
从门口到客厅,所有的东西都被打烂,地板遭到严重的破坏,玻璃碎了一地,烟灰缸被打翻在地上。
还有两杯喝了一半,但是被打翻在地上的红酒杯。
凶手应该是以客人的姿态登门拜访的。
院长不吸烟的,吸烟的是凶手。
到了浴室的附近,开始出现惊人的血迹,形状是堆积而成的,已经凝固。如果不是成喷射形状,那就代表凶手不是直接刺进去,然后狠狠拔刀出来的那种,而是距离院长的身体很近,直接以刀刺进他的身体,由于距离太近,而且他没有拔刀,血液没有喷出来,而是很自然地滴落在地上。
我循着血迹走近浴室,发现院长全身湿透,穿着白色衬衫,横着躺在浴缸的中间,花洒还在喷水,水洒在院长的身上,皮肤经过水的浸泡,早已经皱皮,他的嘴巴半张开着,眼珠快要爆开似的。
院长脸上的伤痕,紊乱的头发,都足以证明他在死前遭遇过袭击。
浴室的玻璃镜被打破,上面的碎玻璃少了一块,我走近院长的尸体一看,发现缺少的玻璃块就插在他的腹部上。
原来凶手不是用刀杀人,而是以玻璃碎行凶。
但是凶手不可能那么笨,用自己的拳头打破玻璃镜,再拿玻璃碎块刺死院长吧?
我蹲下去,拿起院长的拳头,发现他的拳头全是玻璃小碎块,全都扎在上面。
应该是凶手牵制着院长,用他的拳头打破了玻璃镜,然后再以玻璃碎块插进他的体内。
如果就这样看,凶手当时应该很愤怒,整块玻璃全插了进去,陷得很深。
我用力地将院长体内的玻璃块拔出来,法医站在我身后喊:不要拔出来!
为时已晚,玻璃块被拔了出来,院长腹部的血液顿时像水龙头的水一样,稀里哗啦地流出来,浴缸里的水原本是冰冻又透明的,现在已经是血红色,血腥的味道扑鼻而来,整个浴缸被染满了血。
咦?慢着!院长腹部的伤口好像有两个,一大一小,刚刚拔出来的那个是小的,另外一个是大的,怎么会这样呢?
难道说,凶手用玻璃块刺死院长之后,再将玻璃块拔出来,再插进院长的身体里?用不着多此一举,做这些重复的动作吧?
他为什么要拔玻璃块出来呢?
在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法医疑惑地说:哎,他的脖子有点怪怪的……
他伸手刚刚碰到院长的头部,院长的头颅就好像玩具的头部甩下来一样,不过玩具是没有生命的……
院长的头颅滑落下来,沉浸在浴缸的血水里面。
这下子我明白凶手为什么要拔玻璃块出来了,原来他要割了院长的头颅。
法医冷笑着:哼!凶手是故意让院长的头颅在我们面前脱落的。
现场很明显有打斗过的痕迹,按照现场的情况来看,凶手根本没有受伤,全程受伤,然后死亡的只有院长。
门没有被撬开的迹象,是熟人敲门,然后入室作案。
在客厅是初步打斗,到了浴室之后,凶手的愤怒倍然增加。
不!我反驳他:客厅虽然一片狼籍,很多东西都打烂了,但是不像是打斗现场。像是你平时发脾气的时候,乱摔东西导致的情景。
你是说,当时有人很愤怒,打烂了现场的所有东西进行发泄?
我点点头:有这个可能。
法医惊讶地说:可是,你不觉得现场很奇怪吗?根本组织不了。
首先,凶手按了门铃,院长开门让他进来。
然后他很自然地坐在沙发上,他指着地上的烟灰缸说:凶手坐下来之后,开始很深沉地吸烟,大概吸了半个小时左右,接着他突然大发脾气,乱摔东西?
有什么好奇的?摔东西而已,我不以为然地说。
他向我解释着:一个吸烟的人,他的心情和精神是非常压抑的,这样的一个人,他的精神状态是处于一个极度麻木的时刻,根本不会有亢奋的精神去破坏任何东西,因为他的脑神经细胞失去了活力,左颞叶不受控制,左颞叶是掌管情绪的,当情绪被麻木的时候,很难做到将客厅的东西砸得唏哩吧哩的。
但是这个破坏客厅现场的人,他的脑部神经可以说是极度活跃,甚至去到疯狂的地步。
你看,满地都是被砸烂的东西,位置的分布较为均匀,随意破坏,这倒是像小孩子发脾气的时候。
到了浴室之后,更加不可思议了。
脑部的愤怒突然爆发,粗暴地袭击院长,用他的手打破玻璃,再用玻璃的碎块刺进他的体内,然后拔出玻璃块,在他的脖子狠狠割了头颅,但是没有立刻滑落下来,因为他变态得,要头颅在我们前面掉下来。
一个简单的凶案现场,好像有三个人出现过一样,每个人的行为都刻画在现场的每一个细节上。
可是,凶案现场,倒是不像有三个人。我持怀疑的态度。
一个凶手,他的作案方式竟然有那么多种?
我突然想起,如果凶手用玻璃块刺进院长的腹部的时候,用力过度,就会割伤自己手腕,留下血液,或许在院长的尸体上会找到。
就像于正被活活刺死一样。
法医已经采取到了,他摇摇头说:真是不可思议!这不可能啊!
我回头看着曾律师,她跪在浴室的门口,黯然失神,千言万语都梗在喉咙里。
也对,她的情人被杀害,现在她的丈夫也被杀害,这对于她而言,无疑是一个致命的打击。
我走过去扶她站起来,只见她喃喃地对我说:无论如何……你都一定要找到真正的凶手……
虽然我很想答应她,可是凶手可能不止一个人,应该抓谁呢?
突然,法医接到了一个电话,他躲了起来。
良久之后,他回来告诉我,烟灰上的检验已经有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