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恶臭不堪,相对窄小的环境里,在我耳边不断地传来彼伏不断的哀叫声,痛苦无比的呻吟,囚犯们皮肤黝黑,体形瘦削,下巴消瘦得尖锐了起来,彻夜未眠的他们,在无法确保睡眠充足的情况下,双眼变得呆滞无神,烦躁不安,捂着头部痛苦不堪,一个个活像染上毒瘾的瘾君子一样,那纤瘦的手忘我地拍打着牢狱的坚硬地板,又冷又硬;有一部分则蜷缩在一个角落里,无精打采却依旧绝望悲痛。一幅幅牢狱里的现状构成了地狱的景象,我实在无法想象在这样的环境下生活将会是怎么一副模样,充满了煎熬、绝望和痛苦的内心。身心和肉体都倍受折磨。犯罪时的易于满足,变态的倾向,均在日后得到相应的惩罚。同时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而感到悔恨,当然,这对于没有感情的罪犯而言是毫无帮助的。
左侧从门口进来的第三个牢房就是胡民鲁被困住的地方,立马掉简陋显而易见,只有一张破旧的木床,上面一张被子都没有,住在他上铺的那个家伙,据闻在两天之前,已经被判处死刑,执行刑罚的是死亡电椅(尽管我并不知道这消息来源是否准确)
只见那锈迹斑斑的铁柱上,缠绕着一根由数件衣物互相绑在一起组成的绳子,围成一个套着颈部的圆圈(像那种判了环首死刑),上方由由两条类似绳子的物体,相互牵制着力度,只要把头套进去,双脚悬空,垂吊在半空中,双脚在拼命地摇摇晃晃,挣扎一番过后便会造成长期的窒息,局部缺氧,无法顺利呼吸,最终步向死亡的一步。
如今人去楼空,只剩下一根由衣服组成的绳子,高高在上地悬挂在上面,空荡荡地摇来摇去,很虚无的感觉,我的心脏仿佛被绳索勒死了一样,无法跳动,无法呼吸,我尝到了窒息般的感觉,大口大口地喘息着,双脚突然失去了所有的力气,不由自主地跪倒在地上,悲从心中来,全然奔溃。
怎么可以这样,我还没有来得及证明他的清白,他便莫名其妙地自杀了!
尸体被抬回太平间,只留下一封疑似遗书的信件。上面很清楚很简单地表达了他杀人后的那颗充满悔恨的心,内疚不已,无法面对自己所做过的一切;每天的夜里他总会不断地作噩梦,再这样持续下去,他将无法继续忍受,在压力奔溃的情况下,他无法解决噩梦,最后选择解决了自己!他选择了死亡,步向不归之路。
遗书在撒谎,他在骗人,他只是在逃避问题罢了。
他的遗体放在冰冷的太平间内,惊人的巧合是,同一太平间内的其他尸体都被亲属签字领走,要么就没有人认领,被抬去火化。一副副冰冷的尸体陆陆续续地消失在太平间,只剩下他孤独的遗体无人理会,他的小女儿也久久没有前来认领。
或许她已经躲在家里哭的死去活来了吧?当她接到死亡通知的那一刻开始。
我甚至不敢想象,她失去依靠的时候,那副惹人心疼的嘴脸,可怜兮兮的样子。
面对着冰冷的尸体,我只是做了一些简单的尸检程序,最终确认他是死于上吊,造成窒息死亡。
死亡报告在下午的六点半左右完成,当我整理好一切之后,伸了伸懒腰,慵懒的眼神注视着窗外,才发现外面冒起了毛毛细雨,豆大般的水珠无法逃避命运般洒在窗户上,此时一股寒气从窗外渗透进来,吹拂在我的脸上。陈以文只是通知了我某人的自杀,然后又躲回自己的公寓,不问世事,他的假期一天没有正式结束,他都不会干预任何事情。从这点上来说,他很绝情。
我的肚子饿得咕咕叫,我拿起一把小雨伞,跑到楼下,正在思考着往哪个方向走,现在的我,只需要一顿足以填饱肚子的晚餐。
然而,较为美中不足的是,当我一只脚踏出警局外面的时候,媒体记者拿着摄影机和话筒,一拥而上,把我重重地包围了起来,闪光灯不断地向我袭来,七嘴八舌地向我提问一系列荒谬的问题。
“听说你曾经在庭上指证自杀的死者,有没有这样的事?”
“死者在与你会面,进行最后一次交谈以后,他便自杀了,请问你对此有什么看法?传闻说你逼死他,有没有这样的事?请你发表一下你的个人意见好不好?”
我控制着内心的暴躁和怨恨,沉着气说:“这个问题容许我下一个公开场合再和你讨论。”
“请问你在这一次的案件中,有没有违犯到专业操守呢?”
“传闻你只是见习法医,可依然出庭作证,请问是否符合法律程序?”
我在他们的苦苦相逼之下,大庭广众,不顾一切地逃离现场,就算天空中降临着一场微微细雨,纵使我全身被淋湿也在所不惜,只要能够逃离这可怕的巨大漩涡!
如你所愿,我因为被雨淋成落汤鸡,没有及时保暖,导致身体抵抗力下降,发了一场高烧,全身无力般,在床上迷迷糊糊地熬过了三天。那三天外面的世界发生了什么事,我根本不知道。至于我是如何熬过来的呢?……嗯……用最古老的方式,全身都裹着棉被,闷出一身汗,高烧自然退了。
到了第四天,我恢复了身体力行,神志清醒的时候,感到肚子咕咕地叫,于是出外用餐,猛然中读到一篇关于我的详细报道。
标题为“法医不满被告的犯罪行为,将其逼死在监狱里。”光是看标题就知道很离谱,甚至是不可理喻了。到了正文的时候,内容更加是荒谬绝伦。一大批媒体记者、报纸杂社,为了吸引读者的眼球,竟然不择手段地达到销量?
看了这篇报导,除了愤怒和心痛之余,更令我担忧的是,死者的家属肯定会信以为真,那么我再想解释下去,也是多余的了。
不行!我要阻止这一切的发生!
想到这里,我不假思索地以最快的速度赶回警局,传来更令我震惊的消息是,胡民鲁的尸体在昨天已经被其家属领回去下葬了。我千辛万苦才拿到他被埋葬的地方,匆匆忙忙地爬上山,那一次我非常幸运,一次性便找到正确的位置。
初次见那块墓碑,用料还是很新的,黑白照片贴在上面,他那深藏不露的笑容和固执的眼神,都令我无法转移视线。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有一个小女孩独自撑着一把小雨伞,默默无闻地站在坟前,一动不动,眼看雨水越下越大,我身上再次被雨水所淋湿,毫无感觉。
“一个小孩子是不应该来这里的,你知道吗?”我在她身后说着。
“那又怎么样?我已经没有亲人,谁还会关心我?”她说话的语气已经冷漠到足以令你坠入一片荒凉的沙漠,从此认不清自己,迷失自我。
“不,你还有亲人的,不要让他们再担心你了!”我记得她还有一个奶奶,不过估计对她也不好,不然她不会感到如此无助的。
“现在你开心了吧?”她问我。头也不回。
什么?我不是很明白她想表达的意思。
“先是在法庭指证他,然后到他坐牢以后,你又跑去牢里面与他谈话,逼得他自寻短见,了断自我。”
她还是选择相信了所谓媒体的胡说八道,胡乱地报导一些不尽不实的事情。
“你父亲的死,确实和我无关,但是是否因我而起,就不得而知了。”
“我不会原谅你的!“
谢谢,我不奢求你会原谅我!
将来,我一定会回来找你报仇!她咬牙切齿地喊着,转过身,像发脾气的小孩子一样,往山坡下跑,我想喝止她,也于事无补。
无奈,我只得走进墓碑,用手在上面擦拭着雨水,心里在喊着:为什么你要那么傻?你以为牺牲了自己事情就能圆满地解决?现在更为严重的问题都准备来临了!你究竟在维护谁?要牺牲自己那么伟大?!
我看着墓碑上的照片,他没有理会我,展露着老式的笑容。我突然很生气,很愤怒,随手拿起一根树木,胡乱地拍打着树上的树叶,散落了一地,愤怒却依旧不见褪去。我单膝下跪,脸上的雨水流至脖子上,身后突然传来一把声音:如果你觉得很痛苦,很想放弃,那些死去的人怎么办?谁替她们讨回一个公道?
陈以文说话的分贝和语气,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他终于出现了。在我最需要援助的时候,他便及时地出现了。
我不能放弃,可是事到如今,我还能做点什么?全世界都以为我逼死胡民鲁,不会再有人相信我,更不会让我触碰这件案子!
他很坚定地说:“如果我不相信你,就不会过来找你!许仲文!这件案件还没有完结的,我们都不可以放弃!
雨……越下越小。
我们重新回到发生命案的小树林里,此时的天空已经停止下雨,树叶湿哒哒的,泥土更是犹如沼泽般,稍微踩中便会产生一种往下沉的感觉。
这里就是当晚发现尸体的地方。师傅指着一个位置说着。两条车胎的痕迹相隔不是很远,一前一后,总共有四条痕迹,当时的确有小车开到这里来,而这个人很有可能就是凶手!
我回忆着说:死者的后脑勺有遭受重创的迹象,当时是凶手把她的头往树上碰撞所产生的伤痕,先以撞击,再以利器刺穿腹部,这么看来,也是属于有预谋的杀人案件,不像是冲动作案。
还有,你记得我曾经说过什么吗?他突然问我。
我皱着眉头说:“死者当时是没有穿内衣的,你说……一个女性半夜三更地和一个陌生人出来,还不穿内衣,要么这个人是她的爱人,要么这个人是她最好、最无所不谈的好朋友,她才会如此毫无顾忌。她的下体有性侵的迹象,也就是说和她一起前来小树林的是她的爱人,难道是洪明?!可是不对啊,洪明也死于非命,尸体还暴露在自己的家中,假设这宗案件不是连环凶杀案,这还可以解释。
不!其实我们一直都忽略了一个微乎其微的可能性,但却是一个致命的问题!他坚决地说着,眼神很坚定。
胡民鲁在法庭上,宣称自己当时是用情趣用品也就是自慰棒对两名死者进行性虐待的,假设凶手不是男性,那么我们的调查方向是否要更改一下了呢?
我有一点点恍然大悟,煞有介事地说:你的意思是……如果凶手是一名女性,那么整个案件就显得易理解很多了。性虐待不代表凶手性无能,只是因为她没有男性的生殖器官,所以才找了情趣用品进行代替。凶手对两名女死者的恨意显而易见,现在洪明又相继遇害,那么很明显,这是一宗情杀案,一宗因为感情上的纠纷而发生的杀戳!
对了!我想起来了!我兴奋地喊着:那天在法庭的时候,当检控官从胡民鲁的家中搜出与案件有关的情趣用品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显得很惊讶和意外,这是他意想不到的一件事情。要是他真的是凶手,为什么会那么笨,还把作案工具遗留在自己的家中。还有,案发以后,警方一直都在努力地寻找凶器,都找不到。反而在胡民鲁的家中轻而易举地找到,你不觉得它出现的时间太巧合了吗?就在他面临检控,上法庭的时候,凑巧就出现了。它好像知道自己的出现可以全力地指证他!我觉得只有一种可能!
陈以文替我说了下去:有人在上庭之前,把作案工具放在胡民鲁的家中,实行一招栽赃嫁祸,这个人不仅仅很熟悉胡民鲁的家里,而且和他的关系匪浅,可以自由出入他的家里!
我疑惑地说:在上庭之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为何他会突然地改变主意呢?
陈以文说:或许……我们要重新去一趟洪明的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