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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玄幻 > 美食:我的小店,名震全球 > 第204章 不可复制

郝朋看着远舟楼里餐厅里现在唯一的服务员正在上蹿下跳,一会儿给人倒水,一会儿去端菜上桌,一会儿又是擦桌子收拾桌椅,这么久了愣是没看到另外的人过来。

“那个,不好意思问一下,他们家真的就一个服务员啊?”

轻轻拍了拍前面的人,郝朋忍不住问了一句。

虽然他在网上看消息的时候早就知道了这家店的人很多,工作人员不多,却也没想到,怎么就一个人啊?

仔细想想,那么多视频,似乎也确实没看到几个服务员的样子。

“你第一次来啊?他们家带上老板就仨人,一个前厅服务员,老板做饭,还有一个之前一直在主刷碗副帮厨,现在好像有洗碗机了,就改成主要帮厨了,不过那洗碗机洗完了还是要有人去操作的嘛……”

站在前面的大哥一脸平静,一看就是常客了,还顺手指了指前面的透明厨房的方向。

郝朋跷起脚蹦了两下,这才隐约看到厨房里确实有两个人,一个正在炒菜,另外一个也是在来回蹿,看着是在洗菜准备食材的样子。

“那个大哥,您是经常来吃这里的菜是吧?你感觉他们家跟别家有什么区别啊?”

见面前的男人似乎还算健谈,反正站着也没事儿,郝朋就想着采访下食客的感受,毕竟只看网上别人说不见得就是事实,还是要多方位地了解才行。

“区别?好吃就是区别,还能有啥?”

这大哥一脸莫名其妙地看着郝朋,来餐厅吃饭还能是为啥?那肯定是因为好吃呗。

“那,您觉得他家的服务啊,环境这些,对您来这里有什么影响没?比如说服务热情,装修豪华?”

郝朋继续问着,顺势就看着旁边的客人吃饭,似乎吃得挺香的。

“服务?正常人的服务就行了,人家就这么点儿人,还要求什么?别给我甩脸子就行了,何况那个小哥还帅的,天天都笑着,饭菜也不贵,难不成让人把我当神供起来?不现实……”

低头看了眼手机,郝朋也顺势瞅了一眼,看着像是股市app的界面,红红的,就只见这大哥的嘴角压不住了。

“哎哟,今天这好日子啊!吃上远舟楼了,股票还大涨,哈哈哈,爽!”

大哥美滋滋地笑着,皱纹看起来都多了几条,不过现在他的心思可不在乎,就想着赚钱了。

此时周围有几桌人陆陆续续吃完了,开始收拾东西,排队的人群开始蠢蠢欲动。

郝朋本来以为这种情况下,很容易会有人插队,结果他似乎想多了。

就看着几个人离开,排队在前面的人就开始有秩序地寻找自己的位置,还是在没有服务员引导的情况下,后面的人也都相当有秩序,虽然人多,却也是一片其乐融融。

“没想到秩序还挺好的啊?难得……”

决定记下这个情况,看来来这里吃饭的食客们都相当有素质。

“这还用说吗?不少人都是来了很多次了,我看着都眼熟,你说你要是想长期吃好吃的,你不给人家留个好印象啊?但凡你插队一次,以后你都别来了,那都是丢人!上次有个人插队,被那个服务员小哥把人给轰走了,一点儿不含糊的。”

排在前面的大哥在自己乐呵之余还抽空回答了郝朋的问题,脸上还带着一丝骄傲。

“啊?这么强势的吗?一般餐厅应该不太敢这么得罪食客吧,经常都是息事宁人比较多。”

默默记下了这个重点,郝朋有点佩服这里的服务员,听上去跟别的餐厅真的是完全不一样。

“你是记者?”

那大哥终于仔细看了看郝朋,上下打量着,满脸的疑惑,毕竟郝朋的年龄怎么看也不像是记者。

“哦,我想学着远舟楼创业。”

郝朋随口这么一说,毕竟作业是经营好餐厅,他要写的就是学习远舟楼,那不跟创业差不多?

再说,万一呢?

万一毕业之后他真的要创业呢?

“小兄弟,没事儿别创业……学点啥不好,你还学远舟楼?别的不说,你上哪找能做出那种美食的厨师?”

那大哥说话的时候,指着前面萧关鸿在的方向,此时他正端着一个餐盘给隔壁桌上菜。

郝朋就眼见着土豆炖排骨还冒着热气儿被端上了桌,就像是有什么特效一样。

里面他最爱的土豆切块也是大小均匀,颜色都带着些浅浅的棕色,一看就知道肯定是入了味儿。

那排骨上了桌,旁边的一碗紫菜蛋花汤也轻轻放下,米饭小心地摆在食客面前,萧关鸿还贴心地嘱咐了一句别烫着,就又“飘”去了别的地方。

那食客是个姑娘,看年纪也不过二十来岁的样子,甚至她还是带着“外卖食物”进来的,郝朋仔细一看,像是个炸得酥脆金黄的肉锅盔。

再瞅瞅那装着锅盔的纸袋子,上面写着“牛肉锅盔”四个字,郝朋不得不感叹,会吃。

那姑娘心急,拿起筷子就急匆匆地吃了一块排骨,一看就是饿了,结果被刚出锅的排骨给烫了一下,依然不死心地吹了吹又继续吃起来。

终于吃进嘴里的时候,脸上的笑容不能说不灿烂,却不知道为什么刚才能一直忍着没把牛肉锅盔吃掉。

直到郝朋看到那姑娘之后一口锅盔,又紧接着一口紫菜汤才发现,肯定是那锅盔早就凉了,眼下有刚出锅的汤一起,这吃起来才能舒服些。

锅盔吃了几口,酥酥的外皮掉进汤里不少,她用勺子转了两圈一口吃下,因为离得近,那咬开锅盔的酥脆声都能听得见。

泡了点儿汤的锅盔并不会马上变软,直接将酥脆的外壳捞出来吃掉的口感甚至还被很多人喜欢,有点儿类似于早晨的油条蘸豆腐脑或者豆浆。

不过,姑娘显然比起锅盔更喜欢吃土豆炖排骨,吃了一半的锅盔还拿在手里,转头又拿起了筷子,冲着那碗土豆炖排骨又下了手。

碗里的排骨每一块大小都差不多,大小刚刚合适入口,轻轻一咬,骨头在嘴里这么一转,肉就跟骨头分离开来,嚼上那么几下,再咬上一口锅盔,把郝朋看得馋得不行。

软烂的排骨肉跟酥脆的锅盔,这一起吃究竟能迸发出什么样的口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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