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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玄幻 > 美食:我的小店,名震全球 > 第434章 铁公鸡拔毛

“不限量的餐厅,才是好餐厅!这么想来,还是舟小铺好啊,没人……”

金安小声念叨着,主要是现在他眼前就只剩下一碗米饭,一块蒜香排骨加少量炸蒜米,还有一碗喝了一点的三鲜豆腐汤,要是再跟刚才一样吃那么快,他就只能干瞪眼了。

怎么还有餐厅只有一个套餐能点,而且还只能点一份啊!

很无奈,但也没办法,金安只能默默地看着坐在对面的方万喜吃饭,对方的动作又很慢,吃得那叫一个细致。

蒜香排骨用筷子夹着,一小口一小口地咬下外皮是金黄色的排骨肉,内里的颜色一看就知道是鲜嫩的。

“咔呲咔呲”的声响也不绝于耳,除了来自方万喜的,还有隔壁几张桌子的客人也正吃得起劲,其中还夹杂着诸如“真香”还有“不知道到底怎么做的”之类的只言片语。

一转头,金安就看见一片片坐在桌前的客人,有的用筷子夹着排骨在啃,速度不见得比自己刚才吃的时候慢多少,而有的竟然提前准备了吃东西专用的手套!两只手齐上阵,捏着的排骨稳稳当当,那吃起来的速度嘎嘎快,比筷子可要迅速得多,看着也觉得香疯了。

“啧,这些吃货装备还真是齐全。”

明明很羡慕,却还是要装作不在乎的样子,金安的视线再次拉回眼前。

此时的方万喜刚刚吃完了一块排骨,最后还又嗦了两下,一脸的意犹未尽,就这么着还不舍得放下那骨头,想要再确认下是不是能继续吃下去。

“你这么个吃法,吃到猴年马月哦?这一盘排骨你还把这个当传家宝一样?吃快点哦……”

金安实在忍不住,最后拿起勺子舀了一下自己眼前的三鲜豆腐汤进嘴里,他还特意多舀了些肉丝和鸡蛋花,吃起来也是相当满足的,既清爽又解馋。

“传家宝?有些人盘子里只剩下一块排骨了,那才是传家宝吧?哎呀,排骨真好吃。”

微微翘起的嘴角像是在笑,可在方万喜的脸上,更多的显然是揶揄。

谁让这个金安吃饭那么快?囫囵个儿地就把一盘子排骨没多久就给吃完了,然后现在反应过来了,就只能干瞪眼。

“你啊,你这个脾气很容易惹事的知不知道啊!”

金安不服,他委屈,他没吃够,他第一次见只能点一份套餐的餐厅,关键还这么好吃!

最重要的,他竟然被这个旧书店老板给鄙视了,不能忍!

“我才不惹事儿呢,我安稳得很。”

喝了一口碗里的汤泡饭,方万喜脸上满是幸福,有米粒加入后的汤比起单纯喝汤的口感那是完全不一样的。

原本的顺滑和香浓之外,又多了米饭的清香和软糯q弹,咬下去会发现多重口感合在一起,那种美妙之感无以言表,只有再多喝几口才能表达对其的喜爱。

“前些年,几个混混跑你店里找茬,那还不是我去帮你的?”

轻轻拍了下桌子,金安开始把以前的旧事往外翻,势必要找到自己的“场子”。

“你还好意思说?要不是你把他们混混老大给打到局子里了,他们能找人找错到我旧书店?”

一听这茬,方万喜端起的饭碗终于放了下来,不过此时汤泡饭也已经只剩下不到一半的量了。

“呃,那是那群人蠢……”

开始拿起筷子一颗一颗夹炸好的蒜米到嘴里,金安有点心虚。

原来,当初九珍街不知道从哪里来了一群小混混,专门跟警察打游击,想要敲诈原本商户保护费,报警就跑,商户又拦不住,活动范围也大,金安作为热心群众,怎么可能袖手旁观?

于是有天,混混的老大跟金安在胡同口遇上了,双方进行了“友好而不是礼貌的交流”之后,小混混的老大就被送到了附近的派出所,据说对方脸肿得像是被蜜蜂蜇了。

听闻当时这老大还带着小弟,但是逃得比兔子都快。

而从派出所出来,金安没回自己的五金店,直接去了旧书店借东西,这让跟在后面伺机报复的那群混混们误以为那是金安的店,等了几天后,混混们就去了方万喜的旧书店找茬。

当时已经是傍晚,旧书店的灯只开了一盏,突然几个带着棍子的人冲进屋里,让方万喜抓在手里的瓜子差点都掉地上。

小混混们借着昏暗的灯光,隐约觉得人似乎不对,可来都来了,总没有啥都不说就退出去的道理。

就在双方都愣在当场即将发生点什么的时候,金安拿着个刚买的法棍面包走了进来,没多久,几个小混混就都趴在了地上。

而当天,旧书店报废了一个书架,一张桌子,还有不少书也被弄脏了。

当然金安这算是见义勇为,方万喜虽然嘴上说着这笔账要算在他的身上,却也从来都是拿来揶揄的借口,毕竟做人不能不识好歹。

嘴上说着,方万喜手上吃饭的动作倒还是没停下,这会儿功夫排骨总算是吃掉了差不多一半,但还是没吃够。

这种既能回忆过去又比过去更好吃的味道是第一次见,毕竟通常人们对于小时候的东西都有着各种童年滤镜,不自觉地就会理所当然地认为还是儿时的东西好吃。

就跟老人们总是回忆年轻时候如何好如何好一样,说到底,回忆的不是味道,而是那些再也不会回来的美好。

所以,如果能打破这种规律,让人觉得比回忆中的美好味道还要美味的美食,那绝对就是真正的好吃。

“算了,我有点吃饱了,分你一个。”

最终,方万喜想了想,还是把盘子往前推了推,示意对方自己挑一个。

“哎哟,铁公鸡拔毛了?”

一转刚才的表情,金安麻溜地抄起筷子,哪怕被对方白了一眼也快狠准地挑了块炸得金金黄黄特别好看的蒜香排骨,直接就送到了嘴里。

“好吃,真好吃。”

嘴里念叨着,本来这远舟楼的排骨味道就比别的地方的好吃个十几倍,再加上现在嘴里这块是从别人那里拿来的,这好吃的程度就更上了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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