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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科幻 > 夜将凉 > 步六狐(6)

小孩微微歪歪头,似乎有点不懂狐狸的意思。

狐云双手搭在小家伙肩膀上,正色道:“就是,有没有受伤?有没有哪里奇奇怪怪的痛?”

小孩摇摇头,仍旧高高兴兴的抱着大尾巴晃来晃去,狐云人形时的尾巴直立起来可以扫过自己的头顶,大约有四尺长短,蓬松有力。可以轻松的吊起这招人爱的小东西。自然,狐云不会那么做,小孩子总是脆弱的,人族,妖族的孩子都一样。他担心这孩子甩脱。

虽然他已经隐隐感觉到这孩子身上有少许威压——那种最简单的修为压制。这孩子显然不同寻常,但是狐云不想想那么多,他想的多了也没用。此时此刻,他就想陪陪小孩子,高高兴兴玩一会儿。

他是很会苦中作乐的狐狸。

小孩注意力转移的很快,她好奇地点了一下狐云的手腕,问:“这是什么?好漂亮,又黑又亮!”

狐狸温柔笑着回应,“这是···一件礼物。”

他本想说实话,那是特弗里的血,用特殊方法炼制过。只要轻轻捏碎一颗,就可以在不使用任何仪式和祭品的情况下召唤一只特弗里的影子。战力大约比普通大骑士略强一些。

这串珠子共有12颗,已经在他手腕上带了一年多。

那是在索伦森边境附近的一处城堡,阴雨绵绵的,狐狸闲着无聊,用一堆镶嵌各色宝石的漂亮棋子叠高高。特弗里在另一侧的宽案边看着不知哪里递上来的卷宗。

窗外雨声绵绵,狐狸没来由的心烦,把棋桌一掀,就要出去野。特弗里头都没抬,狐狸直接被瞬间移动到了宽案上,姿势自然地就像一直这么不端庄的坐在伯爵一尺之内一样。

“外边乱,不要去太远。这边不比家里。”特弗里温和提醒,他习惯把索伦森的主城——夜城称为‘家’。

“我想看看北山狼族,他们几乎不离开领地,我在佘山没见过。”狐狸自觉地化出原型,乖巧的翻身躺下,露出雪白的、毛茸茸的腹部给夜之城的主人抚摸。狡猾的狐狸早就掌握了说服这位“夜王”的方法。

“我听说,他们会保留很多狼族特征。我想知道他们是怎么化形的。”

特弗里是当前血族联合政权的伯爵,却是血腥温莎时期的亲王。他的力量直接来源于“祖神的女儿”——温莎二世。神权的破碎给血族这一神裔带来的动荡持续了几百年。

温莎二世时期,特弗里的称号是“夜王”,是各种意义上的神嗣。这也是索伦森的骑士与侍从始终称呼他为“王”的原因。

曾经的夜王·现在的索伦森伯爵没有做任何抵抗就放弃了自己的原则,他温柔且谨慎地控制着力度,修长苍白的手放在小狐狸的肚子上轻轻摇晃。妥协道,“只在边境内转转好不好?我脱不开身。”他晃晃另一只手里的卷宗,“这边都是事。过几天会有一次正式的会面,到时候你再看狼族的化形好不好?”

“不好。”狐狸眯着眼仰躺着,“我现在就好无聊。”

特弗里没有再劝说,他没有强妖所难的习惯。血族与北山狼族的关系非常复杂,维护当前和平的难度完全可以用如履薄冰来形容。他没法派出大骑士去北山狼族的领地保护小狐狸。

那些暴躁的狼族只会毫不犹豫的击杀任何血族,甚至不计代价。还不如狐狸自己进去游玩一圈,狼族对佘山的态度要友善的多。

特弗里不想给狐狸讲大道理。

别问,问就是,试过,狐狸非常不爱听。一刻钟睡了两觉。

于是,特弗里用指尖利刃一般的短黑甲片划开了另一只手的手心,明明伤口很深,却只有一滴血珠流出,悬浮在空中。王的血液非常珍贵,有那么一瞬间,狐云感觉到了好几道贪婪的目光聚焦在那滴血上。

但是也只有一瞬间,理智回归了那些骑士的大脑。他们立刻恢复了状态,重新隐藏在无法被感知,无法被搜寻的状态中保护他们的王。

特弗里毫不在意,只是用秘法炼制了那滴血液,最终化作一只12珠的手串。

“去吧,遇到危险就召唤我。”他温和道,“带好它。不要摘下来。”

桂清小筑后院,狐云眼眸失神了一会儿,待他从回忆中脱离,却发现自己在无意识的抚摸着那串黑色珠子。他被康星追杀时,不是没动过捏碎一颗的想法。最终却没有下定那个决心——康星绝不是夜王之影的对手,如果召唤,康星就没有一点活路了。那时的狐狸想法简单的可怕,他只想先逃着,被抓住也没关系。大不了就是一死——他早就做好了与康星一同赴死的准备。死在康星手里,是狐狸早就料想到的结果。

这是他狐狸与狼的事,与特弗里无关。他举报了自己伴侣的罪,理应承受背叛伴侣的果。

“···漂亮,放光!···”小孩子眼睛亮晶晶道,“···我也有的!”,她把一只手伸进领子,取出一条朴素的白色细线,连带出一个莹绿色水滴状的石头。

狐云下意识跟随着她的动作,顺着白色细线,注意到了那块石头。瞳孔猛地一缩——那是!

妖印主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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