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简体版
43看书 > BL文 > (原神同人)原神之海哥的阿巴斯论 > 第53章

林尼在海什木说话之前开口了:“没有的事,那维莱特先生。我和海什木只是在聊正常的话题。”

呃,正常的话题。

连海什木都不觉得那是正常的话题,但是如果林尼这么以为的话,那么海什木也没有什么好反驳的了。

至于那维莱特,他在确定林尼是那番说辞之后,也没有再纠缠不休地继续询问,只是重新把目光转移到海什木的身上:“我有事想和你谈谈。”

海什木当然不会拒绝。

他把伞还给了林尼:“我和那维莱特在沫芒宫谈谈就好,你先回去吧。”

林尼握着伞柄:“你住哪里?”

海什木没想到林尼会问这个问题,随口报了一个地址之后,就和那维莱特并肩进了沫芒宫。

现在不是上班时间。

但沫芒宫对于那维莱特来说全天开放,里面也配备有那维莱特休息的地方。

“你和芙卡洛斯聊得怎么样?”已经走到没有其他人的地方,海什木便主动开口询问那维莱特那边的情况。

那维莱特摇了摇头:“我没能见到芙卡洛斯女士。”

海什木惊讶:“她不愿见你?”

那维莱特颔首:“可以这么说,我能够感受到她的存在,但她的确抗拒与我见面。”

他推开自己办公室的门,走到自己的位置上坐下:“可能我没有拿出说服她出来的证据。”

毕竟从芙卡洛斯的角度来说,那维莱特忽然找上门来,说他知道了她的计划,说他有其他的办法能够解决枫丹预言的危机,但同时又说这一切是一个芙卡洛斯之前听都没听说过的须弥人带来的。

呃,这看上去就好像是诈骗,诈骗芙卡洛斯出来,然后为这五百年来的欺骗算账。

芙卡洛斯能出来才怪吧。

虽然芙卡洛斯肯定清楚那维莱特不是那种人,但是对于芙卡洛斯来说,她已经走了原来的路五百年了,那维莱特拿不出有说服力的解决办法,芙卡洛斯宁愿待在谕示裁定枢机里面,也是可以理解的。

那维莱特看着海什木:“或许我们的顺序出了差错。我应该带着解决的办法过去找他的。”

海什木扣着下巴:“那我现在跟你谈谈我的想法吧——哦,对了,我让你带的话带到了吧?”

“带到了。”那维莱特很老实地点了点头。

“那就好。”海什木把椅子拖过来,坐到了那维莱特的对面,他借用了那维莱特的纸笔,在桌上描绘图案,“也是我之前考虑不周了,忽略了芙卡洛斯拒绝与你见面的可能性,不过也没什么事,现在距离预言发生还有很长一段时间。”

笔尖下的计划慢慢成形。

权柄在神明手中。

唯有抹除神明存在,方能拿回失落的权柄。

如何在不伤到神明性命的情况下,将神明的存在抹除?

“把神明留下,毁了神座。”海什木给出了这样的答案。

那维莱特低声重复了一遍海什木的话语,他抬头看向海什木,再次询问:“可行?”

“嗯,可行。”海什木给予肯定的回答,“神座和神明本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神座存在,神明死亡,也可以有下一任的继承人出现。

神座消亡,那神明就可以被摘除神明的概念,以魔神的概念存在也好,以神明的概念存在也好,反正是可以脱离神座活下去的。

“从理论上来说,可以行得通。”那维莱特赞同海什木的逻辑,但是,如果神明和神座真的那么容易分开的话,芙卡洛斯就不会花费五百年的时间储蓄能量,试图一同葬送自己的神格和神座。

“这就是我们需要去努力的关键了。”海什木这样说道,“既然芙卡洛斯能分离自己的人格和神格,那么,我猜测她也能够分离自己的神格意识和躯壳。”

那维莱特的瞳孔舒张。

“愚人众在须弥的造神计划,想必你们枫丹人也有所听闻。”海什木在纸张上的绘图已经渐渐完整,“既然如此,那就借用愚人众的研究,毁掉芙卡洛斯的神躯,欺瞒天理,然后把权柄归还于你,让你重新赢得古龙大权。”

“当然,”海什木在落笔处一点,将笔搁置在了桌面上,“我也知道愚人众不会这么轻易被利用,所以这方面的问题,交给我,你不用过问。”

“正好我和愚人众之间也有一些私人问题需要处理。”

海什木抬起眼睛,视线和那维莱特平齐:“你目前的任务,就是多跑几趟歌剧院,说服芙卡洛斯,让她信服于我,至于芙宁娜那里,请保持沉默,我会去找她的,为了枫丹的未来。”

“毕竟你也很清楚,芙卡洛斯这五百年来为了收集谕示裁定枢机审判水神的能量,让枫丹的生活日益戏剧化,审判成为常态,任何小事都可能成为大罪,梅洛彼得堡作为中转站几乎接待了大半个枫丹的子民,这种状态在之后不应该再持续下去了,对吧?”

全部都是非常有道理的话。

那维莱特被说服了。

“我会再去找芙卡洛斯女士的。”那维莱特相信再他转述完海什木的这些话语之后,芙卡洛斯认可他们的计划的可能性会更大。

海什木觉得没什么问题,嘱咐了那维莱特几句,就准备离开。

但是那维莱特还是因为之前的事情叫住了海什木:“等等,有关林尼先生的事情,我想跟你好好谈一谈。”

“林尼?”海什木刚准备站起来,听到那维莱特的话语又重新坐了下去,“哦,我之前在跟他开玩笑,是不能和未成年谈论的话题。”

温馨提示:方向键左右(← →)前后翻页,上下(↑ ↓)上下滚用, 回车键:返回列表

投推荐票 上一章 章节目录 下一章 加入书签